香港勞工及福利局於5月14日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建議修訂《社工註冊條例》,其中包括保證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會被立即註銷。
修例草案指出,現行《社工註冊條例》沒有賦權社工註冊局、或者規定註冊局需要即時議決是否將干犯嚴重罪的註冊社工除名,因此建議設立新的機制,賦權註冊局向註冊主任作出指示,從註冊紀錄冊中剔除相關註冊社工的姓名。
勞福局解釋,修例草案建議如果有社工被裁定觸犯可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以及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註冊局有權指示將其姓名永久、或者不超過五年的合適期間內剔除,而該名社工可以於28天內提出書面申述。然而,如果有社工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虐兒等《社工註冊條例》附表2所列罪行,則註冊局必須命令將該名社工永久除名,而且除非註冊局所有時任成員另有決定,該名社工的書面申述將不會被接納。
除此之外,草案又建議社工註冊局成員由15人增至27人,選任成員將由五成減至三成,其餘七成由行政長官委任或社署代表,改組後註冊局最少14人為註冊社工。草案還建議全體委員上任前要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
此前的5月10日,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在勞福局 Facebook 賬戶上發表一篇帖文,指控社工註冊局犯下「五宗罪」,質疑註冊局的行徑和決定嚴重偏離《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的精神,揚言要「完善」註冊局的管治,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孫玉菡表示,他指控的「第一宗罪」是《2022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在2022年7月22日生效後,註冊局至今未有採取行動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成為註冊社工,以保障國家安全及維護公眾和受助人之利益。
至於他指控的「第二和第三宗罪」,孫聲稱有申請社工註冊或續期的人曾經干犯嚴重罪行,而註冊局內雖然有委員強烈反對,註冊局仍然以多數票批准申請;孫還不點名提到,註冊局同樣在有委員強烈反對之下,仍然以多數票通過委任一名「正在由法庭處理其暴動控罪的社工」加入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他形容,此類事件「尤其令人擔心」。
外界普遍相信,孫所指的是「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事實上,《明報》就曾在今次風波之前引述消息報導,指勞福局曾要求社工註冊局重新考慮陳虹秀出任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的提名。
「陣地社工」是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社工團體。BBC 中文網當時的報導指出,團體中的社工有不同分工,「除了像陳虹季一樣駐守衝突現場警戒線,還有社工負責為示威者提供情緒和法律支持、保障人權及隱私,也有社工陪同傷者去醫院,告知被捕者面臨的程序等」。
BBC 中文網報導指出,陳虹秀多年來在兒童院社擔任社工,原本工作是為特殊兒童提供支持,職業生涯中處理過家暴、性侵等問題。陳虹秀提到,她早在2014年「雨傘運動」時走進示威現場,直至2019年看到上百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男女老少、扶老攜幼,但政府為之不動時,令她極為痛心,再次決定走上前線,「想在絶望中找尋出路」。她形容自己在示威現場的角色,是面對高牆,守護「雞蛋」。
2020年,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後,陳於2021年獲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但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將案件發還區域法院重審。辯方此前確認,陳虹秀擬不認罪,案件排期於今年12月開審,陳獲准保釋。
2023年1月,中聯辦機關報《文匯報》發表評論文章,形容陳虹秀是「黑暴社工」,指她被揭發獲委任為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還披露勞福局「及時發現,要求社工註冊局重新考慮」。文章稱,陳虹秀「黑暴官司纏身」,但仍然被委以公職,而且是負責處理紀律事務,質疑社工註冊局「是在想公然將自己打造成包庇黑暴社工的獨立王國」。
陳虹秀5月13日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回應,她涉及的暴動案件排期至年底重審,現時她是「no case」(無案在身),既然她未判有罪,卻被剝奪她為業界出一分力,質疑港府為改組社工註冊局是「借我過橋」。
孫玉菡發文後,社工註冊局以主席名義發出長篇文章,就孫玉菡指控的「五宗罪」作出逐點反駁。關於第一點,註冊局指出《2022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實施後,《條例》規定與《條例》附表2相關機制繼續適用於《條例》附表2所列罪行,因此「註冊局至今未有採取行動為實施《公告》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成為註冊社工」的說法未見有事實根據。
就後面兩點,註冊局稱不宜評論個別個案,並指通過帖文就個別個案向註冊局作出指稱行徑並不公平。註冊局強調,在委任2023至26年度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時,並無小組成員被裁定暴動罪成。
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他相信孫玉菡有誤會,已經發信邀請孫會面討論。伍銳明進一步解釋,相關法例在2022年作出修訂,將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工註冊條例附件二的罪行,即當一名社工涉及違法罪行,要獲得註冊局全體成員的同意才可註冊,而國安罪行以外的罪行都以同一原則處理。
他續指,修例公布後已經邀請勞福局與註冊局交換意見,同時審慎尋求法律意見,因此花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他強調,不同成員不斷在「死線」前提出不同意見,需要法律顧問澄清,而註冊局也曾再度邀請勞福局交流和尋求澄清,但至今未獲回覆,過程中註冊局沒有拖延實施相關機制。
翌日,《明報》刊登報導,提到社工註冊局在民選成員多於委任成員之下,近年處理涉嫌違法社工續牌申請等事宜時所作決定屢惹港府和建制派不滿。報導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確認,政府認為「有迫切性」解決問題,即將循修例方向處理,預料最快下週交代方案,包括改變註冊局的成員組成比例,令委任成員和政府代表人數多於民選成員。
5月13日,孫玉菡在立法會見傳媒時,反駁伍銳明指他有所誤會的說法。孫玉菡強調,他一直清楚註冊局的工作,並再度批評註冊局現時的行徑是置公眾利益於不顧:「我無任何誤解,都無地方需要佢(他,指伍銳明)澄清。」
孫玉菡強調,他此前(在帖文)提出的所有擔憂都不牽涉政治,而是「實在說明註冊局有否偏離條例賦予的公權力、有否偏離條例的精神、有否保護好公眾利益」,他更指自己「一忍再忍,忍無可忍」。他還預告,「完善管治」的方案很快就會提出。
在場記者問到,被控暴動的社工陳虹秀是否即使未被定罪都不可以加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孫玉菡回應稱,註冊局應該平衡公眾和專業利益:「如果她正牽涉一單暴動的法庭案件,是否一定要找她擔任?條線是否移得太過分?這一切是交給註冊局做,但是作為局長如果看到註冊局有些行徑和決定是嚴重偏離條例的精神,我有責任要指出。」
就在他做出上述回應翌日,行政會議就通過修訂《社工註冊條例》並送立法會審議。
就政府提出的修例草案,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管浩鳴形容政府修例「非常之克制」,「所謂嘅專業自主並無被剝削到」。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事件中各方有不同說法,他不評論誰是誰非,但一個專業組織與時並進是好事。不過,他又促請政府不要太「急就章」,需要諮詢業界意見。
而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則表示政府修訂過程太倉促,與業界諮詢工作不足,他對此表示失望。他又擔憂,依新草案組成的註冊局委任成員比例高於由業界投票產生的民選成員,日後的決定可能不能保障專業自主、反映業界整體聲音。
最初聽聞此事,我即懷疑政府內部權鬥——似足當時共和國的「右派」被消失後,無人可鬥,最後變成江青背靠毛澤東,去鬥劉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