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專訪學者陳效能:香港女性遭受暴力,很多時我們仍假設「家庭」很溫暖

每4名香港女性中,可能有1名曾在親密關係或家庭內遭遇暴力。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董事會成員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
香港 家庭 性別暴力 犯罪 社會

香港女性蔡天鳳疑因金錢糾紛遭前夫一家合謀殘忍殺害,事件至今已有約兩週,目前有7人涉案被捕,警方仍在調查,案件將在5月8日進行第二次提訊。

這宗案件集結了名人、女性、金錢、兇殺等多個因素,成為城中最被熱議的新聞。有觀點和媒體迅速指出,研究範圍涵蓋全球的數據顯示,女性在親密關係中被謀殺的比例較男性要高,換句話說,在親密關係或家庭內被謀殺,是一名被謀殺女性的最可能死因。

也有觀點使用女性殺害(femicide)去理解此案,但在《端傳媒》與有關學者進行討論後,認為這個概念並不一定很適用於這次謀殺。這並不妨礙我們理解性別因素在本案中有值得重視之處,因為蔡案本身就屬於在親密關係內被殺害的案例,女性與家庭、婚姻、社會文化的關係,絲縷鑲嵌在被害場景和過程中;而輿論中對於女性受害者的挖掘和表述,也反映出社會對女性的印象呈現。

為何女性容易在家庭內受害?在香港,女性遭受暴力的實際情況又是如何?暴力對待與謀殺之間有前兆的關係嗎?《端傳媒》邀請香港「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董事會成員、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來討論這些問題。2022年,陳效能及其團隊發布「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研究」,通過1044份問卷及30個深入訪問,發現受訪的15-64歲香港女性中,有 37.54%曾遭遇性暴力,26.87%曾遭遇親密伴侶暴力。

換言之,大概每4名香港女性中,就可能有1名曾在親密關係或家庭內遭遇暴力。陳效能曾表示,這個數字與2013年相比沒有太大改善。這提供給我們一個從暴力傷害角度看見香港女性的視角。

以下為對談節錄。

端=端傳媒

陳=陳效能

媒體於報導蔡天鳳遇害案件時,大部分都以受害者的照片作封面。
媒體於報導蔡天鳳遇害案件時,大部分都以受害者的照片作封面。

女性殺害和家庭內謀殺

端:蔡天鳳遇害案件現在滿城風雨,社會上討論很多、也有些疲勞,但我們還是需要先釐清一些概念。不少媒體都有提到女性殺害(femicide),或者親密關係謀殺(intimate partner homicide)。用這些概念和框架理解這個案件,你覺得哪個更合適?

:可以說是親密關係謀殺或者家庭內謀殺(domestic homicide)。我自己看會覺得這個案子比較是奇案,未必很適合用femicide去理解。因為她被殺不是因為她是女性,而是因為一些金錢糾紛。

Femicide 講的是殺女性,暴力是因為受害人是女性而出現的。其實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殺女嬰:生出來是女性,所以就殺死她。在貧窮家庭或者一些地區,覺得沒有足夠資源去養一個女孩或者一個婦女,這些女性也可能會被殺害。其實歷史上不罕見,現在也還在很多地方發生。

這種殺害還包括獵巫(witch-hunting),比如對同一種身分,如果他是男的就稱法師,是女的就當作巫婆,被當成邪惡的東西。女性因為被當成巫婆、或身為女性牧師而被殺害的現象也是存在的。

還有因為嫁妝而出現一些兇殺案。有些地區男女方結婚的時候,由女性給男性嫁妝,那麼如果殺了這個女性,嫁妝就可以屬於男性了,然後可以再娶一個,再殺了她。這個比較誇張,但書和電影都有講過,在南亞地區也還會出現。

還有一種是榮譽處決(honour killing),在一些回教國家或者保守國家都會有,就是如果女性被視為做了一些違反道德、違反性規範的事情,就會為家族、社群蒙羞,然後被殺害。

社會很多時候有雙重標準,有的事情男性可以做,譬如有性伴侶、多重性行為,而女性被苛刻對待,去逛街都可能成為榮譽處決的理由。

從歷史、演化、演進等人類學角度,女性都好「重要」。因為雖然男女都有生育能力,但男性可以一個人令好多人受孕,而如果只有一個女人,不管有多少男性,生育的數量都是有限的。這個「重要」變成讓人想要控制女性,這樣就不會被女性控制,甚至要控制了女性,才能控制到人口和生命。

端:也就是說,雖然直到1976年,當時的社會活動家才把femicide這個概念介紹到公眾視野裏,但它是一個人類社會很久以來的現象。

:是的。而親密伴侶暴力的概念就很廣了,不僅僅是肢體暴力,還包含性暴力,或者精神虐待,一些心理上的暴力使用也算。所以它的另一個說法是家庭內謀殺,在一些家庭語境內發生的謀殺/兇殺。有國家特別針對這項做研究,發現家庭內謀殺的受害者主要是女性,加害者大多數是男性。

端:我們查數據會發現,講到謀殺案(homicide),男性在家庭之外受害比較多,女性在家庭之內受害比較多;而在所有被謀殺的女性裏,在家庭內被謀殺的女性也是最多的。

:為什麼有這種現象呢?最基本的一個解釋就是,男性在家庭以外的時間一定多過女性,從大範圍的數據統計來說,女性花在家庭內的時間是比較多的。男女在公共範疇上的參與有比例上的差異。

另外是女性在家庭裏的處境其實是怎樣的呢?和男性很不一樣。如果一個女性主要負責家務、照顧者角色,就很難有經濟自主,權力也會少一些。所以女性很容易處於一個脆弱的位置。如果再碰到一些爭執,女性的議價能力就會低一些。

其實我在2022年發佈的2021年香港女性遭受暴力調查中,也仍然很看得出這種差異。

端:所以雖然在香港社會的一般認知裏,香港女性相對其它社會的女性來說算比較獨立,經濟自主權也高,但這種現象仍然是普遍的。

:對。其實如果你講親密關係暴力或者家庭暴力,不論階級、學歷,受害者都是以女性為多。香港有很多高階層的案例,比如教授殺老婆,或者專業人士、高學歷人士的女性遭受暴力。現在蔡天鳳的案子也是呀,她也是很有錢的人了吧,依然存在這個問題。

蔡案就肯定是一種家庭內謀殺,因為懷疑殺害她的是前夫、前夫家人,是熟悉、有親密關係的人殺掉她。但這個案子本身的性別角度可能不是很明顯,如果不是蔡而是一個男生,也有可能因為金錢的關係被殺害。

對蔡案的性別觀察不在案子本身,在輿論

端:用性別視角看這個案子,關鍵在哪裏?

:我覺得在輿論。

現在網上、坊間,一般市民談論這件事的時候,他們對於受害人的好多假設都好負面、好厭女,對一個年輕(30歲未夠)、外表有吸引力、又成功的女性有很多懷疑。

會質疑她為什麼有這麼多錢,有一些負面的假設和猜測。有言論說她是「雞」,或者質疑為什麼這麼年輕就有四個子女,去猜測她多早開始有性行為、多早被「搞大肚子」、「連續生幾個小孩」⋯⋯反映出香港社會的厭女文化根深蒂固。

便利店有出售以蔡天鳳遇害案件為封面報道的周刊。
便利店有出售以蔡天鳳遇害案件為封面報道的周刊。

端:對於媒體的報導手法現在也不少爭議,比如有些標題刻意強調她是「名媛」,不斷挖掘她的家庭私事,姐妹的照片也被翻出來⋯⋯

:其實都不是新手法。名媛、女模特⋯⋯為什麼會用這些詞去形容她?我覺得反映出一些東西是,「名媛」感覺是自己不用做事,要把受害者描繪成一個不事生產的、膚淺的形象,「模特」也是,好像要靠人養。一般人會覺得做模特兒、性工作者好容易做,但其實是好辛苦的啊(hard labor)。用這些詞去形容她,貶低了這個受害人作為一個完整的人(whole person)的經歷,好像在「提問」,這個受害人是否「值得」被這樣惡劣地對待(deserve the crime)?

傳媒也有發佈加害者的照片,但我也看到不少是發蔡的圖片來吸睛,是有個幻想(fascination)在——原來這麼年輕這麼漂亮的人,都會有這樣的下場。大家可能對這個的興趣,多過對一班不務正業、曾經犯事的加害者的興趣。

人們也去揣測蔡的私生活和人際關係。這就是雙重標準,1個男性有5個女朋友,相對於一個女性有5個男朋友,是有不同的。大部分人會覺得,這個女生有這麼多男朋友「不是很好啊」,更嚴重的情況會說女孩子濫交。

香港人自己也要反省一下,我們對於這些東西如此沈迷,能得到什麼?是消遣的話題?還是提醒自己生命多重要?提醒自己社會好險惡,我們要好好生活?希望大家去關心這個案件的時候,不要只是消費和重複獵奇的角度。

當然也有一些正面的報導,比如她的親戚、朋友出來說她是一個很好的人,她好照顧前夫一家,對現在的家庭、子女也很好。但名媛、模特兒這些標籤的效應已經很強了。

而且我們一直說,這樣的手法對曾經遭受暴力的女性來說是可能有很大傷害的。一些已經處於不安全環境的女性,看到之後會覺得自己還要出聲嗎?出聲就會讓好多人被曝光出來,如果報警、或者跟人講,會發生什麼事呢?不厭其煩地說,這些市民覺得是花生、juicy的二度傷害,會令一些身處危險處境的女性更加不敢發聲。

端:我翻查香港以前的碎屍案,留意到大部分受害者也是女性,為什麼會這樣?

:碎屍是什麼呢?是一個比較「好」的擺脫屍體、毀屍滅跡的方法。如果站在一個有動機傷害他人的立場去看,他會傷害什麼人,或不會傷害什麼人?就好像偷東西,你在哪裏偷和被捉到的機會不一樣。犯罪人一定著容易殺害的入手呀。

殺害一個男性還是一個女性,去肢解一個男性還是女性,站在犯案者角度會覺得女性更容易處理。一種解釋可以是男女構造真的不同,一般來說男性比較強壯;但另一種解釋也很重要,就是女性也可能都會比兇手大力的,但在兇手眼中或者印象中,女性是一個「弱者」,所以好下手。

端:這種印象(perception)和社會文化好有關係。

:對,絕對是。

碎女屍的原因也有不同。好多年前香港有一宗,的士司機林過雲碎屍案,他就不僅僅是要會是滅跡,而且還要收藏女性受害人的性器官。也就說不僅僅是一種厭惡、仇恨,而且還有一些擁有的慾望。

女性的性能力、性慾(sexuality)被塑造到有一種魔力——當然我這裏說的是異性戀的語境——會驅使男性做好社會賢德、好爸爸,也會驅使人發瘋去做平時做不到的事情。比如最近有一單新聞,有一個男人拍一個模特兒,本來是攝影師和私模這樣的關係。但這個男人強姦/非禮了這名女性,在辯護的時候說,她太性感我忍不住要摸她。

這麼多東西可以忍得住,這個忍不住?

有的案例也和階級有關,比如Hello Kitty碎屍案,受害者本身是性工作者,因為還不起高利貸而被三個男人折磨、殺害。一個社會賢達和一個無名流浪漢,誰會得到更多關注呢?你殺一個性工作者、一個新移民、一個無名難民,沒有那麼多人會在意,犯案者角度應該比較容易做到這件事。

香港女性遭受暴力情況如何?

端:香港在#metoo影響下,這幾年關注多了性騷擾問題,那在遭受暴力方面是什麼情況?和其他地方的區別或者聯繫是怎樣的?

:我們2021年做的研究,訪問了一千多個人,有26%曾經經歷過親密伴侶暴力,這就跟國際上的數據差不多,也就是超過1/4的女性遭遇過親密關係暴力。她們經歷最多的,就是性侵犯或者強迫性行為,另外還有一些言語上的辱罵、恐嚇或者肢體暴力;還有一些非肢體暴力,比如纏擾行為,或者監控、截斷財務,不被允許和家人、朋友出去逛街的其實也很多。

研究也有問受訪者,在各種遭受暴力經歷裏,哪種是自己覺得最嚴重的?是肢體暴力。這是一個很真實的事情,很多女性,當然不是每一個,會在「家庭」這樣一個環境裏遭受到親密伴侶對她們進行的肢體暴力。

端:這種暴力就是被打嗎?

:不一定,不僅僅是被打。好多女性的情況,不是被一巴巴搧耳光,也不是一槌槌地被打,而是比如撳住你,或者好大力地抓住手臂不讓你出去,有的是伴侶拿著刀在她們揮來揮去,不是打算刺傷你,但就是要威嚇你。

對於受害人來說,這一類其實很可怕的。雖然對方不是真的要殺你、斬斷你的手,但根據她們自己的說法,「我會不知道他下一步會做什麼」。甚至有的有子女的,她們伴侶或者前伴侶會恐嚇或者打子女,這個已經是言語暴力、恐嚇和精神虐待,對女性來說影響很大。

端:這些恐嚇或者肢體衝突,會不會發展成謀殺?會不會是一種前兆?

:我想謀殺還是非常極端的行為。可能有兩種,一種是誤殺,無預謀的。那在一個怎樣的家庭情況裏會變成誤殺呢?就是情緒好高漲,開始有肢體衝突,或者情況已經失控,那有一方就突然之間爆炸,去做一些譬如誤殺的行為。這就跟有預謀不同的。

我覺得是好極端、絕望的狀態,才會想我真的要殺了你,我嬲你、憎惡你、討厭你到一個地步,或者我沒有其他出路,才一定要殺了你。所以蔡天鳳這個案子最可怕的地方是,不是因為一些情緒高漲而導致的殺害,而完全是一種好冷血、沒有什麼情緒的殺害。

另外其實比較多人忽略精神虐待、精神暴力。比如說,一個女性,也就是女朋友或者妻子覺得伴侶有外遇,有的情況下男性會承認,有的情況男性會做煤氣燈行為(gaslight,指否認和歪曲事實),會說女性「你神經病」、「你整天都想這些」、「我都說沒有再見過她(外遇)」、「你真的是在發瘋,你驗一下腦吧」⋯⋯用這樣一些方法,令女性覺得自己是有問題的。

這些精神虐待會對她們有什麼影響呢?會影響她們身心健康啦,可能會覺得不敢出街啦,或者覺得自己的能力好低,又或者覺得自己神經病,有好多疑神疑鬼。肢體暴力的影響當然很深,但也是容易「看見」的,精神虐待,你講出來未必會有人信你。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董事會成員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董事會成員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

端:你們的數據也顯示有40%的人不會跟任何人求助,她們如何解釋自己不求救?

:一來她們不知道可以去哪求助,最多的所謂求助就是跟朋友、親人講。有的案例為什麼可以被轉介到譬如婦女中心,就是因為她們的朋友、親人見過,或者知道有婦女中心、(明愛)向晴軒這些機構。所以其實一般婦女求助的渠道是很少的。有朋友能幫到是幸運的,好多都不會報警,報警一定是最後才會想到的方法。

我們站在第三者角度可能會問,「你被人打、被人虐待喎,你好辛苦好慘喎,你為什麼還要忍受?為什麼不報警?」因為她們也會覺得,如果報警,就完全不能回頭了,就要完全決裂了。那你可能會說,「你被人虐待喎,你遭受暴力,你還想跟這個男人在一齊?不是吧?」那是因為還有好多千絲萬縷的事情要考慮。

例如她自己有沒有能力可以自己一個人生活?或者有子女的,子女怎麼辦?如果她報了警,那就沒理由一起住了,那要去哪裏?你一個人可能還好走,但再帶上兩個小的,又要去哪裏呢?另外就算真的報了警、和這個人決裂,那怎麼和「鄉親父老」交代?別人會怎麼看我呢?所以她們有好多考慮,使得求助不是一件這麼容易的事。

文化與機制,有否營造改善空間?

端:你曾說過這個報告的數字跟2013年的數字差不多,反映女性遭受暴力的情況其實沒有太大改善。原因是什麼?

:根本原因是導致到女性會遭受性暴力,和會遭受親密伴侶暴力的那些文化因素沒有改變。雖然你說,「這10年間女性社會地位肯定高了吧?社會開明了吧?或者香港性別平等好很多了吧?」如果你看某些指數,比如女性入大學的比例、做某些職業的比例,那可能是的。但這些關乎到性的雙重標準,關於強姦、性暴力的迷思,或者是關於「同意」(Consent)的無知、漠視,其實都是導致性暴力的數字沒有減低的原因。

很多時候我們仍然假設「家庭」是好溫暖、好安全的地方,還有一些文化說家醜不能外傳。剛才也講到男女的性別分工仍然明顯,女性就算有收入,不少還是負責家居和照顧者的角色。丈夫,或者男性作為經濟支柱,在社會地位、家庭地位上普遍重過女性角色,這些東西沒有改變過呀。

曾經有一些大案發生,家暴法例也有修改,某一個年代曾經經歷過這些事件的人,他們應該印象會深一些。但譬如年青一代,你跟他們講天水圍那些事件,或者家暴條例的修例,可能都沒有什麼印象。教育是要持續去做的。

而像#metoo這樣的社會運動,明顯的社會效應是讓人知道多了性騷擾是什麼。但社會上也存在兩極化的現象,一方面多了人叫好,但另外一邊廂就說她們未審先判。有兩極化的效果。在西方社會,在香港,都有很多人很厭惡這種討論,反而會覺得男性是受害者,男性被一班女性迫害。

端:這些講的是文化上沒有改變。那在支援機制上有變化嗎?比如先看統計數字,數字是很多政策的基礎,香港是由警方或社署來提供的,這方面的統計齊全嗎?

:他們不會很主動地去提供,譬如警方在自己的網頁定期提供不同案件、罪行的數據,但沒有一個性別上的分別;統計署每年都會出一本 Women and Men in Hong Kong – Key Statistics 的報告,就是以性別去區分,也有一個章節是關於犯罪的,但內容很少,只有兩版、兩個表這樣。說明他們自己也沒有花很多時間、篇幅去看男女在遭受犯罪上的區別。

差不多20年前,統計署做過一個叫 Crime and its victims 的專題報告,是有關於性暴力的罪案資料,它跟警方報告的差異在於,有統計「沒有報警」(under reported)的犯罪,而且數據顯示這種案例中排第一的是勒索,排第二的就是性罪行。但20年之後就沒有再做了。

警方一定有很多資料,但要問了才有,那警方可不可以主動一點去披露這些資料呢?我見過警方網站上有某個網頁講性暴力,這其實是一個好的平台,應該讓市民大眾更容易看到更多資料。

你現在就算看強姦、非禮的案例,警署發布的數字都好低,怎麼可能整個香港一年只有幾百宗非禮?就算一千宗都好少啦,不可能的。所以我們並沒有一個很準確的對於實際情況的了解。

端:那在立法上面,香港性罪行的立法改善,從2006年開始,都做了差不多20年。你如何評價進展?

:性罪行最近的進展是窺淫罪的改例,在香港都算很大突破了,另外現在還在討論16歲以下、和沒有行為能力人士的虐兒/性侵受害者的強制舉報。但站在「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的立場,我們其實一直都希望,政府可以落實一站式的性暴力處理機制。讓受害人不需要去報警、再去醫院、然後還又要去不同地方才可以可以做完報案程序。去不同地方的時候,二度、三度傷害很嚴重。而政府在這方面是做得很慢的,也會影響一些受害人的舉報意欲,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和落實一站式的服務。

(實習生郭梓謙、Luna對本文亦有貢獻)

遭遇親密伴侶或家庭暴力可求助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婦女求助熱線 2386 6255

和諧之家24小時婦女求助熱線2522 0434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恬寧居 (婦女庇護中心) 電話熱線2381 3311

保良局24小時婦女求助熱線8100 1155

性暴力:

風雨蘭 2375 5322

東華三院芷若園 18281

明愛曉暉計畫 (成人童年性侵)2649 9100

讀者評論 8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1. 不如講一下男性所受的壓力及壓迫

  2. @JJCLUB1 建議先了解文內數據再留言

  3. 研究範圍涵蓋全球的數據顯示,女性在親密關係中被謀殺的比例較男性要高,換句話說,在親密關係或家庭內被謀殺,是一名被謀殺女性的最可能死因。
    這兩句陳述不是同一件事吧,用換句話說來連結是筆誤嗎?

  4. @JJCLUB1 請先讀文章再評論

  5. 謝謝端的訪問和報導!
    有些小筆誤:
    「另外其實比較多人忽略精神虐待、精神暴力。比如說,一個女性,也就是女朋友或者妻子覺得伴侶有【外遇】外語,有的情況下男性會承認,有的情況男性會做煤氣燈行為(【gaslight 】grasslight,指否認和歪曲事實)」

    1. 謝謝你!都改了!

  6. 樓上批評甚麼?學者就是質疑這個前設……單讀標題,無讀內文?

  7. “很多時候我們仍然假設「家庭」是好溫暖、好安全的地方,”? 谁假设了?什么时候是很多时候?这种话没有任何根据。难道岭南大学的学者就这种水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