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专访学者陈效能:香港女性遭受暴力,很多时我们仍假设“家庭”很温暖

每4名香港女性中,可能有1名曾在亲密关系或家庭内遭遇暴力。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董事会成员 、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陈效能。
香港 家庭 性别暴力 犯罪 社会

香港女性蔡天凤疑因金钱纠纷遭前夫一家合谋残忍杀害,事件至今已有约两周,目前有7人涉案被捕,警方仍在调查,案件将在5月8日进行第二次提讯。

这宗案件集结了名人、女性、金钱、凶杀等多个因素,成为城中最被热议的新闻。有观点和媒体迅速指出,研究范围涵盖全球的数据显示,女性在亲密关系中被谋杀的比例较男性要高,换句话说,在亲密关系或家庭内被谋杀,是一名被谋杀女性的最可能死因。

也有观点使用女性杀害(femicide)去理解此案,但在《端传媒》与有关学者进行讨论后,认为这个概念并不一定很适用于这次谋杀。这并不妨碍我们理解性别因素在本案中有值得重视之处,因为蔡案本身就属于在亲密关系内被杀害的案例,女性与家庭、婚姻、社会文化的关系,丝缕镶嵌在被害场景和过程中;而舆论中对于女性受害者的挖掘和表述,也反映出社会对女性的印象呈现。

为何女性容易在家庭内受害?在香港,女性遭受暴力的实际情况又是如何?暴力对待与谋杀之间有前兆的关系吗?《端传媒》邀请香港“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董事会成员、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陈效能来讨论这些问题。2022年,陈效能及其团队发布“香港妇女遭受暴力经验研究”,通过1044份问卷及30个深入访问,发现受访的15-64岁香港女性中,有 37.54%曾遭遇性暴力,26.87%曾遭遇亲密伴侣暴力。

换言之,大概每4名香港女性中,就可能有1名曾在亲密关系或家庭内遭遇暴力。陈效能曾表示,这个数字与2013年相比没有太大改善。这提供给我们一个从暴力伤害角度看见香港女性的视角。

以下为对谈节录。

端=端传媒

陈=陈效能

媒体于报导蔡天凤遇害案件时,大部分都以受害者的照片作封面。
媒体于报导蔡天凤遇害案件时,大部分都以受害者的照片作封面。

女性杀害和家庭内谋杀

端:蔡天凤遇害案件现在满城风雨,社会上讨论很多、也有些疲劳,但我们还是需要先厘清一些概念。不少媒体都有提到女性杀害(femicide),或者亲密关系谋杀(intimate partner homicide)。用这些概念和框架理解这个案件,你觉得哪个更合适?

:可以说是亲密关系谋杀或者家庭内谋杀(domestic homicide)。我自己看会觉得这个案子比较是奇案,未必很适合用femicide去理解。因为她被杀不是因为她是女性,而是因为一些金钱纠纷。

Femicide 讲的是杀女性,暴力是因为受害人是女性而出现的。其实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杀女婴:生出来是女性,所以就杀死她。在贫穷家庭或者一些地区,觉得没有足够资源去养一个女孩或者一个妇女,这些女性也可能会被杀害。其实历史上不罕见,现在也还在很多地方发生。

这种杀害还包括猎巫(witch-hunting),比如对同一种身分,如果他是男的就称法师,是女的就当作巫婆,被当成邪恶的东西。女性因为被当成巫婆、或身为女性牧师而被杀害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还有因为嫁妆而出现一些凶杀案。有些地区男女方结婚的时候,由女性给男性嫁妆,那么如果杀了这个女性,嫁妆就可以属于男性了,然后可以再娶一个,再杀了她。这个比较夸张,但书和电影都有讲过,在南亚地区也还会出现。

还有一种是荣誉处决(honour killing),在一些回教国家或者保守国家都会有,就是如果女性被视为做了一些违反道德、违反性规范的事情,就会为家族、社群蒙羞,然后被杀害。

社会很多时候有双重标准,有的事情男性可以做,譬如有性伴侣、多重性行为,而女性被苛刻对待,去逛街都可能成为荣誉处决的理由。

从历史、演化、演进等人类学角度,女性都好“重要”。因为虽然男女都有生育能力,但男性可以一个人令好多人受孕,而如果只有一个女人,不管有多少男性,生育的数量都是有限的。这个“重要”变成让人想要控制女性,这样就不会被女性控制,甚至要控制了女性,才能控制到人口和生命。

端:也就是说,虽然直到1976年,当时的社会活动家才把femicide这个概念介绍到公众视野里,但它是一个人类社会很久以来的现象。

:是的。而亲密伴侣暴力的概念就很广了,不仅仅是肢体暴力,还包含性暴力,或者精神虐待,一些心理上的暴力使用也算。所以它的另一个说法是家庭内谋杀,在一些家庭语境内发生的谋杀/凶杀。有国家特别针对这项做研究,发现家庭内谋杀的受害者主要是女性,加害者大多数是男性。

端:我们查数据会发现,讲到谋杀案(homicide),男性在家庭之外受害比较多,女性在家庭之内受害比较多;而在所有被谋杀的女性里,在家庭内被谋杀的女性也是最多的。

:为什么有这种现象呢?最基本的一个解释就是,男性在家庭以外的时间一定多过女性,从大范围的数据统计来说,女性花在家庭内的时间是比较多的。男女在公共范畴上的参与有比例上的差异。

另外是女性在家庭里的处境其实是怎样的呢?和男性很不一样。如果一个女性主要负责家务、照顾者角色,就很难有经济自主,权力也会少一些。所以女性很容易处于一个脆弱的位置。如果再碰到一些争执,女性的议价能力就会低一些。

其实我在2022年发布的2021年香港女性遭受暴力调查中,也仍然很看得出这种差异。

端:所以虽然在香港社会的一般认知里,香港女性相对其它社会的女性来说算比较独立,经济自主权也高,但这种现象仍然是普遍的。

:对。其实如果你讲亲密关系暴力或者家庭暴力,不论阶级、学历,受害者都是以女性为多。香港有很多高阶层的案例,比如教授杀老婆,或者专业人士、高学历人士的女性遭受暴力。现在蔡天凤的案子也是呀,她也是很有钱的人了吧,依然存在这个问题。

蔡案就肯定是一种家庭内谋杀,因为怀疑杀害她的是前夫、前夫家人,是熟悉、有亲密关系的人杀掉她。但这个案子本身的性别角度可能不是很明显,如果不是蔡而是一个男生,也有可能因为金钱的关系被杀害。

对蔡案的性别观察不在案子本身,在舆论

端:用性别视角看这个案子,关键在哪里?

:我觉得在舆论。

现在网上、坊间,一般市民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他们对于受害人的好多假设都好负面、好厌女,对一个年轻(30岁未够)、外表有吸引力、又成功的女性有很多怀疑。

会质疑她为什么有这么多钱,有一些负面的假设和猜测。有言论说她是“鸡”,或者质疑为什么这么年轻就有四个子女,去猜测她多早开始有性行为、多早被“搞大肚子”、“连续生几个小孩”⋯⋯反映出香港社会的厌女文化根深蒂固。

便利店有出售以蔡天凤遇害案件为封面报道的周刊。
便利店有出售以蔡天凤遇害案件为封面报道的周刊。

端:对于媒体的报导手法现在也不少争议,比如有些标题刻意强调她是“名媛”,不断挖掘她的家庭私事,姐妹的照片也被翻出来⋯⋯

:其实都不是新手法。名媛、女模特⋯⋯为什么会用这些词去形容她?我觉得反映出一些东西是,“名媛”感觉是自己不用做事,要把受害者描绘成一个不事生产的、肤浅的形象,“模特”也是,好像要靠人养。一般人会觉得做模特儿、性工作者好容易做,但其实是好辛苦的啊(hard labor)。用这些词去形容她,贬低了这个受害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whole person)的经历,好像在“提问”,这个受害人是否“值得”被这样恶劣地对待(deserve the crime)?

传媒也有发布加害者的照片,但我也看到不少是发蔡的图片来吸睛,是有个幻想(fascination)在——原来这么年轻这么漂亮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下场。大家可能对这个的兴趣,多过对一班不务正业、曾经犯事的加害者的兴趣。

人们也去揣测蔡的私生活和人际关系。这就是双重标准,1个男性有5个女朋友,相对于一个女性有5个男朋友,是有不同的。大部分人会觉得,这个女生有这么多男朋友“不是很好啊”,更严重的情况会说女孩子滥交。

香港人自己也要反省一下,我们对于这些东西如此沈迷,能得到什么?是消遣的话题?还是提醒自己生命多重要?提醒自己社会好险恶,我们要好好生活?希望大家去关心这个案件的时候,不要只是消费和重复猎奇的角度。

当然也有一些正面的报导,比如她的亲戚、朋友出来说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她好照顾前夫一家,对现在的家庭、子女也很好。但名媛、模特儿这些标签的效应已经很强了。

而且我们一直说,这样的手法对曾经遭受暴力的女性来说是可能有很大伤害的。一些已经处于不安全环境的女性,看到之后会觉得自己还要出声吗?出声就会让好多人被曝光出来,如果报警、或者跟人讲,会发生什么事呢?不厌其烦地说,这些市民觉得是花生、juicy的二度伤害,会令一些身处危险处境的女性更加不敢发声。

端:我翻查香港以前的碎尸案,留意到大部分受害者也是女性,为什么会这样?

:碎尸是什么呢?是一个比较“好”的摆脱尸体、毁尸灭迹的方法。如果站在一个有动机伤害他人的立场去看,他会伤害什么人,或不会伤害什么人?就好像偷东西,你在哪里偷和被捉到的机会不一样。犯罪人一定著容易杀害的入手呀。

杀害一个男性还是一个女性,去肢解一个男性还是女性,站在犯案者角度会觉得女性更容易处理。一种解释可以是男女构造真的不同,一般来说男性比较强壮;但另一种解释也很重要,就是女性也可能都会比凶手大力的,但在凶手眼中或者印象中,女性是一个“弱者”,所以好下手。

端:这种印象(perception)和社会文化好有关系。

:对,绝对是。

碎女尸的原因也有不同。好多年前香港有一宗,的士司机林过云碎尸案,他就不仅仅是要会是灭迹,而且还要收藏女性受害人的性器官。也就说不仅仅是一种厌恶、仇恨,而且还有一些拥有的欲望。

女性的性能力、性欲(sexuality)被塑造到有一种魔力——当然我这里说的是异性恋的语境——会驱使男性做好社会贤德、好爸爸,也会驱使人发疯去做平时做不到的事情。比如最近有一单新闻,有一个男人拍一个模特儿,本来是摄影师和私模这样的关系。但这个男人强奸/非礼了这名女性,在辩护的时候说,她太性感我忍不住要摸她。

这么多东西可以忍得住,这个忍不住?

有的案例也和阶级有关,比如Hello Kitty碎尸案,受害者本身是性工作者,因为还不起高利贷而被三个男人折磨、杀害。一个社会贤达和一个无名流浪汉,谁会得到更多关注呢?你杀一个性工作者、一个新移民、一个无名难民,没有那么多人会在意,犯案者角度应该比较容易做到这件事。

香港女性遭受暴力情况如何?

端:香港在#metoo影响下,这几年关注多了性骚扰问题,那在遭受暴力方面是什么情况?和其他地方的区别或者联系是怎样的?

:我们2021年做的研究,访问了一千多个人,有26%曾经经历过亲密伴侣暴力,这就跟国际上的数据差不多,也就是超过1/4的女性遭遇过亲密关系暴力。她们经历最多的,就是性侵犯或者强迫性行为,另外还有一些言语上的辱骂、恐吓或者肢体暴力;还有一些非肢体暴力,比如缠扰行为,或者监控、截断财务,不被允许和家人、朋友出去逛街的其实也很多。

研究也有问受访者,在各种遭受暴力经历里,哪种是自己觉得最严重的?是肢体暴力。这是一个很真实的事情,很多女性,当然不是每一个,会在“家庭”这样一个环境里遭受到亲密伴侣对她们进行的肢体暴力。

端:这种暴力就是被打吗?

:不一定,不仅仅是被打。好多女性的情况,不是被一巴巴搧耳光,也不是一槌槌地被打,而是比如揿住你,或者好大力地抓住手臂不让你出去,有的是伴侣拿著刀在她们挥来挥去,不是打算刺伤你,但就是要威吓你。

对于受害人来说,这一类其实很可怕的。虽然对方不是真的要杀你、斩断你的手,但根据她们自己的说法,“我会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做什么”。甚至有的有子女的,她们伴侣或者前伴侣会恐吓或者打子女,这个已经是言语暴力、恐吓和精神虐待,对女性来说影响很大。

端:这些恐吓或者肢体冲突,会不会发展成谋杀?会不会是一种前兆?

:我想谋杀还是非常极端的行为。可能有两种,一种是误杀,无预谋的。那在一个怎样的家庭情况里会变成误杀呢?就是情绪好高涨,开始有肢体冲突,或者情况已经失控,那有一方就突然之间爆炸,去做一些譬如误杀的行为。这就跟有预谋不同的。

我觉得是好极端、绝望的状态,才会想我真的要杀了你,我嬲你、憎恶你、讨厌你到一个地步,或者我没有其他出路,才一定要杀了你。所以蔡天凤这个案子最可怕的地方是,不是因为一些情绪高涨而导致的杀害,而完全是一种好冷血、没有什么情绪的杀害。

另外其实比较多人忽略精神虐待、精神暴力。比如说,一个女性,也就是女朋友或者妻子觉得伴侣有外遇,有的情况下男性会承认,有的情况男性会做煤气灯行为(gaslight,指否认和歪曲事实),会说女性“你神经病”、“你整天都想这些”、“我都说没有再见过她(外遇)”、“你真的是在发疯,你验一下脑吧”⋯⋯用这样一些方法,令女性觉得自己是有问题的。

这些精神虐待会对她们有什么影响呢?会影响她们身心健康啦,可能会觉得不敢出街啦,或者觉得自己的能力好低,又或者觉得自己神经病,有好多疑神疑鬼。肢体暴力的影响当然很深,但也是容易“看见”的,精神虐待,你讲出来未必会有人信你。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董事会成员 、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陈效能。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董事会成员 、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陈效能。

端:你们的数据也显示有40%的人不会跟任何人求助,她们如何解释自己不求救?

:一来她们不知道可以去哪求助,最多的所谓求助就是跟朋友、亲人讲。有的案例为什么可以被转介到譬如妇女中心,就是因为她们的朋友、亲人见过,或者知道有妇女中心、(明爱)向晴轩这些机构。所以其实一般妇女求助的渠道是很少的。有朋友能帮到是幸运的,好多都不会报警,报警一定是最后才会想到的方法。

我们站在第三者角度可能会问,“你被人打、被人虐待㖞,你好辛苦好惨㖞,你为什么还要忍受?为什么不报警?”因为她们也会觉得,如果报警,就完全不能回头了,就要完全决裂了。那你可能会说,“你被人虐待㖞,你遭受暴力,你还想跟这个男人在一齐?不是吧?”那是因为还有好多千丝万缕的事情要考虑。

例如她自己有没有能力可以自己一个人生活?或者有子女的,子女怎么办?如果她报了警,那就没理由一起住了,那要去哪里?你一个人可能还好走,但再带上两个小的,又要去哪里呢?另外就算真的报了警、和这个人决裂,那怎么和“乡亲父老”交代?别人会怎么看我呢?所以她们有好多考虑,使得求助不是一件这么容易的事。

文化与机制,有否营造改善空间?

端:你曾说过这个报告的数字跟2013年的数字差不多,反映女性遭受暴力的情况其实没有太大改善。原因是什么?

:根本原因是导致到女性会遭受性暴力,和会遭受亲密伴侣暴力的那些文化因素没有改变。虽然你说,“这10年间女性社会地位肯定高了吧?社会开明了吧?或者香港性别平等好很多了吧?”如果你看某些指数,比如女性入大学的比例、做某些职业的比例,那可能是的。但这些关乎到性的双重标准,关于强奸、性暴力的迷思,或者是关于“同意”(Consent)的无知、漠视,其实都是导致性暴力的数字没有减低的原因。

很多时候我们仍然假设“家庭”是好温暖、好安全的地方,还有一些文化说家丑不能外传。刚才也讲到男女的性别分工仍然明显,女性就算有收入,不少还是负责家居和照顾者的角色。丈夫,或者男性作为经济支柱,在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上普遍重过女性角色,这些东西没有改变过呀。

曾经有一些大案发生,家暴法例也有修改,某一个年代曾经经历过这些事件的人,他们应该印象会深一些。但譬如年青一代,你跟他们讲天水围那些事件,或者家暴条例的修例,可能都没有什么印象。教育是要持续去做的。

而像#metoo这样的社会运动,明显的社会效应是让人知道多了性骚扰是什么。但社会上也存在两极化的现象,一方面多了人叫好,但另外一边厢就说她们未审先判。有两极化的效果。在西方社会,在香港,都有很多人很厌恶这种讨论,反而会觉得男性是受害者,男性被一班女性迫害。

端:这些讲的是文化上没有改变。那在支援机制上有变化吗?比如先看统计数字,数字是很多政策的基础,香港是由警方或社署来提供的,这方面的统计齐全吗?

:他们不会很主动地去提供,譬如警方在自己的网页定期提供不同案件、罪行的数据,但没有一个性别上的分别;统计署每年都会出一本 Women and Men in Hong Kong – Key Statistics 的报告,就是以性别去区分,也有一个章节是关于犯罪的,但内容很少,只有两版、两个表这样。说明他们自己也没有花很多时间、篇幅去看男女在遭受犯罪上的区别。

差不多20年前,统计署做过一个叫 Crime and its victims 的专题报告,是有关于性暴力的罪案资料,它跟警方报告的差异在于,有统计“没有报警”(under reported)的犯罪,而且数据显示这种案例中排第一的是勒索,排第二的就是性罪行。但20年之后就没有再做了。

警方一定有很多资料,但要问了才有,那警方可不可以主动一点去披露这些资料呢?我见过警方网站上有某个网页讲性暴力,这其实是一个好的平台,应该让市民大众更容易看到更多资料。

你现在就算看强奸、非礼的案例,警署发布的数字都好低,怎么可能整个香港一年只有几百宗非礼?就算一千宗都好少啦,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并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对于实际情况的了解。

端:那在立法上面,香港性罪行的立法改善,从2006年开始,都做了差不多20年。你如何评价进展?

:性罪行最近的进展是窥淫罪的改例,在香港都算很大突破了,另外现在还在讨论16岁以下、和没有行为能力人士的虐儿/性侵受害者的强制举报。但站在“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的立场,我们其实一直都希望,政府可以落实一站式的性暴力处理机制。让受害人不需要去报警、再去医院、然后还又要去不同地方才可以可以做完报案程序。去不同地方的时候,二度、三度伤害很严重。而政府在这方面是做得很慢的,也会影响一些受害人的举报意欲,希望政府可以正视和落实一站式的服务。

(实习生郭梓谦、Luna对本文亦有贡献)

遭遇亲密伴侣或家庭暴力可求助

香港妇女中心协会妇女求助热线 2386 6255

和谐之家24小时妇女求助热线2522 0434

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恬宁居 (妇女庇护中心) 电话热线2381 3311

保良局24小时妇女求助热线810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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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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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如講一下男性所受的壓力及壓迫

  2. @JJCLUB1 建議先了解文內數據再留言

  3. 研究範圍涵蓋全球的數據顯示,女性在親密關係中被謀殺的比例較男性要高,換句話說,在親密關係或家庭內被謀殺,是一名被謀殺女性的最可能死因。
    這兩句陳述不是同一件事吧,用換句話說來連結是筆誤嗎?

  4. @JJCLUB1 請先讀文章再評論

  5. 謝謝端的訪問和報導!
    有些小筆誤:
    「另外其實比較多人忽略精神虐待、精神暴力。比如說,一個女性,也就是女朋友或者妻子覺得伴侶有【外遇】外語,有的情況下男性會承認,有的情況男性會做煤氣燈行為(【gaslight 】grasslight,指否認和歪曲事實)」

    1. 謝謝你!都改了!

  6. 樓上批評甚麼?學者就是質疑這個前設……單讀標題,無讀內文?

  7. “很多時候我們仍然假設「家庭」是好溫暖、好安全的地方,”? 谁假设了?什么时候是很多时候?这种话没有任何根据。难道岭南大学的学者就这种水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