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稱已赴加拿大升學,決意不再返港向警方報到|Whatsnew

周庭時隔兩年半更新社交媒體,指離港前獲發護照前提乃跟國安「返大陸」。
2018年,周庭在銅鑼灣的馬路上。攝:林振東/端傳媒

12月3日晚上10時許,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在 Instagram 發佈兩則貼文,稱自己自己在9月離開香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原定於2023年12月底回港就國安法案件向警方報到,但「經過深思熟慮,包括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以及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是次為周庭因2019年包圍警察總部案獲判監10個月並於2021年6月12日出獄更新近況後,首次公開發文。帖文分別以簽有「庭」字的香港風景畫和在海灘拍的影子照作配圖。

眾志解散後,有人仍被還柙,有人流亡

周庭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前香港眾志創黨成員、前常委和前副秘書長。她自15歲投身政治,參與2012年的反國民教育運動和2014年的雨傘運動,備受國際媒體關注。2016年,她與黃之鋒、羅冠聰等人成立香港眾志,2018年她宣佈參選立法會香港島區補選,及後遭DQ(取消參選資格)。

香港眾志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夕解散。前秘書長黃之鋒因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押至今,創黨主席羅冠聰則宣布流亡後被國安處通緝。(延伸閱讀:《香港人的國安時代:三年拘捕與檢控》)

2020年8月10日晚上,周庭涉嫌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被上門拘捕,及後獲保釋候查至今。(延伸閱讀:《810大搜捕:《蘋果日報》被搜查至少8小時 黎智英、周庭等遭指控危害國家安全被捕》)

後來,周庭因參與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在2020年12月被判囚10個月,同案的黃之鋒和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分別被判入獄13.5個月和7個月。周庭於2021年6月12日出獄,當時她表示「接下來就要好好休息,養好身體,因為身體在這段期間變得太瘦弱了」。

2021年6月12日,周庭因2019年包圍警總案判囚10個月,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出獄。 攝:林振東/端傳媒
2021年6月12日,周庭因2019年包圍警總案判囚10個月,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出獄。 攝:林振東/端傳媒

出獄後自由受限,受多種情緒病困擾

周庭在帖文寫道,自己出獄後須遵守國安法的擔保條件,包括定期報到、護照被沒收,而每次報到,她都擔心隨時再被拘捕,不停想像「國安會否在某個清晨,就如上次般,敲打着我家的門,試圖把鎖撬爛,破門而入,再次用某個罪名把我帶走。」她指定期報到、部分自由被剝奪,以及作為(前)民主派政治人物,為生活帶來種種限制,使「心理狀況每況愈下」,並指2023年是她的情緒、身體最差的一年。

她指經醫生診斷,她患上焦慮症、驚恐症、創傷後壓力症和抑鬱症,「除了大哭、崩潰、顫抖,又或者和朋友訴說我的恐懼,我什麼也做不了,什麼也做不了」、「身心處於非常不穩定的狀態」,又形容「自己無處可逃」。(延伸閱讀:《《憂鬱之島》爭議:香港的故事,何時可以不再這麼難說?〉)

周庭又指,自己在出獄後一直沒有作任何公開活動和參與政治,但仍未獲得出境權利。而國安仍會在報到時「關心」她的狀況,例如收入、工作、家庭、人際關係。她表示,這「像每隔一段時間也會有人提醒着你:你並沒有重獲自由,仍然受到監察,不要試圖做些什麼事情。」

周庭稱出國升學條件是國安陪同到深圳「參觀」

周庭在貼文中表示,2023年她決定報讀碩士課程並獲加拿大一所大學取錄,其後向國安提交申請赴加拿大讀書,對方要求她寫下「悔過書」,並保證不會再參與政治活動或與學民思潮和香港眾志的成員等相關人士聯絡,周庭因希望「可以安全離港升學」答允。

她又指按要求向國安提交了大學、學科、時間表、宿舍、過數紀錄等資料,亦被要求面見查問報讀課程的原因。

她還特別指,國安在7月初提出要她「跟我哋返一次大陸」(跟我們到一次大陸)作為到加拿大升學條件。她稱國安表示完成行程後會把護照交還給她,她只需在大學假期時回港報到。

周庭指自己於8月在5名國安處人員的「陪同」下辦理回鄉證後前往深圳,被安排參觀「改革開放展覽」和騰訊總部。她指行程中沒有面見任何官員、黨員或接受公安盤問,但覺得自己全程被監視。她指又被要求和展覽的燈箱或公司標誌打卡合照,並猜測若自己保持沉默,那些照片「或許有天會成為我『愛國』的證據」。(延伸閱讀:《王宇:我為什麼在電視上認罪》)

周庭還表示此行回港後再被國安要求寫下「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信件。

2023年12月3日,周庭在 Instagram 發文透露,現正在加拿大多倫多升學,原定12月底回港就國安案向警方報到,但考慮多方因素後,決定不回港報到。圖:周庭 Instagram 
2023年12月3日,周庭在 Instagram 發文透露,現正在加拿大多倫多升學,原定12月底回港就國安案向警方報到,但考慮多方因素後,決定不回港報到。圖:周庭 Instagram 

最後,她指自己是在加拿大安頓下來後,才開始思考12月是否回港。她稱自己之前已經購買回港機票,強調並非處心積累欺騙國安。

她指選擇不回港的主要原因是,「國安即使不拘捕或收回護照,也很可能會像之前那樣,提出一些條件或進行問話,而我需要滿足他們才能回到加拿大」,「隨着香港形勢變得更嚴峻,他們也隨時可以再以調查為由禁止我出境」。她稱自己「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

周庭又表示,「這數年切身感受到,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多麼可貴的東西」,又指現在「終於不用再為會否被捕而擔憂,也可以說想說的話、做想做的事了」。她指希望能在加拿大學習和療傷,並重拾因情緒病和壓力而放下了的興趣,「建立屬於自己的節奏」。

在貼文結尾周庭表示:「自由來得不易,在擔驚受怕的日常中,更加珍惜所有沒有遺忘自己,關心自己、愛自己的人。願我們能在不久的將來重聚,好好擁抱彼此。」

2018年,周庭在金鐘政府總部的集會上向台下人士揮手。攝:林振東/端傳媒
2018年,周庭在金鐘政府總部的集會上向台下人士揮手。攝:林振東/端傳媒

警方稱強烈譴責「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籲「懸崖勒馬」

端傳媒向香港警方查詢事件,並在12月4日早晨獲得回覆,警方指「對於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的「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在覆信中表示,「該名女子於二○二○年八月十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二○二○年底至二○二一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該女子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

關於周庭在貼文中所稱的為獲得護照要「到深圳參觀」一事,警方在回覆查詢中未有提及。其回覆指周庭「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

關於她取回護照一事,警方在回覆中指:「該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九月向她發回旅遊証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十二月。」

警方還表示「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周庭。拍攝於2018年。攝:林振東/端傳媒
周庭。拍攝於2018年。攝:林振東/端傳媒

讀者評論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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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见好就收”的说法恰恰说明了我们为什么需要免于恐惧的自由。

  2. 什么叫见好就收啊,到底好在哪里?

  3. 楼下大言不惭的受害者有罪论太恶心了,我想跟你说:你并不了解,也并不配理解周庭对自由的向往。

  4. 不在沈默中消亡,便在沈默中爆發。澳門咁聽教聽話又唔見中共在澳門落實全面普選🙄
    都2023年了,還有人妄想「乖乖地聽話」,中央便會施捨一些民主權利的,是做久了奴才不習慣做人了對吧😅 牆內的大陸人常被人嘲笑是韭菜,但現在就連他們中都知道「提升自己統戰價值」的道理。反倒是能翻出牆外的還在談什麼「見好就收」也是有夠好笑的🤭

  5. 樓下的「見好就收論」也是令人醉了
    基本上每次有政治人物棄保流亡海外就會出現一次

  6. 我能理解周女士对自由的向往。但为什么要非要将国安的协议公之于众?
    愿意放护照、让周女士出国留学,而代价亦只是参观深圳,这很可能已经是国安内部相对的开明派了。
    将他们的协议公之于众,无疑只会激怒国安。被捕的异见人士,日后恐怕只会面临更严厉的监视和管制。
    三十四年前,不愿意见好就收的学生,最终拖垮赵紫阳等开明派;三年前,不愿意止步于撤回条例的香港,迎来最严厉最黑暗的肃杀。难道我们就不曾从这些失败中汲取一丝教训吗?

  7. 同样看文字描述就觉得恐怖,无法想象她面对的压力。祝在自由的国度以后一切顺利。

  8. 光是文字描述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祝一切都好。

  9. 能理解并接受整个行为过程,祝好!

  10. 不停想像「國安會否在某個清晨,就如上次般,敲打着我家的門,試圖把鎖撬爛,破門而入,再次用某個罪名把我帶走。」
    这个画面我身边就有人经历过,只是被抓去强制集中隔离。

  11. 感谢曾为香港民主奋斗

  12. 港澳办拍照片向上面交差,徒增笑柄

  13. 祝福,祝一切安好!

  14. 敬佩一切抗争者,祝福所有逃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