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就政治獻金案及改建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等四案作出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刑度雖遠低於檢方求刑的28年6個月,仍屬重判。依台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參選,判決結果意味著柯文哲的2028年總統之路幾近斷絕。
合議庭認定柯文哲的收賄與圖利行為均成立,屬於一個行為觸犯兩罪的「想像競合」條件,因此從較重的收賄罪論處,判處13年。2020年3月,負責北市京華城購物中心改建案的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員工以政治獻金名義交付210萬元賄款予柯文哲,法院認定此舉與柯以市長權力將京華城陳情案送台北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之間存在對價關係;同時認定柯文哲明知給予容積獎勵(港:樓面寬免)違反都更條例等法令,仍逐層核章推動違法的細部計畫,圖利京華城公司取得逾121億元不法利益。
不過,檢方另指控的1,500萬元現金賄款部分,法院認為僅有從柯文哲電子設備內取得、其自行記錄的Excel檔案為據,缺乏補強證據,未予認定成罪。
政治獻金方面,柯文哲透過「木可公關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判處3年6個月,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判處2年,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逾827萬元支付競選辦公室員工薪資的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同案被告當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處15年6個月。全案判決書近千頁,可上訴。
柯文哲一審遭判刑17年後,是民眾黨2019年創黨以來,繼新竹市高虹安、金門縣陳福海後,第三位在一審程序遭判刑有罪的縣市首長。陳福海以無黨籍參選、後於2022年6月入黨,因此潛在議長選舉期間收賄遭判刑10年。高虹安則在2024年一審以貪污罪判刑7年4月,2025年1月二審改判無罪,該案目前檢方仍上訴中。

從搜索到判決:一年半的司法風暴
台北地檢署於2024年底偵結本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柯文哲提起公訴,合計求刑28年6個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同案起訴的被告沈慶京及應曉薇,檢方分別求刑約17年及16年6個月。
檢方認定的核心指控圍繞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京華城原址位於台北市南京東路、光復北路口,自2010年起規劃拆除重建,長期因容積率(港:地積比率)爭議停滯不前;柯文哲2014至2022年擔任台北市長任內重啟協調與審議程序。檢方指控,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的最高20%容積獎勵違反《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辦法,卻在都市計畫變更及建照核發過程中「一路護航」,使京華城額外取得約121.5億元不法利益。
收賄部分,起訴書指柯文哲先後收受與京華城開發方相關的款項合計1,710萬元,其中210萬元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另外1,500萬元則在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收取。檢方主張這些款項與柯文哲在市府內部對容積獎勵案的態度及最終核定之間存在對價關係,單獨就違背職務收賄罪求刑15年。

除京華城案外,檢方亦就政治獻金處理問題一併起訴。起訴書指控柯文哲透過木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侵吞競選經費與授權金合計約6,234萬元,以公司帳務操作規避政治獻金監管,另有550萬元被挪作個人或家庭私用,兩項公益侵占罪合計求刑11年。檢方另以背信罪起訴,指柯文哲違反對市民及政黨應負的忠誠義務,就此求刑2年6個月。
木可公司負責人為李文娟,是柯文哲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之妹。木可公司被控協助處理柯文哲政治獻金及管理競選小物。
偵查期間,北檢指揮廉政署多次搜索台北市府及京華城關係企業,約談多名市府官員與幕僚。檢方在起訴書中亦指柯文哲曾指示共犯出境、銷毀便條紙,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將此作為求刑理由之一。2025年間,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沈慶京以1.8億元交保,應曉薇以3,000萬元交保,各被告在外候審至今。

本案自2024年12月起訴後歷經一年審理,2025年12月辯論終結。審理期間,柯文哲多次在法庭上與檢察官激烈交鋒,曾在庭上爆粗口並將水杯擲向檢察官,被檢方認定「無視法治」。
辯方的核心主張為否認收賄的對價關係,質疑檢方以柯文哲住處查扣硬碟中Excel檔案記載的「小沈1500」作為收賄證據,缺乏具體金流與交付時地,認為屬推測性指控。法院最終認定1,500萬元部分缺乏補強證據,但仍認定210萬元構成違背職務收賄。
同案被告中,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與前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在審理期間認罪,均獲判緩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則獲判無罪。

重判之後:第三勢力往何處去
26日,在台北地院外,約百餘名柯文哲支持者手舉標語、揮舞旗幟,高呼「柯文哲,清清白白」,亦有人高喊「司法迫害」、「賴清德下台」。民眾黨幹部發言期間,一名男子手舉看板高喊「支持貪污除罪化」遭支持者追打,警方隨即上前隔離雙方,現場氣氛火爆。
執政黨民進黨在判決後表示,「對於司法個案,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並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表示支持柯文哲爭取上訴,強調「接下來藍白合會持續並更加緊密」。
現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隨即發文,稱「難以置信,心情迄今難以平復」,並質疑法院對收賄罪的認定邏輯。他強調民眾黨不會放棄,並將案件定性為「挽救淪為民進黨禁臠的司法」。
隨後,柯文哲在記者會中亦逐一駁斥檢方偵辦程序,指控存在竄改筆錄、騙票搜索及逼供等情事,並反擊法院判決的210萬收賄指控,稱其根本不知道該筆政治獻金,但法院卻據此重判他13年貪污重刑,「根本是抹黑」。柯文哲並表示,「毀了一個柯文哲,還有千千萬萬的小草,我們絕對不會妥協、我們永遠不會屈服。」
黃國昌也在記者會中指出,民眾黨將正式發出全國動員令,號召支持者周日一起上凱道討公道。
判決出爐後,檢方請求維持7,000萬元交保、科技監控及限制住居等強制處分。柯文哲回應「一定不會逃亡」,稱電子腳鐐「完全沒有必要」,並透露交保金是向妹妹借的,詢問法官可否減少。法官最終維持原有交保條件。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張峻豪對端傳媒表示,判決對民眾黨是「重創」,近期民眾黨已因內部爭議導致形象下滑,一審重判更是「雪上加霜」。不過他認為,要論斷民眾黨是否走向泡沫化,「恐怕還是要等到2028年的大選過後」。張峻豪指出,2028年大選以前,民眾黨仍在立法院佔據關鍵少數,重判結果可能使其在國會的對抗更加強力,「會繼續控訴司法、控訴賴清德,進而加強對立」。
然而張峻豪認為,重判結果對外界關注的「藍白合」前景不利。他分析,柯文哲確定無法參選總統後,「他(與藍合作)的動機也都不存在了」,民眾黨短期內亦難以找到新的共主,藍白合失去核心的整合基礎。
張峻豪分析,當民眾黨的「小草」只剩下鐵桿支持者,流失的選票未必會回到綠營,藍營同樣可能受益;若國民黨能自行吸納這些票源,「就沒有什麼藍白合的必要性」。他認為,在「三腳督」選局中,第三個腳必須能左右選情才有合作的可能,「如果對於國民黨勝選都還是有可能性,又為何一定需要去做藍白合?」
張峻豪亦提醒,本案二審甚至三審的時程可能拖延至2028年大選前仍無定論,「二審會不會產生逆轉性,這都是民眾黨可以在裡面去進行操作的」。
談及更廣泛的第三勢力前景,張峻豪的態度更為悲觀。他指出,台灣的選舉制度對小黨不利,從歷史來看,小黨走向泡沫化「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宿命」。民眾黨不僅是小黨,更始終擺脫不了一人政黨的形象,且從未建立起獨立的政治路線——「民眾黨開始是依靠綠營起來,現在是依靠藍營才能在國會裡面跟民進黨對立」。當這些前提條件逐一瓦解,民眾黨要在重判之後走出一條「有別於藍、有別於綠」的路線,他個人認為「非常悲觀」。
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葉耀元則判斷,柯文哲的案子「不管怎麼判,都不會衝擊台灣未來政治版圖」,因為民眾黨「本來就不具有可以跟民進黨與國民黨競爭的資源跟民意基礎」。
葉耀元指出,柯文哲過去兩年累積的負面形象已深植人心,即使沒有司法案件,他亦不可能重返政治舞台的核心位置。黃國昌的支持者與柯文哲的支持者是兩個不同的群體,黃國昌正嘗試將民眾黨「昌粉化」,柯文哲已難以直接干涉黨內決策,一審宣判「大概就是柯文哲政治聲量的最後高點」。
葉耀元亦提及,近日檢方起訴陸配徐春鶯涉《反滲透法》案並與民眾黨存在關聯,將進一步加深外界疑慮,「2028就是民眾黨的末日」。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陳方隅則從國會運作的角度切入分析。他對端傳媒表示,民眾黨作為關鍵少數,原本同時握有與藍綠兩大黨合作的籌碼——與國民黨合作可通過國民黨的法案,與民進黨合作則可通過民進黨的法案——「兩大黨都應該要聽他的」。然而民眾黨從未善用這一地位,反而「完完全全貼在國民黨身上,而沒有換回自己想要的法案」。
陳方隅認為,柯文哲遭重判後,民眾黨在藍白合中的處境只會更加被動。他判斷藍白合「一定會繼續」,但性質已根本改變:以黃國昌的能力而言,「沒有任何組織的能力,也沒有任何開拓地面選票的能力」,所有政治資源都來自國民黨,民眾黨只能聽命於國民黨,不再具備任何談判籌碼。
政治評論員吳崑玉對端傳媒直言,民眾黨過去主打的「不藍不綠」中間選民早已跑掉大半,如今僅剩約10%的鐵桿支持者,柯文哲案的判決結果,對民眾黨現有約9%至10%的基本盤支持度,影響已經不大。
吳崑玉指出,既然柯文哲未來可能無法再戰正副總統,國民黨便沒有必要再與民眾黨高層談實質合作,而是會採取表面安撫、邀請站台,私下卻針對民眾黨的基層民代、想參選的議員進行個別「招安」與挖角。他點出,這正是過去國民黨對付親民黨的老方法。
吳崑玉分析,民眾黨2026年的選情恐怕相當不樂觀。如果2026年未能拿下亮眼成績,因為缺乏向外擴展的說服力與擴散力,2028年大選極有可能成為民眾黨的「終局之戰」。
《聯合報》評論指出,京華城案一審重判柯文哲17年,不但重創他個人及「白色力量」人設,也等同為2028總統路畫下休止符,並迫使藍白在2026縣市長九合一選舉、2028之前不得不走向更緊密的合作,而沒有再分裂的本錢。


一審之後:上訴攻防與懸而未決的2028
一審判決出爐後,柯文哲2028年競逐總統大位的可能性大為降低。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均不得登記參選。柯文哲收賄罪被判13年,即使判決尚未確定,在一審判決存續期間,2028年的參選資格已實質受阻。
然而一審判決並非定讞。本案涉及11名被告,判決書近千頁,後續上訴程序預計耗時甚久。檢辯雙方均可能提起上訴——檢方可能就1,500萬元收賄未獲認定的部分上訴,辯方則勢必就收賄罪定罪提出挑戰。稍早台北地檢署回應,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檢方表示無預設立場,依法蒐證,並秉持中立客觀態度,並呼籲外界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
對民眾黨而言,案件懸而未決本身即是一把雙面刃:一方面,創黨領袖遭重判勢必侵蝕選民信任;另一方面,「司法迫害」的論述亦可能在特定支持者群體中持續發酵。台灣第三勢力的政治版圖,將在司法程序與選舉時程的交錯中,進入一段重整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