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是愛過情人節的人,人生中真的有「慶祝」的情人節,可能就只有一兩個,而且都發生在學生時代。身邊人和我相識於少年時代,現在我認識他的日子已長於我不認識他的日子,即是說,我整個當大人的生涯都是在他的見證下渡過的。
一起從懵懂的少年變成熟的大人(起碼年齡上是,心智成不成熟見仁見智),到底是甚麼概念呢?就是有時候,我自己都忘記了的事情,他如數家珍。不久前,在一個百無聊賴的下午,他說起我們大學時代有段日子,我常常說要「摘星」:不管做甚麼,都要用兒童卡通片配音的聲音高叫「摘星!」(是很無聊,但誰十幾二十歲的時候不無聊呢…)我已完全想不起來這件事,但是這才知道我後來我跟同事開玩笑說的「reach for the stars」,源頭居然是十幾年前。當然他大部分記得的事情可沒那麼人畜無害,如果其他人知道他腦袋裡關於我的資料,知道我做過的各種傻事蠢事,這可不得了。所以我堅決在他和我的同事之間豎起一堵牆,我在端還得保留一點威嚴。
但是,應該這麼說吧,雖然我不是坐擁百億身家的企業家﹑沒得過諾貝爾文學獎(而且即使威脅他們給我頒一個和平獎,也不會有人理我)﹑不曾成為任何地方的第一位女元首﹑沒有發現能治好絕症的藥,沒有在月球漫步過,沒有提出相對論,完全不是值得有人給我立傳的大人物,但我身邊有人鉅細無遺地紀錄著我的人生:我的每個口頭禪﹑人生不同時代的喜好﹑性格和想法﹑每一個得到的與錯失了的機會﹑每個笑到肚子痛和難過得痛哭的瞬間。曾聽過一個說法:人想要找另一半,是因為要有個人見證你的人生。這個說法帶有強烈的存在主義色彩,因為那是在說愛情不(單單)是生物性的(繁衍)﹑經濟性的(資源共享)、甚至情感性的(陪伴、安慰),而是更根本,更關乎人的生存狀態的:如果沒有人見證你的生命,你是否真的存在過?
(那個老掉牙的哲學問題:森林裡一棵樹倒下了,沒有人聽到。那它真有發出聲音嗎?)
所以如果你問我,甚麼是愛情呢?我的答案大概毫不浪漫:一天一天的,選擇同一個人,而且看到他,聽到他,見證著也守護著他的人生,那怕他的人生在他人眼中是如此的平凡﹑無聊﹑乏善可陳。就像法國哲學家Simone Weil說的,attention is the rarest and purest form of generosity, it presupposes faith and love(專注是最稀有、最純粹的慷慨,它的前提是信念和愛)。小時候我讀過聖修伯里的《小王子》,但似懂非懂--故事裡的狐狸要小王子「馴服」牠,但當時的我唯一知道的「馴服」,就是「tame」:動物喪失了在野外的習性,變得只會服從人類的指令。直到很久以後,我才隱隱明白「馴服」說的就是專注的慷慨。是因為日復一日的付出,另一個原本面目模糊的,平凡的人,才在你眼中變得獨一無二,無可取代。這就是愛。
有些讀者可能還記得,七年前的這個時候,我在端發表過「關於愛,社會學家 Erik Olin Wright 告訴我的事」(當時我還是個撰稿人呢)。那年我的博班老師Erik因血癌逝世,我想起了我們在2016年的一次在他家的對話,並嘗試在他關於資本主義的論述中,找出一個馬克思主義社會學者對於人﹑愛情與婚姻的真實想法。我當時這樣寫:「茫茫世間,人類所有能理解和感知的所謂愛,到了最深最盡處,都是在世間一切約束與限制中竭力創造希望與幸福的過程。」
到現在我還是這麼相信的。這陣子你或許也聽過許多關於新聞業的消息:《華郵》大幅裁員三成﹑深度內容市場逐漸消失﹑流量經濟擠壓著不願意用AI量產垃圾內容的媒體﹑新聞和言論自由也不斷萎縮(即便是在傳統的民主社會;至於威權社會就更不用多說了)。在我們這周進行的「未完結現場」端小聚裡,有學生讀者問三位編輯,在這樣惡劣的大環境裡,讀新聞系還能做新聞嗎?
這應該是每個仍關心深度報道未來的人的疑問。我想我的答案是:每個時代都有它的限制,而每個時代都有在限制中嘗試創造新時代的人。只有專注地投入時間,不斷的試錯﹑跌倒了再爬起來,我們才會發現能讓我們繼續茁壯成長的縫隙在哪裡。我總是跟同事說:「當然得繼續掙扎,老了之後在老人院就有好多『想當年』可以說了。」誠如我在香港大火後的周記說過的,是愛還是責任,好多時候是分不開的。
在我不慶祝的一天,祝各位讀者情人節快樂。今天開始,去創造你的幸福吧。
P.S. 最近為了讓編輯們也互相「馴服」,我們這周在台北開了兩天密集的編輯會議,我也趁機跟評論編輯雨欣和香港編輯阿筠進實體錄音室,錄了一期端聞200集(眨眨眼就來到這個數字了!)/情人節/春節特備節目,聊的是現在大行其道的戀愛綜藝。雖然有點賣花讚花香,但不得不說,談戀愛(是雙關語嗎)還得是端。這一期端聞將在2月18日播出,記得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