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歷屆奧斯卡,香港入圍過三次最佳國際電影,卻同時在該獎項有三次被DQ的污點。居然可以如此屢(未)戰屢敗,二十年間被DQ三次,相信都是一個紀錄。
三個月前,由香港新導演曾憲寧執導的《燈火闌珊》獲選代表香港「出戰」奧斯卡,競逐最佳國際電影;惟至日前,《燈火闌珊》劇組卻意外宣布,它們剛剛收到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的通知,作品未能成功晉身該獎項的首輪候選名單,而且「原因未明」。亦即香港於今屆奧斯卡沒有代表作品參選。
熄滅闌珊燈火:原來是他
《燈火闌珊》疑似被 DQ(取消資格)的消息一出,香港各大媒體都非常轟動,連忙追問每年負責選送「出戰」奧斯卡作品的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更甚至有媒體直接去信奧斯卡選委,查詢為何《燈火闌珊》無法競選,因何事、何時取消資格,熱議程度與上周末創香港開埠以來投票率最低紀錄的區議會選舉,有著雲泥之別。
坦白說,焦點不在於《燈火闌珊》一片的得獎呼聲有多高,而是跟 DQ 扯上關係,都會觸動今日香港人/媒體的敏感神經,如杯弓蛇影,直接聯想到是政治打壓。不過,事隔一日,好幾間媒體都引述香港電影製片家協會主席洪祖星及奧斯卡選委的回覆,一切與政治無關,而是選送過程有利益衝突。
奧斯卡選委表明,由於各地區/國家選片委員會成員不可以跟獲選電影有任何專業關係,導致《燈火闌珊》不符合競逐資格,意思即是製片家協會內部犯規;主席洪祖星並不否認,更早在十月已接獲DQ消息,歸咎於奧斯卡選委今年八月改制——
其一是協會成員「入職」超過六年不能投票,舊「班底」要全部換走;其二是新增了限制,製片人、導演及演員並不能投票給自己有份參與的作品。由於「沒有白紙黑字」列明新賽規,而今屆「換血」後的選片委員會,其中一位有份投票的成員正是《燈火闌珊》的主要演員⋯⋯
至此,《燈火闌珊》除名事件的「嫌疑人」已呼之欲出。不出半天時間,猜是不想連累到其他演員惹嫌,任達華透過電影公司承認是自己投了票給自己主演的《燈火闌珊》,公開致歉。
任達華在《PTU》(2003,杜琪峰導)有句經典台詞:「捽甩佢(擦掉它)!」隨著真相大白,網民、影迷都揶揄是他「捽甩(擦掉)」了《燈火闌珊》的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