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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鄒幸彤「六四煽惑集會案」自辯詞

如果法庭一定要用煽惑、被煽惑這些字眼,不如說,是香港人煽惑了我要按良知行事。

閣下,本人是本案唯一被告。

本人被控一個沒有發生過的集結,本人是一位大律師,自 2015 年底起出任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副主席,直到支聯會在剛剛的 9 月 25 日宣佈解散為止。我沒有案底,目前因為支聯會的關係,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未有按通知提交資料而處於還押。同時也因為去年六四燭光悼念,被控煽惑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會在 11 月開審。


從剛剛的自我介紹,法庭不難見到,我所有的法律麻煩,都是同支聯會、六四相關的。而這個控罪的層層疊加,其實都很形象地反映著,政權如何一步步打壓消滅六四的記憶。而這一個大的背景,是我為什麼要寫本案中兩篇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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