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今天再一次走上被告席。4月22日下午,香港法院裁定她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指出蔡玉玲申請車輛資料用作採訪及報道,並非與「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屬虛假陳述。
主任裁判官指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即使運輸署提供的三個選項均不適用,申請人也不能夠作出虛假陳述。」裁判官指出,被告查資料是為了採訪報導公眾關注之事,同時沒有證據顯示車主受到實際影響,但強調此後被告應該「以正確方式獲取資料」,最終處以罰款6000港元。
在香港,查冊是記者和不同專業人士常使用的、查閱公開資料的方式。至今,蔡玉玲是第一名因查車牌資料而被政府控告並罪成的記者。今日裁決一出,社會一片譁然, 蔡玉玲罪成,這意味着香港記者此後查冊很大可能違法,調查報導難以進行,傳媒的調查權和公眾知情權將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