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天的奔走與等待,台灣 NGO 工作者李明哲的家屬等來一紙兩百來字的新華社通稿,和一個對台灣公民而言非常陌生的罪名:「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明哲是歷史上第一個涉嫌「顛覆中國國家政權」的台灣人。在中國大陸,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罪名?台灣人涉入其間,又會是什麼處境?
「顛覆國家政權罪」1997年始現於修訂後的大陸刑法,它的前身是政治色彩更為強烈的「反革命罪」。曾為不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人士做過辯護、現流亡美國的中國維權律師滕彪指出:2013年起,中國大陸政治氣候嚴苛,律師、記者、維權人士均遭遇整肅,「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人愈來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