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哈伊教源於19世紀波斯,由伊斯蘭教什葉派信徒賽義德.阿里.穆罕默德(巴孛)創立,他自稱是伊斯蘭教的馬赫迪(救世主/導師),地位等同基督教中的耶穌,並開始廣納門徒。跟不少新興宗教一樣,巴哈伊教在早期亦曾受到逼害與驅逐,因其與教義自伊斯蘭教衍生,難免就成為伊斯蘭的潛在威脅。然而巴孛殉道後,繼承者先知巴哈歐拉(Baha’ullah)沒有採取直接對抗,而選擇韜光養晦,建立行政機關及低調傳教。
值得一提,是巴哈伊教義在其行政風格上頗為貫徹,無論是最高管理機構-「世界正義院」,或分為國家、地區和地方的「靈體會」都由選擇產生人員,同時不設教士或僧侶。方大同曾於訪問提及,巴哈伊教提倡信徒關注社會,並認為祈禱和其他靈修不能改變現況,反而鼓勵信徒將日常工作視為事工並力臻完美、服務人群,只有在少數地方才能找到他們的教會。
它的成功普及符合20世紀政治現實,兩次大戰和極端民族思想浪潮失勢後,各地人民明顯倦於爭鬥,各階級、族群亦急需修補嫌隙,此時巴哈歐拉有關人類共進生活、建立世界政府等主張,自然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