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長於新界新市鎮,背靠馬鞍山,面向香港中文大學吐露海灣,少年時和鄰居在山澗大石間爬來爬去,由下游爬到上游,不亦樂乎。成長了學懂一點多愁善感,會跑到屋苑前方城門河口看海,或一鼓作氣爬到馬鞍山上芒草林聽風。到高中修讀生物,讓我有更多機會在香港上山下海,畢業後旅遊看過不少名山大川,還是覺得香港的郊野最好。 有類似經驗的人在香港不屬少數,香港的郊野公園是我們生活之所繫。因此不可能想像到特首梁振英先生,一個在網誌說自己會在禮賓府有機耕作,且當他還未登上特首寶座時,還會把自己種植的有機菜贈予民間團體,這樣喜愛綠色、愛護植物的人,豈會把香港的後花園──鄉郊和郊野公園視為隨時為發展主義服務的備用地?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2013年在其網誌率先提出可否發展郊野公園,之後梁振英特首的《施政報告》更指出郊野公園影響房屋供應。隨後「開發郊野公園」就常常被政府官員和親政府智囊掛在口邊,今次輪到由前特首董建華牽頭成立的「團結香港基金」。基金會被視為下屆特首熱門人選梁錦松的「造王者」,它於11月10日發表首份主打房屋土地政策的研究報告,其中包括建議政府研究發展郊野公園。梁特首即時回應,重提「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論,指建屋和郊野公園,只能二選其一;和上月梁錦松提出「要山明水秀,定係房價貴絕全球?」的說法有如一唱一和,但這是魚和熊掌的選擇嗎?
中共主理香港官員最近提出「去殖」論,不知道是可為特首選舉鋪路,基金會也要湊熱鬧,鼓勵了只向中共問責的特首及其朋黨在我城土地上「去殖化」。香港殖民地在早年的後冷戰結構形勢下,港英政府推動香港資源自給,造就了香港的農業蓬勃發展,同時也大興土木建水塘。為減少水使用量,港英政府走在世界之先,在50年代後期大力發展海水沖廁系統,現時香港大約八成的人口都是採用海水沖廁。 為保護香港水源,免得城市化發展污染食水,也因為六七暴動,當年的港督戴麟趾便成立委員會研究相關規劃,繼任者麥理浩於1977年開始正式設立郊野公園。1968年政府發表《郊野與大眾》報告,自此全港陸續建設郊野公園的規劃,1976年港英政府制訂《郊野公園條例》,同年劃定三個郊野公園,發展至今,全港已有24個郊野公園,總面積達43656公頃,佔香港土地面積近四成,其中有八成面積是集水區(即約佔香港面積近30%)。70年代重新頒佈的《水務設施條例》嚴禁任何人污染集水區水源,不惜以嚴重罰則阻嚇,違法者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兩年。不久前的2015年10月12日,就有市民因為在集水區嬉水,被判罰款1000元。中共控制下的港府,愈見依賴東江水,目前已佔港人飲用水供應近八成;亦向六七暴動的策劃人頒發勳章,時移世易,郊野公園在港府的位置或許已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