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9.28雨傘運動爆發一周年,傳媒都在做回顧專訪,檢討運動得失。其實許多組織者剛從情緒低谷中走出來,佔領恍如昨天的事,一周年應該慶祝還是哀悼,頗是迷惘。
黃仁宇說論斷歷史,最好有500年的區隔。當年馬丁路德金在美國南部以公民抗命爭取黑人平權,幾多人攻擊他摧毀法治和破壞社會和諧,連華盛頓一些開明的政客都批評他捲入太多青少年,更有教友寫信給他說上帝既造黑人和白人,上帝就是支持種族不平等。五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已有較成熟的眼光看待公民抗命,也就覺得當時一些評論不值一顧。
又譬如今天我們讀漢娜鄂蘭的《邪惡的平庸》,覺得她將納粹劊子手艾希曼描述成一個只懂「依法辦事」,忠誠執行上級命令的庸碌官僚,是對於人們「拒絕思考」而淪落為邪惡的共犯的最深刻批判,而不知道當年她在《紐約客》發表此文時被攻擊得體無完膚,說她為納粹辯解、將受害人變成加害者(因她指出一些猶太組織領袖實質是納粹共犯),結果眾叛親離,幾乎丟了教席。就像今天在七警濫用私刑、佔領者被打到頭破血流後,有人敢說不要將執法者說成是黑警,其實他們動手時都沒有邪惡的動機,只是缺乏能力去分辨公民抗命與一般違法,要怪的是上層官員的奸詐和植根在低層社會的愚昧,又有多少人能接受這種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