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香港诗人淮远,是在今年的台北诗歌节。他的诗利得像短匕,人瘦得像只笔。倚在咖啡店窗边,淮远半个身子消消溶进午后的光线,淡色衬衫配上清淡五官,教人不知该怎么想像,那么多异怪与暴烈便是从这样的人物体内涌出,妥贴收服了数十载文艺青年。然而, 淮远自己也未尝不拥有一颗文青之心,他有严重的收藏癖,年少时偷书出了名,后来自己出了诗集,仅印不到两百本便绝迹;他的语言像刀,情绪又似火,火中熊熊烧炼著一颗光灿灿金心,迄今普照著这世间光怪,红尘陆离。
偷书人的江湖法则
1950年代出生的香港人,在初长成人的过程必定躲避不了1960年代起涌入香港的西方思潮:反越战与嬉皮(Hippie)成为关键词,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击出时代节奏,左翼思想掳获青年之心。而一名出生于1950年代初的香港叛逆少年,浸身于六八学运的浪头,亲见过六七暴动的现场,这些没有让少年成为一名典型的左青,也许性情太孤傲,也许心智太敏感,正值高中生年纪的少年淮远所揣怀捧读的,并非《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而是一本本薄薄的诗选集。
“中学时,我喜欢读台湾诗人张默、洛夫、痖弦编选的诗,像《六十年代诗选》、《七十年代诗选》等等。我读书是比较杂乱的,东看西看,当年香港的国文课上,老师教我们读的都是旧文学,想要接触现代文学的话,九成都得去书店找书。”步入书店,淮远从此置身于一个新鲜的大千世界,“1970年代时,香港还有很多小本经营的楼上书店,主要出售中文书,我都看台湾出版的书,到了高中就爱上看国外的摄影集跟画册,而这一类的书只在辰冲书店(注:香港老牌英文书店)这种连锁书店才有,想要但没钱买呀,所以我高中就开始偷起书来。”
自言偷书颇具专业水准,偷的原则却颇有几分侠气:他从不偷小书店,只偷大书店,“跟现在比起来,以前香港到处都是穷孩子,我虽然喜欢看书,却真买不起,余光中、夏菁的诗集还可以从图书馆借,但我想要拥有更多的书,想要,就开始偷。”淮远正经地分析,偷书有实际的理由,也有不实际的原因,“实际的话就是需要书来读,不实际的原因则是偷书有一种麻痒的刺激感。”读培正中学时,被寄宿生活给闷坏了的淮远,随同学偷溜出校园,跑进百货公司偷进口罐头,回到宿舍互相炫耀自家战果,“坏习惯大概就是那时候养成的。”淮远笑笑。
换个角度想:少年偷书,其心必爱书,说起当年最常翻的书,除了诗集和小说,淮远乐乐地指出,在学校宿舍里,最常晚上不睡觉蒙著棉被偷偷翻阅的则是“小黄书”,其源颇有传统,是学长留给学弟、一代传一代而得来。但淮远推荐年轻读者必读者,则是鲁迅,“从文学水平和思想高度来看,不论是以前英属殖民地的香港,还是现在处于动荡时期的香港,鲁迅的作品在任何时代都适合年轻人阅读。我个人比较偏爱《阿Q正传》,”淮远指指鼻子,“因为我觉得自己就很阿Q。”
那么,偷书的癖好是因何喊停的?“大学毕业、进入社会之后,我发现香港的法令规定对于偷窃行为越来越不利,小孩子偷东西顶多会被骂一顿,但成年之后还偷窃就危险了,可能会被抓去关,加上我也开始工作赚钱,所以之后就自己买书,不再偷了。”偷书数载,这名雅贼是否曾失手过?或者,他心中有没有始终没得手的梦幻逸品?淮远很快地答──没有,“我是有收藏癖的人,玩具、陶瓷、袜子都是收藏品,书只是其中一种,只要我想,就偷得到,就算那本书又厚又重,也从未失手过。在高峰期,我家的藏书超过上千本,现在却不多于一个书柜,因为现在买书、读完了,就转手送给朋友。以前我一晚上可以读完一整本书,最近几年记性越来越不好,一本书今晚看几页,明晚看几页,结果前一天看的内容都忘光了,一直不断重新看起,所以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那么多书了。”诗人此言,颇有断舍离的意味。
用笔磨刀锋
诗人痖弦有言,肥胖是诗人的耻辱。而淮远必定是远远地避免了这项羞耻的,他身材极瘦,瘦得像一只笔一把匕首,也像他的诗,像磨锐的刀锋铄铄地亮著利光,人与诗竟是出奇地一致,好比他在1987年自费出版的传奇性诗集《跳虱》中,这首同名短诗:
我看见一群跳虱攀附著风
风说我不想带著尘埃旅行。
风说得对
事实上跳虱和尘埃一样
但牠们说:
我们想你吹掉
我们身上的尘埃。
〈跳虱〉
又例如〈虾〉:
做一架铲泥车
不要做一只虾
铲泥车是坦白的
虾却不能捉摸。
一个人有权知道
别人张开双臂
是要来拥抱他
还是加以兜捕。
事实上,淮远早年屡获编辑赏识的作品主要是长诗,从人云颇有超现实主义意味的长诗,趋向《跳虱》中短刃般一笔见血的短诗,风格由魔魅转向极简。这样的转折,常有人说他是受1970、1980年代活跃的剧作家邱刚健影响;但更精确地说,是受到邱刚健的翻译语言影响,而非直承邱诗。“有人说过我写短诗是因为被邱刚健影响,但其实不太对,1970年代中期,我与邱刚健都翻译了一些东欧的诗歌,东欧的诗作比较短,风格、语言比较简洁,当时我把自己翻译的诗与邱刚健的译本做比较,发现邱刚健翻得更好,这引导我开始去想像短诗的力量──如果一首诗用很短的字数可以写就、所表达的力量、意义与一首长诗相等,我们为何不写短诗?”
淮远说,诗是精炼的语言,他相信越精炼的文字可以表达越丰满的意义,不过对他而言,长与短之间并无隔阂,“我写长诗与短诗是同时进行的,我还是强调诗里的叙事元素,有些诗必须要完整地包含整个故事,这是短诗表达不来的。1990年代我移民去加拿大生活,写过一首〈拾鹿〉,全诗差不多一百行,可见得我还是有在写长诗的,只是用的语言比较直白些。”
张爱玲曾说,成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从这段话来看,淮远确实地符合了张爱玲的高标准──他从中三开始写诗,作品早早地发表在《蕉风》、《当代文艺》上;从《学生周报》开始启用淮远之名;中五时就成为当年颇具代表性的地下刊物《70年代双周刊》编辑。淮远的文学之路开始得非常早熟而响亮,“以前有人说我的长诗是超现实主义,但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超现实主义?年轻时我读余光中、夏菁,我相信这两位诗人对年轻写作者有一定的启蒙作用,后来我喜欢洛夫与商禽,他们也是超现实主义的代表。” 淮远还透露,写长诗还有一项相当实际的考量,“我也考虑到稿费呀,当年《学生周报》的稿费是一行行地计算,写越长稿费越多,再来,一首长诗可以占据报纸的全版,好威风的!”
诗成为即战力的时代
成长于社会运动精神强烈的1960年代,中三时曾亲见六七暴动的现场,中五时出任《70年代双周刊》最年轻的编辑,年少时所生活的香港对淮远来说,犹如一座巨大的游戏场,少年于其中漫游放歌,在高楼丛林间寻找自我的落锚点。“六七暴动给我唯一的感觉是危险,街上到处都是土制炸弹,但又觉得有趣,放学后去弥敦道看警察拆炸弹,年轻时不知道严重性,对与错的价值观还没建立起来,倒是加入《70年代双周刊》之后,思想、身体都有某种长大成熟的感觉。当时美国文化相当风行,我不喜欢上课,想法又偏激,可以说是个愤怒青年,这代表我也是反建制派的,直到《70年代双周刊》让我开始接触无政府主义、反共思想等等,很接近我本来的想法。”
怀远回忆道,少年时所经验过的社会抗争主要有两项:1970年代在香港发生的中文运动与保钓运动,但当年的运动性质与如今的黄雨伞革命、反送中抗争有相当的差异,“为什么现在香港的年轻人参加抗争便视死如归?我认为最大的分别是切身感。争取保钓,比较像心怀浪漫的革命者,所争取的目标与实际切身利益是有距离的。但现在的香港年轻人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了,香港的经济也看不见未来,已经买不起房子了,若连自由和民主也失去的话,那就真正是什么都没有了。”
因为反送中运动,淮远的诗产量陡然暴涨,包括在抗争刚展开的六月所写下的〈记你老母颂(闻六一二大游行记者被警察推搡辱骂)〉、〈迟八日的悼诗——悼跳楼的黄袍抗争者〉,记抗争百日的〈百日哭〉,以及淮远个人脸书上,几乎以每日一首的频率,为抗争群众写诗,但早在1970年代,年轻的淮远便写下〈没有体育精神的人〉:
公证人叫预备
我们静待哨子的声言
我看见下面的海洋
被分为两截
一左一右
我们将落在中间
⋯⋯
公证人一声哨子
我们跃下去
我看见每一层的窗
都敞开著
里面的人
都搁下了工作
⋯⋯
但这时候我忽然想到
我不该继续下去。
这并不是我认为
调剂一下紧张的都市生活
有甚么不对
⋯⋯
而是
即使我一马当先降落到终点
胜利的也不会是我
胜利将只属于主办人
和观众
连同那个
对我微笑的
女郎
⋯⋯
这首篇幅颇长的诗作中,诗人设计了一场荒诞的跳楼比赛,借此指涉香港人的生存困局,以及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路可去(只能从高楼跃下)与无理可喻,“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产量很少的诗人,但因为反送中运动,我在网路(脸书)上产量爆发,写了很多以叙事为主轴的诗,在现今这个时代,大家在脸书写作或者即时发文,都有纪录社会现实的作用,我觉得这样的形式恰好可以记录每个人的所见所闻和所经历的事件,把被社会遗落的细节呈现出来,所以叙事诗和即时诗最是适合这个时代,力量甚至大过于抒情诗。”
淮远说,这一代的香港写作者能发挥的社会作用很有限,因为读者太少,文学场子太冷,“我想可能台湾的情况比较好些,香港的文学读者很少的,以鲁迅来说,不要谈甚么承继鲁迅精神,现在的创作者连学到鲁迅的一半也很困难了,鲁迅是超越时代的文人,可以影响好几世代的读者,但现在的写作者要影响当代都是个大难题。我们放眼中港台三地,香港对文学相对地最不重视,中国大陆则有审查机制,文学的社会作用也是有限的,我认为台湾反而是最能发挥文学的社会影响力的地方。”
淮远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形容眼前香港所面临的现实,一样可以套用到写作者身上,“我想大家主要该写好各自的作品,努力地大胆地去发展自己,只要够勇敢、愿意发声,一定有人能够听到你的声音,但同时不该太在乎有多少人响应或按赞,总之,写就对了。”
什么是即時詩
沒有啊,他直接說他偷書了。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這是香港寫手寫的。用交叉眼光或有新鮮發現——香港寫手寫大陸作家,大陸寫手寫香港作家(上次有一篇是賈平凹)。看看別人能看到什麼,也是種交流。否則,還是會流於小眾圈子的抒情和告白。感情是主觀的,沒有說服力。去除形容詞,或者真的會有用。
香港的媒體寫手有自鑄新詞的習慣,比如「怪異」寫成「異怪」是為何?什麼叫「樂樂地」?活用故有的或比輕易創造新的更好。
比如「他的語言像刀,情緒又似火,火中熊熊燒煉著一顆光燦燦金心,迄今普照著這世間光怪,紅塵陸離。」
過了。想必他本人也不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