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前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香港现在这处境,我最担心十几廿岁的年轻人

作为港大法律学院第一届毕业生,陈景生数十年目睹香港法治变迁和政府变质。他抨击政府假藉“依法办事”,实则有权用尽,表面一国两制,实则一国一制,但他说,千万别误会他反中国,只是他的爱国,和其他人不一样。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
逃犯条例 香港 中港关系

资深大律师陈景生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首届毕业生,2003年香港经历廿三条立法,引致五十万人上街怒吼时,他身为大律师公会主席,曾直斥港府的做法“强奸民意”。如今16年过去,他自己也没有想过,《逃犯条例》修订翻版一样发生,而且港人的反应更猛更烈,“这一次我两点入维园,晚上八点仍未去到政总,比2003年7.1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跟行政会议成员、同为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是港大的同班同学。汤状紧跟政府和中央路线,处处护主,大力支持和唱好条例修订 ;陈景生则代表法律界选委发信予特首林郑月娥,邀请她会面解说修例,但遭拒绝。对年轻人的激烈行动,他更表示完全理解,“我和汤状是同学,他都快70岁啦,这件事对他影响有几大?但你想像一下年轻人面对的前景,就会明白他们为何有此行为了。”

陈景生见证香港回归后的法治倒退,一路走到今天,回归22年前夕,法官更罕有接受路透社专访,表达对条例修订的担忧。执业数十年,陈景生第一次遇到法官发声的情况,“也数林郑才有这个本领,迫得法官也站出来反对。”他痛陈政府口讲一国两制,行为上却是一国一制,而林郑拒绝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6.12冲突,势成压垮警民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陈景生敬告政府,不要再执言自己依法办事,“法律上容许你这样做,并不等于你行使的权力是适当的。”

向来写英文多过中文的他,却用了一句俗语形容中国当前情况,“发财就要立品,祖国财是发了,作为华裔人士我自然要恭喜,但立品呢?只望中国能多多立品,尤其是人权方面。当然不能让香港变新疆。”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曾于2003至2005年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曾于2003至2005年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九七前的香港更自由吗?

2003年,陈景生从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手中接棒,成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当时很多人担心,作风低调谨慎的他,在政府提出廿三条立法的艰难时期,会否过份温文,不利作战。结果路遥知马力,即使陈景生早卸任主席,每年的七一,他从未缺席;当社会法制受到冲击时,他会站出来发声。

他是港大法律学院的第一届毕业生,“我们是Class of 72(1972)”,见过香港“之前”的岁月,对很多事情,感受更深。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身为法律学系,成立于1969年,后于1984年升格为法律学院,是香港第一所大学的法学院。1972年为首批从法律学院毕业的学生,全国政协委员兼行政会议成员廖长城、公民党创党党魁余若薇、“公职王”郑慕智等均为首届法律学院毕业生。

陈景生:九七之前,香港是否更有民主自由的风气?是,这是无可置疑的。很多人单从数据去看,就表面而言,民主成份确实少了:例如香港到了差不多九十年代(1991年),才开始有民选的立法局议员。而当你和别人讨论时,总是有一种讲法:“以前的港督都是英国派来,现在香港人你可以选特首!”但结果却是,在对人权的尊重以及各方面来说,作为一个香港巿民的直接感受,九七前的确更加民主和自由,这方面不能争拗。

殖民地政府的民选比例虽然比现在更低,但港英政府却很克制,每当推行政府政策前也会“放风”,先看看持份者的意见,跟现在傲慢的政府比较,是十分不同。加上所谓选特首,很不幸,那根本是一个神奇的制度,而不是民主的制度。

因此有些人就会说,如果我们的特首是民选的,这次《逃犯条例》修订,她采取的还会是现在这个态度?而事实是,香港常说法治法治,讲到法治很重要,香港律师大概一万人、大律师约千几人,代表法律界的选委也不过三十席。再说医生(编者按:截至2017年年底,香港注册医生为14290人),人数更多了吧,又是三十席。再讲老师,人就是更多了,但同样三十个人,即是三十票。

而我就是不明白,为何在香港耕田捉鱼的渔农界,会有六十个选委代表。

再说得简单一点,究竟是谁做特首,你去西环问问就会知道了吧。

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共有1,200名选位代表,由四大界别组成,包括一、工商、金融界,二、专业界,三、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四、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四个界别各占300位选委代表。其后再细分为38个界别分组。医学界、法律界或教育界等都被归类为专业界而各占30名委员。选举委员会常被批评代表性不平均,例如渔农业只占人口和经济产量很少的部分,却占有60席,比人数众多的教育界30席多一倍。

是一国一制还是两制?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5月31日,在立法会上点名指出,法律界“好多人”根本不了解《逃犯条例》运作,亦没看过政府草案的内容,引来三十名法律界选委联署,由陈景生作代表,即晚已发信予林郑,邀请她或相关官员见面“开导”他们的误解,但三日后遭特首的私人秘书回信拒绝。

2019年6月6日,陈景生参与的法律界反逃犯修例黑衣游行,有近三千人参与是次黑衣游行,为回归以来最多的一次。
2019年6月6日,陈景生参与的法律界反逃犯修例黑衣游行,有近三千人参与是次黑衣游行,为回归以来最多的一次。

陈景生:我觉得政府在推这条《逃犯条例》时给人的印象,就是香港的一国两制,受到严重的侵蚀。

事缘陈同佳案出现,政府就如获至宝,立即高调开工(编者按:保安局于今年2月中旬,向立法会呈交文件,建议就陈同佳案修例,理由是“堵塞法例漏同,保障社会安全”);但之前却没有“试水温”、也没咨询持份者或人权方面的专家,突然就说有迫切性。

去到5月,政府的修例工作已经沸沸扬扬。汤家骅访京跟张晓明(港澳办事务办公室主任)见面(编者按:5月15日早上),这个我当然没有资格去听,而汤家骅引述张晓明指,修订条例有迫切性,以及要处理回归二十多年来存在的缺陷。

一国两制不是用口讲的,不是你张建宗走出来说成功落实的,最重要是别人怎样看待你。而特区政府一直所表现来的,就是一国一制。

资深大律师陈景生

接著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就召见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月17日下午,中联办召集了二百人开会),又讲《逃犯条例》,会后立即有人表示,自己“茅塞顿开”、“事在必行”之类。继汤生传话,而王生又发话之后,你就见到更多建制派、自由党议员归队了,政府则更是沕水撞墙 ,火速进行。

整件事看起来,是一国一制还是一国两制?政府和很多人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是听大陆话。政府带给人的印象,就是:“总之我要弄条条例出来”、“我是特首,我就是主事人,可以绕过法庭、绕过立法会”,这种印象,令人非常担忧。

一国两制不是用口讲的,不是你张建宗走出来说成功落实的,最重要是别人怎样看待你。而特区政府一直所表现来的,就是一国一制。以至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你也看到他是真的想把香港教育跟大陆接轨。

警方是否适当地行使权力?

16年前的反廿三条七一游行,是陈景生人生中第二次上街。而他人生的第一次上街,则是1999年法律界曾史无前例发起的反释法游行。日月如梭,有谁想到今日的陈景生,几乎参与了16年来每一场的七一游行。6月9日的百万人“反送中”游行,他也有出席。“六一六我本来也是要去的,但因为翌日要为一个重大的官司,呈交结案陈辞,我才实在没有办法参与⋯⋯但我的家人都上街了。”

不过,6月11号夜晚,警察在金钟一带的大规模搜身行动,以及6月12号下午、警方开枪并施放逾百枚催泪弹的武力清场,则在社会引发了几乎无可修补的创伤,警民关系比雨伞运动时更为恶劣。6月16号二百万香港人上街,其中一个诉求就是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警方可有滥用武力。

惟林郑不单拒绝,更于6月27号在礼宾府跟四个警察组织见面,感谢警队紧守岗位、尽忠职守,甚至表扬他们的“高度专业和克制”,令坊间哗然。

陈景生强调,政府必须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否则这种嫌隙势成政府和香港人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政府不要再口口声说依法办事了,法律上容许你做,并不代表你有适当地行使权力,这就是调查的重点所在:究竟警察有没有适当地行使权力?”

陈景生:警察如有合理怀疑,搜身属无可厚非的。你的确很难要求每一个警察每一次搜身,都要解释他的怀疑在哪里,因为有时候是凭借直觉的,因此必须靠警员自己克制。但同时,新闻片段所见,很多人只是两袖空空,那到底有甚么真正的合理怀疑?所以,我也不排除有警察当时会谂:“就等阿叔威番次!”

以执法部队来说,它必须拥有某种权力,可作一些即场决定。但问题是,当他行使权力不当时,便应该受到制裁及谴责。用英国做例子,他们会成立调查委员会,以作制衡,这是民主和进步的做法。

一要挽回民意,政府这次必须正正经经去做,不能再只靠门面功夫。

资深大律师陈景生

如果香港真的实行一国两制,而这个“两制”是沿用我们未回归前、九七年前的那个制度的话,香港人是应该能享受比较民主和自由的社会风气。因此不论我,或者大律师公会都有提出,这次须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去调查和了解事件。

假如政府认为没有必要,或者只进行内部调查(编者按:现存的警察投诉课),用警察去查警察,民怨只会不断集结,不能消解。要挽回民意,政府这次必须正正经经去做,不能再只靠门面功夫。而这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亦很重要,你不能说“找警务处处长啰、找前警务处处长啰”,不是只请来执法人员和律师调查,甚至你是否需要找来教育工作者、社工等入会?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也十分重要。

至于被打的巿民,让我设身处地去想⋯⋯如果我是被警察打的人,情况已经混乱,加上每个警察衣物一式一样,有人更带上面罩,那我如何认人?所以客观上,要投诉警察也有莫大困难,所以就算辨认不了是谁打你,也可试从民事作出起诉。你毋须控告某某警察,却可以控告警务处处长、保安局局长,或者特区政府。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
陈景生资深大律师。

年轻人为何行为激烈?

陈景生跟汤家骅是港大法律学院的同班同学,眼看老同学由最初走在民主路上,而后慢慢变脸,至今已紧跟中央和政府路线,陈景生勉强地作了一个笑容,“汤家骅呢⋯⋯他以前跟现在的思想都很不同了,也有可能是他思想一直一样,只是表现不同了?”

《逃犯条例》的修订激化了巿民情绪,很多沉默的大多数也纷纷出来表态,香港人一下子睡醒。社交媒体是社会缩影,大家也喜欢在平台表明心迹,很多纷争一触即发。没有用Whatsapp、也不玩facebook的陈景生轻松地说,他才没有这个顾虑,“我的手机只用来打电话,有咩事电邮讲啦。”说著他顿一顿,捉狭地道:“Margaret(大律师吴霭仪)好似连手机都没有?我有手机㗎,不过电话号码唔畀人。如果有事要跟Margaret倾,行过去就可以,我们的办公室同一层的。”

你千万别以为我是反中国,只是我的爱国,并非“揽住佢来锡”。你对国家一定要有尊重,但当你的国家倒行逆施的时候,你更不应该盲目去撑。

资深大律师陈景生

陈景生:我没有whatsapp、没有facebook、没有IG,更没有微信。美国政府申请签证,要把过去五年的社交媒体交代,我就身家清白啦!因此也不会在网上跟意见不合的朋友闹翻。即使是汤家骅⋯⋯现在汤先生贵人事忙,我们都没有见面。大家意见不同,也不会坐下讨论,成年人有自己思想,我一定没有信心能够convince到汤状,就更加悭番(省力算了)。

但你千万别以为我是反中国,只是我的爱国,并非“揽住佢来锡”。你对国家一定要有尊重,但当你的国家倒行逆施的时候,你更不应该盲目去撑。你看新疆的再教育营,官方说法是他们很开心,外国报道则完全不同。我们一般巿民没有资格亲身去看,那你信官方还是信外国传媒?也当然不能让香港变成新疆。

香港现在这个处境,我最担心的是十几廿岁的年轻人。他们不是特首的儿子,在外国读书,也不如很多尊贵的议员,随时可以去外国生活。这班年轻人没有这个条件,我很为他们忧虑。政府大力推广,说我们有大湾区,但很明显,我们香港的年轻人想去大湾区吗?那里的制度、保障等,根本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年轻人如果不想移居大陆,但同时目睹政府现时的手法,他们留在香港有甚么前景?

像汤先生,都六十九、七十岁啦,《逃犯条例》这件事、香港的状况,能影响他几多?但对年轻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未来、是他们的前景,所以才会有这么激烈的行动,这个我完全理解。

我们还可以做甚么?我觉得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唤醒更多巿民,也要带出一种信息,赚多几个钱不是最重要⋯⋯当然,有钱是比没钱好好多。但社会的风气,始终需要时间培养。同样地,大家同是华裔,但内地人的想法却跟我们相去这么远。教育是长远的,它最后会造成重大的分别。

(实习记者余美霞、梁中胜对本文亦有贡献)

读者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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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主是民生的果,不是因⋯兩地文化不同,真的不必強融。但我也很擔心現在年輕人,長期受到獨媒的煽動,還有從政者的推波助瀾⋯

  2. 喚醒市民去違法衝擊佔領立法會,夠可以的。

  3. @sixquare 我想陳氏並非“無法以數據/歷史論證”,只是訪問方向不在此,是以並未深入討論。
    我並非陳氏肚內一條蟲,不過倒是可以借題發揮,順便討論“港人就是賤,白人當政時沒民主從未抗議” 此一常見於媚共圈子的歪論。
    首先,英語之謂 good governance 涵蓋眾多範疇,民主只是其一。由此可引申:
    1 民主亦並非只是投票選舉。Franchise (投票代表權)或議席多少與民主程度有正向關係但無必然線性關係,主權移交前後民選議席數目本身無法完全斷定民主程度增減
    2 撇除民主政治,良治(good governance)尚有其他面向。我舉幾個例子,有興趣的朋友一 Google 就可找到更多資料。
    九七年前,駐港總督除最後一任外一律由殖民地部 – 即後來聯邦部 – 揀選委派。港督在法理上只須向英皇陛下政府負責,對香港公民既無感情亦無責任。但畢竟是讀書人(很多總督背景均為中國通),有一定人文關懷;加上二戰後反殖世界大勢,很多港督都敢於在各種議題上對倫敦說不。譬如六七十年代,英國欲竊取香港的成衣出口配額為己用,即為時任港督極力反彈。當年倫敦政圈對香港嘗有“Republic of Hong Kong”之戲謔,港督府小衙門在遠東地區之山高皇帝遠,可見一斑。時至今日,特首在法理上為香港公民捍衛權益向中央據理力爭本是理直氣壯,實際操作起來確像太監一樣畢恭畢敬,不但未能爭權益甚至自劃比中央更保守的紅線以猜度上意。時代到底退步了還是進步了?
    另一例子:主權移交以前,香港身為殖民地,在宗主國議會(即聯合王國下議院)並無代表。可是英國在野黨(通常是工黨)議員會定期組團訪港,監察英殖政權在港施政得失。過程中當然牽涉英國政壇本身政治鬥爭,但無可否認此一壓力成為香港第一代社福政策重要因素,工黨訪港團成員對殖民政府庫房滿盈卻分毫不拔,尤有批判。主權移交後,香港理論上在新“宗主國”議會(即人大)有議席,但何曾聽說過港區人大代表為香港籌謀向中央反應實況推進改革?
    當然尚有一點:英治臭蟲論者煞有介事地提出今時今日已不是殖民地的香港優越於英殖時期,本已甚醜陋;而為了強辯和自圓其說,臭蟲論者不得不把英殖時期的時間參考點設定成遠古的一九六零年代,更可謂恬不知恥。

  4. “年轻人为何行为激烈?”下的“捉狭”应为“促狭”

  5. 數據直接忽略,用個體市民的感受來論證97前更自由。你話97前香港人識飛都ok。反正當時某市民係覺得自己可以飛

  6. 這篇文章帶出重點,香港人最恐懼不是逃犯條例。而是思想罪。

  7. 打了一堆五毛的臉:
    陳景生:九七之前,香港是否更有民主自由的風氣?是,這是無可置疑的。很多人單從數據去看,就表面而言,民主成份確實少了:例如香港到了差不多九十年代(1991年),才開始有民選的立法局議員。而當你和別人討論時,總是有一種講法:「以前的港督都是英國派來,現在香港人你可以選特首!」但結果卻是,在對人權的尊重以及各方面來說,作為一個香港巿民的直接感受,九七前的確更加民主和自由,這方面不能爭拗。
    殖民地政府的民選比例雖然比現在更低,但港英政府卻很克制,每當推行政府政策前也會「放風」,先看看持份者的意見,跟現在傲慢的政府比較,是十分不同。加上所謂選特首,很不幸,那根本是一個神奇的制度,而不是民主的制度。
    因此有些人就會說,如果我們的特首是民選的,這次《逃犯條例》修訂,她採取的還會是現在這個態度?而事實是,香港常說法治法治,講到法治很重要,香港律師大概一萬人、大律師約千幾人,代表法律界的選委也不過三十席。再說醫生(編者按:截至2017年年底,香港註冊醫生為14290人),人數更多了吧,又是三十席。再講老師,人就是更多了,但同樣三十個人,即是三十票。
    而我就是不明白,為何在香港耕田捉魚的漁農界,會有六十個選委代表。
    再說得簡單一點,究竟是誰做特首,你去西環問問就會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