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1月28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率代表团抵达华盛顿,他们即将在这个月底与美国就贸易争端进行关键性谈判。但就在同一天,美国司法部宣布起诉华为及孟晚舟,列足23项罪名。当天晚些时候,加拿大公共广播电台CBC报道,加国司法部已收到美国发出的引渡孟晚舟的请求。尽管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Wilbur Ross)表示,对华为的起诉与贸易谈判无关,依然驱不散笼罩在谈判上方的阴影。
孟晚舟是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于2018年12月1日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捕,2019年1月12日获得保释。回溯“孟晚舟事件”时间线,请看下图。
据路透社报道,孟晚舟将于当地时间1月29日在加拿大出庭应讯,讨论其保释条件。孟晚舟代表律师里德·温加滕(Reid Weingarten)认为,孟晚舟不该变成中美关系的“人质”。温加滕是华盛顿世强律师事务所(Steptoe & Johnson)顶尖的白领犯罪辩护律师。
在收到美方引渡请求后,加拿大司法部须在30天内决定是否给予“授权推进令”,若决定给予,案件就会进入引渡听证环节,由1月15日新上任的司法部长大卫·拉梅蒂(David Lametti)做出决定。若法院判决引渡成立,孟晚舟也将有机会提出上诉,整个流程可能会耗时数月乃至数年。
##华为的23宗“罪”
那么,由美国代理总检察长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商务部长罗斯(Wilbur Ross)及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 )联合公布的23项罪名,分别是什么?
这其中,[13项由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1],被告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华为设备美国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Skycom Tech、孟晚舟。
涉及罪名:
1. 被告华为和Skycom被指控银行欺诈和串谋进行银行欺诈、串谋电信欺诈、电信欺诈、串谋诈骗美国、串谋违反《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简称IEEPA)、违反《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串谋洗钱。
2. 华为和华为美国公司被控串谋妨碍与纽约东区大陪审团调查有关的司法公正。
3. 孟被指控银行欺诈,电信欺诈、串谋银行和电信欺诈。串谋妨碍司法。
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 )提到,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因参与欺骗性的财务计划而破坏了美国法律。他表示,“他们故意进行了数百万美元的交易,这些交易直接违反了伊朗交易和制裁条例。”
上述起诉书中提到,华为员工自2007年起多次歪曲华为与其分支机构Skycom Tech之间的联系。2012年末和2013年有新闻披露称,Skycom是华为在伊朗的非官方分支机构后,但包括孟晚舟在内的华为员工却继续欺骗合作伙伴华为与Skycom之间的关系,谎称Skycom只是华为在伊朗当地的伙伴。而实际上,Skycom是华为长期以来处理伊朗事物的分支机构。
起诉书称,华为员工向合作的银行机构谎称,华为已出售所持有的Skycom股份。事实上,华为是将股份卖给了一家同样由华为控制的公司。
美国代理总检察长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表示,通过谎称Skycom与华为无关,并对外断言华为与伊朗的商业往来均遵从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规定,导致多家与华为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美国法律。其中一家银行在短短四年之内帮助Skycom完成价值100万美元的交易。
根据起诉书显示,华为及其负责人曾多次声称华为选择终止与金融机构1合作,因为其服务不到位。而实际上是2017年,金融机构1出于对风险的考量,单方面决定终止了与华为的全球金融业务。
起诉书还提到,2017年,当华为及其分支机构注意到美国当局开始介入调查之后,华为有意将了解其伊朗业务的证人转移到中国,超出美国当局的管辖范围,并隐藏或毁坏留在美国的相关证据,而此举涉嫌干扰“司法公正”。
另[10件指控由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2]:
被告有华为和华为设备美国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涉及罪名包括串谋窃取商业机密、企图窃取商业机密、七项电信欺诈和一项妨碍司法罪名。
大陪审团详细介绍了华为在T-Mobile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以及在T-Mobile准备在西雅图美国地方法院起诉华为时,被阻挠司法公正的过程。该法院的起诉书称,华为自2012年起开始密谋窃取美国通讯运营商T-Mobile的“Tappy”技术,该技术可以通过使用机器人模仿人的手指测试智能手机。
华为工程师秘密对“Tappy”进行了拍照,对机器部件进行测量,并窃取了一部分机器人,以便在进入中国后可以尝试复制它。上述行为违反了保密协议。在T-Mobile宣称准备起诉华为后,华为制作了一份报告,谎称盗窃是华为公司内部人员的流氓行为,而非华为公司层面的行为。但FBI表示,2013年7月其收到的邮件中显示,华为曾根据员工从世界各地其他公司窃取信息的价值向员工发放奖金。
1月29日,华为发表声明,否认美方所有指控,并表示“非常失望”:“孟女士被捕之后,华为试图与司法部就纽约东区的调查进行讨论,但被拒绝且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华盛顿西区法院关于华为商业秘密案件的相关民事诉讼早已和解,和解前西雅图陪审团也对商业秘密相关诉请做出了没有赔偿、华为不存在主观恶意的裁决。”
端传媒记者 李由 发自香港
以上为1月29日更新内容,端传媒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孟晚舟获释,你关心的十个法律问题都在这里**
历经三次听证会,华为CFO孟晚舟终于获准保释,保释金为1000万加元(约5840万港币)。孟晚舟需交出护照,并留在卑诗省接受24小时安全监控。美国政府必须在2019年1月8日之前提出正式引渡请求,孟晚舟必须在2019年2月6日再次出庭,届时,加拿大法庭会安排引渡聆讯的时间。
端传媒对谈了三位法律专家,就你最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三位专家分别是:杨艾文(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副院长)、游天龙(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司法研究博士)、杨岳桥(香港执业大律师,现任公民党党魁,香港立法会议员)。
**1. 孟晚舟是否持有多本护照?**
11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会见传媒][3],表示经查证后确认,孟的确任何时候都只持有一本有效的特区护照。林郑月娥称,孟自从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后,就多次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而每次申请理由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损坏、个人资料改变等。每一次获发新的护照,以往旧的护照都是按规定注销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有效期长达十年,而孟的某本旧护照中包含了有效的签证。因此在入境时,孟可能拿著一个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同时拿著一个已经注销的、无效的、但里面含有效签证的香港特区护照入境。
**2. 孟晚舟到底是不是中国公民?**
游天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与退出国籍问题相关的有三条法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三条法律之间的释义并不清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解释][4]比较清楚地解释了孟的身份: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3. 作为中国公民的孟晚舟她不受美国法律制约,美国是否有权以违反伊朗禁令对其进行制裁?**
杨艾文:这视乎孟的犯罪行为是否是在美国发生。通常,如果犯罪是发生在美国,那么不论她是否是美国公民、在不在美国,美国都有权对其进行制裁。如果她的公司在美国有业务,她同样对此事负有责任。
**4. 美国检方指控孟晚舟欺诈。欺诈罪具体指什么?如何量刑?如果孟的罪行成立,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是否会牵连到华为?**
游天龙:欺诈罪在美国法典中多达几十种,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一种金融欺诈罪。不过,在此前美国司法部提交给加拿大法庭的[信件][5]中,提及孟面临的多重指控中,每一项罪名都有最高30年刑期,那么孟最起码触犯了[18 U.S.C. 1343法条][6]。该法条显示,任何人,设计或打算设计欺诈,可能被罚款或被监禁不超过20年。如果违法行为涉及总统宣布的重大灾难或紧急情况,此类人员或被处以不超过100万美元罚款或被监禁不超过30年,或两者兼罚。但1343法条在美国具有争议,常被认为滥用和过度刑罚的,因此也被部分人看做是美国的口袋罪(即难以界定清楚的罪名)。
关于该法条的量刑十分复杂,有一整套量刑指导。取决于多种因素,罪名只是量刑的其中一个判断标准。
此次事件虽牵涉华为,但针对华为应该会另案处理,不过孟的案子应该会被作为证据。
**5. 美国是否实行了长臂管辖权?实行的主要依据是哪些法律条例?这些法律是否符合公益?**
游天龙:长臂管辖权是美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概念,大意是指被告虽不在法院所在州,但由于被告与该州有某种“最低限度”的联系,因此地方法院仍然可以将管辖权延伸至域外(州外乃至国外)。
是否实行长臂管辖权这一点视乎欺诈是否发生在美国,如果孟的欺诈行为发生在美国,那就不需要。目前州长臂管辖权法和联邦最高法院关于长臂管辖权的判例法构成了联邦法院以及州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依据。
长臂管辖权延伸到国外时,会威胁到其他国家的司法主权,可能造成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冲突,因此美国的长臂管辖经常遭到其他国家的批评。但现在犯罪越来越跨国化,进行长臂管辖也在所难免。
**6. 美加两国的引渡协议是怎样的?引渡的条件和流程?孟被引渡的几率?**
杨艾文:加拿大和美国签有引渡协议成为“引渡伙伴国”,根据加拿大1999年通过的《引渡法》,如果“引渡伙伴国”发出引渡请求,被引渡人的罪名必须是加拿大和请求国都认定为犯罪的行为,即双重犯罪。
目前针对孟晚舟的罪行主要为欺诈和违反伊朗制裁法令,如果加拿大没有针对伊朗的制裁法令,满足双重犯罪规定的只有欺诈罪,因此美国只能以欺诈罪为由要求引渡,引渡之后也只能对欺诈罪进行制裁。但是由于联合国自2003年以来已经通过四个制裁伊朗的协议,因此目前还不能排除加拿大拥有相似的制裁伊朗的相关法律的可能性。
编注:关于加拿大针对伊朗的制裁法令:
2010年6月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929号决议,宣布对伊朗实施第4轮制裁。加拿大安全委员会响应上述决议,在国内法中对伊朗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2010年,加拿大根据“特别经济措施法”(SEMA,Special Economic Measures Act)与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的合作伙伴,对伊朗实施了额外制裁。该法案在之后经过5次修订,对伊朗进出口以及金融交易进行了广泛的禁止。
2015年,伊朗妥协,最终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及德国,在发展核武器、解除制裁等问题上达成协议,即著名的“伊核协议”。
2016年,鉴于伊朗履行了伊核协议,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2231号决议,确定各方解除对伊朗的制裁。加拿大方面为执行安理会的2231号决议,对伊朗制裁进行了修订,但仍有部分限制正在[持续进行][7]。
目前加拿大根据“伊朗联合国条例”对伊朗的交易限制包括:浓缩铀、一系列技术支持、武器和财务服务等。加拿大根据修订后的“特别经济措施(伊朗)条例”对伊朗的限制有:禁止以经营为目的,在伊朗出口、销售、供应或运输伊朗SEMA规则中列出的货物;禁止向伊朗提供或披露与某些货物有关的技术;禁止与上市实体公司进行某些交易。
**7. 若孟被引渡,是否说明华为其他涉事高管也会面临同样遭遇?**
杨艾文:若孟被引渡并接受判决,对于华为其他涉事高管来说无疑是一个警钟。但是他们是否会面临起诉更多是一个美国政府的选择问题,而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目前清楚的事情是美国在针对华为这家公司,而这很可能对涉事高管带来影响。
**8. 孟晚舟获得保释后,还会有哪些法律环节?**
杨艾文:根据加拿大引渡法第18条,孟晚舟被保释之后的流程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由法庭判决是否有充足的引渡所需的证据,若没有即可释放,若有,则裁定权交予政府官员。在第二阶段不可避免地将加入政治的考量,因此加拿大政府有可能做出拒绝引渡的决定。这是多方面政治力量博弈的一个案件,同时孟晚舟本人也可提出上诉,因此整个保释过程可能持续数年,在这期间孟都将可能处于被监禁状态。考虑到她的健康状况和其他因素,同意引渡对孟晚舟来说也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值得考虑的选择。
**9. 华为的境况和此前中兴的遭遇有和异同?**
杨艾文:华为目前面临的情况比中兴更加严重。华为试图掩盖他们的所作所为,比如成立另一家公司并撇清关系,而该公司违反了制裁法。中兴所受的惩罚针对的是公司的运营,而在华为的情况下,美国政府追究的是个人的法律责任。
**10. 中国的外交施压是否有用?**
杨岳桥:中国在谈判桌上的压力正在增加,但是否对该案件产生影响还不清楚。加拿大的法官是独立的,法官会去看这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因此会有多大影响尚不明确。但据路透社报导,国际危机组织周二表示,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近日被中国政府拘留。
端传媒实习记者 邱子航、记者 李由 发自香港
以上为12月12日更新内容,端传媒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法庭文件披露美国检方对孟晚舟的指控,有这些看点**
12月8日,加拿大公开了一份关于孟晚舟案的法庭文件,加拿大CTV news在其网站登载了文件[全文][8]。
文件中的《孟晚舟临时逮捕请求书》显示,美国当局指控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和其他华为代表共谋向众多跨国金融机构做了虚假陈述,包括一家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全球性金融机构(下称“金融机构1”)。
以下是端传媒整理的文件要点:
##为何在加拿大逮捕孟晚舟?
美国在“事件紧急程度”的陈述中,解释了在加拿大逮捕孟晚舟的原因:大约在2017年4月之后,华为觉察到了美国对华为进行的刑事调查。当时华为在美国的子公司接到大量陪审团的传票,要求了解华为在伊朗相关业务的所有生产信息、资料以及所有记录。从那时起,华为的高管就开始在有境外出行需求时改变行程,不再途经美国。
美国当局因此相信,除非孟晚舟于2018年12月1日在加拿大转机时被临时逮捕,否则基本不可能有在美国逮捕她并起诉的机会。
##与伊朗进行违禁交易的Skycom和华为是什么关系?
**Skycom公司利用美国金融系统与伊朗进行了被严令禁止的交易行为,而Skycom公司是华为的子公司。**
- 多个Skycom的银行账号由华为雇员控制,这些华为雇员是2007-2013年间账户上的签字人;
- 文档和电子邮件的记录显示:被列为Skycom“经理”的人员是华为的雇员
- Skycom的官方文件,包括几份备忘录,上面有Huawei的商标;
- 电邮通信和其它记录显示:所有被确认的Skycom业务都是使用“@huawei.com”的电邮地址进行;
- 文件显示:据传,先前一家被认为与此事并不相关的企业实体2009年收购了Skycom,事实上直到2014年前后这家企业也是由华为控制的。
##孟晚舟有没有在Skycom和华为的关系上说谎?
**孟晚舟和其他华为代表为了隐瞒Skycom和华为之间的联系,向众多跨国金融机构做了虚假陈述。而事实上,Skycom的雇员就是华为的雇员。**
- 孟晚舟和其他华为代表在华为和Skycom关系的实质上反复撒谎,隐瞒了Skycom作为华为在伊朗的附属公司运营的事实,目的是从跨国金融机构处继续获得银行服务。
- 在2013年8月前后,孟晚舟安排了一次与金融机构1高管的会面,进行了PPT演讲。这次会面中,她对金融机构1的这位高管做了一些虚假陈述。
- 2013年9月3日前后,孟晚舟亲手把演讲所用的PPT英文版文件递交给了金融机构1。这份PPT包含了大量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包括陈述华为在伊朗的运营严格遵守联合国、美国、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裁法案”。但事实上,Skycom利用美国金融系统与伊朗进行了被严令禁止的交易行为。
- 孟晚舟不仅本人做出了相关陈述,而且在书面以及对金融机构1高管的口头陈述中,都使用了第一人称“我”,美国当局认为,这表明她本人知晓有关这些陈述的事实情况。
##孟晚舟的虚假陈述导致什么后果?
**基于孟晚舟和其他华为代表的虚假陈述,受害的银行机构被诱使进行了原本不会发生的交易,华为因此可以通过国际银行系统将资金从受美国或欧盟制裁的国家(如伊朗、叙利亚或苏丹)转移出去。**
- 根据Skycom 2009和2010年的财报显示:Skycom的主营业务是投资控股并担任与伊朗(签订)合同的承包商。
- 基于孟晚舟和其他华为代表所做的虚假陈述,金融机构1及其美国的子公司在2010-2014年前后在美国结算了超过1亿美元与Skycom相关的交易。
- 受害的银行机构被诱使进行了原本不会发生的交易。结果,它们违反了银行的内部政策,并有可能因此违反了美国的制裁法案,面临着罚款和被吊销资格的风险。
- 在2013年8月孟晚舟做出相关陈述后,金融机构1的几个风险委员会部分基于她的虚假陈述,决定继续开展和华为的银行业务。
资料整理:端传媒记者 李由 实习记者 邱子航、何璐瑶
**以上为12月10日更新内容,端传媒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华为公主”孟晚舟
孟晚舟出生于1972年,是华为创办人任正非与第一任妻子孟军所生长女。她1992年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毕业,1993年加入父亲任正非所创立的华为,从一名接待员做起。期间,孟晚舟计划出国留学,并拿到入学许可,却被认为有移民倾向而被拒。
1997年,孟晚舟在华中科技大学攻读会计学硕士学位。一年后重回华为,任财务负责人。据华为官网介绍,此后孟晚舟历任华为国际会计部总监、华为香港公司首席财务官、账务管理部总裁,并帮助华为建立了一个全球统一的财务组织。
据财新[报导][9],2001年孟晚舟首次来到温哥华,拿到加拿大永居权,与丈夫在温哥华Dunbar买了一套房,并与丈夫、一个女儿以及三个来自上一段婚姻中的儿子在此地生活。
2005年,孟晚舟主导建立了五个全球共享中心,推动华为全球集中支付中心在深圳落成。此项业务为华为的海外业务迅速扩张提供了核算保障。因此得到了任正非的肯定。
2011年,孟晚舟成为华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并出任公司常务董事、CFO。此时,外界仍不知晓孟的身世。直到2013年,她为任正非长女的身份才首次曝光。据报导,由于孟为人亲和,在公司颇受欢迎,被称为“华为公主”。
2018年3月23日,经持股员工代表会投票选举,孟晚舟担任华为副董事长并兼任首席财务官。任正非曾表示,华为成功的关键是“财务体系和人力资源体系”。这一回答被看作是对孟晚舟的极大肯定,外界纷纷猜测,她将成为华为下一任接班人,但这一点随后遭到任正非否认,他表示,华为接班人需要包括多项品质和能力,而“这些能力我的家人都不具备,因此,他们永远不会进入接班人序列。”
被捕前,孟晚舟已是华为旗下共11间公司的董事,包括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为旗下投资公司西安锐信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华为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等等。
##华为:从倒卖减肥药到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商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由任正非创立于1987年,是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商(中兴排名第四)。
任正非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早年在辽阳化纤总厂工作,1983年进入国企深圳南油,由于不懂做生意,任在业务中被骗走巨款,被单位辞退,并负债200万。此后,任与第一任妻子孟军离婚。
1987年,任勉强凑到2万元,在深圳创办华为,“华为”有“中华有为”之意。任最初做倒买倒卖,包括减肥药等,后依靠在军队的关系,任代理销售多家解放军驻香港企业的小型交换机,获得了启动资金。
1994年,华为推出的“C&C08“大型程控交换机备受青睐,直至90年代末,该机型已经战胜多数竞争对手,在内地通信设备市场不断扩大份额。
1996年,华为进入大独联体市场,在莫斯科与西伯利亚首府诺沃西比尔斯克之间铺设了3000多公里的光纤电缆。至2003年,华为在独联体国家的销售额超过3亿美元。
2004年,华为首次在欧洲实现突破,与西门子成立合资公司,获得荷兰运营商Telfort价值超过2500万美元的合同。2005年,华为的海外合同销售额首次超过国内合同销售额。同年,与位于英国的世界第二大移动通讯公司沃达丰签署《全球框架协议》,成为英国电信首选的21世纪网络供应商。
2007年,华为在光传输网络、移动及固定交换网络、数据通信网络几大领域与实力强大的爱立信、阿尔卡特、思科等老牌通讯公司展开激烈竞争,并守住了阵地。2008年,华为在移动设备市场领域排名全球第三,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球十大最有影响力的公司;与此同时华为加紧研发,据统计,当年华为共递交1737件PCT专利申请,成为世界专利申请排名第一的公司。
此后三年,华为转战无线接入市场,市场份额位居全球第二,于2010年加入联合国世界宽带委员会。
2011年后,华为将业务扩展到澳大利亚、印度、中东、非洲等地,并于2013年在伦敦设立全球财务风险控制中心,同年欧洲物流中心也在匈牙利正式投入运营。
华为是5G项目的主要推动者,在欧盟、英国,华为都是5G项目的发起者之一。2016年,国际无线标准化机构3GPP第87次会议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讨论手机5G标准,最终华为的PolarCode(极化码)方案,从一系列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短码方案的赢家。而此次孟晚舟事件,无疑为华为未来5G方案的推广,蒙上了一层阴影。
资料整理:端传媒记者 李由 实习记者杨冰清
[1]: https://www.justice.gov/opa/pr/chinese-telecommunications-conglomerate-huawei-and-huawei-cfo-wanzhou-meng-charged-financial
[2]: https://www.justice.gov/opa/pr/chinese-telecommunications-device-manufacturer-and-its-us-affiliate-indicted-theft-trade
[3]: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269522/%E5%AD%9F%E6%99%9A%E8%88%9F%E8%A2%AB%E6%8D%95-%E6%9E%97%E9%84%AD%E9%A6%96%E5%BA%A6%E9%96%8B%E8%85%94-%E5%A5%B9%E4%BB%BB%E4%BD%95%E6%99%82%E5%80%99%E5%8F%AA%E6%8C%81%E6%9C%89%E4%B8%80%E6%9C%AC%E6%9C%89%E6%95%88%E7%89%B9%E5%8D%80%E8%AD%B7%E7%85%A7
[4]: https://www.immd.gov.hk/hks/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l
[5]: https://zh.scribd.com/document/395184562/U-S-Department-of-Justice-letter-regarding-Meng-Wanzhou
[6]: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1343
[7]: http://www.international.gc.ca/world-monde/international_relations-relations_internationales/sanctions/iran.aspx?lang=eng
[8]: https://www.ctvnews.ca/canada/chinese-executive-facing-u-s-extradition-appears-in-vancouver-court-1.4208628
[9]: http://%EF%BC%88http://m.international.caixin.com/red/2018-12-08/101357067.html?s=6c1667f6ce446bd4e53708ea214743de951f46fea2039fd921c0489d8ba4aecd84d41c9bb6ff81aa%EF%BC%89
美國刻意模糊「案發地點」 孟晚舟案仍存管轄權問題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7443
以下视频提到这个
http://www.rcmp-grc.gc.ca/en/news/2018/manitoba-rcmp-purchase-first-left-handed-handcuffs-canada
推荐读者和端的小编看看以下三段视频
感觉很少有请加拿大执业律师法律专家发表意见
https://youtu.be/-kaegQlN5Nk
https://youtu.be/cIRbGfMGepw
https://youtu.be/WKcgYXsUzLc
华为高通都是在商业化作努力
要感谢应该是背后学术界的
怎么轮到公司的
这些公司真会偷换概念
報導好看!事件時間軸的圖真心難看,字超小超瞎,排版完全無法閱讀。請參考前次合作對象台大新聞所選舉報導製圖水平。
说句题外话,强烈要求非圆桌文章也开放回复评论功能,这样看起来好累哦……
@JoeHK 那不如查封端傳媒了, 好嗎
我也想知道加拿大法官判准保釋的決定是基於什麼理據呢?在一般人都認為孟棄保機會相當高的情況下。
@JoeHK
說法律問題無關痛癢的,是否把民主國家的司法獨立傳統看得太輕鬆了?在檢察官方面,固然政治部門是有影響力的,但在法官方面,美、加法治運作多年來,其司法獨立性幾乎無從置疑;而既在法庭上,不談法律,莫不是要像中共的思維那般,只想著抓一人換一人這種近乎綁架犯的勒索方式嗎?
第一點第二段 "註意" 應為 "注意"
中共與人掐架是一回事,為民者該有自己的立場。那個邏輯該反過來,不是中共(權貴集團)為了自身統治利益利用國家名義去外界說什麼做什麼,而是國民如何為自身利益迫使中共作為國民代表去外界說什麼做什麼。做不到是一回事,腦子不清就危險了,比如「兩國短兵,與法律何干」。傻嗎?
各人的猜測無意義,特府需要詳細解釋,我們要的是facts。當然,議會淪陷,它不說你也沒辦法。只能任香港整個法律體系行政體系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繼續流失。
同时持有内地及香港护照这块,政策有写,转香港护照后,原内地护照还是有效,但是失效后不能再申请,是要转申请回乡证?而且说不定孟的中国护照已经失效了。第二本入境问题,签证在第二本,所以敲章的时候也就在第二本?这个你们问加拿大去呗。
兩國短兵,與法律何干,為什麼談起這些無關痛癢的問題!端是有意還是無意配合了呢?
林鄭解釋不了為什麼孟入境的護照是按護照號碼排序中間的那本,不是最新的那本。即使第二本含有有效簽證,孟也應該是用最新的護照入境才對。所以,林鄭的解答未能回應外間質疑。
按中國國籍法,孟仍然犯法,同時擁有中國及香港護照。當然,中共掌控所有的解釋權,或根本不屑向屁民交待。法不上大夫。
就今天特郎普的话,你分析再多法律问题也没用。
中國歷史話比我地知,遭逮捕後回巢的二五仔通常冇好下場(e.g. 項英!)。最佳嘅出路係自殺!
做得蛮好的。赞
达沃丰 应为 沃达丰Vodafone
感謝指正,已訂正。
香港 ge 「繁榮」真心多得大陸唔少啊。
白手套一堆,助紂為虐ge金融公司,法律財務合規人員為d湯渣幫班大陸政商人士走灰色地帶。mk賤青為貪官汙吏走資炒房地產。進出口商為內地企業轉出口傾銷產品。
可以講,近是今日香港政府,商界可以富貴風光,完全是靠內地統治階級和貪官汙吏。唔左哩d,香港係國際上有條毛係可以被人提及?政府傳媒日日將香港ge競爭力名列前矛,政府透明高效係邊度體現出來啊?
論科技,投資出ge係xx港地產項目。
論文化,除左ig🌈打卡,日L日係度係咁掄舊d其實係上世紀南洋風ge港式茶餐廳哩d飲飲食食之外別無特色。
論藝術,一個正經導演都出唔到,仲要靠「王晶出爛片救行業」哩d傳媒吹噓保住面子?香港娛樂傳媒已令香港人成為單線思維,認同「只有可以賺錢的爛片和不能賺錢的藝術片」哩d咁L低能咁L文盲式ge原始人邏輯。大陸在茶都有幾個拍紀錄片嘅良心導演,香港有L。
論音樂,華人圈都就快守不住。
論教育,基本係個重視仔女ge家長都會想去國際學校。
論建築工程,港鐵係榜樣。
論前瞻,大橋重要過教育同居住問題。
論規劃,閹割跑道都會起。
香港唯一有能力就係賺快錢,而快錢來源得中共。政府唯一會做就係繼續促進這個風氣和社會的經濟循環。一班金融地產物流貿易成功人士以為自己真係做出一番成就其實係中共喂🐷喂出哩班垃圾。
我真心希望香港年青人快d投降,因為香港社會生長于大時代gr老💩已經不知不覺對阿爺已經跪左好耐,被投食好耐,一早變成自以為好有成就ge豬狗。實際上基本係廢柴,兑社會無遠見無眼光無思想無規劃ge四無前輩。而由佢哋教出來ge我地又會好L到去邊?
日L日話大陸ye山寨,但係自己末日都製造唔出。
日L日話大陸食物有毒,但係間間餐廳基本都係入大陸貨。
日L日話大陸人傻錢多速來,但係係銀行ge存款基本已經借曬比大陸公司。
香港人已經被政府和商界通過傳媒洗腦成精神分裂,所謂ge菁英和上流人士出賣香港人ge資本,香港人ge自由,人權。僅僅係為左dd湯渣,一個skycom就已經出賣埋香港ge國際聲譽。可以講香港係一早注定要玩完。97至今21年,只有退化無進步。
请问要求别国撤销逮捕令是不是干预别国内政?
"加拿大司法部對孟晚舟進行保釋聽證,當場未做裁決"
此句不妥,似乎加國司法部是聽證會的主持和裁決。加國司法部是聽證的參與者,不是主持者,只有法官可裁決。
失之千里
的確因為貿易戰的關係,看到了一些香港可能因長期作為中國白手套,而讓美國考慮對香港採取一些措施。雖不是香港人,但或許有香港讀者會更關心這些?
希望端可以調查讀者意向,看看是否就香港角度做一份相關報導(包括護照免簽、金融中心、關稅、WTO席次......等等)
想賺人家的錢又不按人家的遊戲規則玩,又要威又要戴頭盔,被抓就活該了,沒毛病
可以請工作人員關掉文章slide banner 的自動換圖功能嗎?
一張圖太多字了,自動換banner 根本看不到, thx
關於”PolarCode(極化碼)方案,從一系列競爭者中脱穎而出,成為短碼方案的贏家”:
RAN1 meeting #87實際上是選出了Polar code使用在Control channel上,但是在Data channel選擇了LDPC。
另外,polar code確實是華為主推的編碼沒錯。但把Polar code說成是「華為的」好像有點史塔克化華為了。畢竟Erdal Arıkan發表時是服務於UIUC呢。
家下最想知道,作為受害人果本香港護照發出者,香港政府有冇就三本同時有效護照有冇聲明?我地D政府文件仲有冇信譽?
有的人,認不清楚自己應該站在什麼位置,為誰的利益發言。一上來就是價值虛無的嘴臉。即使是站在5G爭奪的立場看這件事,我仍看不到中共的壯大對我一個普通中國公民都什麼好處。除了更強的監控(意味更難以翻身的壓制)。
假如是欺诈罪,那是什么国籍根本不重要,难道外国人欺诈本国公民就不能起诉?
现实中是否存在特权,与我们是不是应该反对特权是两回事。正是因为反对特权,所以在现实中实实在在看到特权的时候,我们才应该看见一个抗议一个。潜规则不应该被默许,至少在公共空间不允许,如果公共空间所有人都可以默许潜规则,那其实已经是明规则了,而且它模糊的边界,界定权在贵族手里,牺牲的是公众的利益。
金融機構1目前看起來比較有可能是HSBC,所以對HSBC的影響力是中國>美國,但起源於香港的HSBC主要還是受中國管轄的吧?
是啊,下次偷東西時小心點啊親愛的中國權貴們。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屁民還等着被你們繼續壓榨呢~
這不矯情,只是犯賤。
作為一個香港人,護照問題就該是最大的關注點之一。
結合先前報導 金融機構1應該就是指HSBC
关注护照的人真的是搞错了重点……有钱有势的人通过多个身份甚至不需要身份穿越国境,虽然并不是理应如此,但本来就是哪里都差不多的事情。(有学术著作对此详加描述,比如哈佛大学出版的 Capital without Borders: Wealth Managers and the One Percent,很值得一读。)觉得香港因此就堕落成“第三世界小国”,怕是有些矫情。
国籍、公司控制权、起诉罪名什么的都是障眼法,能看到的不过是华为作为一个跨国公司在各国法律框架交叉与冲突下挪腾的技巧。从这角度看来,其实欧洲人应该最紧张,毕竟西欧各国政府都不明确承认现在美国对于伊朗的制裁,而且明里暗里要求欧洲公司和机构不予配合(比如SWIFT一直不切断伊朗银行的汇款通道)。这次华为高管因为说谎被逮捕是一个警示;以后只能更加小心,不要被美国政府用与伊朗制裁无关的国内法抓住把柄。
看来这次真的不简单,光是护照和国籍就让普通人打开眼界了。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衞局的旅遊出入境紀錄顯示,孟晚舟的3本特區護照KJ020XXX3、KJ040XXX2、KJ047XXX8",拿那麼多同時有效護照(非換發),這是抓到特務了吧,還記得Kingsman調侃了下沒有人知道中國情報單位的名稱,我看大概會是叫F7吧
這裏有更詳盡的說明: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realtime/article/20181209/59009795?fbclid=IwAR0T-yDygGCIADfJ8mtdA0VbCNnIrZGrDWNPGJukW3chUhPkamhJhVFD2ic
香港平民真的多x謝了,予外國濫發護照的印象。很快會墜到第三世界小國待遇,眾多平日不理時事只會一年去旅行兩三次的人一旦發現簽證入境要求大幅收緊時已太遲
一位香港網友這樣講:
那位姓孟的內地香港人都有三本特區護照,我呢d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應該最少可以攞到到三五七本看門口!真係諗起都開心!
聽日去入境處申請先!
這事是越來越有意思喇!(你不會想像得到我現在的表情)
不必道歉。這國家荒唐誰都知道的。:)
特府該趕快請人大再釋法,允許香港人可以同時擁有中國戶籍/照,向北京邊檢(是under中國國籍法管轄的嗎?)看齊。
您是什麼時候查到這個答案的?2016年前?中國的出入境部門這麼引導中國公民啊。
刚发现北京边检FAQ页面清理了以2016为节点过往的提问记录,所以无法提供那条问答的具体链接,没有对论据进行二次确认涉嫌误导各位了,在此认错。
可否提供相關說法的北京邊檢FAQ頁面地址?謝謝!
北京边检FAQ针对同时持有特区护照和内地护照的中国公民出入境问题有专门解答,相较于这位律师我更信任官方机构,至于律师和边检哪个更官方,就是你的判断啦。
法不上大夫。對吧!
中國律師陳南沙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持有中國護照人士不可同時持有其他護照如特區護照,兩者只能2選1;如孟晚舟同時持有2本護照,唯一解釋是她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及申請特區護照後,無註銷中國護照。
上網,一查就有。您是騙人不識字呢吧?:)
根據吳志森就美國司法部予加拿大的信件列明孟有三本特區護照,不同的號碼。加拿大機場用的護照為JK字頭,並不是三本中最新簽發的護照。即,孟持有不止一本有效特區護照。要不是香港入境部門已經爛透,就是孟用假身份瞞騙了特區入境部門。這件事,對香港的國際地位有不可估計的打擊。不僅爛,而且臭。
同时持有香港特区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都是合理合法的,具体信息可以去看北京边检的FAQ页面
我實在不懂國籍法,但有說法若她持有加國國籍,便沒有引渡一說,可直接在加國受審。但是,她若同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和中國護照(說是孟的律師已承認她持有的有效旅遊證件是這兩本),便是犯法。在中國,這種事有可能嗎?我們都懂的。我很希望搞清楚這件事,先給中國政府一巴掌。
擁有加拿大永居權,不代表是加拿大公民,只是擁有長期居住的權利。但是能夠擁有7本護照,證明她肯定是多重國籍,不過應該不包括加拿大國籍。我設想應該是跟眾多富商差不多,可能擁有幾個太平洋島國的國籍吧。按照國際法,在所屬國籍以外的第三國之領土內,應視為只有一個國籍,就是關係最密切的國家。因為孟長住加拿大,如果她擁有加拿大國籍的話,她就應被視為加拿大人;但是她應該只有永居權而並未入籍,所以其關係密切的國家應為中國(而非中國香港),理應被視為中國公民無誤。中國可以施行外交保護。當然這只是從現階段的資料來說。
孟在牢裏會不會反而比較安全?
不算
回复这位叫Fai的朋友,中国外交部已经声明孟晚舟是中国公民。
虽然你在"官方"背后特意加了(美国),但依然想问问你,中国外交部是否算得上你口中的"官方"呢?
至于你的"坚持偏见,坦诚偏见",本人丝毫无法苟同。
這件事對香港的影響我也很有興趣知道。
香港真是白手套得離譜。
我肯定是堅持偏見,且願意坦誠偏見的。當然也不帶連累《端》成不了「客觀看待問題就事論事的平台」,更不帶被「客觀」綁架的《端》劫持。
孟的國籍呢,暫時沒有任何官方(美國)說明,只能說她可以仍是中國籍(退一步說話總是比較穩重的)。但,沒有國籍有護照?(傳言此女有7國護照)香港的特區護照除外了,因為持特區護照也可以是中國籍。但特府連屁都沒放一個耶!
张首晟要是非自然死亡的话那嫌疑最大的不是***吗
评论里总有人说孟不是中国国籍,晕了,就算拿了加拿大永居持有香港身份证,她也是中国国籍呀,是压根没看过文章还是为了黑连事实都不管了?真心希望端能一直是一个客观看待问题就事论事的平台,不要变得像大多数社交媒体一样成了杠精和无脑黑的舞台啊。
中国又不承认双国籍,当然不能告诉你们她到底哪国人🌚
07年收购失败、12年调查报告
Vodafone 沃達豐
楼下黑子有点水平好吧,人家是中国国籍。就算取得了某国绿卡也只是获得了某国家永久居留权,国籍又没变更。而且一些报道说是持有香港身份证,那不还是中国国籍吗,拿的中国护照。
中國政府這麽緊張一個放棄中國國籍的外國公民,更讓人猜想是不是間諜國企。
根據外媒的消息,孟被捕的主要原因是欺詐,而不是違反伊朗禁令吧?如果孟非美國公民,那麼美國對伊朗的禁令確實無法成為逮捕孟的理由,主要原因還是華為在向伊朗出售禁運品的時候,謊稱與Skycom沒有關聯而犯下了欺詐罪。中國政府肯定把事情往「美國因自己的禁運法懲罰中國人」上帶,希望端能追查清楚。另外,孟的國籍問題也是重點,但此篇並未提及。
作为付费读者并设计爱好者,不知道端媒体的制图是用心做的吗,一个流程时间图首先不说截成几个,并横屏左右滑动,字体大小没有层次,颜色不协调,图标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读者更加快速的理解内容吗,烦请时间轴做的专心一点。
聽文昭談,因為華為出口伊朗的東西裏有美國禁止出口伊朗的產品或技術,所以使用了「域外管轄權」對有關出口者作出逮捕。美國的出口管制屬「屬物管理」,只管東西不管人,東西在哪裏就可以管到哪裏,此法律有「域外效力」。案犯是哪國人根本不重要。
我也想問,此女到底是哪國人?如此位居高位的人,如果說是中國人,怎麼可能長期持雙(幾?)國藉在國際舞台上翩翩起舞?
mitbbs上有人称,即使张首晟不自杀,他因涉嫌金融欺诈,FBI也准备去抓他了,抓到后可以把牢底坐穿。
我沒有看明白,美國逮捕此中國人的理由是因其中國公司沒有執行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与其说是做给上的人看,不如说是做给下头的人看。
张首晟是丹华资本的创始人,丹华资本是投资区块链的,想知道大科学家为什么自杀,看看今年币圈的行情就好。知乎上已经有人扒皮了。
是,起碼表面是不能慫的。
(慫不慫受罪的都只會是中國的普通人。笑咗)
美国人的目的就是掐断中国经济命脉,看来他们现在准备与中国人死磕到底,不过我相信中国人是不会认怂的!
听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社会越是缺乏思想,阴谋论就越是流行
好文章
有些事情媒體若沒有確實的證據,攞在一起講有風險。若根據大家對中國的理解呢,有些東西怕也八九不離十。
意即,把中國想成中國大概是沒有問題的。
赖昌星是没有申请到合法身份留在加拿大,所以被遣返了,跟加拿大司法独立并不冲突。
华裔科学家死亡跟这事没关吧,上面的评论实在是太阴谋论思维了。还有召见加拿大大使是做给上头的人看的,对于释放孟用处是没有的,只是做来表忠心的。
说加拿大司法独立的人会依法审理的人,应该忘记了一个人,他叫赖昌星。
张首晟的自杀和这件事情本身就没有什么关系。国内总爱各种阴谋论,一旦不认同就把人打成汉奸。真是无语
保释和引渡不是一回事吧。保释只不过是在引渡审判期间可以不必呆在监狱里。“若孟晚舟獲得保釋,則無需再引渡至美國。” 这个从何说起?在加拿大,引渡审判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中国外交部的“战狼”思维十分可笑。他们认为全世界的司法系统都和中国一样,是由党和政府领导的。其傲慢无知令人咋舌。
老雷說:中國人是把全世界都想成中國了。中共治下的中國這是對人思考方式的污染。
加拿大是法治国家,司法独立,特鲁多管不了法院。召见大使有什么用。
时间轴的整理,是不是忽略了华裔科学家的突然死亡与此事的联系?
华为是国企吧,怎么没看到关于国企背景方面的介绍?
我想這個世界就是很黑暗的,只不過現在我們看到的越來越清楚了。
12月8日,中国外交部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不放人,必将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