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小红帽”奋战20年,反性骚扰走到目的地了吗?

社运者常说“没有死人,是过不了法案的。”但倘若没有一些被忽略的个案累积的不满能量,悲剧案件最多只有一天的寿命,无法成为引爆点。但另一个更残酷的角度或许是:有时死了人,也不一定够推过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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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17日早上,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学生杨佳羚走进校园时,看见墙上被喷了漆,“OOO无耻,强暴女学生”。不久后她知道了,这是一名同校国文系女学生在昨夜所为,目的是为了控诉该系一名教授对她性侵,并以此告诫其他女同学。

那时的台湾,国民党政府解除戒严令不到七年,台湾师大校风又特别保守。杨佳羚直觉这事会被校方压下,女学生很可能被处分。她那时积极参加“全国大专女生行动联盟”(下称“全女联”),于是向联盟成员通报了这起事件,团队讨论后决定声援这位师大女学生,让她的声音被社会听见。

全女联很快联系上该名女学生,并在联络媒体,两天后由当时台湾主要媒体之一的《中国时报》独家披露案情原委,案情一曝光,这位被指控的教授就向校方提出辞呈。两天后,师大校长批准该教授辞呈。

校方的做法看似明快,却更加引人非议。因为校方没有对被指涉案的教授发动调查或做出行政处分;同时却以“师生恋”、“精神状况不佳”为由强制女学生离校。

在1970年代妇女运动兴起之前,这个世界尚未出现“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这个名称,性只能暗自以“小强奸”(little rape)描述这种不舒服的经验。这起“喷漆控诉”事件像突如其来的一道强光,让许多以往只能私下在女性同学、学姐学妹间流传的阴郁耳语,一下子被照亮,上了台面。

怒气的积累,最终烧出台湾第一场以女人为主体、由女性组织动员的社会运动--“女人连线反性骚扰大游行”;过去被视为“芝麻小事”的性别议题,打破了媒体天花板,登上报纸头版。这场游行,被视为台湾反性骚扰运动的里程碑,其后十年内,台湾陆续通过“性侵害防治法”、处理职场及校园性骚扰的“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最后更设置“性骚扰防治法”,将保护网扩及职场及校园以外的所有场所。

相较于中、港,这样的立法进程看似顺遂。但走过一遭的人却说,促成这一切的,是长期积累的无数隐忍和委屈;而造就改变的临门一脚,尽是悲剧。

师大女学生代言人、现为高雄师范大学性别教育研究所教授的杨佳羚。
师大女学生代言人、现为高雄师范大学性别教育研究所教授的杨佳羚。

彼时:缺乏命名与定义的“性骚扰”

“性骚扰”以往是个陌生的概念。长期投入妇女运动的立法委员尤美女表示,直到1984年,妇运团体《妇女新知》针对国内性骚扰情形发出第一份调查报告,才首度介绍这个名词。名词虽陌生,但当时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80.6%的妇女都有类似经验。

女性选择噤声的原因,全球皆然,因为一旦抱怨,矛头指向的往往是自己。关注家暴、性侵和性骚扰议题的律师王如玄指出,女性抗议性骚扰的下场往往只有两个:“第一是被认为有病,有什么好大惊小怪,或你怎么这么『不幽默』?要不就被怀疑是不是不检点,怎么别人不会被骚扰,偏偏是你?”

1990年代初性骚扰事件频传,加害者常被姑息。图:端传媒设计部。
1990年代初性骚扰事件频传,加害者常被姑息。图:端传媒设计部。

王如玄表示,在父权社会,女性的性自主意识不被认可、被骚扰者的主观感受被忽视,而普遍认为性骚扰是一个“不太严重”的社会现象,立法者也认为性骚扰太抽象、难定义,因此无法、也不需要用法律来规范,更遑论提供被害者心理谘商、诉讼谘询等社会服务。

当时担任记者、积极投入反性骚扰运动的作家张娟芬则指出,其实性侵、性骚扰的新闻一直都有,只是这类案件在当时往往被当作个别社会新闻描述、看待,而不会讨论它的前因后果、社会脉络、及其背后的父权文化。

直到1990年代,情况开始不同。

解严:妇运、媒体、立委的合作三角

1987年台湾解严,政治环境的松绑,让民间团体得以伸展手脚,各式社运风起云涌、相互动员,妇女运动也不例外。西方女性主义思想在主张“以杂志之名,行妇运之实”的《妇女新知》杂志社引介下开始进入公共视野,妇运资讯也在两次成功的“救援雏妓”游行下,传入校园。

1988年,台大率先成立女性研究社,在校园中讨论女性主义的思想与实践。后来各校女研社相继成立,时为台大女研社社员的张娟芬回忆,创社初期,各校学习与人力资源都非常贫乏,社员们只好自行开读书会,再互相到各校演讲。“全女联”因而在此“互相支援”的风气下成立,更成为支援妇运的新生代力量。

在张娟芬看来,“女性力量的集结”是整场反性骚扰运动的重要因素。借由全女联的消息网络,各校性骚扰案件不致于被埋没,更让她们认知到性骚扰是结构性问题。而在师大案前,部分社团也已有反性骚扰的运动经验,例如清华大学的“小红帽”成员,便为女学生在图书馆遭袭胸事件,发起女生宿舍一人一信等声援行动,并书写了《校园反性骚扰行动手册》,以明确定义破除性骚扰迷思,更带动他校更多讨论性骚扰、关注女性身体自主权的“校园小红帽”运动。

“性骚扰”定义

《校园反性骚扰行动手册》对性骚扰的定义:不受欢迎的性侵犯、性的循私,以及其他具有性意涵的口语或文字沟通、身体行为等。包括五种形式:一、羞辱、贬抑或敌意的言词或态度;二、歧视性或骚扰性的肢体行为;三、以性服务为交换利益的手段;四、以威胁手段或霸王硬上弓的性侵害;五、使用暴力的性攻击。

引爆师大事件的杨佳羚,就活跃在全女联中,那时师大没有类似社团,她就和台大、政大的学生一同活动。也因此,当师大案消息爆发后,第一时间消息就先在全女联流通。过去的运动经验,让他们懂得寻求外援,找妇女新知、女学会(由大专院校教授女性主义的教师为主要成员)等较有社会资源者,将案件带到台面上讨论;并借由各校搜集的案例,证实问题的严重性。522的大游行,更可说是一次全女联的动员成果发表会,张娟芬回忆,为了触及女研社以外的群众,他们在游行在全台总共办了18场反性骚扰座谈会;写文宣、开宣传车、当总指挥…….,对许多女学生而言,也是社运场上宝贵的初体验。

要让妇运动能被社会看见,媒体在当时也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当时甚至有“师大七匹狼”的说法,但哪些人是“狼师”,版本各异。

杨佳羚受访时坦承“七匹狼”是“运动语汇”,借用当时很流行的一部电影的意象。她说当时会在台师大的言论广场这样写,主要是想强调不是只有目前被控诉的这“一匹狼”,不代表真的就是七个人。况且事实上,当时会对学生毛手毛脚的也不只七个人。

用今天的术语,“七匹狼”成功地“带起了风向”。同时间的媒体开放,让性别议题开始有了专属位置,不再藏身于社会新闻中,以窥奇的、个别化的角度被诠释。

积极投入反性骚扰运动的作家张娟芬。
积极投入反性骚扰运动的作家张娟芬。摄:萧茜晴/端传媒

张娟芬指出,新版面释出,搭配妇运团体的倡议,使得包括记者在内的知识分子,慢慢积累对于性别议题的了解,也影响了媒体的议题设定方向。到了师大案与反性骚扰大游行,媒体的新闻处理更有了“跳跃性的进步”,不仅首度让性别议题出现在头版头条、更有持续的追踪报导与评论。“这背后隐藏的性别意识是,性别议题是重要的,不再是过往认定的,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的猫狗小事。”

议题借由媒体推波助澜后传递给社会大众,使得民团的倡议开始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在民主体制下,民意代表为了获得选票、寻求表现,则常借由立法或修法呼应民间需求。王如玄回忆,当时关注妇女权利的律师、法官、学者常在假日齐聚一堂,检视现有法律条文该如何增修。每当有相关事件爆发,他们便会把握机会开记者会、邀请立委连署,接着便开始督促立法时程。

就这样,台湾的反性骚扰机制的建立,便在妇运团体、媒体、立法者的三角运作下,逐步推进。

反挫:“没死人是不会通过法案的”

但尽管有上述的推力及支援,受害当事人仍旧走得艰辛。师大案女学生的遭遇便是有代表性的一例,具体反映出在观念未改变、机制未完善的状况下,一个愿意挺身而出的受害者会遭遇怎样的反挫。

担任师大女学生代言人、现为高雄师范大学性别教育研究所教授的杨佳羚指出,在当时的师大校园,学生对于性骚扰事件早有耳闻。她记得当时学姐们总会好意提醒新生学妹,上大一国文课时不要穿裙子,因为老师在考试时会把学生单独叫进教室背书,借机性骚扰。

一名师大退休国文系教授接受端传媒访问时回忆了“七匹狼事件”时的校园气氛。他说,当时许多从党国官职转任的国文系教师,把持师大校长及教务、总务、学务三长等高位,学生为了毕业、继续升学,只得在权力位阶不平等的处境下忍受师长骚扰。他直言,那时系内对于学生坐教授大腿、师长在谢师宴对学生上下其手等乱象,早已见怪不怪,以致于当性侵事件爆发时,师生间惊讶的是“竟然是他”,“因为比他更毛手毛脚的,大有人在。”

尽管如此,当消息传开后,对于性侵事实的质疑仍然蜂涌而至,担任女学生义务辩护律师的尤美女回顾,当时最常被问到的就是:你怎么证明你是被性侵、不是师生恋?捍卫该师的师生也在此时现身,提供老师过往的优良教学事迹与正面形象,以证明他的清白;女学生则得疲于应付“被性侵的时候,妳为什么不叫?”等问题,并遭受众人对她言行举止的议论纷纷。

更有甚者,令整起案件大逆转的是台湾的法律:对于性侵案提告时限是六个月,受害女学生错过了时限没有提告;反倒是教授的妻子对她提出通奸、妨碍家庭的告诉。在法庭上,法官认定“性侵”成立的要件在于女性遭受强暴胁迫而“无法抵抗”,但在当时缺乏应对性侵事件的机制下,所谓的“抵抗证据”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保留。最后,法官判决通奸罪成立,女学生反倒成了罪犯。

尤美女记得,当她询问法官判决依据,他表示自己问了周遭所有女性亲友,全都认为在研究室被性侵不可能不吭声,而认定其中一定有暧昧。女性的攻击也自校园传来,兼任女学生舍监的护理老师,在听完她的倾诉后,竟多次在课堂上评论女性言行、依个人想像扭曲事实。让尤美女感慨,一场对坏男人的控诉,最后却成了女人之间为划清好坏界线的战争。

而为女学生发声,并在后续以师大“七匹狼”指出性骚扰并非个案的杨佳羚,同样承受着压力。由于当时师大成为媒体焦点,部分师生因校誉遭损而对她敌意高涨,认为是杨佳羚把事情闹大,让他们的生活被“反性骚扰所骚扰”。当时学校教官也一天到晚想找她约谈,她尽量回避但仍躲不过系上导师,最后被批评“像是红卫兵,带着外面的人攻击学校”。后来系上学长姐更警告她,有老师扬言要联合其他同事让她“二一退学”(编者按:台湾大学规定学期修课总学分有二分之一不及格的学生,将遭退学处分),这使得杨佳羚得时时带着警觉,小心修课。

来自熟识者的性侵与后续败诉,让师大女学生对人的信任感全然崩解,认为社会毫无正义可言,也连带影响她后来的生活。杨佳羚描述,当时师大国文教授的“势力”充斥各校,女学生败诉的标签就这么跟她进入任教的校园内,引来同事异样眼光。后来,女学生在短期内两度遭闯空门,使她精神状态更加脆弱,时常觉得他人要加害于她。

在镁光灯之外,类似案件一个又一个,转换职涯、甚或轻生的人更所在多有。然而,台湾的立法进程,却不必然能回应他们的委屈。尤美女回顾,涉及处理工作职场性骚扰的“两性工作平等法”,因为法案中提倡育婴、陪产假、家庭照顾假,而遭企业主反弹,在立院整整躺了12年,最后在2000年政党轮替后,才在时任总统陈水扁承诺下通过。

更多时候,立法得靠悲剧推动。1996年12月,女权运动者、民进党妇女部主任彭婉如在遭性侵并砍杀35刀后,被发现陈尸在高雄。妇女人身安全成为各界关注焦点,也使得“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短短两周内三读通过。而处理校园性骚扰问题的“性别平等教育法”则因性骚扰定义不明,拖延至6年之后才真正推行;推力,则是因性别气质遭受罢凌而造成死亡悲剧的“叶永志事件”

回顾台湾针对性侵、性骚扰的立法进程,杨佳羚认为效率“非常惊人”,但她也直言“那都是一个个个案换来的”。陪师大女学生走过那么一遭,她坦承过程中留下的运动伤害,让她无法再陪伴后续其他个案,因为要目睹她们强忍身心伤痛,起身面对周遭的质疑,只为求一个不见得能伸张的正义;这一切,“实在太伤了。”

尤美女则指出,社会运动者常说“没有死人是过不了法案的”,但倘若没有先前这些被辜负的个案所累积的不满,“彭婉如事件也不过就是个名人的死亡事件而已”;这些悲剧最多只有一天的寿命,无法成为引爆点。在她看来,这些在过程中遭遇反挫而积累的能量,其实都在等待时机爆发。但另一个更残酷的角度或许是:有时死了人,也不一定够。

长年致力于两性平权工作的律师王如玄。
长年致力于两性平权工作的律师王如玄。

现况:有机制、没观念

走过上述的路,台湾逐步完成性侵害与性骚扰的法制建构,受害者获得的保障及资源已不可同日而语(请参考下图)。但即使如此,台湾社会的性别意识似乎还落在后头。社交媒体上,仇女言论仍处处可见,近期更传出,即便是执法者所处的司法体制,也带头轻纵性骚扰的争议事件

台湾反性侵害及性骚扰相关法规立法重点与影响(1)图:端传媒设计部
台湾反性侵害及性骚扰相关法规立法重点与影响(1)图:端传媒设计部
台湾反性侵害及性骚扰相关法规立法重点与影响(2)图:端传媒设计部
台湾反性侵害及性骚扰相关法规立法重点与影响(2)图:端传媒设计部

王如玄表示,台湾的立法一向都靠社会菁英推动,性别平等、反性骚扰的观念,都是法案过了才开始自上而下灌输,而不是在整个社会的观念成熟后,才要求立法保障被害者。在观念尚未内化的情况下,使得这些保护机制在许多人眼中变成了一种独尊女性的特权,反而造成性别对立。

即便有申诉管道和后续的社会支援服务,杨佳羚指出,台湾的性骚扰防治教育仍然流于口号,缺乏实务演练;社会习惯谴责受害者的倾向,更让受害者怯于出面控诉。“我常举的例子是:当你在火车上听到一个女生说:『先生你不要再碰我了』,请问当下你会看那个女生还是那个男生?”

在她跟尤美女看来,社会看待“熟识者性侵”的观念更是在原地止步,仍旧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看不见在权力不对等关系下的复杂脉络。“人们认为强暴都是发生在暗处,被强吻的女生就该打对方一巴掌,但这些想像在现实中很少发生,却成为大众判断受害事实的标准”。杨佳羚说,而在这样的状况下,即便法律规范申诉的处理时程,但进入程序后往往要耗时三四个月,中间需承受的质疑与恶意攻击,让当事人无论在最后是否获得公道,都已伤痕累累。

台湾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事件通报及调查程序参考流程图。图:端传媒设计部
台湾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事件通报及调查程序参考流程图。图:端传媒设计部

倘若在整套反性骚扰机制中第一线人员,缺乏性别平等观念,也会影响实务运作结果。以校园性骚扰为例,法律规定当受害人申诉后,学校必须筹组调查小组,并由性平委员员决议是否惩处。此时,调查小组与性平会的人选是否具有性别意识、做出合适裁决,便会因各校、各地资源而异,也是影响这套机制能否保障当事人的关键。


张娟芬则认为,单单拥有性别意识并不必然足够。她表示自己参与性平会的朋友,对于担任类似法官角色感到非常害怕,“他们不知道怎样才算是有足够的证据、可以下判断。”杨佳羚也表示,不满性平委员判决的被告可以申复,性平委员也会有被告风险。在不知道如何拿捏惩处力道,又不愿当坏人的心态下,也就容易发生“师师相护、惩处过轻”的情况。

借镜?

最近一年,中国大陆在大学校园、公益圈甚至宗教界都传出骇人听闻的性骚扰、性害疑案。,此时回顾台湾过往经验,能给今日的中国大学甚或中国运动者们什么借镜吗?当记者问到此问题,上述所有受访者全都面有难色。在他们看来,非民主的政治体制,以及民间团体遭中国政府收紧的倡议空间,仍是中国运动者最艰难的挑战。

但王如玄指出,从中共建国后推动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来看,会发现共产党当时的性别观念其实是进步的。这部法律处处对中国五千年封建历史提出挑战,更被国际法学、社会学者评价为“恢复女性人权的宣言”。在王如玄看来,一旦能唤起中国执政者重新重视当时的理念,就他们的立法效率而言,后续都不是问题。

杨佳羚也认为,相较之下,在所有性平议题中,性骚扰或性侵害已经是一个最安全、容易引起共鸣的议题了。在她看来,即便社会仍由父权思想者主导,他们也会基于要“保护女人”的立场,划出好男人与坏男人的界线。从这方面看来,防治性侵犯或许是众多性别议题中,较有推展空间的一个。

然而,杨佳羚也就过去与学校交锋的经验直言,面对校方的压力,学生无法太乐观。“学校想的就只是如何维护校誉、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你们这些学生最好都乖乖的。”她回顾当时台湾虽号称解严,国民党的军护体系仍在校园中有长远的控制力,犯一点错,可能就会影响未来当兵、就业;而动用家长以亲情压力将滋事学生带回的手段,更显示两岸文化“根本不把孩子视为成人。”

面对高压的政治环境,张娟芬认为唯一能做的,是先从内部力量串连做起;无论是办实体的活动如读书会、讲座,或是在网路上拓展对外发言的管道,“总之就是培养起一些『我军』吧!”对她和杨佳羚而言,当时拥有全台女研社这样一个支持社群,是一切的关键,因为唯有慢慢累积一批“叫得动”的人,改变才有可能。

读者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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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很不錯的報導,重新爬梳台灣女性平權運動史。然而對照現在網路上仍然處處可見的仇女言論,民間的觀念還是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2. 政体不同,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