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后20年,主宰香港立法会议事程序的一整套游戏规则,正面临一次最大规模的修改,修改的结果将在未来数天见分晓。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共有91大项和无数小项,详细规定主席、议员和各个委员会的议事方式,辩论空间和议会秩序。2017年10月,建制派提出修订这套游戏规则,民主派其后亦提出修订,最终批出49项进行合并辩论,其中最受争议的,是建制派议员廖长江为代表提出的24个修订案。从今天(14日)开始至下星期一,立法会大会将进行审议,待所有议员发言完毕,便会进入表决阶段。
过去两个月,民主派和建制派就此战火纷争连连。建制派宣称,这些建议是为了“杜绝拉布”,减少议会内耗,而民主派则反驳说,建制派是借此削弱立法会监督政府的权力,意图让有利政府和北京管控的拨款和条例草案更加容易通过。
这次修订到底想修什么?目的是什么?一旦修改成功,立法会又会变成什么样子?由于《议事规则》内容繁复,我们希望在这篇以简单问答方式,让读者明了整个脉络。
一、拉布是什么?能吃吗?
拉布(Filibuster, 台湾称费力把事拖)为议会策略之一,常见于各国大小议会,多为少数派所用,利用超长发言或其他拖延时间的方式,达到瘫痪议事、阻挠投票的效果,逼使多数派就具争议性议案作出让步,或直接拉倒议案。
二、为什么民主派就不能乖乖讨论和表决,搞什么拉布?
在立法会制度不完全民主(功能组别代表性不足,议席无法适当反映民意)的情况下,民主派作为议会长期少数,手握票数不足以否决具争议性议案,在建制派全面护航政府议案,且难以进行沟通和达成共识下,选择以拉布形式拖延或阻止。更多关于拉布正反论点分析可参阅端传媒早前评论。
三、所以一向就只有民主派在拉布?
不是,拉布非民主派专利。1999年底,立法会二读审议解散有民选成分的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由于会议厅内建制派议员不足以通过草案,建制派联同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孙明扬发起拉布,使议案当天无法表决,最终在翌日复会时表决通过。
2016年10月,立法会原安排5名早前宣誓无效的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及刘小丽等重新宣誓,建制派议员突然集体离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随后宣布,由于法定人数不足,立法会休会,多人于是无法重新宣誓。
四、等等,议会是民意的代表,那民意怎么想?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公布一项在在2017年11月21至25日晚上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50.8%的受访者原则上不支持立法会议员在一些具争议性的议题上拉布,只有14.0%的人表示支持这种做法,30.3%则表示“一半半”。
五、香港立法会的布,是怎么拉的?
●不断提问
(2009年,财委会审议高铁香港段工程拨款,泛民首次发动大规模拉布,主要策略是不断轮流发问,有议员1人提问超过20次)
●接力发言
●提出多项修正案
●多次点人数
(2012年,《立法会议席出缺安排议案》的条例草案二读,泛民提出1307项修订辩论,对于每项修订,泛民“拉布三子”黄毓民、陈伟业及梁国雄轮流发言15分钟,其他泛民议员避席,建制派三十多人则要齐集,避免出席人数不足而流会。期间,三人一见会议厅不足法定会议人数30人,即要求点人数,前后至少达13次。是日最终于傍晚再度因出席人数不足而宣布流会)
●休会待续议案动议
(昨日,就在立法会讨论修订《议事规则》期间,民主派议员陈志全提出休会动议,要求讨论日本政府至今仍未就南京大屠杀道歉一事)
总而言之,就是拖长会议时间,延后表决,制造流会机会。
六、拉布技术太厉害了?《议事规则》无法处理拉布?
现行《议事规则》长达116页,并包括两个附表,是1998年7月2日有第一届立法会根据《基本法》而制定的,详细规定议员如何提出质询、动议议案、提出法案,立法会的发言规则,怎么作出表决。
立法会设有议事规则委员会,定期开会检讨规则并作为修订,过去19年,曾在不同时期修订过合共50多条的规则;目前《议事规则》第92条指出,对其未有具体订明的程序,立法会主席有权决定。
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如果问题是拉布,目前《议事规则》已经足够处理,并不需要任何修改,因为《议事规则》赋予主席权力和尺度去严格限制发言时间、合并一些修正案和在适当时间“划线”去付诸表决。
七、那么,为了对付拉布,《议事规则》想要怎么改?
建制派认为,《议事规则》存在“被滥用”的漏洞,以致泛民主派长期利用漏洞拉布,导致许多拨款和议案未能通过。廖长江议员动议的24项《议事规则》修订几乎都对准了目标:收窄辩论时间,减低流会机会。
有的没的,就不要聊这么多了:
●议员如提出休会待续议案,如主席认为属“滥用程序”,可安排不经辩论立即表决。
(现时,议员提出休会待续议案,主席必须安排辩论)
●主席拥有选择、合并或退回议员提出修订案的权力
(现时,主席对修订案的权力为执行上的惯例,没有明文注明)
●就缩短表决钟声进行辩论的安排,取消
(现时,议员可提出缩短表决钟声,并进行辩论)
●无预告提出的动议,需先获得主席同意
(现时,议员可提出无经预告的动议)
流会?没那么容易!
●减少法定全体委员会开会人数,20人就可以开会了
(现时,法定开会人数为全体议员数目的一半,35人)
●流会保险阀:全体委员会人数不足时,会议恢复为立法会大会,并再一次点算法定人数,若此时不足法定人数才流会
(现时,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阶段,若不足法定人数,将直接流会)
●真的流会了?没事,够人可立刻重开:主席可以决定同日稍后时间,或任何日子和时间复会
(现规定为必须安排另一日继续会议)
牵涉24个条目的修改,正如建制派所述,几乎都是针对拉布行为。当中,“主席”这个关键词出现了42次,而修例内容也显示,修例将让主席权力更大,在剪布与否的决定上,甚至是谁可以发言,谁不能的问题上,立法会主席有绝对的明文规定的权力。
八、谈到条文,总要说一说“魔鬼在细节”:上调呈请书门槛
草案建议修改第20(6)条,把提交呈请书的门槛从20名议员上调到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35名)。
现时,立法会成员可向立法会主席提交呈请书,只要有不少于20名议员起立示意支持即可交付专责委员会处理。
呈请书的方式,曾多次用于调查政府官员的不当行为,例如调查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贪、前特首梁振英与民建联周浩鼎涉嫌干预UGL专责委员会;到近日就港珠澳大桥超支及领展拆售物业事件,立法会民主派议员也分别提出呈请书,要求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两项都获超过20人站立支持。
此类呈请多由非建制派议员提出,而他们的呈请多不获建制派支持,所以,一旦呈请书门槛提高,作为少数派的非建制议员,几乎再没可能成功让呈请书获得通过,无疑中,削弱立法会监督政府的能力。但建制派提出修订的廖长江则不认同,指即使提高门槛,呈请机制仍然存在,提出修订是因为部分呈请成为政治打压工具,如未来议员有好理由,亦可取得建制派支持提出呈请。
九、建制派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提出修订?
立法会采取分组点票,分为功能组别和地区直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过后,建制派在功能组别中继续占多数议席(25:10),但在地区直选中,民主派则比建制派多三个议席(19:16),占多数。
然而,议员宣誓风波和及后的人大释法,导致6名议员失去议席,包括5名非建制派地区直选议员和一名功能组别议员,致使在两个组别当中,建制派都获得压倒性优势;假若这时候提出有利建制派的议案,将毫无悬念地获得通过,包括基本法第23条。
2017年10月,建制派向议事规则委员会提出,修订财委会及大会议事规则。民主派认为此举“乘人之危”,在被DQ议员仍未补选,他们所代表的16万市民声音仍未获得代表之时,试图在立法会通过一项扭转整个游戏规则的议案。
财委会主席、建制派议员陈健波在Facebook上指出,这就像足球比赛,“即使球员犯规,被红牌赶出场,波是不会停的,另一方球员也不会停止进攻,如果入波,你只能怪自己队员为何犯规”;而非建制派议员朱凯廸则在Facebook反驳:“现在不是民主派议员『犯规』被赶出场这么简单,而是足总在踢到半场才说要重新解释球例,说你之前唱国歌的时候不够庄重,所以要DQ你资格,如果没有人大释法,你想想香港法庭会否够胆取消18万选民授权的6位议员资格?”
十、这次大规模修改《议事规则》,违反《基本法》吗?
这次建制派提出的修订中,最受争议的是将全体委员会法定开会人数从35人(议员人数二分之一),降低至20人。
《基本法》第75条订明:“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民主派和社会各界均质疑此修订建议违反基本法,同时,立法会的法律顾问也认为这违法《基本法》。
对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虽然修订建议与立法会法律顾问意见不同,但“没有充分理据及资料显示,必然与《基本法》不一致”,决定交由立法会决定是否采纳建议。前律政司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也坚持,修订没有违反《基本法》。
值得注意的是,早前民主派也曾就《议事规则》提出修订,包括主席需由地区直选以及由过去7年没有外国居留权的议员担任,以及由首席大法官监督议员宣誓等,但均被梁君彦以这些修订违反《基本法》或现行《议事规则》为由而否决。
此次修订若获通过,民主派将可能就此向香港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但有媒体报导引述消息指,假若提出司法覆核,人大可能就此进行释法。
十一、建制派的《议事规则》修订案假若通过,未来会如何?
林郑月娥和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等人均宣称,此次《议事规则》修订通过后,会带来一个“比较平和、有秩序”的立法会,以处理政府议案。
但民主派认为,此次修订如若通过,将降低议员就议案提出质询和修正案的空间,增加议员通过呈请设立调查官员的专责委员会的难度,大大削弱立法会监督政府职权和拨款的功能。
各界声音亦担心,这次《议事规则》的修订会令颇受争议的《国歌法》、涉及颠覆国家罪的23条立法等,在立法会上更容易获得通过。
根据目前立法程序,政府提出的议案、法案或修正案,只要获得立法会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即为通过,不需要分组点票。目前立法会64名议员中,建制派比民主派多18议席,即使明年3月立法会补选,民主派全胜,建制派仍占大多数议席。因此民主派只能在表决之前,透过提出修正案、发言辩论、点算法定人数等手法换取时间和争取民意支持,但这些手法,正正是此次《议事规则》修订所致力限制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则回应表示,将《议事规则》修订和23条立法扣上关系“完全不成立”。她强调,23条立法具有争议性,必须等待社会有一个比较适合理性讨论的环境时,才能履行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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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訂若獲通過,民主派將可能就此向香港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但有媒體報導引述消息指,假若提出司法覆核,人大可能就此進行釋法。
细思极恐
某「老師」的話,配著他/她倚在高牆、踏著雞蛋的架勢,聽來分外刺耳
非建制派要是這般不得民心,政府不如直接放開全面普選立法會?用民意授權把非建制派徹底打倒再按在地上擠壓,比現在為虎作倀的陰陽怪氣要光明磊落多
Billycheng
何必繼續生存呢,遲早都要死
「事實是泛民議員已經失去了大部分民心」?等下次立會直選建制派可以大部分的泛民議員再說吧。
其實對某「老師」這種人來說,有沒有議會甚至政府根本不重要吧,反正建制派都只是橡皮圖章,走過場,像北京一樣,追求效率,一堆堆舉手機械在「議會」中 聽黨指揮就成。立法會「浪費」的公帑,遠遠比不上議會阻止不了的超資大白象工程的公帑。真的要說浪費公帑,先別搞兩會吧,習近平一個人出來講話就成了,何必勞師動眾?
@八戒 謝謝評價。請你仔細閱讀和玩味一下文章字裡行間的意思。我倒沒看出自己哪裡在發洩情緒,反而今天朱議員動用了防狼器和鐵鍊,更像是無原則和底線的發洩情緒吧?將拉布發展到撒潑耍賴的地步,立法會怎能如此浪費公帑?還是將敞亮舒適的大樓還給市民,讓議員們到街上去開會玩耍吧。
@宋老师,并没有从这篇文章里看出您说的这些问题。请尽量保持主题而不是发泄情绪。
怎么逐步失去信心了?
何必繼續抗爭呢,遲早一國一制
嘿嘿,說得好聽,真是為了監察政府嗎?既然拉布是西方議會的家常便飯,香港就應該亦步亦趨原樣照搬?其本質就是自殘的工具,反倒拿過來當寶貝,自殘不過癮,還要升級到自戕的地步,港人智商真的有這麼低嗎?不管承認不承認,事實是泛民議員已經失去了大部分民心。他們所做所為,不正是光天化日下的魔鬼嗎?然而其言行手段之低劣無品,縱魔鬼亦有不屑為者。害民莫此為甚,哪裡還有什麼資格妄稱自己為民代言?
感覺活著就是看著悲劇一個又一個發生,建立很難,崩壞太容易
作為香港人,每年都希望能夠取消功能組別。
但現在連表達的聲音都正逐點被抹殺,感覺很無力,很失望,我們又應如何走下去?
飛哥說,現在就是好時機啊~眾人紛紛點頭贊同…
很绝望,虽然明知道更令人绝望的二十三条就在眼前……而居然没有大规模的市民上街抗议乃至冲击立法会阻止会议,港人难道都被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