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叶健民:厘清香港60年代暴动历史,汲取真正教训

有意见领袖认为,殖民地政府在两次暴乱后全力推行社会改革,回应社会诉求,特区政府必须以此为鉴。借古鉴今固然是好事,不过要从历史中汲取教训,首先要弄清历史事实。
2016年2月9日凌晨,示威者在旺角弥敦道近银行中心与警方发生冲突。

年初一深宵爆发的旺角警民冲突,令人联想起1960年代中期的两场暴乱:1966年因天星小轮加价而起的九龙骚动,和1967年受国內文化大革命鼓动的暴动。有超过2000名学者和专业人仕联署提出特区政府应学习港英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开诚布公的态度去探究事件成因。也有意见领袖认为,殖民地政府在两次暴乱后全力推行社会改革,回应社会诉求,特区政府必须以此为鉴,以恢复善治。借古鉴今固然是好事,而要求梁振英政府认真思考,何以民怨会如此沸腾也是合情合理。不过,要从历史中汲取教训,首先要弄清历史事实。

从社会背景来谈,民怨固然是这几次骚乱的共通之处。旺角街头冲突的触发点,近因可能是针对警方处理无牌小贩的手法所致,但相信大部分人也会认为这次警民冲突,和现时充满张力的社会氛围有关。当前的社会怨气,固然与年轻人置业无望、向上流动艰难,以至不满中港融合所带来的种种生活困难相关。但更大的不满,却是和政治权利相关。

特别是占中以后,年轻人感到苦无出路,对政治秩序彻底失望,认为绝对无法在现有游戏规则下,伸张自己心目中的一套公义理想。他们认为,反正眼前的制度已腐朽不堪,无甚可取,只能诉诸更直接的手法冲击制度,而采取暴力手法也变得无可厚非。要把制度打个落花流水的心态,在不少年轻人心中遍地开花,因为在他们眼中,多年来“和理非非”路线成效不彰,而在讲求自律克制的雨伞运动无功而还后,这种“革命”想法更是大有市场。

况且,占中期间的多番警民冲突,再加上“七警”恶行,警民关系早已恶劣不堪,一旦出现大批情绪激昂的群众和警力对峙的场面,便很有可能随时擦枪走火,情况失控。

60年代两次冲突,社会背景不同

1960年代的两次冲突,却有不太一样的社会背景。当年基本民生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是很重要的民怨根源。虽然香港经济在60年代上半期生机蓬勃,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年均超过十个百分点,但到了60年代中期,地产商为了逃避租管,要赶及在法律生效期前把手上存货卖清,使楼宇出现供应过盛,楼价急速下跌促使了银行多番挤提,本地经济也开始下滑。1966年的经济增长便只有1.7%,远远低于1962至1965年的13%,人心也呈现虚怯。

但更重要的,是在战后短短20年间,香港人口增加了一倍以上,超过了300万之数。这不单是因为很多为逃避“三年零八个月”日治时期的人回流香港,更重要的是大陆赤化,再加上三年饥荒,导致大量人口从内地涌入香港。当时,港英政府并未有因此相应投入更多的资源去处理人口增长的挑战,因为当局相信更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务,只会吸引更多大陆移民来港。最终导致公共服务的供求严重脱节,很多人甚至连基本的温饱、受教育的机会,以至连栖身之所也没有。山边木屋、天台小学等民间自发的做法,成为了不少市民自求多福的生存之道,也令民怨不断滋长。

而1960年代中期的人口结构,也不利于维持社会稳定。350万人口中近半数是21岁以下的年轻人,而当中又以男性居多。这种结构,也令社会躁动情绪火上加油。66年的天星小轮加价,正好成为了一个宣泄点。大批聚集在弥敦道一带、生活并不如意的年轻人,趁着示威游行一哄而上,造成了为时三晚的九龙骚动。

1967年的暴动,又是另外一回事。在某程度上,这是66年骚动的延续。因为尽管因天星小轮加价而起的动荡很快被遏止,但民怨根源并未有被认真处理,所以社会张力依旧存在。在这个意义上,67年的暴动是民怨的再一次爆发。

然而,67年的冲突规模却远远超过66年的水平。在这为期超过半年的暴力冲突中,有4498人被捕,2077人被判入狱,更有51人死亡,当中大部分为市民。这次暴动,也并非纯粹的民怨所致。可以断言,没有国内文化大革命的背景、没有共产党的介入、没有大陆政权文宣武力作后盾、没有本地左派组织的总动员,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旷日持久、史无前例的冲突场面。当年参与暴动的年轻人,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为向国内当权派表示政治忠诚的本地左派领导的棋子。把旺角冲突与此相比,完全捉错用神。

港英处理骚乱,绝不手软

特区政府在回应动乱时,又可否从六六、六七两场动乱中汲取教训?面对暴力冲击时,以暴制暴,用各种制度武力去回应挑战,似乎是所有当政者的条件反射反应。在这点上,港英与梁振英政府并无分别。

事实上,前者的镇压手段,较诸后者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执笔之时,特区政府一共拘捕了67人。当晚冲突,虽有警员鸣枪示警,但可幸伤亡并不太严重。但六六年的九龙骚动,冲突虽然只维持了三个晚上,但已有1400多人被捕,最终被判入狱的有323人,而在冲突中也有1人中枪死亡,2人受枪伤。过程中,警方一共开了53枪,耗用了近1200发催泪弹,使用武力绝不手软。

在六七暴动中,港英政府的镇压力度就更大。过程中,港英也透过《紧急措施条例》扩大警权,令成功检控的机会大增,以求收阻吓之力。例如当时只要能证明你曾经出入藏有爆炸品或腐蚀性物品的场所,又或者在与你同行者身上搜出有关物品,不管你是否知情或有否参与计划袭击行动,也可以把你治罪,而且刑罚不轻(见表二)。总的来说,当时是以一种宁枉毋纵、从严治罪的手法来处理示威者。这种心态,可以从表一表二中看出来。

表一。图:端传媒设计部
表一。
表二。图:端传媒设计部
表二。

当时的司法机关,也有不少人士认同这种观点。一位法官便曾对示威者的抗辩理由有以下的回应:

“假如对这些声称是在压力下参加抗议活动的人从轻发落,当他们日后再被命令或受恐吓去参与危害公众秩序的行动时,便会无可避免地出现一种危险,就是他们可能会相信这些破坏行为的法律后果,会较眼前面对的自身安全威吓为轻(因此便会继续参与这些行为)。”(注一)

66年九龙骚动平息以后,港英确曾成立了调查委员会整理事件,向公众交待。然而,假如细心阅读这份调查报告,港英即使承认事件与官民隔膜、公共服务不足,甚至警队贪腐现象有关,但具体的政策回应其实相当有限。改善居住环境、增加教育机会、扩大社区参与渠道,以至增加青年服务等建议,大都徒具口号,没有太多具体内容。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港英在调查报告中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攻击带头的滋事分子。报告对卢祺、李德义、欧阳耀荣、卢景石等人的品行诚信诸多批评。值得一提的是,卢祺后来更被发现伏尸家中;叶锡恩和苏守忠确信他是“被自杀”。实情是否如此,恐怕已无法查证,但卢祺一直因参与九龙骚动而长期被警方查问滋扰,饱受煎熬。更重要的是,报告用了超过30段的篇幅,来攻击一直支持示威者的叶锡恩。报告在字里行间不乏对她的贬斥,强烈地暗示她要为冲突负责。

例如在报告的第322段,便有很直接的陈述:

“叶锡恩女士不是反对天星小轮加价的发起人,但是,她是协助推动和支持该项运动的一分子。她对我们说,她那样做,为的是要表达众人的意见。但是,其中难免也有些这样的吸引力;那就是使她有机会在一件易得人心的工作上起领导作用;虽然那项工作对公众利益而言,也许并无重大意义。自从她采取了行动,借着一个简单的问题,询问众人说:“你们希望交通费增加,还是不希望呢?”去激发他们的情绪后,她确曾尽了不少力使那情绪扩张起来。她使众人感到这个问题,是不应该由一群有经验和有识之士,来研究和分析其中的经济因素,正当地为各有关方面的利益着想,然后加以决定,而是应该由那些所知较少的人的观感去决定的。”(注二)

英国“恩泽”考虑计算繁多

不过,六七暴动确实是对港英的当头棒喝,令伦敦明白非要有动作去回应民情不可。麦理浩上任后的连番社会改革,便与这种判断有密切关系。然而,麦理浩时期的社会改革,还有几个因素不容忽视,而非完全取决于英国人对暴动的反思。我们也要从一个更广阔的历史场景去理解1970年代的社会改革。

第一,其实早于60年代初,港英也明白到当时的社会服务严重不足,已开始研究如何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上改善服务。在房屋方面,在50年代的石峡尾、东头邨大火之后,港英已意识到必须介入处理民众的住屋问题,并于1964年订下在未来六年提供13万个徙置单位及3万个廉租屋单位的目标。在教育方面,政府分别在1963及1965年成立了小组,研究增加学额的可行性。1964年,港英也承认自己为公众提供的基本安全网的责任,发表了《香港社会政策及目的》咨询文件,引发社会讨论。

第二,麦理浩的“仁政”,很大程度与英国工党上台有关。没有这个左翼政府在背后推动,这些社会改革可能遥遥无期。当时,在英国本土左右大局的左翼智库费边社(Fabian Society),也成为了香港改革的重要推手。

第三,伦敦推动香港的社福政策改革时,背后还有个意想不到的盟友:英国工商界。因为70年代港货盛行,严重打击英国工商业,英商盘算要削弱港货的竞争力,其中一着就
是提高港货的生产成本。英商的如意算盘,是要港府提供更多的劳工保障、承担更大的公共开支,因为这些政策成本最终势必转移到香港的厂商身上。所以,英国的资本家讽刺地站了在香港劳苦大众的一方,不断地向英国政府施压,要求港府进行社会改革。

不过,伦敦的最大考虑,却是香港的前途问题。因为六七期间和北京的交手,令伦敦充分意识到在香港的主权问题上,中共决不会轻易让步。她明白到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将无可避免,最迟也必须在80年代早期展开。伦敦相信最佳的谈判策略,便是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安定,维持这个殖民地对内地经济的重要性。也因为这个原因,便有必要去增加公共开支,去维持香港的持续发展。

因此,英国的考虑错综复杂、计算繁多,也并非三言两语、深切反省便可说个明白。而麦理浩的黄金十年社会改革,绝非纯粹回应民情、从善如流的恩泽。宗主国对殖民地的策略调整,归根究柢,亦是从她的根本利益出发。

北京应汲取的教训

那么,对此刻的北京而言,她在香港问题上的根本利益又是什么?从外交部把冲突定性为激进分离主义暴力事件来看,中央政府已把它视之为冲着她而来的挑战。她顺着这种思维去想,梁振英应否下台,已变成不是他是否有能力管治好香港的问题,而是反对派借机发挥、刻意与中央留难的手段。既然事关共产党权威,因此决不能向这些人示弱。同一道理,即使她明白人大8.31决议激化了中港矛盾,动员了不少年轻人参与抗争,令管治更难,北京也不可能收回成命。对北京而言,这是维护主权、捍卫中央权威的关键,也是她视之为在香港的最根本利益。

而不幸地,收回8.31决议、梁振英下台,也正正是目前走得最前、抗争最激烈的人士的最大诉求,也绝无让步空间,甚至情愿“宁为玉碎,不作瓦全”。在这种各走极端,两阵对决却又实力悬殊的情况下,要北京“汲取历史教训”深切反省、即时调整治港策略,实在机会渺茫。

但即使如此,北京也可以从伦敦处理60年代危机的手法中,汲取两个教训。

第一,本地群众之所以愿意接受港英在60年代用以暴易暴,甚至默许种种恶法和极端手段去对付示威者,其实建基于一种冷战思维。当时在市民心目中,是要么就接受杀气腾腾、永无宁日的共产管治,要么就选择日子难过,却又相对自由和太平的殖民政府。权衡两害取其轻,当年不少人始终觉得后者较为可取,所以最终也选择站在港英的一方。

但是在21世纪的今日,年轻人正正就是因为感到,香港一直以来珍而重之的自由及生活方式受到蚕食而上街,不少人也是因为特区政府从根本缺乏公义,而去冲击制度。北京当局面对这些控诉,来来去去只懂重申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动辄上纲上线舞动大棒以威吓港人,始终没有办法从政治道德上提供一个更合理、更理想的秩序去回应质疑。

维护法治也许是回应动乱的唯一论据,但北京那种三权合作、强调司法机关要配合政府、行政长官地位超然的法治论述,却又与港人崇尚的司法独立、重视权力制衡的法治传统话不投机,绝无半点号召力。在这种情况下,还奢想可以如一切照旧,便可令社会回归正常秩序,又能取得大多数港人默许信服,未免有点自欺欺人。

第二,港英政府不管是基于什么计算,当年确能技巧地“化危为机”,借助两次冲突的社会效应,全力推动足以缓解社会张力的改革。社会乱象,成为了殖民政府把反改革声音压下来的杀手锏。当年工商界在舆论压力下也意识到,要维持社会安定,令自己继续有生意可做,始终要有所付出。所以,他们即使不大情愿,也要在社会福利和劳工保障环节上让步。

放在今天,大家当然明白不能单靠大洒金钱、开仓派米,甚至经济增长去达至社会和谐,政治纷争也不会因此而终止,但更公平的社会资源分配、更周全的退休保障、更合理的劳工权益,却始终有助于纾解民困,为社会紧张的局面降温。北京和特区政府倘若能如港英般在骚乱后借力打力顺水推舟,去推动原本举步维艰社会的改革,把坏事变成好事,未尝不是处理眼前乱局上策。

注一: 《南华早报》16/6/1967

注二:《一九六六年九龙区骚动调查委员会报告》

(叶健民,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兼副系主任、智库新力量网络研究总监)

读者评论 1

会员专属评论功能升级中,稍后上线。加入会员可阅读全站内容,享受更多会员福利。
  1. 我懷疑北京「壓根兒」就沒有什麼治港理念(意思是它根本拿不出任何體面的辦法)。本來拿來裝點門面的櫥窗被糟踏成現在這樣,這個徹底失敗,除了對北京,怕對全世界都已經昭昭明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