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林致茵:国安法要香港“二次回归”,爱国者治港会形成何种新局?

在中央更积极处理香港事务的当下,特区政府未来的管治系统亦是一个不能忽视的要素。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赶在七一前,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2票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草案,同日把条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行政长官公布实施。《港区国安法》全文有6章,共有66条,针对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法律条文无提及有追溯力,涉及分裂和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最高罚则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另外,中央会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和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公署会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由特首担任,而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

“国家安全”亦成为了一个三权分立之外的“超然”领域。

从全国人大决定、人大常委直接为香港立法、《港区国安法》条文一直保密、草案划定三个由中央直接管辖的“例外情况”、以及在香港成立的国安决策架构可见,北京主动排除了大量有可能对立法过程构成阻碍的因素。“国家安全”亦成为了一个三权分立之外的“超然”的领域:如本地法律与《港区国安法》不一致的,《港区国安法》优先适用,解释权亦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特区行政机关内设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其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其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无疑,在全面管治的逻辑以及国安法的法律框架下,中央和香港的管治系统,也将面临一番更加倾向“爱国者”的调整。而当中央更直接参与香港的管治时,内地那一套对于行政执行系统——公务员的期望和要求,是否也无可避免会渗入香港?香港的管治联盟,在新法下又会出现何种变化?

北京之意不在民意在秩序

今后在国家安全的领域上,中央将会直接监督和参与、亦会强化特区政府的行政权力,减低来自立法和司法机关的制衡,而特别行政区整体(包括主要官员及公务员)也将负有推动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从基本法的设计可见,北京最初预想的一国两制,是一种间接管治模式:除少数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外,涉及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日常治理权力,透过基本法授予香港。三权之中,北京与香港的行政机关(尤其行政长官)的制度性联系(institutional linkage)最强,故过去北京主要依靠行政长官治理香港。

然而,虽然行政机关在政策过程中拥有主导权,但在基本法原有的制度配置下,却不一定能达到行政主导的效果。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行政长官始终未能透过普选树立权威,一直悬而未决的普选议题,更时刻对行政长官构成政治压力。回归以来,亦未有任何一位行政长官能够完成十年的任期。

第二,特区体制内有一定程度的分权和制衡,包括司法独立; 立法会甚至是公民社会,有时候亦会形成特区政府难以突破的“否决点”(veto point) 。过去但凡是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的高层政治议题 (high politics) ,包括基本法二十三条、政改、国民教育、《逃犯条例》等立法工作,都因为香港内部争议而被拖延甚至搁置。

第三,在行政机关内,除了由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员外,公务员继续奉行常任制度,他们对于政策制订的考量,与政治委任官员未必相同。

过去各个重大议题因香港内部争议而一直被延搁,已让北京失去耐性,加上反修例事件一直余波未了,故至少在短期内,北京最重视的并不是民意,而是如何恢复香港秩序、以及处理累积多年的管治问题。从《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见,今后在国家安全的领域上,中央将会直接监督和参与、亦会强化特区政府的行政权力,减低来自立法和司法机关的制衡,而特别行政区整体(包括主要官员及公务员)也将负有推动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国安法如何再强化行政主导

首先,《港区国安法》条文多处突显了中央的监督角色和实际参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行政长官亦须就香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以履行责任和确保相关工作的进展。如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行政长官也应当就维护国家安全特定事项及时提交报告。故未来的国安工作将不会完全按特区的步伐自行处理。此外,中央亦会透过新成立的驻港机构 (维护国家安全公署) 行使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在三种特定情况下,公署将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行使管辖权。

比起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的角色较强,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顾问将就相关事务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除了监督外,《港区国安法》已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中央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制订及执行上,也将会有实质的参与。比起澳门,中央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的角色较强,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顾问将就相关事务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在任命事宜上,除基本法指定的主要官员外,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秘书长也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基本法在主要官员的任命上,也只要求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未有明文规定行政长官须征求中央的书面同意。

《港区国安法》亦规定了一些相关职位的任命,例如: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律政司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人也是由行政长官任命,行政长官任命前须书面征求驻港公署的意见。相比之下,基本法在主要官员的任命上,也只要求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未有明文规定行政长官须征求中央的书面同意。专责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的检控官,亦须由律政司长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同意后任命。可见中央在监督、政策制订和任命等事宜上,将有更具体的参与。

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财政、工作和决定,基本上不会受任何特区内部其他机构所影响。

其次,在国家安全相关的事宜上,行政机关将透过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法定职权,以强化行政权力。这可能表示,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层面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至其他独立的监察机构都没有任何介入的空间。从《港区国安法》第14条的内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以及第19条:“财政司长应当从政府一般收入中拨出专门款项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并核准所涉及的人员编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限制。”可见,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财政、工作和决定,基本上不会受任何特区内部其他机构所影响。

行政机关掌握的权力将会更为集中,某程度上回应了中央政府对于特区政府过去行政主导效果不如理想的情况。

有别于过去香港社会透过立法机关在财政和资料公开上的制衡,以及透过司法机构挑战政府的决定,行政机关掌握的权力将会更为集中,在处理国家安全相关的事宜上,将会有更大的弹性和执行能力。这个安排,某程度上回应了中央政府对于特区政府过去行政主导效果不如理想的情况。

特区政府对于公务员的工作要求和忠诚程度,预期也会有所调整。

第三,《港区国安法》以内地大陆法形式撰写,第二章订明了特别行政区在国家安全事宜上的责任,亦指出了哪些范畴 (如教育、媒体和网络) 特别与国家安全有关,以及哪些机构和组织 (如学校和社会团体) 对于国家安全负有特别的责任。第9条赋予特区政府相应的权责,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

当国安法尚在酝酿阶段,相关的主要官员已多次就国家安全立法的必要性,以及何谓“正当”的政治表达方式发表意见,他们在教育政策及议题、公营机构的人事管理上的积极表态和实质工作,尤其明显。此外,由于国家安全涉及多个政策局和部门,故公务员亦必须落实有关的工作,以配合行政长官向中央定期提交报告。特区政府对于公务员的工作要求和忠诚程度,预期也会有所调整。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易被“问题化”的公务员效忠

对于原本身处大国边陲、但现时处于政治漩涡的香港来说,似乎无法回避政治效忠的问题。

虽然国安法只针对少数人,公务员并非主要对象,但过去香港内部的管治状况、部分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修例期间的公开表态、中美角力的国际大局,也让香港公务员的政治忠诚度成为一个“问题”。曾经,港英政府的《殖民地规例》和《公务员事务规例》对公务员的政治忠诚度亦有很高要求,以免公务员卷入各种政治斗争之中,或因为同情共产主义而作出有损英国利益的行为,例如泄漏重要机密。

在国际的对立下,行政机关人员的爱国心和忠诚度并不是无庸置疑的预设,而必须透过行动加以证明。对于原本身处大国边陲、但现时处于政治漩涡的香港来说,似乎更无法回避政治效忠的问题。惟《港区国安法》对于一般公职人员的宣誓,目前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随著冷战于八十年代末逐渐落幕,意识形态主导的管治模式逐渐褪去,港英政府亦放宽了部分对公务员的规管措施。

香港公务员的复杂性在于:六七骚乱平息后,港英政府采取的修复方法,就是透过把社会去政治化、改善福利,来重建形象。港英政府于1972年亦透过架构改革,提升行政管理效率,部分公务员职位亦实行了本地化措施,同时逐步建立透明、廉洁守法、能照顾市民意见的形象,即所谓的“官僚改良主义”。随著冷战于八十年代末逐渐落幕,意识形态主导的管治模式逐渐褪去,港英政府亦放宽了部分对公务员的规管措施。九十年代的民主化,以及行政体系中各种监察机制的设立 (例如申诉制度、服务承诺) ,更让服务市民、专业和问责精神成为公务员价值体系的一部分。

故过去内地有一种意见认为,当英国撤离香港后,香港政治体制出现了一种真空状况,让公务员缺乏明确的效忠对象。基本法起草时,北京其实亦相当在意回归后香港公务员的效忠问题,故基本法第101条规定了公务员中的主要官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九十年代中方更表示,即使高级公务员符合基本法的要求,也不一定能够留任。但由于公务员在回归过程中有重要的稳定作用,故中方除了透过基本法订下限制外,亦透过代表在过渡时期,亦与部分公务员工会展开对话。

公务员 (尤其高级公务员) 不会只有单一的效忠对象,可能包括宪法、公众利益、当届政府、职业操守和规则。问题的争议点在于,当几种不同的利益陷入冲突时,公务员应最先效忠于谁。

不过,即使是在理论层面上,“效忠于谁”也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虽然公务员与国家属公职关系,他们依法执行国家公务,但由于整个公营体系是由不同的规则、资源、服务对象组成,故公务员 (尤其高级公务员) 不会只有单一的效忠对象,而可能包括宪法、 公众利益、当届政府、职业操守和规则。问题的争议点在于,当几种不同的利益陷入冲突时,公务员应最先效忠于谁;公务员有多大的空间,以平衡各个效忠对象的利益,视乎该政体背后的价值观和政治力量。

目前香港社会仍未知悉公务员宣誓效忠的细节,但从近日社会讨论所得,公务员宣誓效忠可能针对两方面的行为和要求: 第一,公务员能否以其公务身份和以私人身份发表政治言论; 第二,近来聂德权局长提出中层或以上公务员在参与政策制订时须有国家观念,则把有关的讨论扩阔至对公务员的工作要求,涉及政策制订、执行、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事务。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2020年6月30日,香港。“港区国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特首林郑月娥随后宣布,“港区国安法”会在这天稍后生效。

在政治表态的问题上,《公务员守则》已规定公务员不得以公职身分参与党派的政治活动。大部分公务员在休班后可以私人身分加入政党或参与政党活动,但根据守则,他们以私人身分参与有关活动时,亦须确保有关活动不会令政府尴尬。如果宣誓效忠只在于限制公务员以公职身份公开表态,争议虽是有限,但效益亦不大,因为现行纪律处分已能够达到阻吓的效果;如果公务员参与的活动属非法集会,亦会交由司法程序处理。让公务员未能清楚拿捏的,是政府将如何判断其是否以私人身分参与政治活动时,加上目前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下,政治活动的定义已不会限于传统的党派活动 (例如助选) ,因此未知边界何在。

更加复杂的问题,是高级公务员在参与政策制订时,应如何表现效忠的意识,尤其是国家与本地利益需取平衡的情况下。在两地出现分歧的情况下,“国家大局思维”的强弱,将如何导致不同的政策选项和结论?举例说,如果修订《逃犯条例》的目的是成功通过草案,那么有国家大局思维的人,应该会坚持推进修订工作,还是会认为从头咨询才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法?国家大局观与过去主导公务员政策制订的理性和效益思维,将如何取得平衡?

事实上,公务员在观感和实际上维持一定程度的中立,对于香港的管治而言依然有实际效益: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公务员提供足够的空间和保障,让他们向政治委任官员提供周详、坦诚和持平的意见,以确保政策质素,同时避免效忠对象和要求不清,而影响公务员的纪律和风气。

如何执行?只是开端

作为高度自治权的一部分,过去特区在行政管理的范畴上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当香港的状况超越中央能够接受的底线后,中央由占中后一直铺陈且备而不用的权力,逐渐呈现于港人的眼前。

《港区国安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评论普遍集中于相关刑法对于自由的影响、对于司法机关的潜在冲击、以至中美之间的角力和制裁。这三点对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当然有重要的影响和讨论的价值,但在中央更积极处理香港事务的当下,特区政府未来的管治系统亦是一个不能忽视的要素。作为高度自治权的一部分,过去特区在行政管理的范畴上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当香港的状况超越中央能够接受的底线后,中央由占中后一直铺陈且备而不用的权力,逐渐呈现于港人的眼前。

《港区国安法》即使能够在短期内通过,在真正落实时亦很难避免磨合及执行问题,例如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官员和中央顾问之间的权力关系。无论对于一直擅长行政管理的特区政府,或是对于一向没有强烈国家安全观念的香港社会而言,有关的法律及配套工作也会带来极大转变。随著不少曾经倡议自决和独立的组织相继解散,相信要一段时间后,社会才会更能掌握国安法真正惩处的对象和执法的实际力度。《港区国安法》的立法,只是开端。

(林致茵,香港政策研究所香港愿景计划高级研究员)

读者评论 43

会员专属评论功能升级中,稍后上线。加入会员可阅读全站内容,享受更多会员福利。
  1. 「公務員 (尤其高級公務員) 不會只有單一的效忠對象,可能包括憲法、公眾利益、當屆政府、職業操守和規則。問題的爭議點在於,當幾種不同的利益陷入衝突時,公務員應最先效忠於誰。」
    其實最大問題還是於此,甚至所謂「效忠國家」也可以有不同的詮釋

  2. monki
    呵呵呵呵,就你这个逻辑,我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教育真的是出了大问题,逻辑都让体育老师去教了┓( ´∀` )┏

  3. @ceade
    你以為全國人大代表人民啊?
    他們配嗎?
    你認為中國是屬於你還是屬於黨啊?
    你配嗎?

  4. @monki
    先不说观点
    但讨论你至少得把事实弄对吧?
    .
    第一
    我有说“所有主權都必然是正確”吗
    这你自己脑补的吧?
    .
    第二
    香港是“「英屬」”吗
    就算当年签的协议也是租借啊
    你租个房子,这房子就属于你了?
    .
    第三
    你哪个眼睛看见“中國人總是問人「xxxxx 了,你可以做甚麼?」”?
    明明是你自己的逻辑让别人推断出这个结论啊
    你让别人“回祖国的怀抱”
    那也就是说
    你现在不在祖国的怀抱
    可你又拿着中国的身份证
    这就显得你很矛盾啊
    所以我认为你应该把身份证扔掉
    来言行一致
    这有任何问题吗?
    这完全是你个人的意思啊
    跟别人有半毛钱关系吗?
    即使你做了其他行动
    你也更应该立刻把这个写着中国的身份证
    这个证明你在祖国怀抱的身份证
    扔掉啊
    .
    第四
    如果你认为“現在香港的生活就像條狗一樣,所以才要反抗改變”
    那你怎么知道“”这像狗一样的生活是因为一国还是因为两制呢?
    那你为什么不去争取一国呢?

  5. @厭世少年
    听你这意思
    是你能代表香港人啊还是你能代表香港啊?
    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配么?
    你要是代表不了,那你说的这些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6. @AT.....
    支持極權政府行使極權,卻說自己不是幫凶?我不知道你的朋友(不是你)在甚麼情況之下被打,但是「出現喺個度就要承擔風險」保安局局長李家超(2019 - 回應射爆眼少女之言)
    哦,原來你也覺得文革喪盡天良啊?那你為甚麼又要支持一個喪盡天良的政權呢?支持一個喪盡天良極權政府的你又不是幫凶嗎?
    哈哈,又是敬酒罰酒論,不好意思,如果不幸地下次當你朋友(不是你)又被打時,麻煩你告訴他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閉嘴快步離開就好 。另外,你言下之意是指國安法是罰酒,對香港有更大傷害嗎?小心點回答,你都是生活在國安法的範圍下,不要發出引起憎恨的言論
    為甚麼你要支持2014用和平的方式爭取普選呢?這是改變現有政治框架的行為,是反國家安全法
    中國人不可以有雙重國籍,為甚麼要隨你高興就放棄你的祖國跑去海外做二等公民?做中國人不好嗎?

  7. monki
    作为政府的支持者就该挨打?那全中国支持政府的人,没有14亿,也起码有10亿,没有10亿也起码有8亿,那都该死?你这什么狗屁逻辑?作为政府的支持者就是极权的帮凶?我好些朋友对政治根本无感,不愿意谈论政治,只要生活开心就好,然后也被你们扣上支持极权的帽子,你这种扣帽子和文革给别人扣帽子一模一样,你们不是成天说中共搞文革丧尽天良么,今天你自己也在给人扣帽子,不过是以所谓“自由民主”的名义给人扣帽子,你的逻辑真的是被狗吃了。另外,在香港发生好几百起这种事情,这当中都是支持政府的?你们觉得只要是说普通话的都是支持政府的?我还看到过有香港人开私家车被你们打,人家十分委屈的说自己支持民主,为什么你们要打他。按照你的意思,支持政府的人,无论有什么动作,都活该被打呗?如果照你这个逻辑,那我也只能说,你们这些吃里扒外的汉奸走狗们,活该被打,给你们机会自己立法,自己要装逼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活该,求仁得仁。
    另外,感谢你说隔离14天,我还真打算隔离14天回去一趟,至于要不要彻底回去,要看本人心情,国安法出来了,你们这些跳梁小丑树倒猢狲散了,我走在大街上安全感增加了,心情比去年这个时候好一百倍,我又突然不想走了,哪天我不乐意了,我也可以回内地,我也可以去海外,我有的是各种选择权┓( ´∀` )┏你们用我们看不顺眼的方式活下去,那是你们的自由,即便你们像2014年那样搞占中,和平理性表达诉求,我也无所谓,但如果又来什么“和平理性不管用所以我要搞暴力,所有支持北京的人都该死都活该挨打”这种阴阳怪气不知道哪里来的奇谈怪论,搞打砸抢烧,甚至搞堵塞交通自制炸弹这种恐怖主义行为,那我双手赞成港警依照国安法收拾你们,我还要给他们点一百个赞。

  8. @ceade
    看到啊,就是看到中國這個破壞香港原有價值─公平、自由、程序公義、司法獨立...等的元兇所以才要改變。
    按照你的邏輯,如果所有主權都必然是正確的話,97年前中國看不到「英屬」香港嗎?為甚麼又要改變呢?
    為甚麼你們中國人總是問人「xxxxx 了,你可以做甚麼?」其實只要抱住不放棄的精神生存就可以了,退一萬步,「做甚麼」這些行動細節也不會在這裡說啊,還是其實你想要借鑒一下?
    對啊,現在香港的生活就像條狗一樣,所以才要反抗改變

  9. @ATTTTTTTT
    我不知道你的朋友(不是你) 當時在場做了甚麼,但你本人作為政府的支持者,就是極權的幫兇,就不是無辜,也許你的朋友和你一樣?
    其實你可以回去啊,回去隔離14天就好了,連這一點點都不願意付出?人在世上每次選擇都有利弊,我選擇了反政府就會面對打壓,而你選擇了和家人留在這裡就會面對幾百萬不同意你的人,每日都要提心吊膽。另外,每次不要留居權的話,不如照你的樓上朋友的意見,把身份證剪了?
    行動的方面,最基本的就是以你們看不順眼的方式活下去,不屈服不放棄,眾志他們退出也好,解散也好,也沒所謂,一開始就無大台

  10. @ceade
    中國在強抱香港 不是嗎?
    香港人從沒要求在身份證上加中國二字
    7.1香港人有退下來嗎?
    大陆人身上看不到的風骨
    誰活著像條狗也搞不懂

  11. @monki
    香港现在不在祖国怀抱吗?
    你身份证上没写着中国么?
    按照你的逻辑
    既然这么厌恶
    为什么不把身份证扔了?
    至于什么反抗
    现在国安法颁布了,你的反抗在哪儿呢?
    像你这样只能在心里憋屈
    岂不是"生活得連狗都不如”?
    拜托
    别这么怂好么?

  12. monki
    嗯林郑告诉你和平游行没有用,然后你们打与此毫无关系的大陆人,A把B伤害了,然后B去把C打了一顿,B告诉C是因为A把自己逼急了,你要找就去找A算账吧,你脑子有病么,这是什么猪一样的逻辑?
    我因为疫情原因所以回不去,我因为家庭在这里所以回不去,你以为我不想回去?居留权?呵呵呵呵呵,我发现你们这些井蛙还活在梦里面,我都呆了十年了,我根本不想拿这个破居留权,除了旅游方便点,其他有个屁用。你们会继续反抗?就像黄之锋罗冠聪一样赶紧解散众志?像李柱铭陈方安生一样连夜绣红旗?我看你怎么反抗,有本事和解放军干架啊,打无辜大陆人算个什么本事,那叫反抗?那叫脑子有病!

  13. @ATTTTTTTT 哦,香港這麼可怕為甚麼不回去?又沒有五險一金,居住空間又小,在街上又被歧視,不回去你的祖國懷抱?貪甚麼呢?想要居留權嗎?
    其實就算立了法也不會保障到你的安全,香港人依然會繼續反抗,而你照樣會被視為敵人看待。
    我提議你還是快點回去吧,連走在街上都不敢,在香港生活得連狗都不如就算了吧

  14. 剛買會員就爲了讀完這篇文章,結果讀完某位大惡霸的好事打開評論就見另一位小惡霸。這當今的惡霸也都着了迷似的相像,愛把嗓門當威風,嘴裏不知所雲的咕哝當拳頭的硬度。殊不知最後只讓人發笑,像喜劇電影裏的丑角。

  15. Yhnujm
    我是微观视角是么?我不思考谁造成了今天这样?你的意思不就是去年八月暴徒堵塞机场的时候对一个无端端被耽误行程的女士说的:要怪怪政府!对,什么事情都可以怪到共产党头上,自己一点没做错,杀人放火打砸抢烧嘛,也就几百例而已,放在大背景下小意思了,只能算零星案例而已,而且这都是政府逼的我们走投无路才这样的,都是港共政府干得好事,我们分不清哪些中资是共产党开的所以干脆都砸了,我们分不清哪些说普通话的是政府的所以都打了,为了正义的目的,牺牲一点人不算什么🤷‍♂️

  16. Weber
    哈哈哈哈哈你莫不是把我当什么高官了lmao😂

  17. @ATTTTTTTT你說了這麼多,我大概也明白了;好好穩住你的位置吧,不小心滑跤了下面可沒有安全網可以攔住你。

  18. Weber
    中共政权步步进逼我没啥感觉,但是国安法通过至少我觉得沦陷区终于解放了,我在街上看到黄之锋这种傻逼再也不会咬牙切齿自己生闷气了,我开心得很🤷‍♂️

  19. Weber
    嗯?除了钱我难道都要每件事情跟你汇报?慈善活动义工活动,走访老人院照顾特殊儿童,我难道每一件都要跟你汇报?你算老几呢?香港有很多很好的地方,很多软的管理水平至今都值得大陆学习,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照顾,但这并不代表我支持你们这群不割席的暴徒🤷‍♂️

  20. Weber
    在香港能保护我的只有香港人?卧槽,我要笑死了哈哈哈哈哈哈,我去年出门连普通话都不敢说,生怕说了被香港人打一顿你居然告诉我只有香港人能保护我?lol

  21. @weber
    台陆生攻击他人算恐怖主义?那国台办主任去台湾被打算不算恐怖主义?中国好声音在台大校园搞活动被砸算不算恐怖主义?大肠花学运算不算恐怖主义?抬杠?谁不会?那些关我屁事啊,我只管我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你们的暴徒杀了人放了火,打砸抢烧搞乱交通,我的朋友在街上说普通话就被泼可乐,拍了几张照就被暴徒围起来要求删照片,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有可能被伤害,你们对这种事情一直不肯割席还要表示理解,我理解你妹啊,就是你们这种态度,我就是看不惯,什么狗屁争取民主自由,就是举着民主自由的牌子干着打砸抢烧的龌龊事情,2014年我还勉强认为你们是在争取民主,2019年那根本就是在搞恐怖主义,还有脸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废话🤷‍♂️🤷‍♂️🤷‍♂️

  22. @ATTT...
    瞧瞧除了錢之外,你還說了些什麼?
    請明說你是怎麼透過國安立法來實現"傳統意義"上的"當家"、"做主",而不是像奴才一樣"被做主"?

  23. @ATTT...
    中國共產黨這幾年軟禁、綁架行為不在少數,"立法禁止这种行为","个人安危可以得到保护"?
    就說你是奴才。認清現實吧,身在香港,能保護你的一直都只有香港人。還是說這幾年隨著中共政權在香港步步進逼,你覺得越來越安全了?

  24. Weber
    你说的香港人外国人拥有特权,没错啊,那因为当年大陆落后啊,有求于香港和国外啊,有求于人可不就要低三下四一点,有时候还得作贱点自己?给的特权睁只眼闭只眼?那现在强大起来了不就慢慢把特权收回来了?十年前就把外商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内资外资都是25%,现在国人对于外国人的感觉,比起十年前那种卑微的姿态早就消失很多了,微博上几乎隔三差五就有批判外国人特权的事情,经济发展了人民自信了这种事情自然就少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另外,这次设立国安法,不就是取消你们特权么,取消你们吃里扒外,当汉奸洋奴搞乱中国的地盘啊,你觉得特权给的多那可不就给你取消掉?然后你又不开心了,哎呀给我的特权怎么能取消呢,然后给了你特权你又说共产党贱的慌,你可真是人格分裂🤷‍♂️
    至于你说的香港特权大陆人趋之若鹜?你还活在梦里吧?你还活在二十年前香港的黄金时代么?现在还有多少人在乎香港的破身份?我不排除少数人有,但是大多数人压根不想拿,香港身份有个屁用啊!没有五险一金,住的楼小的鬼一样,街道拥挤气氛压抑,还要天天受你们这些人的恶心气,我也不是没机会拿,但是真的白送给我我都不想拿🤷‍♂️

  25. Weber
    又开始鬼扯了,我在香港贡献税款,我们的公司在香港提供就业,扎扎实实服务香港,我交的税,不是拿来给暴徒修缮马路的,不是给暴徒重建校园的,是拿来享有各种福利的,结果你倒好,一盆子大便全都倒过来我成了吸血阶级,你牛逼🤷‍♂️🤷‍♂️🤷‍♂️
    另外,你也没资格代表全体香港人说什么跟着香港人拍手叫好,我周边的香港人,对国安法都拍手叫好,他们一样痛很暴徒,搞得香港乱七八糟🤷‍♂️🤷‍♂️🤷‍♂️

  26. @ATTT...
    是的,你身為奴才就是必須要成為縮頭烏龜,才能龜縮在"香港人"這個特權階級身邊獲得好處。跟著香港人一起拍手叫好,你才能穩住"香港"這個地區的特權利益。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那就證明你能讓香港獲得更大的好處。但是你辦不到,因為你只是停在香港的吸血蚊,"穩定"對你而言才是最佳。
    香港就是一個中共政權創造的"特權放大器",即便是在中國非香港地區,外國人、香港人的權利就是大於中國人(好笑的是,即便是外國人,只要沾有中國人的血脈,權利就會大大低落)。 而在香港,這種權利的階級差異就會大大放大、並且完全暴露在外;然而即便如此,位居下層的"內地人"其權利還是遠大於內地,所以香港才會如此讓人趨之若鶩。
    降低階級差異並不代表你的地位上升,而你的地位客觀來看無庸置疑是下降了。
    當然,照你貼上的WIKI定義,在台陸生攻擊他人、施予暴力、賽德特巴來割下手無寸鐵的日本平民頭顱、香港所發生的暴力事件,都是恐怖主義。所以?
    你想反駁人民網對"當家作主"的定義,那何不明說你是怎麼透過國安立法來實現"傳統意義"上的"當家"、"做主",而不是像奴才一樣"被做主"?

  27. Weber
    本国政府对于一个地区产生恐怖主义和类似恐怖组织,立法禁止这种行为,而且让我本人个人安危可以得到保护,我不鼓掌难道还要倒骂?我要是被暴徒打了才是真正的你们所谓的“主人”?你这思维,呵呵呵

  28. @Weber
    喜欢查Wikipedia是吗?来来来看下Wiki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主義是指一种会造成其所有者做出,为了达成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故意攻击非战斗人员(平民)或将他们的安危置之不理,有意制造恐慌的暴力行为之思想[1]。
    香港的所谓抗争者们,去年干的事情是什么:泼汽油杀人,扔砖头杀人,打砸手无寸铁的各种陆资企业,随意殴打大陆记者,随意私刑说普通话的人,瘫痪全港交通,自制炸弹火药,哪一条都符合Wiki关于恐怖分子的定义,然后你们这群所谓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居然说出就是核弹都不割席的混账话?梁家杰居然说出暴力有时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混账话你们还鼓掌叫好?
    照你的意思,我就得当个缩头乌龟跟着你们这群人一起加油助威,然后哪天上街说了普通话被打了一顿还要拍手叫好才叫不是奴才呗,你的智商简直是,牛逼🤷‍♂️

  29. @學長
    這位ATTTTT仁兄在各處都能看見,我是挺佩服的,只是他/她論事情總是以十分微觀的角度看,不是你說的上帝視角。畢竟,你看,論事不講整體權力結構的壓迫,也不談歷史因果關係,只說自己被討厭了很委屈,也不去看看到底是誰讓他如此的被討厭😩
    只會把全世界都說成功利自私愚蠢的垃圾來顯得自己最清高
    這是多厲害的微觀思維啊!

  30. 看了ATTT....的發言,讓我以為我誤會了"當家做主"一詞的意義,結果查了wik得到這個結果:
    ""人民當家作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的政治詞彙,其本質是協商民主,不是「人人當家作主」而是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處處為人民著想"。
    原來不是ATT...能夠"當家、能夠"作主",而是終能夠被放在一個被"協商民主"的位置。大概ATTT....自認其利益終於成為所謂"第一位"吧?
    而我又再一次發現用中文不等於中國人,雞同鴨講。

  31. 立國安法讓奴才有了當家作主的感覺? 有意思。

  32. @學長
    那些人格低下的人不懂信任為可物。 看南韓的歷史,國安法的禍害早晚業報在他們身上。

  33. @學長
    你说我上帝视角,恰恰相反,我是利益相关者视角,我真心诚意支持立法,立法了我才不会有深处沦陷区当难民的感觉,否则我的生活无法得到安宁,立法立得好!

  34. @學長
    眉毛胡子一把抓?呵呵呵,想一条条掰扯是么,23条立法是写进了基本法要求立法的,香港人自己回归了23年不立法,还扯个什么JB蛋。去年他们在我楼下闹腾,各种打砸抢烧,杀人放火,明目张胆在路上给暴徒发钱,见到说普通话的就乱打,我几个朋友都被泼过可乐,还有拍照的被围观要求删照片,我自己出门连话都不敢说,我甚至有一段时间不敢出门!就这香港人还表示理解呢,还连放核弹都不割席呢,你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杀人放火残害无辜的大陆人,到处打砸无关的中资企业,这还有理了?这是什么鬼道理?争取民主自由就能杀人放火?还是成建制成规模有组织的搞,就这还特么装什么手无寸铁面对独裁政权?我在香港快10年了,2014年占中我都去过他们中间看看他们在干嘛,虽然对于他们的主张我保持中立,但我欣赏他们当时和平示威的态度。可是去年他们做的那些破事情,实实在在的让我感受到生活在沦陷区一般,我在街上遇到黄之锋,眼睛里都冒火,撕了他的心都有。你说我奴才?不好意思,去年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奴才,我觉得我活在法西斯德国,出门就会被黑衣暴徒私刑。我感谢北京有这个勇气立法,收拾这帮王八蛋,立法了我才有当家作主的感觉,我双手赞成🤷‍♂️🤷‍♂️🤷‍♂️

  35. atttttt,唷,按您這鬍子眉毛一把抓的邏輯,人類就不該存在,地球就不該誕生,宇宙就該滅亡,那就沒那麼多幺蛾子了。原來是上帝視角,小的眼瞎!做人嘛,實在埋汰了您。

  36. 學長
    呵呵,骨头真的这么硬?骨头真的这么硬的话当年就别答应23条写入基本法啊,别回归啊,跟共产党鱼死网破啊,跟解放军拼了啊,当年的香港人敢么?当年不敢,现在说些阴阳怪气的干嚎,那可不就活该么,天安门闹得那么大,也没见香港人全体起义啊,97年回归一堆香港人移民,后来又回来了,为啥?人民币香啊,回来挣钱啊,自己嘴上都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好处全都要,责任都不担,遇到事情就到处怪别人,丝毫不想想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还是那句话,活该!

  37. @學長 跪慣了的奴才,看到別人站就不順眼,看到別人被打翻就在一旁爽。這種人除了心理變態外,找不到別的解釋。

  38. atttttt,自己跪下或一邊站著,百無聊賴看別人打鬥,先是笑人站著,別人被打趴下,就嘲笑說唉呦喂早跪下不就萬事平安了麼。

  39. 爱不爱国无所谓,实为“听话者”也

  40. 港人当年自己不立法,今天又干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活该

  41. 講公務員不得以個人或公務員身份發表政治意見。奶共產黨的言論算不算政治意見?楊潤雄講:奶共的事,能算政治麼?接下來就是什麼“猶如孝敬父母”之類匪夷所思的講法,讓人嘲笑。

  42. 香港人不明白对付共匪 暴力是唯一能被听懂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