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关于香港反修例运动的性质,除了在意识形态、政治导向层面的讨论,女权主义对其的看法,也是运动至今一个相当重要的观点交锋——这是一场父权运动吗?香港两位对女权主义皆有研究的学者——何式凝及蔡玉萍——就有相当不同的观点。本文为蔡玉萍教授的脸书po文,端传媒获作者授权转载,希望能引发更多读者的思考。
我认为运动见证了女性的大规模参与,有助对女性公共参与的充权;但何教授则认为反修例运动是“男性化”及“父权”。
早在一篇8月31日刊登在南华早报的文章中,我和何式凝教授对反修例运动的分析已显迥异。我认为运动见证了女性的大规模参与,有助对女性公共参与的充权;但何教授则认为反修例运动是“男性化”及“父权”。
我于10月23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硏究所性别硏究中心的一个题为“Gender and Leaderless Protest: Mothers and Female Fighters in Hong Kong’s Anti-Extradition Movement”的讲座中,发表了我对女性在这次运动的参与的初步硏究结果,并提出了两个主要结论:
第一,我认为是次运动没有领袖的特性,为女性的参与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使女性可以以不同身份,例如家庭主妇、妈妈、街坊、和理非及勇武的身份参与运动。第二,我认为一个无清晰权力架构的运动,使女性一定程度上可以摆脱社会及朋辈压力而“做自己”及“冲破性别规范”走上前缐。这两个结论是我通过分析48 个访问后得出的看法。
在约一个月后,我看到何教授在她其后的分析中提到上述两个观点,并在11月19日把她对反修例运动的分析发表在 GenderITblog.org 。可惜的是,何教授虽然修正了她的观点,但在她的分析中仍把女性参与的重要性边缘化,更进一步为反修例运动的“父权”性质下了结论。反修例运动是不是“父权”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需要一个严谨的理论分析框架及充足的论证。
暴力的社会运动抗争策略往往是无权者在饱受长期的压迫,及在多年使用非暴力反抗仍被漠视后的最后挣扎及呐喊。
在12月1日举行的香港社会学会年会上,我公开回应了何教授。据我观察,何教授认为反修例运动是父权的结论,似乎源于她对暴力的一刀切批评。但我认为国家暴力和示威者的暴力反抗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两者间存在著巨大的权力及武力不对等。国家暴力背后往往有强大的官僚系统作支援及合理化其运用。在一个文明社会,政府是有资源、权力及道德责任选择以非暴力方式回应市民的不满及诉求;相反,暴力的社会运动抗争策略往往是无权者在饱受长期的压迫,及在多年使用非暴力反抗仍被漠视后的最后挣扎及呐喊。
不过纵然如此,我仍认为暴力抗争必须要合乎陈祖为教授所提出的四大原则 ——合法性、必须性、有相当理由增加运动胜算,及合乎比例。在这些原则下,我相信许多feminists 都不会一刀切地批评暴力抗争,或简单地把暴力反抗看成是父权行径。过往在不同国家也出现了长期受伴侣家暴的妇女,以暴力手段对抗施暴者,通常面对这些情况,女性主义者都会要求法庭在审判时考虑暴力反抗的前因。难道我们可以批评以暴力反抗家暴的女性是父权?
难道我们可以批评以暴力反抗家暴的女性是父权?
何教授另一个认为反送中运动父权的原因是,有疑似从事性工作的女士在光复屯门一役中被示威者以非人化及涉性的言语公开羞辱;又有警察的妻子及女朋友在网上被起底及以涉性言语攻击及羞辱。任何追求性/别公义的人也不会接受或认同这些行为。同时,何教授认为反送中的主流文化是勇武当道,持不同意见者时常被猛烈批评及噤声,她亦以自己在天水围警署一役后被封为“甲级战犯”为佐证。
对于这一点,我也经历过。在11月13日凌晨,我因为在一篇面书贴文中低估了警方在11月12日于中大发射的催泪弹数目,而被猛烈评撃。我虽然认为这种氛围影响了理性讨论的空间,并不理想;但问题是,是不是这些行为的存在就足以判下“运动是父权”的结论?
在12月1日的会议上我以一个由我发展、但尚未发表的一个分析框架阐释了我对上述问题的看法。我沿用了英国社会学家 Sylvia Walby (1989) 对父权的定义:“一个男性主导、压迫及剥削 女性的社会结构性系统”,她认为一个父权系统下有不同的社会结构。在这个基础上,我发展了一个四个面向的男性主导模式, 包括结构上的男性主导(structural male domination),、政治权力上的男性主导(political male domination)、文化上的男性主导(representational male domination),及性上的男性主导(male sexual domination)。
我认为何式凝教授所提出的、关于反送中运动的弊病,多属于文化上及性上的男性主导。
我认为何式凝教授所提出的、关于反送中运动的弊病,多属于文化上及性上的男性主导。不过就算是文化层面的男性主导,其实也不是一面倒的复制父权的符号。例如这次运动的象征 Lady Liberty 是以女体形式呈现,肯定了女性在运动中的参与。
至于结构上及权力上的男性主导,我认为反送中运动比起以往有大台的运动是有相当程度的改善。因为在无大台的情况下有相当数目的女性可以冲破性别定型及界限走上前缐。另外,在无大台的情况下,女性也可以担起领袖的角色组织网上联署、举办集会、游行、静坐、绝食等各式抗争行动,这相对于过去香港的非妇女社会运动也是一种进步。
换言之,这个“四个面向男性主导框架”容许我们对“反修例是否父权”这个问题作一个比较细致的分析,既看到运动对比以往的民主运动的进步,也有空间分析仍然存在的性别不公义,同时也避免了过度及简化的推论。
在这复杂的问题上,我希望和大家继续讨论。如要引用这篇文章的观点,请注明出处。
文献参考:
Walby, S. 1989. Theorizing Patriarchy. Sociology Vol. 23 (no. 2): 213-234.
南华早报,一家阿里巴巴旗下的报纸。
如果用男女权力关系来看待抗争运动,那很明显每一种抗争运动都是女权的。抗争中的暴力,也是长期(冷)暴力恐怖下的女性反抗。
任何反抗中,性別秩序都會被打亂,兩性的付出都同樣重要。
男性付出過後,可以說必然會得到「光環」
但女性的付出,能不能被看見還需要看誰得到話語權。
好像每次打仗,女性都承擔了生產食物、武器的工作,但為什麼二戰之後英國女性才有投票權?因為二戰前女權運動的吶喊。
每次有文章提到女性在抗爭中的額外傷害/污名,都會看到手足說「左膠」,才是最心痛的。
有一點:從德拉克洛瓦的《自由引導人民》、紐約的自由女神等作品看來,自由神以女性面目出現已經是個小傳統,如果罔顧這個而將Lady liberty單純當作“肯定了女性在運動中的參與”,恐令人難以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