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女生花花(化名)在朋友圈公开举报自己曾遭中国大陆公益人士、“反乙肝斗士”、亿友公益创始人雷闯性侵。
我曾经在国内一家公益组织担任公益传播工作人员,对雷闯的名字及其公益事迹也早有耳闻。他和后来陆续被不同的受害者爆出有疑似性骚扰或性侵犯行为的若干“公益大佬”,比如邓飞、刘猛等人,都是公益行业的熟面孔。这些日常从事正义事业的精神领袖,却被举报侵害他人权益,对整个公益行业震动很大,也就此把公益行业推入了中国#MeToo浪潮。
非常自然的,因为周围有不少同伴都曾经或当时仍然在公益组织工作,大家便聊起这些事情。在交换信息中发现,我们周围有不少人,都与这些性暴力事件中的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甚至有人曾经也有过被侵犯的经历,或者差点陷入被侵犯的糟糕境况。这些信息令那时的我非常震惊,为什么这些事情从未在日常听说,为什么公益组织如此缺乏反性骚扰和反性侵害机制?
雷闯被公开举报的第二天,我得知致力于为贫困学童提供免费午餐的项目发起人、前调查记者邓飞也存在疑似性骚扰他人的行为,并且受害女性不止一位。当事人希望能联络其余受害者,公开举报邓飞。
于是,我和一位在公益组织的朋友谈起邓飞事件,希望她能协助寻找更多受害者、证人,并能够接受媒体采访。也是经由她,我被告知有一个刚刚成立不久的微信群,以推动公益行业建立反性骚扰机制为目标,进行线上沟通与信息分享。群成员大多都是曾经或现时公益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常年活跃在一线的志工、社工,还有有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士和常年关注并报导性别议题的媒体工作者。
与此同时,这位公益伙伴也提起,她的一位朋友,是另一个公益机构负责人性骚扰事件的受害者,但是维权受阻,精神和心理状态都不是很好。作为一个曾经的公益人,我真的没有想到,走在倡导前沿的公益行业居然蛰伏着这样的性暴力危险。为什么有人受到伤害,挣扎三年才能讲述出来,为什么有人被性骚扰,最终不得不辞职,周围人却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些本能的疑惑与愤慨推着我去了解事实,而不止于围观网络上疯传的信息。我也和其他很多参与过公益事业的人一样,觉得面对这些个案的出现,推动公益行业建立反性暴力机制势在必行。
我很快加入这个沟通分享信息的微信群,又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被拉进群。随后短短两三天时间内,群成员迅速增长到将近300人。在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这个微信群就是我参与 #MeToo运动的根据地,也成为我第一次参与社会运动的起点。
后来我发现,很多人参与这次行动的原因具备一定共性。有人本身在公益行业内,无法接受曾经的公益精神领袖或者自己的领路人伤害他人、道德崩塌,有些人则是帮助朋友、同事。另外,还有不少参与者都曾经有过被性骚扰或者被性侵害的经历。
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公益圈弥漫着一种兄弟会式的氛围,被指责有性骚扰行为的那些人,通常被很快给予安慰、谅解甚至是无条件的支持。似乎只要有过公益行善行为,就不应该在性骚扰或性侵害事件上被追责。
我加入群的时候,大家正在讨论如何保护正在发声的受害者。我们发现,虽然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说出自己的经历,但这些勇敢发声的举报人往往会遭遇不同程度的二次伤害,比如遭受网路语言暴力、被污名化等等。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面对性暴力实施者的作为,公益圈弥漫着一种兄弟会式的氛围,被指责有性骚扰行为的那些人,通常被很快给予安慰、谅解甚至是无条件的支持。似乎只要有过公益行善行为,就不应该在性骚扰或性侵害事件上被追责。更有人觉得,追讨过失不利于公益机构的品牌形象和公益行业的声誉,是一种“不妥当,想要闹事,没有大局观”的行为。
这种“有什么大不了”,甚至反向指责举报人的态度,让大家觉得,整个公益行业公平正义理念都在经受损害。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若本应走在反性暴力倡导前沿的行业,对待性暴力事件都持如此态度,那么那些已经发声,或者正在准备讲述自己经历的受害者,在本已遭受忽视的情况下,会遭遇更多的羞辱。所以我们的第一个志愿行动,是决定发布联署,呼吁公益人士承诺支持、保护每一位性暴力受害者发声,并呼吁行业建立并实行约束机制。
其实很多人可能会质疑,一封联署的意义到底有多大?我觉得很难评判在整个#MeToo运动中那份联署的实际效用,但它成为让这个志愿者团体高速运转起来的启动项目,也是我们这些曾经或者当时仍身处公益行业的人,致力于构建一个性暴力零容忍从业环境的承诺。与此同时,撰写联署的过程,也是我们讨论和思考#MeToo运动的起点。
比如,首先讨论的就是如何在联署中客观描述事件双方当事人。我们觉得在事实未经核查的情况下,采用“举报者”和“被举报者”这样非定性词语是最中立的。“尊重事实,在客观事实尚未核查清楚并完整公布之前,不揣测、不推论、不做主观臆断,不针对当事双方进行道德审判”,这一原则被写在联署的第一条。除了事实为先,尊重举报者的个人意愿,“任何关乎举报者个人权益的行动,应以其意愿为首要考虑”。这些写在联署里的声明,也成为我后来参与#MeToo运动时候,常常用来警醒自己的准则。
随着参与联署的撰写、修改、发出和传播,我和群里的其余志愿者也陆续建立了联系,从信息分享整理入手,协助救助资源联络对接等微小的行动开始,我也慢慢以协作者的身份一线介入若干个案,基于线上网络,在之后四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比较密集地参与了此次公益行业#MeToo运动。
#MeToo运动:个案的群集
去中心化的属性,赋予了每一起个案与众不同的存在意义。在行动者看来,所有个案都是平等的,受害者都值得同等的社会资源支持。
如果让我描述#MeToo运动 ,我觉得核心构成元素则是个案。我理解的个案,是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的互动经历构成的举报事件本身。围绕个案,各个领域的志愿者、专业社工、协作者、媒体工作者参与其中,推动着一起起个案由举报信息走向事实呈现,并期望能按照程序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毫无疑问,#MeToo运动是一场去中心化的社会运动。我们固然看到一些活跃在舆论一线的意见领袖或知名人士也在#MeToo运动中现身,他们在一些个案中承担过发声或推动的角色,或者一直都在舆论前沿参与议题讨论,但并没有任何一个人、群体、组织或者机构,能够被定义为#MeToo运动中的“大台”。
去中心化运动的显著优势,就是原生力量自发推动向前,似乎可以永不止息。但去中心化并不是无组织、无规划。如果尝试运营一个去中性化运动网络中的单个行动单元,就会发现其实相当考验策略和经营能力。理想状态下,每一个微小节点,都能够自我驱动、有机生长,同时,所有的节点对庞大愿景有共筑能力,那么去中心化运动就有可能形成蜂巢一般的规模效应。
正因为这样去中心化的属性,赋予了每一起个案与众不同的存在意义。或许对一个吃瓜群众来说,#MeToo中有的个案更有名,因为有些施暴者是名人,所以受害者也跟着出名,甚至遭遇人肉起底;而有一些个案因为被举报者并不具备社会关注度而无人问津。但在行动者看来,所有个案都是平等的,受害者都值得同等的社会资源支持。
在参与#Metoo运动的时候,我更愿意形容自己的角色是在协作者(facilitator)和行动者(activist)之间切换。作为协作者,会与个案当事人形成伙伴关系,了解和聆听当事人的经历,帮助明确问题和诉求,与他们一起共同制定行动计划,评估进展,并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专业资源帮助当事人实现个人意愿。而作为行动者,则更多会关注倡导,和由个案延伸出的议题催化,并且希望能够连结更广泛的大众媒体资源,设置有关运动报导的议程。
在作为协作者救助个案的时候,我会特别参与支持那些可能无法进入主流舆论视野的个案。对于已经获得较高曝光度的事件,反倒有意不去主动联络,除非对方有明确的资源对接需求。然而几个月之后,因为帮忙传递媒体采访需求,我和一位知名度较高的个案当事人有了联络,听她讲述自己的#MeToo经历,我才知道自己这样的判断其实存在认知误区。
那些在大众视野里有较高曝光率的个案当事人,事实上并不会因为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就在维护个人权益、追讨司法公正的这条路上走得更容易。因为针对性暴力事件的社会支持系统本就不完善,结构性支援匮乏,就算看上去获得了多一点曝光的当事人,实际上得到的支持也远低于其需求。当协作者主动绕开后,当事人即便有需求,也没有意识、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到能帮助自己的人,最终导致某些引发了较高舆论关注度的个案空转,反倒没有真正的资源支持。
据我了解,除了我所在的志愿者团队之外,#MeToo运动其实有不少形形色色的自组织群体也相当活跃。每个群体凝聚在一起的原因和参与人员构成各不相同。以我所在的志愿者团队为例,绝大多数人都有公益行业的从业经历或职业背景,雷闯事件引发的公益行业反性暴力讨论,是我们聚在一起的契机,因此我们就主要聚焦在公益行业中的性暴力个案。当然,#MeToo运动的个案并不是只在公益行业爆发,过去一年多以来,媒体行业、高等院校、公共知识分子圈层等等都陆续有受害者举报发声。
而我参与的志愿者团队,行动者们既有公益行业的专业背景、联络资源的便利,又有明确改善行业现状的愿景,焦点落在公益行业反性暴力就顺理成章。为了明确团队功能,承担群管理的志愿者对群里发布与分享的信息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非反性暴力的议题,不会在群里讨论,而如果需要特别跟进非公益行业的性暴力个案,则建议关注人另外搭建群组,大家自愿参与。但这种议题讨论的管理,过程中也为很多其他行动者所不理解。比如有人用文革语汇描述我们的行为是“聚众批斗”,目的就是为了把公益大佬搞倒,把公益行业搞臭。也有人觉得我们目光短浅,只关注公益领域,其他各行各业的事情怎么不去解决,比如为什么就不能发布劳工维权的信息。
解释和说明未必能说服每个人。当时有一位行动者非常关注公知圈的性骚扰案件,也有向我询问资源联络,但就是因为我们认为不应该在关注公益行业的功能群里讨论公知圈个案,建议他另外搭建关注组,这位行动者最终愤而退群。后来我询问到了资源,想要再和她沟通,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一个志愿者团队的能量是有限的,明确与聚焦团队功能,并不代表对其余不平等事件的漠视。我自己也曾主导推动某高校反性骚扰事件,但不会期望关注公益行业案例的行动者会主动参与。
这样的解释说明其实耗费了不少事件和精力,有时会觉得,为什么连一个微信群功能定位的认知都会出现矛盾。我们面对的行动环境本身就困境重重,行动过程中仍有这样的摩擦,一度让我十分沮丧。对于志愿者群功能认知的矛盾,也让我觉得大家以不同背景、身份参与运动,虽然充满了能量与激情,但是对于每一个节点应设置的针对性目标、付诸的关注和持久的对应策略,还是缺乏基本共识与近似的想像。
#MeToo信息流:被记录与被忽视的
在#MeToo信息爆发的白热化阶段,任何最终被证为不实的信息都可能引发对运动的信任危机。
#Metoo运动的源起一目了然,就是从“说出来”开始,由发声而起,也因为“说出来”为人所知,因此最初的发声,是#MeToo运动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但在结构的演变上,这是一场说出来 – 被听到 – 被相信 – 被追问的运动。我们知道在这样的运动形态下,信息能够被真实传递是运动成立的基础。在#MeToo信息爆发的白热化阶段,任何最终被证为不实的信息都可能引发对运动的信任危机。
因此,在持续跟进个案的同时,我们也很快成立了信息组,并且邀请了一位在信息收集、整理和资源对接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灾害信息处理专家,帮助搭建了信息组的工作流和工作框架。信息组大概吸纳了20位志愿者,通过网络众包、志愿接力的方式认领任务,标记信息来源,汇集和整理信息,最终以个案为信息单元,形成#MeToo档案,放在开源平台上,供所有人自由查阅。我们希望用这样一种方式,制作一个开放、求真的网络纪事产品。
这个产品功能性的愿景,是让个案源起和发展的事实脉络能够被查证、被追溯,在传播时公开透明。我们也希望信息档案可以帮助到专家、学者未来的研究工作以及媒体的查证与取材。类似的#MeToo档案也有若干其他志愿者团队整理,大家关注的案例、整理方法与记录手段虽不尽相同,但都希望能保留这些受害者鼓足勇气发出声音的记录,和她们反抗内心创伤与折磨的经历。
这样的做法,也有人批评,我们是想要把被举报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我们的档案并不止记录举报者的发声,被举报者如有公开发表任何信息,也同样被记录在案。如果被举报者觉得自己被诬告,他的反驳、澄清也都会被如实呈现。这些纪事串联起的脉络,总有一天可以寻求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仲裁。
最开始的两三天,大家转发与收集信息都习惯保存网址。7月26日晚十一点,有人突然发现,一些之前保存的网址无法打开。我们随即检查媒体报导收集列表,发现更多网址已经打不开。那时候,所有人都非常错愕,我们没有想到为什么反性暴力变成了不能被公开传播和记录的话题,也不知道#Metoo到底触及了什么雷区。但来不及想太多,大家迅速开始备份媒体报导,所有在线的志愿者都开始疯狂下载和保存尚能开的网页。直到一位程序员志愿者联络我,表示可以用技术手段批量备份资料之后,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回想起来,我们大多数人参与#MeToo运动,其实都凭借着一种非常原生的冲动。因为缺乏社会运动的参与经验,对于运动工具的想像非常有限。在运动开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也没有思考在极权国家参与社会运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似乎不知道担心、害怕 ,一开始也没去想过那条红线应该放在哪里。我们的沟通都在微信上进行,信息收集采用的也是墙内的协同工具,很多社工志愿者甚至不知道怎么翻墙,还有人完全没用过VPN。
我后来在围观一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社会运动时就很惊讶,发现海报、戏剧、行为艺术、音乐都可以成为推动运动向前走的工具。行动手段和路径非常多元,也真的是因为这种多元,才给不同背景的人创造了多种多样参与行动的切口。
#MeToo与媒体报导:要不要“特殊对待”
几乎每一位个案当事人都告诉我,接受媒体访问对于她们来说是另一件需要巨大勇气的事情。
信息组之外,我们也组建了媒体组。最初组建的目的,是为了协助媒体报导#MeToo事件,避免媒体报导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我们会帮助媒体联络举报人,告知记者哪一位举报人现在的精神状态无法接受采访,哪一位举报者经过心理疏导状态好转,现在愿意讲述。也会提供专家学者名单帮助媒体采访。但在和媒体对接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摩擦。
比如有记者指责我们把控信息源,认为我们将媒体视作公关工具。也有媒体会问我们要举报者或者被举报者的私人信息和联络方式,如果我们觉得不应透露(或其实真的没有),也会被质疑是不是故意在阻碍报导。我觉得媒体实际上也并不熟悉协作者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因此有时候,我会感觉到一种隐隐的不信任。
有些指责无端生有,有些需求也让我们勉为其难。可能对于一些新闻机构来说,无论受访者是谁,报导事实如何,都应一视同仁。但是我们作为协作者,非常清楚作为性骚扰/性侵害故事主人公,媒体应给予其一些“特殊对待”。
我所担任协作者的个案当事人,几乎每一位都告诉我,接受媒体访问对于她们来说是另一件需要巨大勇气的事情。因为很多问题需要她们重新回想受到伤害的场景,那种一遍遍的回溯和诉说,仿佛在制造一个走不出的轮回 ,带给了她们旁人无法感同身受的巨大压力,有人因此担忧、害怕和拒绝与媒体沟通。
因此我们期待媒体可以做出的“特殊对待”,并不是干预媒体工作或者影响媒体报导的客观和专业性,而是希望记者能够意识到性骚扰/性侵害事件当事人的特殊处境,从而和协作者一起,寻找最恰当的沟通方式。比如只在受访者心理情绪较为稳定时候进行采访,更小心地设置采访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细节追问,以及在采访时允许当事人有专业社工或协作者陪伴进行。
在诸多媒体对接中,曾经遇到一位记者察觉到受访者情绪崩溃,进而停止采访,并且辗转联系到我们,建议我们能够接触受访者,并为其提供报告心理支援。但这样的例子,我只遇到一个。
说来,这个媒体关注群最后的解散,是在刘瑜当时对#MeToo不负责任的评述发布之后不久,有一位媒体前辈非常着急地打电话给我,让我们务必小心。而我那时已经没有心力去做复杂情境的综合判断,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戒备心态,解散了媒体对接群。
媒体对于行动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在运动后期,我们特别希望有机会能够和参与过#MeToo报导的记者去交流,在整个过程中,因为不同的身份角色,大家面临的不同限制与困境。只有在社会运动的现实中中,不同参与力量之间逐步形成协作默契和配合习惯,才能共同编织起社会支持系统的网络,真正建立起一个系统协作的想像。而编织和迭代这个网络,才能让那些“说出来”和“站出来”的人能够被稳稳接住。
#Metoo志愿者:用尽全力的遗憾
行动者的角色和协作者的角色,放在整个运动中去思考的时候,其实这两者间存在着微妙的冲突。
上述提到的媒体资源对接,是个案协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简单的给参与#MeToo运动的人赋予角色定位,我觉得人人都是参与者,而有参与具体志愿工作的就是志愿者。在志愿者中,会进驻个案,和当事人密切沟通,帮助当事人实现意愿诉求,以当事人为中心寻找、联络和协调救助资源的,则可以定位为协作者。
我自己觉得,在整个参与过程中,最难的角色和工作就是协作者。
个案协作是一门技术活。协作者需要具备的个人素质,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跟进个案细节的持久力,有一些个案可能会持续几个月甚至一整年;信息甄别能力、和随时应对突发情况调整策略的应变能力,比如有些个案跟着跟着,受助人突然告诉你自己不想再管这件事情了,希望一切都立马结束;能够浸入式协作又能够适时抽离,不去钻研、甚至练习遗忘个案细节,保护自己的心理和情绪状态;有边界感,比如与受助对象的沟通话题尽量控制在个案相关信息范围,不借助沟通便利询问不必要的个人隐私,不主导受助者的个人意愿;对个案的节奏有推动意识和掌控力。
与此同时,也要求协作者有意愿和能力去连结广泛的社会资源,并且具备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协作过程中,面临境况的复杂性,工作的高强度,会让人在接触一定量个案后被强大的无力感笼罩,我自己就是在几个月之后有一次和受助者聊完,突然就大哭起来。
协作者难找,也需要一定的培训周期,和大量的一线实践经验。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都难以胜任协作者的角色,因为我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协作者培训。
但是做一些个案的协作者,很多时候是真的别无选择。因为短期内很难找到专业人员愿意无偿参与,整个#MeToo事件的走向变化很快,吸纳一个专业人员,使其能够理解、认同我们的志愿行为,进行信息交接也需要不少时间。而之前提到,在#MeToo运动中,不同个案吸引社会资源、社会舆论的关注度是不同的,存在有一些个案当事人找不到协作者,协作者也不知道怎样找到当事人的情况。而对很多当事人来说,协作者的角色也是很陌生的。
其实如果分得更细,行动者的角色和协作者的角色,放在整个运动中去思考的时候,这两者间存在着微妙的冲突。
协作者需要确立的准则就是以受害者为核心,以协助受害者实现其个人诉求为行动目标。比如我在协作高校反性骚扰事情的时候,有听到其他人跟我说,有当事人处于对自己声誉或者是其他原因的考虑,不太想继续参与。我的第一反应也是去请他告知当事人,如果明确反对继续,我这边的沟通联络和协调都会停止,因为这个就是当事人的意愿。
但是如果作为行动者,我本人的立场和态度可能都会更向前一步,我会鼓励、疏导当事人,希望这个个案可以继续。我觉得这其中,其实是有难以平衡的点。我自己的原则是,如果当事人有不同想法,或者当事人的诉求到了一个阶段就已经被满足,那么志愿者是需要止步于此,让这个个案在行动脉络中收敛,而不是依照自己的行动意愿。但是如果是作为行动者,其实是想要去激发个案的潜能,可能就会有一些先于甚至是超越当事人意愿的行动出现。
随着信息组的志愿工作推进,我们还陆续搭建了机制组、志愿者人力管理组、信息技术组,以及刚才提到的媒体组,各个组的长线志愿者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并在协调组中商量整体的行动推进。令我惊讶的是,虽然我们几乎没有过往组织和参与社会运动的经验,但因缘巧合,我自己和协调组的另外几位志愿者,都有过商业公司的工作经历。
商业公司培训我们的人力搭建、项目管理等能力,被自然地移植到了##MeToo行动中。我们做了一个人力模型,试图去理解一个百人规模的志愿者团队的构成。从只是转发信息的传播者,到可以抽出部分时间参与具体工作的志愿者,再到有明确的愿景构想、使命认同、愿意并且能够长期进行议题讨论和策略构思的行动者,一层一层串连起来,就组成了一个信息传播与行动推进的漏斗。
通过从上至下筛选、征集每天有固定时间可以投身具体志愿工作的行动者,借助调查问卷和人对人沟通了解其专长意愿,引导行动者入驻不同的功能小组。每一个小组还会再有自己的人力分配规划、资料储存与管理方法、明确的工作流程、值班安排和以天为单位的工作汇报机制。我们深知自己在社会行动中经验的极度欠缺,所以单个功能小组会去努力寻求对应领域的专家咨询与支持。
而我们协调组的成员一起共事已经一个月时,我们仍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背景。直到三个多月后,我才第一次见到其他人。
毫无疑问,这里面的每一个人,特别是承担协调与管理职责的行动者,包括我自己在内,体力和精力在那几个月都遭遇了严重的透支。很显然,没有人能够专业专职去做这件事情,但如果想要让这件事情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好,就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
但即便如此,就算当时用尽全身力气、投入全部时间,但长期疲于奔命,让人没有状态再去思索更精巧的行动策略。所以有一些行动构想和项目,在我看来都有不同程度的“烂尾”。比如,曾经有想过进行地毯式志愿者进行调研,问卷做好了却迟迟没有发出去 ;特别想要和专业机构的合作伙伴更多一些交谈,却发现大家都在超负荷运转,专业机构更是应接不暇 ;再比如我们也想整理和记录自己个案协作的经验和体会,给之后的人做参考…… 这些想法如果推进下去,有所产出,我相信应该可以成为一套可供后续行动者学习和迭代的经验素材。
难过的是,我不知道还有怎样的契机,可以把这些未完成的事情捡起来继续完成。
很多时候,我知道一些事情还可以用这样那样的方式做得更好、更系统化更有条理,但是真的很难扛下去。而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一波密集的参与之后,也不得不转向面对大家本来的工作、生活。更难过的是,我不知道还有怎样的契机,可以把这些未完成的事情捡起来继续完成。
我觉得当我们参与运动,在对抗强权暴力的时候,是要避免在高速运转和压力之下,忘记人性所在。要实时叩击自己心里柔软、细腻的部分,要努力理解,理解每一个人,然后去尊重,努力去实践尊重。
在一次线下讨论中,我当时提出,大家都在给雷闯施压,希望他能够主动站出来承担错误,但这个时候,雷闯的家人其实应该也是非常煎熬的。他的家人也非常需要专业社工介入和帮助。但是在场有不少人,都觉得为什么要去关心一个“强奸犯”的家人,我这样的心态是不是有一点“圣母”。
可能因为我在个案中相对比较抽离,所以我会有如此想法。我也觉得,给予他家庭方的支持,可能某种程度上也能帮助他应对这些事件。也可能这个想法非常地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是我觉得处理个案的时候,对于过失方特别是其家庭,也应该有一个机制去帮助,这样才是理解与实践尊重的方法。
最后其实发现,仅仅借助一波#MeToo浪潮,通过一次性社会运动的方式,去推动整个社会性别平权,构建一个对性暴力零容忍的社会生态,几乎是不可能的。但#MeToo给了人们一个去思考性骚扰、性暴力问题的概念指向和思考框架。概念指向是说,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事实回顾、讨论甚至是辩论中,逐渐明白什么是性骚扰、性暴力。在发生这一切事情之后,我们应该怎么样去认知情境,怎么去理解这些事件中的每一个人。以及我们到底应该去寻求什么样专业的资源去积极获得或者提供帮助。
大家心里都希望,风暴过后,总有种子能落地生根,值得长期深耕。#MeToo是一场不止息的持久战,经历#MeToo,人们互助赋能,织出一张不让任何一个人孤独坠落的支援网络。每一场战役,我们希望事实能最终胜出;而要改变社会生态,则有太多的事情需要长久去做,同时等待着,下一波运动浪潮的来临。
(在这篇手记里,我只是记录了我个人在#MeToo运动中的角色、体验、部分观察体会。手记不包含我本人未经历过的事情,也不包括我从他处看到、听到的任何信息。因此,这篇手记对整体#MeToo运动、其他参与者,以及运动成果的呈现都极其有限。)
(光盐,协作者)
好文。
謝謝大家為社會公義的付出。
与其说烂尾,不如说一场社会运动总有其局限性,尤其是在没有社会运动氛围的社会里。这种高负荷的运动参与状态,无疑会有透支精力的疲惫感,但那只是体力的考验,更关键的是,参与其中的人是在感受能量的传递和输入,还是像作者所说无力感居多,不同状态可能给这群参与者不同的认知,会影响未来更多可能性的生发和走向。
莫不如承认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总是有限的,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效用就已经很好了。不理解和反对的噪音也总是会有,在力所能及之处团结那些能理解你能肩并肩一起走的人就已经忙不过来了,不必过于关注噪音。性暴力议题所需要的系统性改变,在大陆的环境下,更需要润物细无声的融合不同群体不同圈层不同认知的人。它只是考验行动者的智慧,而不是一个绝无可能改变的顽石,希望参与者和行动者们仍有反思进步和获取能量的方式和机会吧。
“前調查記者鄧飛也存在性騷擾他人的行為”
倒不如說前調查記者鄧飛也性騷擾他人
“能够浸入式协作又能够适时抽离,不去钻研、甚至练习遗忘个案细节,保护自己的心理和情绪状态” ,想到平时我在看类似新闻的时候,只作为观者,细想可能的细节的时候都觉得被无力感、悲伤和愤怒压得喘不过气来。各位真的辛苦了,谢谢你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