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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警利用人脸识别监控技术,抓拍闯红灯行人并在官网平台予以曝光。曝光台上可见闯红灯者清晰面部照片、做了隐私处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违法时间和地点。目前,该平台最后更新停留在3月12日,原本逾40页的曝光仅剩下首页,违规者及周边行人的相貌也全部打上马赛克。
因常有行人不遵循交通规则、无视红绿灯横穿马路,这样的现象被一些网民与国民质相关联,从而被讽为“中国式过马路”。事实上,为了治理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中国大陆各地区曾尝试过包括罚款、重罚款、拉警戒线、甚至体罚等多种方式,直到近日来引起大量关注和争议的公共曝光。
然而,在上周相关圆桌中,有读者提出,事实上,红绿灯的设计本身就有可被考量之处。人脸识别用来进行社会规范,是公权的滥用吗?“闯红灯”是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吗?听听读者怎么看。
罚款、拉线、曝光......官方如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闯红灯在中国并不少见。尽管2003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行人闯红灯就被界定属违法行为,违者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该条例的普遍实施始于近年。
1. 罚款
2012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宣布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其中就包括行人闯红灯问题。北京朝阳区惠忠路路口开出首批“中国式过马路”10元人民币罚单。
2013年3月,浙江率先大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现象,将“中国式过马路”列为严重交通违法,20天共查处8283起,违者罚款5至20元。5月,深圳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罚款从20元至100元,处罚将记录到违法系统。
2. 记载于“社会信用”中
2013年4月,厦门对行人闯红灯记录进行永久保存,并对考驾照、贷款等产生影响。
3. “拉绳”
2013年7月,武汉采取“拉绳”方式阻止行人闯红灯,即每当十字路口的红灯亮起时,站在路口两边的交通协管员便会拉起长绳,防止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当时有交通协管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拉绳”虽看起来方式“有点土”,但效果立竿见影。
4. 现场喊话
“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2012年10月,江西宜春交警首创“喊话执勤法”,交警通过随身佩戴的扩音器提醒行人遵守交规,“喊话”宣传语高达199条。半年内,该地区行人、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闯红灯现象同比下降80%。
5. 罚站
2014年8月,长沙交警实施“罚站式”教育:闯红灯者可不缴纳罚款,但要手持交通安全宣传牌在路口宣传1小时,但同时出于人性化考虑,实际实施时一般站20至30分钟即可。
6. “天眼”
2013年4月,杭州交警开始利用路边DV摄像机,对闯红灯等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去年起,非机动车辆及行人的人像抓拍识别陆续在各地启用。2017年,济南首设人像识别抓拍系统,一个月抓拍6200多起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经十路与舜耕路路口每日闯红灯人次从逾百次降至十几次。重庆江北在运行人脸识别系统后,行人过街守法率上升37%。武汉、南昌、上海、沈阳等地也先后试点、启用该监控技术,对闯红灯者进行抓拍取证并识别身分信息。数据上,监控措施似能有效“中国式过马路”,但也引致公众对个人隐私的担忧及争议。
政府公权VS个人隐私:“中国式过马路与中国式解决办法”
Yaolin:Black mirror.
petetpan:这里,人只是蝼蚁,被管治的。
marshmellowww: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清小:中国式过马路与中国式解决办法。
Zeth:乱过马路当然是恶习,但政府滥权,完全不顾民众隐私,这是更严重的社会议题,然而民众毫无办法反抗。
SunsetTown:“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民众没有权力,没有自由。”——《走向共和》
Ma_K:你想找它们,难如登天;它们想找你,无处可藏。#大型魔幻现实主义严肃文学行为艺术#
daydreamer:之前还是连名带姓放上来公审的,主要是最近曝光变多了才变成有所保护。
jasonz04:从使用面部识别开始,这个问题就和过马路文明与否无关了。
咸鱼姬:红绿灯的存在本是为了保障行人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结果却是以曝光隐私威胁行人的人身安全来“保障”他们的交通安全,这跟家长为了小孩不被拐走给小孩带上锁链差不多吧。
尽管违规者有过错在先,不经任何程序,政府就可以进行“惩罚”,不仅不合比例,也不符合程序正义。就算不考虑政府的其他企图,也是严重的滥权行为。
四围腾minions:说起大数据,我们只能“希望”个人资料不会被其他机构挪用;说起天眼,我们只能“希望”不会被滥用;说起民生,我们只能“希望”官员能为民做事。说到这真是觉得国人活得很卑微,完全身不由己。
wacao:三原色事件有一句话很贴切,“我有一个长长的望远镜,不管你做什么说什么我都能看得见”。先大力推行支付宝再让信用指数跟天眼联动,另一边则是朋友圈里提出异议就会导致拘留的WeChat,一个真真正正比最好还要好的强人时代。
小波晓波:出于安全角度的公权入侵私权从未停止,中国式的交通违规个人信息曝光与过去的嫌犯游街示众没有本质不同,都是专制下公权滥权的必然,中国的公权既可以控制国民的生殖器官,也必然可以游街,技术的进步可能更有利于公权入侵私权。
xyyyirene:政府公权本身没有约束,却不断加强对公民的管制。闯红灯这个行为是“违反交通规则”,但难以能称得上严重的行为。政府以公共安全为理由,可以进行惩罚,但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符合比例。将公民个人信息爆光与公共平台是一种严重的侵犯隐私权行为,尽管违规者有过错在先,不经任何程序,政府就可以进行“惩罚”,不仅不合比例,也不符合程序正义。就算不考虑政府的其他企图,也是严重的滥权行为。
Rainbow___ :我认为“天眼”系统的推广是势在必行的,首先中国拥有一个强权执政党,二是这种技术也的确是社会需要的。
这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两星期前我在广州,我的手机从我的口袋掉了出来,我没发现,过了十几分钟后我才发觉手机丢了而且回拨提示已关机,然后去找监控、报警,但是问题出现了,我发现所有在事发地段的摄像头都无法拍摄清楚嫌疑人的样子及拾取我手机的过程。而如果有“天眼”系统,类似的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
“天眼”是需要的,但是支配“天眼”的政党是不是靠谱的是另外一回事。在公共场合的隐私会进一步降低,但是这种隐私的牺牲换来的是更加秩序化和法治化的社会,这种牺牲是值得的。
另一方面,如果执政党用这种技术来防止人民进行所谓“危害政权”的活动,那就很危险了,我们希望这种技术被用于减低违法犯罪率,而不是用来更好地监控人民(以及限制人民的自由)。这就如当年发展核能的科学家,并不想把核能用于制造原子弹,而是用于制造核电厂。
闯红灯是行人的问题还是“红灯”的问题?
资料表明,2009年至2013年,每年因行人闯红灯引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因行人肇事死亡人数的21.5%。而据2017年公安交管局统计,近三年中国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共1.4万起,造成3898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90%。
牛肉当归:当城市为汽车而造,当道路设计本身尚且不完满,曝光原本就处于弱势的行人的个人信息,无非是舍本逐末罢了。
Destinasy:有时间成本搞这个数字化惩戒的方式解决问题,还不如上智能红绿灯+人治的方式快速解决,再上这套系统形成规则。
泡沫:我前两天在越南首都河内时,绝大多数交通路口都没有装红绿灯,过马路都是凭感觉走,行人和车流互相穿过,却也没有混乱,形成了红绿灯管控以外的另类秩序,是为“越南式过马路”。而同样的方式,在中国却大遭批判,甚至被扯上“国民质素”。
Eutopia123:社会中存在的任何形态,都不是因为强制干预就可以解决了,希望规范行人闯红灯的同时,也规范一下司机礼让行人的观念,文明的进步需要改进的是规则而不是手段。
盗火者:我认为广设天桥是一个比曝光个人信息更好的办法,也更符合人性。而且,天桥需要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安装电梯和自动扶梯。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走天桥,自然就减少了乱穿马路的事情发生。
当城市为汽车而造,当道路设计本身尚且不完满,曝光原本就处于弱势的行人的个人信息,无非是舍本逐末罢了。
独孤龙:在日本呆过一段时间,对比之下:
1.大陆的红路灯设置很多根本不合理,时间太短。我作为年轻人都觉得过马路时间够呛,更不用说一些行动相对缓慢的人。
2.司机不让行人,拐弯的司机只顾自己行,使得行人一直过不去马路,只能红灯时强行过去。
Moonika:作为一个深圳人现在在英国留学的我表示…英国闯红灯的人比深圳多多了(再比较下两城人口总数…)
科技发展无法阻挡,它如果用在有用之处,我无话可说,就怕像红黄蓝事件一样监控又出问题。
恒久一心:中国政府向来有一种通过惩罚进行管治的思路,正如不管怎么反腐还是有人铤而走险一样,曝光个人信息以此改善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也不是有效的方法,我觉得这跟互联网上的人肉搜索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行人闯红灯确实是违规的,但是背后原因值得深思,有国民素质的问题,也有车不让人的问题,还有红绿灯的时长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我认为应该运用人工智能调控不同路段不同路况的红绿灯的时长),不去解决这些问题,反而采取如此粗暴的做法就是懒惰和别有用心。另外我还真不知道武汉有交通诚信评价系统,我还是能看到有人肆无忌惮的闯红绿灯。
中國大陸各地區曾嘗試過包括罰款、重罰款、拉警戒綫、甚至體罰等多種方式,直到近日來引起大量關注和爭議的公共曝光。
-----去过上海 苏州 合肥 ....从未体验过这些处罚.....难道我呆的国家不是中国?
香港有很多天桥的,但是很多人都越过草坪而不走天桥,就算有电梯效果也不明显,详情请看tvb新闻透视的最近节目及以前的一期,当中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