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体试验的严苛监管,是因噎废食,还是保护“不加害”原则?

“科技发展很多时候与法规监管会有矛盾,特别是在‘敏感’的行业。”
科学家使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来预防导致疾病的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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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科学家设计的“DNA剪切工具”CRISPR-Cas9,因被报导可以用于基因编辑而开始进入公众视野。近年来,用该工具已成功应用于斑马鱼、蚊子、老鼠胚胎、猴子等多种动物实验中,培育出诸多特定表现性状的动植物。然而,基因编辑技术对于人体的应用却陷于安全性审查、伦理争议等而迟迟未展开。

2016年10月底,一位晚期肺癌患者接受了由中国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专家卢铀带领研究团队所研制的相关基因编辑细胞,期望依靠敲除了编码蛋白PD-1的基因编辑免疫细胞,可以帮助患者击退癌症,患者将会接受2-4次注射。是次手术,被认为是基因编辑技术的全球首次人体试验。

然而,《华尔街日报》经查证数据及案例发现,首次基因编辑的人体试验确发生于中国,但时间要早一年。在目前已发现的纪录中,中国早在2015年便针对肾癌、肺癌、肝癌、喉癌患者共36位进行了人体试验,2016年又先后对胃癌、肺癌、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浸润性膀胱癌等八种癌症进行了试验,2017年对胃癌、淋巴瘤、B细胞淋巴瘤、食道癌等进行试验。截至目前可查证的资料,至少共有86名中国患者接受了基因编辑的治疗,其中已有至少15位死亡,中方医生表示死亡是疾病自身引起的。

与此同时,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也在经过层层批覆和审核后终于获得人体临床试验的批准,他们将于今年对18位志愿者针对多发性骨髓瘤、滑膜肉瘤和黏液样脂肪肉瘤及黑色素瘤进行人体的临床基因编辑检验。

因在医疗试验审查程序和规制的不同,使得美国首次基因编辑技术的人体临床试验相较中国晚了近三年,由此也引发试验审查是否成为科学进步绊脚石的争论。圆桌相关讨论下,认为过度严苛的审核可能阻碍医学发展的桌友们认为,科学进步往往都是通过冒险,且自然选择是“适者生存”,因此科学发展的速度和相对宽松的试错机会很重要。而支持试验审查程序严格的桌友们则表示, 技术应当和伦理一同发展,且每个人的动机都很复杂,审查不严的试验可能会有违“不加害”原则,或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严苛试验监管可能是因噎废食

1.许多科学医学进步都是通过冒险,渲染未知隐患和攻击伦理未免偏颇。

xMasterACEx:不做研究又怎样发展整个技术呢?听起来有点因噎废食的感觉。我认为欧美谨慎主要是出於伦理原因,因为基因治疗的风险很可能比新化疗的低。

sjl:未知的隐患越来越被渲染成无法估计的大灾难,这是有失偏颇的.当年克隆羊团队就是如此,被部分媒体和环保组织夸大成无法明状的邪恶,生活都受到影响加强管控是合理的 ,任何科学技术都有可能被滥用,但是错的科学技术本身,只是人类而已。

disrei:题意是患者被告知风险及同意尝试新疗法后,我们是否需要等待繁杂冗长审批程序。我觉得没必要。这不是什么走向宇宙巅峰的尝试,只是治病。之外的应用那是另外一件事情。

任何新事物都有他的动因和阻力。我很警惕所谓的高屋建瓴和全局视野(科研领域除外),我们作为态度明确的一方加入其中即可,事物自会朝着合力的方向进展。不然讨论半天有什么意义呢。

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科学的发展已经受制于社会舆论和道德伦理规范。过去的许多科学医学进步都是通过冒险,通过牺牲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获得的。如果放到现在,这些进步是无法取得的,因为不符合许多人的道德观生命观。

by yanggubv

Kyrieyeq:个人观点觉得,这种疗法如果看成是一种药性很烈的药也未尝不可。如果有足够的生物实验支撑,告知风险且获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实验并不是一件出格的事情。像改变基因这样的事情,现在也有很多婴儿的父母有遗传病或携带致病基因,繁衍后代要通过改造受精卵(基因敲除)把致病基因去掉才能生出健康的宝宝。一个不出格的实验+早有先例的人体基因操作,这两者加起来为何会被当成是草菅人命或者不人道的攻击对象......伦理问题确实是值得探讨,但是用此作为攻击的借口我觉得不免有失偏颇。

基因编码技术如果被用在生物武器上,定向人种或者群体的武器会成为可能,但是这个技术又能成为现在世界无数疑难杂症,绝症的终结者。可以说是上帝之手这样的技术了。

yanggubv: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实验和试错。我记得看到MIT review里的一篇文章,讲到美国一位基因编辑的强烈支持者也是一位学者,因为知道肯定无法得到正式的批准,只能通过自己车库里的设备,请朋友操作把他自己的一部分基因进行了编辑,还签了大堆免责声明。他这么做无疑是不太被社会舆论接受的,许多人也指责他钻了规则的空子,要求立法禁止。但是从这个学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没办法下的办法,一个近乎绝望的尝试。

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科学的发展已经受制于社会舆论和道德伦理规范。过去的许多科学医学进步都是通过冒险,通过牺牲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获得的。如果放到现在,这些进步是无法取得的,因为不符合许多人的道德观生命观。

几百年前在欧洲,人体实验,如果是用在罪犯或者无业游民身上,社会大众觉得可以接受,现在已经完全不同。现在医学研究还可以使用大量的动物实验,小到果蝇,大到老鼠,猴子。但是细想一下,难道这些不是生命吗?现在社会的大多数人还能够接受,但是或许过多五十年,动物实验也要被严格控制甚至禁止。那个时候医学如何进步呢?难道一切都用计算机模拟吗?

开端:我觉得科学技术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伤害人类。这只是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把它应用在不同的方面然后才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而已。但就科技本身而言是不存在好坏的。

所以我一向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如何利用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对科学技术最终会造福于人类抱有信心。

不过,也会有一些问题。有时可能科学技术发展但太超前了,导致同时期的制度,观念(伦理)等都无法适应这种超前的科学技术。有时可能是为了取得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人类社会做出某些牺牲(科技的进步也往往会有代价)。

但就这个事情来说,我是支持的。我觉得如果是患者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自愿接受这种实验,似乎也没啥问题呀。好像对他们而言也没啥更好的选择了,失败的代价也不大(个人看法)。

关于基因工程有很多的像阴谋论一样的说法,又让人觉得那不仅仅是阴谋论,或许真的会发生。人体实验可能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可能加速担忧变为现实。如果真的会那样一昧抗拒也没有用,终究也会发生,现在没必要因噎废食。

看到这项技术理论好像是由美国首先提出,但临床的人体实验是中国率先进行的。因为体制,社会形态等不同,美国想进行这类试验要面对的审批步骤和监管强度都高于中国。这是不是就是他们自由民主人权法制的代价(还有人工智能大数据的代价),这种代价会反噬吗?

2.在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下,科学技术进步的速度很重要。

英松:个人觉得救人最要紧,如果在最后的时刻,有一种不确定的方法,人们肯定会更愿意想到救命的积极一面。副作用很自然归结到癌症本身。

転调:医学的理论和科学论证从来是充满争议,又不断发展和补充的,因此合理的安全和伦理的评估是必要的,但是医学的发展十分迅速,必须抢占医学领域的技术制高点,不能让过分冗余的政府审查影响到医学的发展。

China1:科技发展很多时候与法规监管会有矛盾,特别是在“敏感”的行业。最“敏感“的行业应该就是医疗了;其次可能是金融,所以FINTECH的发展也呈现出巨大差异;其他行业应该还有很多,譬如环保。这些都给落后国家的蛙跳式发展(Leap Frog)创造了机会,没有那么多束缚。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落后国家的人民有时就要吃点苦。

yanggubv:有人说,只看结果,不管过程,这样做不对,大自然会惩罚他们的。我想,首先,把过程看的比结果重要,也是一种走火入魔的心态。其次,其实大自然才是真正的只看结果不管过程,因为大自然不做道德判断,只看谁能够适者生存。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科学技术进步的速度很重要。

人类基因里的碱基对有上亿,许多完全没有用,而且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用,但是没人可以保证这一点。就像你家里堆了好多年的漫画书一样,你可能永远不会再去看,也可能明天就想看。所以其实想通过理论来论证碱基对的作用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试验。

最后说说弯道超车的问题。看过赛车比赛的人都知道,弯道超车是很危险的,但是还是有许多赛车手选择这么做。难道这些赛车手不知道危险还是想死?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直道的时候超不过啊。除非认命,说我不想比赛了,否则只有利用弯道别人减速的机会。中国和美国在科技上的竞争就是这个情况。

科技发展很多时候与法规监管会有矛盾,特别是在“敏感”的行业。最“敏感“的行业应该就是医疗了,其次可能是金融,其他行业应该还有很多,譬如环保。这些都给落后国家的蛙跳式发展(Leap Frog)创造了机会,没有那么多束缚。

by China1

严格的医学审查是必要的,“为了弯道超车走越轨之路,是真的快吗?”

1.技术应当和伦理一同发展,追求高速的片面发展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

墙奴: 对大自然来说,过程与结果是统一的,过程就是结果,结果就是过程,而无所谓偏重于谁。科学的发展,最重要就是建立在充分考虑基础上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什么速度。因此,合作与分享才能真正带来科学的长远进步,而竞争与垄断最多只能让科学得以片面发展,而片面发展的结果只能是找死。生者适应,而不是适者生存。

Cwy:For a successful technology, reality must take precedence over public relations, for Nature cannot be fooled." Richard Feynman. 若只顾成果而不顾当中的手段、方法、篮管、过程的正确性, 要承受灾难的只有人类自己。不竟大自然的定律不会因你的喜好而妥协。

zteng:同意Cwy。另外,医学发展不仅仅是技术的发展,还有基於伦理、行政等等非狭义医学范畴的管理的发展。任何发展都是个桶,短板不仅仅会拖后腿,还会造成灾难。就国内大跃进式的科研观,出现为了放卫星而美化结果、淡化不良反应,甚至掩盖事故的情形可能只是时间问题。而在另一边,面对相对更严格伦理控制,做出过硬成果其实也只是时间问题。有朋友所谓抢占制高点须不顾其他方面阻碍的说法,还是让人不寒而栗的。须知这样不管不顾拿来的“快”常常付出更多惨痛代价,而这国的所谓快速增长一直就是这样获得的,为了弯道超车走出的越轨之路几乎就没有绕回来了的。说到底,你这快到底是真的快吗?

既然很多新的研究方向都是近年才冒头的,能不能认为我们目前只掌握了整个蓝图里面的少部分拼图呢?如果基因科技真的只是其中一小块拼图,那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采取放手一搏、冒进这样的态度吗?

by 不配

不配:刚刚看到有一档节目《你说的都对》里面介绍了一个近年的研究:人类其实是与人体内的各种细菌共生。研究报告指出我们体内细菌的重量可能会占据人体总重量的几十分之一,这些共生细菌对人类的饮食偏好、性格表征、身心健康等方面都有直接影响,某些癌症也被证明与共生细菌有关系。因此,人类健康应该是受到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作用的。

回到基因编辑疗法的问题上,对于未知的领域让部分人感到兴奋,但也使得其他人感到不安,这是不得不为他人考虑的。随便想了一些问题:真的存在“仅通过研究基因就能治愈一切健康问题”这种可能性吗?如果是,需要付出多少伦理成本?是否需要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再把讨论集中一点点,说目前基因编辑作为一种“近乎绝望的尝试”,这种尝试真的具有不可替代性吗?那其他学科没有实验中的、不涉及伦理问题的疗法吗?菌群学方面还提出了在健康的人/动物体内、以粪便为载体培育出某些细菌,再把粪便移植到病人肠道内起到治疗的效果呢……以我个人浅薄的知识面无法知道这些疑虑是否有价值,我倒是希望只是我想太多而已。

既然很多新的研究方向都是近年才冒头的,能不能认为我们目前只掌握了整个蓝图里面的少部分拼图呢?如果基因科技真的只是其中一小块拼图,那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采取放手一搏、冒进这样的态度吗?所以虽然我向来是对科技发展抱有积极支持的态度,但基于一个投入产出比(伦理成本)的角度来看,同意在涉及伦理问题的研究上持有保守一点的态度。

2.人的动机复杂,审查不严的试验可能会有违“不加害”原则

zteng:文中说中国的人体实验只用所在单位委员会通过即可,这背后的风险得有多大?考虑这国这类委员会在这个层级上的权责大小、职能有效性、规章完善、管理执行等等,所有的实验数据的实际控制者就是这个首席科学家。然后再想想这国的行政体制管理模式,就知道在这样的“单位”,可以实现什么样的层级管理。国外为什么有这么繁复的管理,它的发展是和技术的发展紧密联系的,不是吃多了给自己找茬来体现“民主制度效率低”的。因为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发现需要这样的管理才能保证权责的妥善划分和权益的切实实现,才把它们制定出来的。

而科学家被这些规章挡了道,应该火冒三丈才对吧。可是要知道正是这样的规章,决定了他们可以非常明确的依据这些规章来避免承担自己不该承担的责任。所以就以一个反问结束吧,这些在一个不透明、无法治理念的社会里“快”出来的人命关天的结果,你敢不敢信?

9_9OOps:我认为人的动机都很复杂,想要加快临床试验的,很可能是希望帮癌末病人博一博的同时,让自己的团队成为新疗法的推行者提高学术声望和荷包鼓鼓也不一定。

然而,这种做法是否有违“不加害”的原则……

好纠结啊。

disrei:允许先行者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也是创新的原动力之一,没什么好避讳的。只要真的能解决问题,又能抑制副作用的产生,就值得提倡。

9_9OOps:@disrei: 问题就是“不加害”,这难道不是医学最基本的原则么。

所以NIH等外国机构对学者团队会反复追问,力求在试验开始之前做到最好,毕竟临床试验的时候会出什么见鬼的效果根本不可预期,所以在理论和动物试验的时候就问得全面一点,也会比较保守。

放到国内会怎样完全不知道,会不会因为都想分一杯羹,超英赶美,方案也比较激进,试验时也比较不吝呢。

如果真的是全球第一个做到临床成功的团队,当然理应获得奖励和收入了。

disrei:@9_9OOps: 你说的很对,问题就在如何定义“不加害”。如果检验1亿对碱基需要10年时间,并且依旧需要临床的实验来验证。而现在实验如果能排除掉大多数无效项,并找出合适的疗法,但可能会造成病人的痛苦或者死亡,那么哪种能叫做“不加害”呢?或许这也是你纠结的。

我倾向于后者,哪怕确实有“超英赶美”的想法,哪怕真的会造成荷包满满,有什么不好呢?

9_9OOps:@disrei: 问题在于,你是不是有一个预设的想法,就是癌末病人已经很痛苦了,哪怕再多一点痛苦也不会比他们当时承受的痛苦更难忍。

还有就是你说的找出合适的疗法,“但可能”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就是说患者个体的权益完全可以被一项大有希望的疗法牺牲,就好像“无产阶级革命前辈”高高兴兴上了刑场一样。那……是不是应该由课题组出钱,把癌末病人的命买下来随便试验呢?

彷徨:我是不了解基因工程了。不过,人类进化也好,社会进步也罢,往往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甚至多害相权取其轻:从多种错误中,挑出一个危害相对小的,以便于日后发展。就这个角度说,基因工程,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你以为编辑好、修补好的人体基因,谁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蝴蝶效应,这大概也是欧美对此谨慎的原因吧。(当然,真能达到技术奇点,那另当别论。不过现在不太可能)

另外,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我也不认为是科研创新。至于其目的,对于一个开放了市场的极权国家而言,实在可疑。给领导特供续命?从病人家里敲一笔钱?赚钱是没错,但出了问题风险由谁承担呢,谁提供补偿呢。反正又不是政府的锅罢了。

rhrm:我看到这个报导,第一时间就想到前年轰动一时的魏则西事件。这位年轻的癌症患者在医院的强烈诱导下接受“肿瘤生物免疫疗法”这种听起来非常先进然而未经审批也未证实疗效的实验性疗法,结果损失大量金钱,也未能挽回生命。对很多在中国发生的事情,不能用常规角度讨论。中国不缺无良医院,对于基因疗法,讨论伦理或者潜在滥用或许并不是第一要务,重要的是在实验阶段不得对实验患者收费,严格禁止以实验名义进行商业推广,否则,基因疗法很快就会变成第二个生物免疫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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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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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你必死无疑了,你愿不愿意搏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