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新教(Protestantism),大概无人不知新教的源头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谈起马丁路德,除了他在囚禁时翻译的德文圣经外,大概无人不知他在威登堡诸圣堂(Schlosskirche,维滕贝格诸圣堂)门前钉上《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即后世传诵的《九十五条论纲》(Ninety-five Theses)。
500年前,年仅33岁的年轻神学教授马丁路德,在赎罪券议题上,不认同时任教宗利奥十世(Pope Leo X)与道明会传道者特次勒(Johann Tetzel),亦不理解为何德意志地区美茵兹大主教阿尔布雷希特(Albrecht von Brandenburg)会容许后者在其教区宣传赎罪券,以金钱换取缩短在炼狱受刑的时间。因此,他先写信给阿尔布雷希特,继而公开书信,把一纸《九十五条论纲》钉在诸圣堂门上,借此抗议教廷和主教的做法,以及挑战对于赎罪的理解。
或者连马丁路德也料想不到,一纸论纲,竟成为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由此掀起波澜壮阔的新教改革运动,对全世界影响极为深远。后世学者,无不认为《九十五条论纲》的重要性,可堪与《大宪章》、《美国独立宣言》、《联合国宪章》等文件比拟。
但是,数百年的光景后,我们有否重新认识马丁路德,重新认识其《九十五条论纲》?马丁路德在赎罪券上的神学思想,如何影响后世的社会政治思潮?
赎罪与赎罪券的争议
赎罪券的争议,首先来自赎罪(indulgentia)。
在传统中世纪的神学传统,只有品格超凡、极为虔诚圣洁的人,才有资格直接上天堂。大多数人,纵然没有干犯十诫,作奸犯科,但免不了小恶,难称圣洁,因而不能直入天国,永享福乐。同时,他们又不致于永堕地狱,长年受烈火所折磨。于是,有所谓“炼狱”的概念。但丁的《神曲》,令这炼狱的想像更加绘形绘声。
人在炼狱中,既触不到天堂,又下不到地狱。按中世纪的神学想法,只有人在炼狱中,为生前之恶受短暂的惩罚,洗净罪孳,自然能重生和得救。因此,留在炼狱的时期长短,视乎人在世上的行为。
故此,在生者总希望预先偿还罪债,以便死后毋须太多折腾,早登天国。在世偿还,自然需要做好事,为在世的其他弟兄姐妹奉献,其方式有很多,如祈祷、参与公益善事、施舍予穷人等。而因为每场弥撒均象征耶稣的受难和拯救,因此信徒总祈求领受和好圣事,即告解忏悔,让罪获赦。但这赦罪仍不彻底,除非得到教廷的大赦,获享基督和圣徒们的功德,方可一定程度获赦。原先,只有在禧年(jubilee)前往罗马朝圣者始得大赦。但后来,未能前往者,透过捐献给教堂同样可获得大赦,甚至发展到,在生者可为过世亲友捐献赦罪。因此,赎罪券的概念稍稍成形。
然而,在1517年前后出现赎罪券争议,是源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利益瓜葛。首先是出于教廷。利奥十世的前一任教宗儒略二世(Pope Iulius II)在1506时,为了追求一个壮严雄伟、充满文艺复兴色彩的圣彼得大教堂,不惜工本,结果欠下巨债。为此,儒略二世选择透过大赦,以赎罪券筹钱建教堂,之后利奥十世亦要在建造期间大赦筹钱。
另外,在1514年,德国三大主教区之一的美茵兹(Mainz),其大主教职位出缺。年轻的勃兰登堡(布兰登堡)选帝侯之子阿尔布雷希特希望能够选上。为此,他不惜向银行借下巨款,以便登上大主教之位。而罗马同样希望这德国高地贵族能选上,以便加强对神圣罗马帝国的控制。因此,利奥十世广发赎罪券,一方面是为了支付教堂建造开支,另一方面亦能协助阿尔布雷希特偿还债务。
所以,阿尔布雷希特委托特次勒在其教区广为宣讲赎罪券的的益处,亦因此有了往后马丁路德对特次勒在赎罪券上的批评。马丁路德着力批评这制度或概念没有充分的神学基础。于是,有了广为人知的《九十五条论纲》。
门上钉声明,真有其事?
古今中外,数百年来,无数人绘画过、描述过马丁路德把声明钉在诸圣堂门上的情景。其革命性和震憾性,500年来从未止息,仿效者更是数之不尽。例如2009年,一群德累斯顿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resden)的学生领袖,为抗议学费加幅,把请愿信钉在市政厅门口;2015年,位于哈雷(Halle)的马丁路德大学(Martin Luther University of Halle-Wittenberg),一批左翼学生为争取教育多元化,把声明钉在学校教务处门上。
这些事件,不过冰山一角,事实上500年来,马丁路德的行动启发无数后来者追随模仿,引发一浪又一浪的改革浪潮。然而,有些学者会质疑,到底这极其象征性的事件,是否真的在历史上发生过呢?在当代,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早于1968年,德国历史学家Erwin Iserloh便曾出版一本名为《论纲并无刊登》(The theses were not posted : Luther between reform and Reformation)的书,质疑这件事件的真伪。
今年同样有学者加入这场大辩论。Peter Marshall,一位英国华威大学的历史学家,今年出版了一本名为《1517》的新书。在书中,Marshall不单仔细分析关于马丁路德钉声明事件的真伪,更进一步探讨,此事何故会在历史上迅速发酵,成为500年来最重要的文化记忆(cultural memory)之一。
首先,到底马丁路德有没有把《九十五条论纲》钉在诸圣堂门上?Peter Marshall告诉我们,从种种证据和迹象显示,这件事真实发生过的机会极微。
当时的马丁路德只承认他曾私下撰写信件予有关的神职人员,即美茵兹区大主教阿尔布雷希特,但因阿尔布雷希特没果断采取行动,马丁路德于是公开有关的抨击。但所谓公开(went public),是否指涉那件戏剧性的钉声明事件,马丁路德并无明言。而按Marshall所言,在所有马丁路德的书信、神学和牧师布道著作、其追随者和学生的回忆录或轶事中,均没有关于那件事的正面描述。
但是,德国著名神学家和哲学家梅兰希通(Philipp Melanchthon),曾在1546出版的《路德的一生》中清楚指出,马丁路德为了点明特次勒的错误,“他在1517年诸圣节前一日,把95条论纲,公开地贴在威登堡一间教堂。”
然而,Marshall提出几点质疑。第一,梅兰希通并无亲睹那件事件,因为他在下一年才抵达威登堡,所以只可能从听闻中获知。第二,在1519年一封由梅兰希通写的书信,他讲述路德对大赦的批评时,完全无提及那次行动。但当1544年,负责为马丁路德的德文圣经校对和抄写的Rörer,在注释中清楚地提及这事,因此Marshall觉得晚年的梅兰希通是被“唤起记忆”,因而觉得1517年曾发生过那件事。
另一个问题是,为何此事往后会不断流传,以至于变成众人的文化回忆?如何回忆、为何回忆这件神话般的事件,这正是历史学家Peter Burke所主张的“回忆的社会历史”。
1617年,刚好是马丁路德钉声明神话的百周年,也是三十年战争的前夕。为了回应福音派,教皇刻意提早几年进入禧年,表面是以求悔罪和赎罪,并保护教会免受敌基督的侵害,实质是为了令新教教会难以庆祝百周年。这一决定令彼此的冲突进一步升温。事实上,17世纪对马丁路德的纪念,很大程度上是新教跟天主教的对抗之际,需要一个标志性的人物,以统合不同的新教势力,对抗仍然庞大的神圣罗马帝国内的天主教力量。
到了18世纪,纪念马丁路德的意义又变得大为不同。马丁路德摇身一变,成为德国民族的英雄。早在1766年,德皇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早已有言,“路德,作为祖家的保护者,早该获得一个祭坛来世代供奉。”德国著名浪漫主义哲学家Johann Gottfried Herder,同样觉得单纯把马丁路德视为德国新教教会的源头,是低估了他的历史重要性。他认为,马丁路德把德国民族从异国的文化与习俗中拯救出来,让德国民族得享自己本真的语言、宗教、信念、信仰和心智。自此,马丁路德成为德国民族魂,在推动德国统一与民族主义的路上,产生重要的功能,情况大概如同贝多芬的音乐,被政权视为德国民族典范而大力鼓吹一样。
往后对马丁路德钉声明的传颂,成了后世一代代人的文化记忆,以至于影响整个历史的轨迹。至于马丁路德是否真的把《九十五条论纲》钉在诸圣堂门上,反而成为次要的事。
现代政治思想的新基础
当代除了在社会历史角度重新认识马丁路德外,亦有学者在政治思想发展史的面向,回看马丁路德的重要性。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史家Quentin Skinner,正是其中一位十分重视马丁路德对于现代政治思想影响的学者。他在其经典之作《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第二册中,正是探讨这个议题。
对于Skinner来说,马丁路德至少有两方面的想法,对后世的政治思想影响深远。首先是两个王国的世界观:马丁路德在《论世俗政权》(Von Weltlicher Oberkeit)中,认为世间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王国:上帝之国和世俗之国。前者只关顾灵魂,且保护真心归信的信徒;后者则管治所有国民的肉身。
基于上帝之国只管治信徒,而信徒们理应会彼此相爱,关顾需要,因此根本无需用任何暴力或者制度强制或禁制人。但由于在现世,依然不是所有人都是信徒,那么那些不义之人自然容易走歪路,伤害他人或自己,因此“需要法律来教育、强逼、劝导人行善”。由于信徒跟非信徒一样,同样需要服从世俗之国的管辖,因此教会都应服膺于政权的管治之下。
马丁路德的想法,自然是基于圣经中保罗的书信,认为世上世俗之国的政权权力均来自上帝,因此所有信徒均需要服从在世俗之国下。而由于国家的合法性来自上帝,因此国王亦应跟随上帝之道而为,尽心服侍臣民,让百姓安居乐业、富足而快乐。这是真理对政权的命令。因此,国家不是国王的私有产物,不是封建主的私人花园,可以任凭其意愿随意改变。普世的政治决策者,都是上帝在地上的仆人。他们的权力全建基于此。对于神权仍然当道,世俗政权才刚刚方兴未艾的年代,马丁路德的政治思想无疑带来极大的震撼。
另一方面,即使马丁路德认为,信徒应该忠心地服从于世俗政权,并且极之反对人应推翻国王,但这服从并非无条件的。若然国王撕破自己作为神的权柄的世俗代表面孔,要求臣民行不义之事,或者离弃自己的宗教,那么信徒理应凭良知,拒绝服从。马丁路德认为,这限制仍然是源于保罗思想的精神:所有权力均源于上帝。
Skinner把马丁路德思想及其后学,称为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皆因马丁路德有不少观点,不断在往后的重要思想家的政治思想中再现和深化。例如在新教兴起的英国都铎王朝,理察胡克(Richard Hooker)在《论教会政体的法则》(Of the Lawe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ie)中,点明国王理应管治肉体而不是灵魂,因此所有教会神职人员或其他社会成员,均服从于政治的管辖范围内。而法国政治思想家博丹(Jean Bodin),更在此基础上提倡宗教自由,开后世自由主义之风。
因此,在《九十五条论纲》500周年前后,回看当代对马丁路德的思想和历史研究,一方面有助今天的读者,摆脱僵化的历史记忆和印象,以更丰富的文化记忆角度,重新理解和思考记忆的政治性;另一方面,马丁路德亦不止是作为新教改革的起点,其政治思想的前卫和批判,亦掀起往后思想史的蓬勃发展,影响一代又一代的后学。由此观之,重新发掘马丁路德的思想资源,有助我们重新认识思想史的发展,了解到现代政治思想的源流及当中的可能性。对于思考今天的政治议题,不无帮助。
(李宇森,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研究生)
1.才剛剛方興未艾,語義重複。2.最後一部分:沒有講清楚教會與世俗政權的權力關係,稍後不連貫,流於概念和觀點堆積。為什麼路德的思想是大震撼?教會為何就要服從世俗政權?
馬丁路德那份對聖經原意努力不懈追求探究、追本尋源的執著,就算對現今21世紀的基督教信徒仍然有著極大的意義
這篇文章自由其亮點,但馬丁路德的重要貢獻:主張讓眾人皆可直接讀聖經而不需對神職人員在明經讀經解經上絕對依賴,打破「壟斷」的貢獻就輕易地帶過,翻譯聖經實為當時劃時代的「革命性」舉措,不可不提。
馬丁路德的作用,在中國還很少有人明白,其實他不只是喚起了宗教改革而已,歐洲人的思想解放就源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