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朗普(川普)当选美国总统后就一直困扰政界的“通俄案”,近日进入新高潮:前 FBI 主管科米(James Comey,柯米)与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相继在国会作证;一面传出特朗普正在考虑炒掉通俄案特别检察官米勒(Robert Mueller,穆勒),一面又有报导指米勒已正式调查特朗普妨碍司法公正;特朗普则扬言是调查是“猎巫”,为希拉里(希拉蕊)失败找替死鬼,却变相承认自己已被调查。在短短半年左右,该案已经从“俄罗斯干涉大选”上升到“通俄案”,再扩大到“妨碍司法公正”等三个问题。
一、俄罗斯有没有干涉美国大选?
根据美国情报机关在特朗普就职前的报告,在大选期间,俄罗斯黑客通过“钓鱼”手段,攻破民主党全国委员会(DNC)邮件服务器及希拉里的竞选主席波德斯塔(John Podesta)的电邮帐户,把邮件提供给维基解密发布。维基解密在7月份公布 DNC 电邮,10月份公布波德斯塔电邮。情报机关相信这些黑客是在普京(普丁)指使下做的。这有几个争议点:
第一,这是不是俄罗斯做的?
维基解密否认“黑客来源说”。支持特朗普的阴谋论者则提出,泄露是民主党出了内鬼。一个在 DNC 工作的数据分析员里奇(Seth Rich)被怀疑是“真凶”。巧合的是,里奇在去年7月,即维基解密发布 DNC 电邮前,在马里兰州意外被“劫杀”,警方一直找不到凶手。于是阴谋论者认为,他是被民主党“杀人灭口”和“泄愤”。支持这个论点的 Fox 电视台主持汉尼提(Sean Hannity)邀请一个阴谋论者上电视,声称发现“里奇死前曾与维基解密联系”,以此大作文章。这种阴谋论搬不上台面,但特朗普支持者非常受用。由于没有真凭实据,电视台撤回汉尼提的报导,并勒令其“休假”。
第二,假设真的是普京下令做的,俄罗斯干预美国大选是否“不可接受”?
平情而论,美国历史上多次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这次被俄罗斯干涉也只能说“因果报应”。但站在美国利益的立场,这种干预“是可忍孰不可忍”。而且俄罗斯通过黑客这种“犯罪”手段,已超出一般“表态支持”的程度,也破坏了大国之间的“互不干涉产生领导人”的默契。美国确实有理由为此愤怒。更值得认真检讨的普遍性问题是,这种手法是否会被俄罗斯用在其他民主选举的国家上?在刚结束的法国大选,马克龙也遇上这种电邮泄密事件,只是临近选举而没来得及影响大局而已。
第三,俄罗斯此举有否实质影响美国大选?
虽然特朗普在竞选中不断提到维基解密的内容攻击希拉里,选后却一再否认维基解密的影响,认为没有证据显示任何一个选民因为俄罗斯行为改变投票。
并非没人支持特朗普的论点,但都存在谬误。根据 Fox 电视台在去年12月的调查,59%的人认为俄罗斯行为没有改变选举结果,32%的人则认为有,但这个调查并没有回答“多少选民因为俄罗斯行为而改变主意”这个问题。Fox 电视台与《国家评论》均有撰文认为,希拉里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身不正”,但这种定性分析混淆了“根本原因”与“关键因素”的区别,后者可能是差距如此小的竞选中的“最后一根稻草”。统计网站538通过半定量分析认为,维基解密影响大选的理论只有环境证据(circumstantial),不如科米“二次电邮门”影响大。但此分析,没有考虑到“二次电邮门”与“维基解密”互相影响而产生“1+1大于2”的效应,这可能在最后10天成为扭转形势的关键。一个反驳就是,如果维基解密没有什么用,特朗普何必在竞选中反复强调呢?
第四,更有人认为,俄罗斯为美国选民提供知情权,做得好。但即便维基解密内容真确,这种单爆一方面的料再“刻意筛选过的知情权”,是否能帮助选民理性分析呢?不难得到答案。
二、特朗普有没有与俄罗斯合谋?
特朗普受惠于俄罗斯干涉看来是难以否认的事实,但它只影响了其当选在政治上的合法性,却不足以在法律上推翻他。除非特朗普真的与俄罗斯合谋。
特朗普通俄的说法中,最轰动的莫过于 Buzzfeed 最早发布的十页档案,指普京通过性爱录像抓住特朗普的痛脚,威胁其通俄。其内容无法确认且过于耸人听闻。
但这不等于特朗普没有通俄。是否通俄取决于三个问题:第一,特朗普本人有没有直接与俄罗斯合谋?第二,若他没有直接合谋,但其竞选团队的核心人物有,能否算在特朗普头上?第三,如果特朗普与核心团队都没有直接合谋,但对俄罗斯的行动采取默认甚至鼓励态度,从中获得好处,算不算合谋?
根据现有资料似乎没有证据。至少根据科米的证词,FBI 尚未针对特朗普个人展开通俄的调查。
不过,竞选团队核心成员的疑问就大得多。美国情报机关在大选时,[至少共18次监听][[11]到俄罗斯人与竞选团队的电话与电邮,并开档调查。几个主要核心成员,包括前国家安全助理弗林(Mike Flynn,佛林)、女婿库什纳(Jared Kushner,库许纳)、一度担任竞选主席的马纳福特(Paul Manafort)及顾问斯通(Roger Stone),都有与俄罗斯不寻常的联系。他们中有人瞒报自己与俄罗斯的关系更惹怀疑。
弗林在竞选期间同时受聘土耳其公司的说客,却没有根据规定向司法部申报,有报导指出,这家土耳其公司背后金主是俄罗斯人。选后,弗林与俄罗斯人多次“秘密”通话,被情报机关截获,怀疑被俄罗斯人威胁。弗林不但否认,也瞒住了包括副总统彭斯在内的过渡团队同事,最后因此被炒。弗林曾尝试寻求做污点证人在国会作证,被拒绝后,宣布引用美国宪法第五条(不得自证其罪)拒绝作证。
库什纳是团队核心中的核心,现正因与俄罗斯联系被 FBI 调查。他在填写安全清单时候没有填上与俄罗斯的联系。更有甚者,他曾提议,过渡团队可以利用俄罗斯驻美国大使馆的设备,绕过情报部门的监听与俄罗斯直接联系。此荒谬提议显示了库什纳与俄罗斯间不寻常的默契,甚至令人怀疑特朗普与俄罗斯“结盟”对抗奥巴马(欧巴马)政府。
斯通是特朗普长期支持者,他自称与维基解密的阿桑奇经常联系。在去年8月声称早知道维基解密将要曝光民主党电邮(尤其是当时未曝光的波德斯塔电邮)的事。
早在竞选时,曾为乌克兰亲俄派总统亚努科维奇竞选顾问的马纳福特,已被批评与俄罗斯关系过密。竞选期间,美国情报部门监听到俄罗斯情报机关与政客讨论,如何通过他与弗林去影响特朗普。
当然,单凭这些浮出水面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团队核心人物与俄罗斯合谋,但已经足够引起怀疑作进一步调查。若真能证实这些人,特别是库什纳与弗林有与俄合谋的话,那么特朗普很难摆脱关系。他在一再被提醒弗林可能有问题的情况下还信任弗林,解雇弗林后还要科米停止调查,都瓜田李下。
退一步,即使竞选团队中人没有明确合谋,但如果明知是俄罗斯人搞鬼,特朗普等依然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俄罗斯,这是否算“默契”地合谋呢?
在大选中,特朗普支持俄罗斯与维基解密的话多不胜数,比如公开要俄罗斯人把希拉里“删除的邮件”找出来就是一例。特朗普后来把此话说成是“讽刺”。是讽刺还是隔空喊话,鼓励俄罗斯“黑”美国人的服务器?其关键之处,是他是否“明知”俄罗斯人搞鬼还这样做。若然如此,则被认为“默契地合谋”的可能很大。
日前,第九巡回法庭依据特朗普推特的话,论证了特朗普“禁止穆斯林国家”的人进入美国,而不是禁止“恐怖分子”进入美国,支持了对“穆斯林入境禁令”的禁止令。这案一开,特朗普以前的大嘴说法就更可能被认真地对待了。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特朗普本人与俄罗斯合谋,但核心团队成员的合谋却有不小可能,“默契地合谋”的可能更大。通俄案并非毫无根据。
三、妨碍司法公正问题更大
掩饰一个错误通常会引来新的错误,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很多案件找不到有力的证据,但对手在“掩饰证据”时犯错,从而能够以另外的罪名“锄死”对手,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1997年克林顿(柯林顿)案,原是风化案,弹劾时变成了对国会撒谎。70年代尼克逊(尼克森)案,原是窃听风云,后来加上妨碍司法公正。香港原先调查梁振英的 UGL 案件,现在因与周浩鼎“串谋”而被廉政公署以“妨碍司法公正”调查。
特朗普解雇科米,正是引发妨碍司法公正的炸弹。科米写下的备忘录与国会证词,显示了特朗普几个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细节。
第一,特朗普在2月14日与科米的谈话中,故意支开其他人制造单对单的情景,说“我希望(hope)你能放过他”,要求科米不要调查弗林。这令科米非常担忧影响联邦调查局的“独立调查机构的角色”。
第二, 1月27日,特朗普单独与科米吃饭时要求科米对自己“忠诚”,也再次询问科米是否愿意继续担任 FBI 主管(此前他已经答应让科米继续担任此职),并说很多人都希望得到这份职务,令科米感到特朗普正在以此威胁要求自己对他忠诚(当时科米已经调查通俄案)。但科米表示,只能对他“诚实”。4月11日的电话中,特朗普再次提及“忠诚”一事。对领袖“忠诚”与 FBI 在传统上作为独立调查机构的角色是不相容的,何况 FBI 正调查通俄案?
第三,3月30日,特朗普在电话中要求尽快消除通俄案“疑云”,澄清自己没有通俄。虽然科米一再解释,需要按程序调查完毕才有结论,但特朗普在4月11日再次在电话中如此要求科米。作为总统,本就不应该催促案件,更不应该要求在调查未完成前,就反复要求作出有利自己的结论。
以上这三点,已有很大嫌疑涉及妨碍司法公正。何况解雇科米时,特朗普虽一开始说是根据副司法部长建议,但后来接受 NBC 采访时,又说“无论司法部是否建议炒科米,自己都早已决定要炒他”。这种前后矛盾的表述证明,特朗普炒科米的真正原因是不想“不听话”的科米主持通俄案的调查。
近日,又传出特朗普对塞申斯回避通俄案非常不满意,令塞申斯不得不以辞职抗争。他又对步步紧逼的特别检察官米勒和其推荐者副司法部长罗森斯坦(Rod Rosenstein)非常不满意,计划炒了米勒或者解散调查委员会,并在推特攻击罗森斯坦。
以金格奇(Newt Gingrich,金瑞契)等人为首的右派坚持,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很大,想结束调查谁(弗林)就可结束调查谁,想解雇谁(科米,罗森斯坦)就可解雇谁,根本不需理由。诚然,理论上总统固然有此权力,但此权力不是绝对的,如何行使权力也有对错之分。正如特朗普有权命令发射核武器,但不等于他用一句“有权”、“不违法”,就可以随便发射核武器。
特朗普现在已经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而被调查,若真的解雇米勒、罗森斯坦,解散调查组,这比水门事件中“星期六之夜大屠杀”还恶劣(当时是特别检察官被炒,司法部长与副部长辞职)。有水门事件为先例,特朗普如果真的这么做,距离被弹劾也就不远了。
值得说明的是,妨碍司法公正是单独的违法行为,无论特朗普有否真的通俄,只要妨碍了调查,该罪名都能成立。如果特朗普不“犯错”,那么“通俄案”只能起到抵制与阻碍特朗普施政的作用。现在“妨碍司法公正”一出,民主党人已经看到弹劾的曙光。即便特朗普这次侥幸过关,只要民主党追着不放,特朗普很大几率还会出现其他错著。民主党现在要考虑的,反而是目标应放在法律上拖倒特朗普,还是要在2018年中期选举获胜。
(黎蜗藤,旅美历史学者,哲学博士,近年专注东海与南海史、国际法与东亚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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