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沈旭晖:《贱熊2》的美国文化浮世绘

《贱熊》推出以来,不少人将之与日本漫画《叮当》(又译《多啦A梦》)比较,却鲜有探讨两者的差异。
《贱熊2》提出了美国社会对一只“有生命的玩具熊”的身份认同争议。图为《贱熊2》宣传海报。

电影《贱熊》第一集于2012年上映大获好评,今年推出续集,虽然口碑不及前作,但继续以人类与有生命的玩具熊的“兄弟情”作卖点,仍然有不少捧场客。热闹情节的背后,其实是美国政治社会文化的一幅浮世绘,没有在美国生活的观众,并不容易理解其深层意义。

《贱熊》与《叮当》

《贱熊》推出以来,不少人将之与日本漫画《叮当》(又译《多啦A梦》)比较,却鲜有探讨两者的差异。《贱熊》主角 John Bennett 小时候,收到一只 Teddy Bear 作为圣诞礼物,祈愿小熊有生命、能成为可以互动的玩伴,想不到愿望成真;《叮当》主角野比大雄则是个小学生,学业成绩差,不时遭同学欺负,幸得22世纪机械猫叮当乘坐时光机到来,不时出手相助,“两人”成为玩伴。

不过,《叮当》在日本社会的象征意义,和《贱熊》的美国,几乎是恰恰相反的。《叮当》自1970年1月连载,此前日本工业高速发展,到1973年石油危机后,才录得战后首次经济负增长,自此唯有依赖不可知的更高科技,也就是《叮当》的未来世界、机械猫和法宝。日本艺术家村上隆在纽约策划日本流行文化展览时,说《叮当》“代表着1970年代的日本,由于电子技术的发达,比起个人的知识与勤勉,反而预测利用机械来解决问题,呈现各种充满着未来魅力的符号象征”。1980年代中泡沫经济爆破后,日本步入“失落的十年”,日本人寻找共鸣,却开始从叮当转移到大雄身上,有学者甚至以叮当和大雄的关系比喻美日关系,虽说比喻不伦,却多少反映日本人面对经济低迷的情感投射。

今天美国国内最切身的,并非对前景的迷茫,而是内部价值观之争: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人生意义等。

相对于《叮当》对未来的彷徨,《贱熊》有没有对美国国力由盛转衰的投射?似乎没有。有否质疑美国价值观?似乎也没有。毕竟今天美国国内最切身的,并非对前景的迷茫,而是内部价值观之争: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人生意义等,才是大多数美国中产的梦魇。对《叮当》观众而言,这些有点无病呻吟,却是当代美国人的大辩论。《贱熊》设定在 Bennett 与贱熊均已长大时(分别为35与27岁),相比《叮当》的童真,《贱熊》则探讨一对“麻吉兄弟”如何一起面对中年身份危机,特别是美国社会对成年公民赋予何种责任和义务。第一集着墨于 Bennett 人到中年而游手好闲,但最终也要成家立室,正反映了主流价值观的条条框框。

《贱熊》的大麻情结

更值得注意的是 Bennett 与贱熊都爱大麻,而“大麻文化”,正是美国社会其中一个最“落地”的议题。自1965年美国通过大麻法案,私下管有和吸服大麻被列作违法行为,直至今天,联邦法例仍然将大麻连同海洛英列作一级毒品,反而可卡因仅为二级。然而早在反战时期,大麻在“地下”被广泛使用,到了冷战结束后,医用大麻亦获得肯定。美国总统奥巴马坦承年轻时曾吸食大麻,公开指“吸食大麻虽然是坏主意、浪费时间也不健康,但就个人消费者的影响而言,不比酗酒危险”,又指通过大麻合法化,可让“少数大麻使用者免受不公平的检控和罚款”。美国目前只有科罗拉多州、华盛顿州、俄勒冈州、阿拉斯加州及首都华盛顿等通过了大麻法案,将娱乐或医疗用大麻合法化,但这在各州一直有不同争议。

美国史丹福大学精神病学教授汉弗莱斯(Keith Humphreys)形容,大麻总是一个能将美国公众清晰二分的词汇,“一批是在胡士托的反战嬉皮士,另一批则是会毅然远赴越南打仗的主战派”。嬉皮士是1960年代美国的青年思潮,反抗传统规则和当时的政治气候,例如民族主义、战争,也不满资本主义和中产价值观。他们追求叛离社会主流,爱使用能产生幻觉的药物或毒品,令大麻往往与嬉皮士精神扣上关系,甚至将之上升到宗教层次。对保守主义者而言,吸食大麻被视为一种纯綷的享乐主义,乃不负责任的社会行为;但对自由主义者而言,这不但是天赋人权,还是对资本主义的反抗。其中的矛盾,某程度呈现于《贱熊》中 Bennett 到底该继续享乐,还是修心养性,当一个能贡献社会的良好公民。电影小心翼翼地尝试证明“大麻”和“责任”两者是没有冲突的,以免开罪国内两大派的任何一方,希望左派观众向往吸食大麻过程的放任,也希望右派看重成家立室的结局。

《贱熊》的法律地位:当动物成为“非人类人”

《贱熊2》又提出了美国社会对一只“有生命的玩具熊”的身份认同争议,例如贱熊要结婚、领养小孩,就被法院要求证明其公民身份,即证明自己是否有能力肩负起社会赋予的义务和权利。“有生命的玩具熊”,自然是在电影中才会出现,但讨论放在美国社会,却不是无的放矢,因为动物权益和大麻、社会责任等讨论,同样是美国这个超发达社会的热点。

近年国际间已有某些动物应否被界定为“非人类人”(non-human people)的讨论,随之而来,也延伸到“非人类人”应享有什么权利。2013年,印度政府禁止海豚表演,理由是多项科学研究指出海豚具有更高智商和感官能力,认为海豚理应被界定为“非人类人”,因此,也应该较其他动物享有较高的权利。去年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就有消息指亲俄部队将乌克兰海军训练的“间谍海豚”也一并没收。就海豚应被列为“非人类人”,其中一位主要倡导者是In Defense of Dolphins: The New Moral Frontier作者怀特(Thomas White)教授,他开宗明义要制造新的“道德疆界”,也就是要颠覆人类对动物的既定想像。年前,关注海豚和鲸鱼权益的科学家和环保人士组成“赫尔辛基联盟”,通过《鲸类生物权益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 for Cetaceans),认为鲸类生物和人一样有“自我意识”,乃至拥有本身的生活方式,因此也和人一样有生存权利,捕杀鲸类生物的人也是“谋杀犯”。随着人类对动物的界定出现变化,关于“非人类人权”的讨论,只会更热烈。贱熊最终能享有法律地位,也许预示了美国社会发展的大方向,不过“范式转移”何时在现实世界出现,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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