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台湾卫福部预告《人工生殖法》草案,内容包括开放同性伴侣单身人工生殖及代理孕母制度,预计年底前送入行政院。
2023年底开始,台湾立法院就欲修正17年来未大幅修正的《人工生殖法》。这部法条并未与时俱进,其中,人工生育的对象被限缩于已婚的异性恋“不孕夫妻”。因此,就算单身女性如今可以自行决定冻卵,同性伴侣如今可以合法结婚,他们却都无法在台湾合法地进行人工生殖。(延伸阅读:《一对女同志“生孩子”有多难》)
2024年总统大选后,新的国会中的主要政党皆关注《人工生殖法》的修订,更有立委将此法案作为最优先推动的目标——如国民党立委陈菁徽,她在担任立委前是一名妇产科医师。民众党立委陈昭姿则是长期推动代孕的倡议者。
2024年2月27日和3月28日,卫福部召开两场公听会,讨论相关修法。听证会上的争论点有三项:1)是否开放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2)是否开放单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3)是否开放代理孕母?
端传媒参与了两次公听会现场。在公听会上,不同意见的民间团体、专家学者公开角力。反对开放已婚夫妻之外的对象使用人工生殖的“台湾家长守护妇幼权益协会”在3月28日第二次公听会时,于立法院群贤楼外抗议,他们的货车上贴着“牺牲儿童权利的人工生殖,是在谋求谁的利益”标语,另一组持反对意见的“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则在公听会场内说:“人工生殖只能用在不孕症,单身女性跟女同志不是不孕症患者。”
这些反对意见,激怒了从未公开发言的与会者R,她走上公听会的讲台哽咽地说:“我是一名已婚的女同志,我非常想要有孩子,我今天就让大家知道我们会经历什么。我花了很多时间跟金钱到国外才能进行人工生殖,但至今仍未成功……”,她说要让反对者看见没被法律保障的人的处境。(延伸阅读:《同性婚合法后,传统的财产继承制该怎么跟上时代?》)
这两次的公听会上,多数民团以及立委、医生都认为可以优先开放单身女性与同性配偶,对于代孕制度则认为应暂缓。这些不同意见的团体的最大公约数只有保障人工生育“儿童权益”。
为什么要修法?
倡议修正人工生殖法并非冒出的议题,台湾社会的整体生育情况与17年前刚立法时有许多差异,晚婚、晚生的比例逐年增加。立法院2022年的人工生殖法修法研究指出,台湾的生育率在2022年为“全世界最低”,结婚率与出生数也在2021年创下台湾新低。研究指,虽然“婚育”不一定必然相关,但有些对象想生育却受限于有无“结婚”,这让法律成为了生育的阻碍。这些对象如单身的女性、非婚者、同性配偶,都无法使用人工生殖技术来生育孩子。
台湾现行对人工生殖技术(ART)的定义是:利用生殖医学协助,以非性交方式达到受孕生育。目前又可以分为以两大类的人工生殖技术,分别是“人工授精”(IUI)和“试管婴儿”(IVF)。
人工授精是将精液经过洗涤、分离、浓缩后以导管直接将精虫送入子宫腔,以便精子与即将排出的卵子顺利会合,达成受精怀孕的目的。
相较于流程简单但成功率为15%至20%的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可达35%到50%。试管婴儿是将卵子与精子取出,在体外结合受精,培养成胚胎后植回母体内。而前期还需要加入打排卵针刺激排卵、取精、卵等过程。
随着晚婚晚育以及其他因素,台湾夫妻的不孕症大约为10至15%,不孕症的医学定义是一对夫妻在自然不避孕的情况下,经过一年仍无法怀孕。为了鼓励生育,卫福部从2021年开始扩大民众采取试管婴儿生育的补助,将补助对象从中低收入扩大到45岁以下的不孕症夫妻。
台湾生殖医学会理事、医师陈美州于2月27日的公听会上表示,世界范围内统计显示,接受人工生殖的最多数落在35岁以上,台湾则是40岁以上,“为什么台湾女性那么高龄才进行人工生殖?因为我们有法规限制,需要在婚姻关系之下才能进行,这对身体造成很大的风险。”他表示作为一名医师深知政策会改变医疗行为,因此他呼吁,要改善母胎健康,就要让生育年龄能够下降。
“妇女新知”与十多个民间团体的论述也呼应了台湾社会转为多元时,应该照顾到更多人的生育权。他们认为,台湾从保守走向多元,“婚育应该脱钩”,让同婚女性以及单身女性可以适用人工生殖技术。(延伸阅读:《在疫情和崩坏的时代里,我跨越半个地球只为遇见腹中的小生命》)
而行政院性平处与司法院也在27日公听会上对修法表示赞成。司法院指出,根据大法官历次的解释,宪法保障人民享有人格权与家庭权,因此他们赞同单身女性与同志家庭应受到生育权的保障。而行政院性平处表示,性平委员对开放单身女与女同志有高度共识,不过在代孕制度上,则持保留意见。
代孕制度为什么争议?正反意见为何?
从卫福部讨论的三个修法重点中,代孕是意见最分歧的项目。台湾在2004年首次举办代孕公民会议,达成“不禁止,但有条件开放”的共识。但后续举办了20多次的专家学者会议,却难以取得更近一步的共识。
本次力推代孕修法的立委陈菁徽曾多次公开表达称,她不同意“妇女新知”等民团要先通过一部分人工生殖法的论述,她认为人工生殖法与代理孕母不可能脱钩,“有什么议题是讨论三十年没办法讨论好?”由于男同志家庭需要代理孕母才能进行生育,陈菁徽认为,这些同志家庭的生育权益不能被忽略,“我们要让愿意生育的台湾人也可以生育下一代。”
陈昭姿在担任立委前曾是一名药剂师,也曾公开表示自己先天性无子宫,20多年来公开倡议推动代理孕母制度,她也曾表示:代理孕母制是她担任立委职位上最重要的志业。记者发现,陈昭姿并未出席两次卫福部修法公听会,但她曾在立法院质询时表示,人工生殖法不应该缺乏代孕制度,她更批评反对方质疑代孕制度会物化与工具化女性。(延伸阅读:《到美国借腹生子:跨越太平洋的受精卵》)
艺人小娴曾在陈昭姿的邀请下出席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的公听会,她17岁时发现自己没有子宫,至今44岁,她虽希望代孕制度通过,但同时认为反对意见也很重要,“这会减少国外曾发生的商业代孕问题,所以反对意见是我们需要的,尽量可以让代孕制度把关得更严格。”她于4月23日在脸书粉丝专页写下:“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生育的人,希望可以生下宝宝,体验父母亲的天伦之乐。这件事情,你觉得在台湾有机会吗?”
持强力反对代孕制度观点的“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黄淑英两度在公听会上表示,代孕制度只从需求方来思考,并为顾及孕母的感受与权益。台湾女性协会也公开反对代理孕母制度,只赞成人工生殖法通过单身女性与女同志受孕,“女同志的子宫怎么使用可以自己决定,但代理孕母不是。”这些反对论述与世界上其他反对的原因类似——反对工具化与剥削代理孕母的身体。(延伸阅读:《反代孕狂潮的偏见:隐身权贵、失足孕妈,和成为众矢之的男同性恋?》)
卫福部于2024年5月14日公告了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60天内搜集各方意见、凝聚共识,预计年底前送入行政院。草案内容包含将原法条的“受术夫妻”改为“配偶”,并增订未婚女性与同性伴侣。最争议的代理孕母部分,则是规范代孕需要无偿,但提供必要费用及开立代孕费用专户,代理孕母完成人身保险投保后,始得执行代孕生殖,禁止委托配偶于代理孕母怀有代孕生殖胎儿期间终止契约,同时明订代孕子女法律地位。
目前,相关修法的意见仍在搜集,纵使有强烈反对的意见存在,草案的公布对于在台湾能合法进行人工生殖的对象来说,仍是一线曙光。R告诉端传媒,她很期待,但她将近40岁,“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慢慢在变老,我们一直在等待,我真的很希望能在台湾生养孩子。”
香港巨富李兆基的兒子 李家傑於2010在美國找代母產三子。
假如整個事件沒有受害者,人們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資料來源:BBC中文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0/12/101202_hongkong_surrogate_mother
这篇报道90%都在写正方,反方寥寥几句带过。如果作者的立场更偏向正方,不是更应该写一写反方为何如此「可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