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上篇已于8月20日发出。
前段时间,端传媒发起了一次台港中三地在#MeToo运动中深度参与、观察和组织的人士的对谈,从历史、文化、司法等层面,连动公领域与私领域的思考。四位对谈者分别是,台湾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高雄妇女新知协会理事陈美华;执业律师、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常务理事许秀雯;香港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助理教授黎苑姗;中国#MeToo的推动者和志愿者丝姬(化名)。
谈“改变”,不可能不提制度,然而制度变革是万能药吗?台湾过去19年关于性骚扰的三种制度执行中,吃案、吞案常常发生,人、场域与系统环环相扣、互相庇护。这强调了一件事,除了“建立”,“执行”是一大要件,而把变革的责任全部推给制度,也一定会有遗漏疏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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