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微信公号“兽楼处”的一篇文章疫苗之王,提早结束了端传媒编辑室的假期。也点燃了这个其实已经被揭露,但没有太引起公众注意的问题。
说它“已经揭露”是因为早在7月15日,中国国家药监局就公告长生的狂犬病疫苗有品质问题,责令停产并且回收了GMP证书。但整起事件却是靠著七天之后的一篇文章,才得以高调进入公众的视野。绝大部分跟进的报导,都站在“疫苗之王”的肩膀上,甚至习、李两位中国国家领导人的谈话、批示,说它回应的是“疫苗之王”,也并不太过份。
站在新闻传播的角度,“疫苗之王”的现象值得谈一谈。
疫苗之所以能预防疾病,原理是将减轻了毒性的病菌注射进人体,先一步启动身体抵抗机制,并且“认得”这类病菌,日后再被侵袭,就能有效对抗。
“疫苗”的原理,其实也就是新闻媒体之于整体国家社会所扮演的角色。绝大部分政治人物总抱怨媒体在小事情上做文章,放大了问题。但站在传媒的立场,发送这些报导的初衷,是希望政府启动解决问题的机制,同时“认得”这些问题,日后能更高效的解决。
媒体的工作,就是不断地给国家社会这个“身体”注射疫苗。
但说实话,如果把“新闻工作者”视做一个整体,身为这个整体的一分子,不良疫苗事件,首先让我自己有种“媒体失能”的警觉。
这里说的“媒体”,是狭义的媒体机构,它本该承担议题发动和设定的责任,但在疫苗事件上,首先发难的反而不是传媒机构。个中因素,很容易联想到中国大陆境内言论环境的紧缩,这当然是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另一个同样关键的因素是商业模式的丧失,让传统媒体逐渐无力负担制作调查新闻的庞大成本,有经验的记者大批转行。传媒机构的“被动”和“失语”是包括香港和台湾在内,华文媒体的普遍问题。
或许可以这样说:在以往,报导新闻,是机构记者的天职,天然有著接近信息,特别是政府信息的权利;在正常体制下,媒体机构被默认具有某种特别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例如“真实恶意”原则的特别保护。在这里,媒体机构既能点火也能聚焦,让公众和政府的目光同时聚集在一个问题上,藉著讨论把社会往前推进一步。
但今时今日我们发现,媒体只剩下“聚焦”,“点火”的功能逐渐消失。“疫苗之王”事件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首先,“疫苗之王”的作者原本就是传媒同行,它本身就是一篇水准以上的报导,文章里头满满的调查记者魂。再者,微信公众号是中国大陆当下传播环境的重要组成环节,微信接触得到的用户远超过任何一家商业传媒。
可以说,正是“疫苗之王”做为一篇“准报导”本身的素质,加上微信在中国的无远弗届,联手成就了对不良疫苗的舆论监督。
“疫苗之王”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传媒环境的激烈改变:一方面,兴起的自媒体,让传统媒体拥有了更多理念相近的同道,也议题变得更深入、更多样。但另一方面,传统媒体机构必须在愈来愈恶劣的潮流底下,探索出维持住高品质报导的方法。更何况,就如前头所说,机构媒体一定的特别权利是传统政治文化下所默认的,但在这权利还不及于自媒体的情况下,传统媒体长期在发动报导、设定议题上缺席,绝非国家社会之福。
说得好像只有媒体失能……
好文,但是大环境不允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