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微信公號「獸樓處」的一篇文章疫苗之王,提早結束了端傳媒編輯室的假期。也點燃了這個其實已經被揭露,但沒有太引起公眾注意的問題。
說它「已經揭露」是因為早在7月15日,中國國家藥監局就公告長生的狂犬病疫苗有品質問題,責令停產並且回收了GMP證書。但整起事件卻是靠著七天之後的一篇文章,才得以高調進入公眾的視野。絕大部分跟進的報導,都站在「疫苗之王」的肩膀上,甚至習、李兩位中國國家領導人的談話、批示,說它回應的是「疫苗之王」,也並不太過份。
站在新聞傳播的角度,「疫苗之王」的現象值得談一談。
疫苗之所以能預防疾病,原理是將減輕了毒性的病菌注射進人體,先一步啟動身體抵抗機制,並且「認得」這類病菌,日後再被侵襲,就能有效對抗。
「疫苗」的原理,其實也就是新聞媒體之於整體國家社會所扮演的角色。絕大部分政治人物總抱怨媒體在小事情上做文章,放大了問題。但站在傳媒的立場,發送這些報導的初衷,是希望政府啟動解決問題的機制,同時「認得」這些問題,日後能更高效的解決。
媒體的工作,就是不斷地給國家社會這個「身體」注射疫苗。
但說實話,如果把「新聞工作者」視做一個整體,身為這個整體的一分子,不良疫苗事件,首先讓我自己有種「媒體失能」的警覺。
這裡說的「媒體」,是狹義的媒體機構,它本該承擔議題發動和設定的責任,但在疫苗事件上,首先發難的反而不是傳媒機構。箇中因素,很容易聯想到中國大陸境內言論環境的緊縮,這當然是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另一個同樣關鍵的因素是商業模式的喪失,讓傳統媒體逐漸無力負擔製作調查新聞的龐大成本,有經驗的記者大批轉行。傳媒機構的「被動」和「失語」是包括香港和台灣在內,華文媒體的普遍問題。
或許可以這樣說:在以往,報導新聞,是機構記者的天職,天然有著接近資訊,特別是政府資訊的權利;在正常體制下,媒體機構被默認具有某種特別權利,在法律上受到例如「真實惡意」原則的特別保護。在這裡,媒體機構既能點火也能聚焦,讓公眾和政府的目光同時聚集在一個問題上,藉著討論把社會往前推進一步。
但今時今日我們發現,媒體只剩下「聚焦」,「點火」的功能逐漸消失。「疫苗之王」事件就是這樣一個例子。首先,「疫苗之王」的作者原本就是傳媒同行,它本身就是一篇水準以上的報導,文章裡頭滿滿的調查記者魂。再者,微信公眾號是中國大陸當下傳播環境的重要組成環節,微信接觸得到的用戶遠超過任何一家商業傳媒。
可以說,正是「疫苗之王」做為一篇「準報導」本身的素質,加上微信在中國的無遠弗屆,聯手成就了對不良疫苗的輿論監督。
「疫苗之王」是一面鏡子,映照出傳媒環境的激烈改變:一方面,興起的自媒體,讓傳統媒體擁有了更多理念相近的同道,也議題變得更深入、更多樣。但另一方面,傳統媒體機構必須在愈來愈惡劣的潮流底下,探索出維持住高品質報導的方法。更何況,就如前頭所說,機構媒體一定的特別權利是傳統政治文化下所默認的,但在這權利還不及於自媒體的情況下,傳統媒體長期在發動報導、設定議題上缺席,絕非國家社會之福。
说得好像只有媒体失能……
好文,但是大环境不允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