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示威者辩护16年,大律师郭憬宪:当公义只有需求,没有供应

大律师郭憬宪执业19年,2001年开始接第一宗示威案,起初一年只接一两宗,但近几年,一年可以接十几宗。多年对比的经验令他忧虑:“法庭释放的信息改变了。”从在自由与秩序之间维持平衡博弈,变成后者压倒前者,“由一个有发展的循环系统,变成一个威权系统。”
入行19年,郭憬宪的法律生涯一路见证着香港回归二十载。行家都知道,他专爱打涉及示威的刑事案件,他的客户遍布香港城中不同派别的抗争者。
香港

九月香港,两宗史无前例的判刑从天而降:13名因反对东北发展拨款而冲击立法会大楼的年轻人获8至13个月监禁,3名冲入公民广场的年轻人获6至8个月监禁。判刑一时震惊香港,以前非法集结罪大多获判社会服务令,这回首次由高等法院接连颁下重刑,所出何因?会否带来寒蝉效应?我们向众多参与过示威案的大律师发出访问邀请,大多石沉大海,有的正参与相关案件,避嫌拒访,有的并无兴趣发表公开评论。

唯独参与新界东北案、代表其中5名示威者的大律师郭憬宪,旋即回信,说如果要谈,需要“至少两小时以上”,不久又来信补充,说要谈的问题是“哲学性的”。“我看完(你们的司法报导),觉得就是一位图书馆管理员告诉我,图书馆有多少本书,一本是这人说的,另一本是那个人说的,大家完全没有交流。”刚在郭憬宪的办公室坐下,他迎头就直接批评,做报导不应该陷于法律条文的泥沼,忽略更广阔的政治背景,去政治化的理解法治。

今年45岁的郭憬宪,1998年入行,法律生涯一路见证着香港回归二十载,行家都知道,除了一般刑事案件,他专爱打涉及示威集会的案件,客户遍布城中不同派别的抗争者,眼下手中的同类案件,就有12宗。除新界东北案外,还有旺角骚乱案,“长毛”梁国雄在立法会辩论中示威被控故意妨碍罪,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向梁振英投掷三文治被控普通袭击,多人因参与反释法游行被控非法集结罪……他所代理的当事人,大多数是示威者。

为示威者辩护十几年,郭憬宪意识到,自己的每一次庭审,都在参与两套价值系统的博弈:一套他称为“减压系统”,倾向限制公权,避免公权成为暴政的工具;一套是“加压系统”,去政治化的理解控罪,“我不管你,你犯法就是不对的”;前者追求自由,后者维护秩序,“两者长期以否定对方为己任”。而近年来,尤其是经过新界东北案和公民广场案的最新判刑,郭憬宪忧虑:博弈失衡了,“加压系统”在香港夺得了压倒性的上风。“法庭释放的信息改变了,由一个有发展的循环系统,变成一个威权系统,”郭憬宪指出,在一个威权系统里,“公义只有需求,没有供应。”

真正戴上假发,穿上黑袍马裤,驰骋法庭多年后,郭憬宪才明白,对错有时候并没有黑白分明的界线。
真正戴上假发,穿上黑袍马裤,驰骋法庭多年后,郭憬宪才明白,对错有时候并没有黑白分明的界线。

法治系统的选择:把锅盖盖紧,还是去减少柴火?

集会、游行、示威权对公众来说并不陌生,《基本法》明文保障,但走入现实,处处有复杂的边界。郭憬宪十几年来代表的示威者,控罪从轻到重,可分为袭警或阻差办公、未经批准集会、非法集会,甚至是暴动罪。

罪名不一,但都常常涉及这样一些议题:在哪些地方,公民可以/不可以示威集会?基于什么理由?警方的规定本身合法吗?如果发生冲突,怎样平衡个人自由和公共秩序?法律许多时候并不能立刻给出非黑即白的答案,搏斗的便是两套价值系统。

1993年,上诉庭法官包致金裁定:警方防线,就算是非法,也不代表可以冲击而没有后果。

1992年,支联会常委陶君行在新华社旧址门口举办六四集会,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向警方扔东西,陶君行等人被控非法集结罪。辩方在庭上辩论,示威者被无理安排在太远的地方示威,侵犯了他们的示威权,才发生冲突,但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包致金反复表示:警方防线,就算是非法,也不代表可以冲击而没有后果。

这个经典判例由此指导之后的案件。“(防线)错也不可以冲击,这个理念落地生根。”郭憬宪说,这就是“加压系统”的理念,不问警民冲突的原因,只看最终结果。这个判例诞生20年后,他试图出击挑战。

2013年,律师郭憬宪在另一案件上诉得直,打开缺口:判定袭警的前提是,警方需证明合法执行职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1年访港,警方严密布阵,将李克强下榻的君悦酒店附近的港湾道列为核心保护区,任何市民不得进入,市民萧敏儿试图到君悦酒店请愿,和警方发生冲突,被控袭警。2013年庭审,控方指出:“我不需要证明警方防线是合法的,因为就算是非法,你也不可以冲,陶君行案就这么说。”代表萧敏儿的郭憬宪则指出,“这只是1993年案件的事实裁决,不代表法律原则”,而2011年,警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港湾道的禁区是合法的。

郭憬宪最后上诉得直,自此打开一个缺口:袭警案中,警方首先要向法庭交代他们是合法执行职务,这就是对执法部门权力的限制。但不久,律政司又找到另一进攻门路:如果控罪是非法集结,就不需要证明警方防线是合法的。

除了如何理解警权以外,示威者行动的地点也常常引发博弈。比如,郭憬宪曾经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中联办内,可以示威吗?

2009年圣诞日,为抗议异见人士刘晓波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支联会六名成员到中联办示威,到达现场时发现中联办无人看守,众人遂一路走进中联办大楼。
2009年圣诞日,为抗议异见人士刘晓波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支联会六名成员到中联办示威,到达现场时发现中联办无人看守,众人遂一路走进中联办大楼。

2009年圣诞日,为抗议异见人士刘晓波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支联会六名成员到中联办示威,到达现场时发现中联办无人看守,众人遂一路走进中联办大楼,大楼内的清洁大婶抵着玻璃门,示威者则背对大楼,向外大叫口号,警察赶至驱逐,冲突中多人不适晕倒,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结罪,郭憬宪和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一起接下这案。

公民的意见和情绪就像一锅水,因愤怒而沸腾冒泡,“加压系统”只管把锅盖紧紧压住,不管柴火多少;而“减压系统”则倾向于去理解水为什么沸腾,再尝试去协助减少柴火,排掉热气。

中联办首次派出官员——行政财务部处长梁雄作为证人,但对中联办在港角色和保安问题,梁雄都拒绝回答。“Martin(李柱铭)很辣,他问梁雄有没有获得授权,可以代表中联办说话,他说没有喔,他没有权说中联办的官方立场。”郭憬宪说,查阅文件,“中联办在香港的宪法地位是很奇怪的,中央有三个驻港机构,解放军,外交部,跟着是中联办,有解放军条例、外交部条例,但没有中联办条例,它没有法律地位的,纯粹是九七之后经国务院令把新华社改名为中联办,并赋予它五个法定职能,其中第五个就是接受香港人对内地事务表达意见,那不就可以示威吗?”最终,非法集结的最终全部打掉,律政司不服,上诉至高等法院,维持原判,“高等法院说,其实脱罪不对,但由于时间隔得太久,决定不重审。”

在中联办聚集表达意见是非法的吗?郭憬宪说,这至今留下一个问号。高等法院当时采取了倾向“加压系统”的理念,认为中联办并非惯常开放的政府机构,所以不可以示威。但郭憬宪观察到,近来的方国珊案又推翻了当年法庭的看法。2017年10月,方国珊在立法会被示威被控违反立法会行政指令第11条(针对不遵守秩序),案件在终审法院开庭时指出,“原则上没有任何地点可以绝对排除示威权”。

多年来,两套不同的价值理念互相博弈,胜负会带来什么影响?郭憬宪常常喜欢打一个比喻:公民的意见和情绪就像一锅水,因愤怒而沸腾冒泡,“加压系统”只管把锅盖紧紧压住,不管柴火多少;而“减压系统”则倾向于去理解水为什么沸腾,再尝试去协助减少柴火,排掉热气。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郭憬宪说,针对社会运动的示威集会,香港裁判法院都倾向于减压排气,绝大多数判以社会服务令。“长毛这么多年背上这么多官司,但你看他有几次曾经剪发入监狱?”梁国雄参与了42年社会运动,期间因示威集会等惹上24宗官司,其中有4次判囚,一次缓刑,监禁数天到一个月不等。

针对新界东北案,2015年原审裁判法官温绍明也采取了“减压”式的判法,指出判刑不仅仅要看被告是否犯法,还要考量更广阔的背景,即“如果有人的家园因为社会发展而被拆迁,而要发声抗争,而各被告为捍卫别人权益而发声,阻止他们认为不公义的表决,目的并非想伤害他人,这并非错事。”

“原审判决的时候,其实是旺角骚乱刚刚发生两个星期,社会处于很紧张的气氛,温官完全可以重判新界东北案,释放加压信号,但他没有,只是呼吁大家反思有没有更聪明的方法去表达意见。”郭憬宪说,而相较之下,高等法院对于新界东北案的刑期覆核判刑是完全颠覆原审判决,再一次的“用力压着锅盖”——

“试想想,如果不是吴亮星说要剪布,其实时光倒流,过去五个星期财委会开会,东北居民都是集结的,亦无事发生。吴亮星用这个方式剪布,黄毓民其实曾司法覆核吴亮星的,当时(法庭)说不能覆核,这是法庭不会介入的地方。整个机制是要覆核剪布权是无从稽考的,矛盾变成没有出路的时候,就像一煲水不断加柴火,就水滚了。法庭不是说不可以再加火,而是你再沸腾,就更用力掩埋盖子。总之你有什么矛盾,使用了暴力就是不对了。”这一套判刑原则,同样被用之于律政司刑期覆核公民广场案的判刑中。

13名示威者于2014年冲击立法会财委会东北拨款会议,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名,判处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以刑期过轻,申请加刑,要求法庭改判众人监禁刑期。上诉庭今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裁决,13名被告全部改判入狱,除黄根源认罪,被判8个月外,其余全部要入狱13个月 。图为当天立法会外示威情况。
13名示威者于2014年冲击立法会财委会东北拨款会议,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名,判处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以刑期过轻,申请加刑,要求法庭改判众人监禁刑期。上诉庭今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裁决,13名被告全部改判入狱,除黄根源认罪,被判8个月外,其余全部要入狱13个月 。图为当天立法会外示威情况。

法律人的政治自觉:从端盘子的到结构工程师

现在,新界东北案和公民广场案仍在上诉,仍未尘埃落定,但郭憬宪担忧的是,法庭近来释放的这些司法信念,是时代转向的征兆。而在香港司法系统以外,北京的高压亦愈发趋近,一个最难以抵抗的武器,便是人大释法。面对在宣誓过程中表达异见的立法会议员,人大一释法,香港终审法院只能接受,六名立法会议员先后被取消议席。

“逻辑上,是不能抵触人大释法的,因为架构上,人大更高级,但三权分立分出来的这个法官,是很大的道德责任,去保护宪法的。难道人大释法是圣人,不可能有错吗?宪法学的先贤,已扭尽六壬去探索如何处理最高权力的压迫,问题不可能因一句『人大不可撼动就了断』。”

很难有凭证说香港司法受到政治压力,更明确的实情是,司法界和法律工作者出于执业训练等,长期习惯维护专业,避谈政治,在专业的高墙内,众人都患上了集体无意识。

在他看来,更严峻的问题是,在司法体制高度成熟的香港,大家都仿佛忘记了司法独立的原意:“三权分立,理论上是要避免暴政,所以行政、立法、司法分开。但如果真的有公权压迫的出现、人民受压迫的时候,谁代表人民主张正义?行政进迫,议会失效,司法只管外在秩序,不理暴政形成?大家都不处理,那分三权做什么?司法要独立,除了要不受干预,更重要是独立地面对问题、主持公义。”

郭憬宪认为,很难有凭证说香港司法受到政治压力,更明确的实情是,司法界和法律工作者出于执业训练等,长期习惯维护专业,避谈政治,在专业的高墙内,众人都患上了集体无意识。

现在回头看,郭憬宪说,十多年前初出茅庐的自己,也只是一心投身专业,把大律师工作当成一个端盘子的服务员:“我当时觉得律师就是去『引用法律』,就好像搞定了整个服务,然后让法官去判,我们就像是waiter。”

他从小学习成绩好,不是考第一就是第二,但好学生的外表却藏着叛逆的心,喜欢分析问题,挑战权威。中学就读天主教背景的观塘玛利诺书院,学校设有民主墙,欢迎学生投稿,他写文批评盲目尊师重道的风气,指出这四个字应该反过来说,当是“重道尊师”——只有老师重道理,才值得尊重,不然就不应盲目尊师。

中学毕业,他一举考入香港大学法律系,那是1993年。在那一个互联网未曾普及、信息相对封闭的年代,郭憬宪坦言,自己不太清楚读完法律可以做什么。父亲带点嘲讽地说,“97后都用中国法了,你读这些英国法有什么用?”郭憬宪不怎么理会。九七后的事情无人能准确预测,他当时只知道,自己喜欢研究具体法律条文的原意和应用。

“法律就好像写下了什么是可以的,什么是不可以的,就如同一本社会的说明书。”

等到真正戴上假发,穿上黑袍马裤,他很快开始接示威案,爱研究人权和公权的关系,2001年接到第一宗,涉及江泽民来港出席财富论坛时的示威事件。和事务律师不同,香港大律师为自雇人士,一般与不同大律师一起分担事务所的租金和水电费,假若收入不够,还要自己倒贴租金。行家不解,那年头,牵涉游行、示威、袭警的刑事案件不如近年数量庞大,况且抗争者极少大富之人,律师费大多靠法律援助,示威案怎能养活一个大状?

郭憬宪心中却有一个甚少与人分享的秘密。他出身基层家庭,小时候一家四口住公屋,父亲是蓝领工人,驾驶拖船,很少说起自己的过去,对着顽皮的儿子,稍不听话,动手就打。直到他上了中学,母亲才对郭憬宪透露,父亲年少时恰逢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参与了香港六七暴动,因为示威被捕,曾经坐牢,出狱之后,父亲完全否定了自己过往相信的东西。

“他觉得是年轻时被误导,所以很支持毛泽东,会参与暴动。事后觉得被人耍了,整件事是『揾笨』的。”这是母亲告诉郭憬宪的。面对孩子,父亲绝少提起自己参与六七暴动的细节,也变得讨厌政治,对示威者和社会运动反感,然而父亲刻意隐藏的秘密,却在郭憬宪心中落下了一连串的问号:示威是什么?到底是对还是错?为什么要坐监?会不会判了一个好人坐监?

“为什么示威是错的?这好像是我血液中的问号。”在法庭驰骋多年,郭憬宪依然不断自问。起初,他一般一年只接到一两宗示威案,但近几年,“几乎每次示威集会都会产生一些案件”,一年可以接十几宗。接的案子越多,他越发思考,案件的背后是民怨持续的沸腾,那是不是说加强检控和颁布重刑,就能解决问题?

为示威者代言,对手是律政司和公权力,胜战往往不容易打。
为示威者代言,对手是律政司和公权力,胜战往往不容易打。

“你用加压系统,只是向警察充权,不停说跨过(警方的)铁马就是不对的,但你不看看警方的铁马已经放得越来越出,让示威者示威越来越困难,”郭憬宪说,这样并不能带来改变:“其实秩序和自由是永恒的角力,没有单一的solution。”

这中间,一段特别的经历也启发了他。2005年,做了七年大状之后,他打算尝试走入司法体制,成功申请在裁判法院担任暂委裁判官。做大状时,他想方设法为客户脱罪或减刑,做裁判官时,他也想方设法去表现自己能够看穿证据。暂委裁判官不能审讯涉及公权力的大案,经手的一般是偷窃、家庭暴力等案件。

“我很凶狠,会自己走过去展现给你看,我懂得『钉』(裁定罪名成立),在庭里面的警察就拍手,很喜欢我。检控官也喜欢我,觉得我够钉。”郭憬宪说,这样做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审视自己,看见的就是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尽力表现自己:“我知道法律有权威在,你不接受,我要你坐牢你也要去。但是如果整个社会都是以威权去运作,这些法律是没意思的,不能长期运作的,其实法律要让人认受其道德正当性才算是法律。”

坐在法官的位置上,他也发现,法官的视角其实很受辩控双方代表律师的影响。“做完裁判官之后,我觉得我们(大律师)是architect,结构工程师,我们会协助法官,模拟出好的/坏的演绎,有未来/没有未来的演绎,我们的角色会影响法官的。”

以柔制刚,在法官心中播种子

2017年9月,新界东北案在高等法院开审,郭憬宪两次在庭上提出 knowledge-based policing(基于知识的警务)模式。他研究了英国警权的改革,发现英国警方执法从“principle-based policing”(基于原则的警务) 转向"knowledge-based policing",启发颇大:前者相信人多就会危险,所以用尽方法打散人群,或是用方法加强警力,认为人民和警方是对立的;后者则以知识为本,去理解人民来是做什么的,有什么诉求?试图分门别类,看看能不能管理这群人,甚或达成他们的目的,最后成就人民自我纠察。

具体对于2014年的新界东北案,郭憬宪想问的是,当我们问示威者为什么要用竹枝撬门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立法会的保安和警方一定要让立法会大门紧闭?管理者到底在害怕什么?他进一步认为,法庭也可以“基于知识的判决”,“知道(示威者)有什么诉求,可能定罪就是定罪,判刑上是可以籍判刑反映示威者积聚的怨气可以化解。”

但两次提议均不会法庭采纳。最终,高等法院宣布长达十几个月的监禁,表示“法庭有责任作出阻吓性判刑”,其中副庭长杨振权在判决书中写到:“香港社会近年弥漫一鼓(股)歪风,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借口而思议作出违法的行为...... 本案是一宗表现上述歪风的极佳例子……有人,包括一些有识之仕,鼓吹『违法达义』的口号,鼓励他人犯法。该等人士公然蔑视法律,不但拒绝承认其违法行为有错,更视之为光荣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为。该些傲慢和自以为是的想法,不幸对部分年轻人造成影响……”

2005年,做了七年大状之后,他打算尝试走入司法体制,成功申请在裁判法院担任暂委裁判官。这段经历,为他带来另一个的视角
2005年,做了七年大状之后,他打算尝试走入司法体制,成功申请在裁判法院担任暂委裁判官。这段经历,为他带来另一个的视角

重刑加上家长式的强烈评论,顿时引发一片质疑之声,甚至有网民不断起底副庭长杨振权。对此,郭憬宪说,“大家不要骂杨振权,因为人人都会是杨振权。人人都有一种本能,强烈的认为你是错的我是对的,面对想法不同的人,会想用霸权去打击,想说『我来搞定你吧』!”

但他始终认为,假若说“加压系统”倾向于维护威权,那么“减压系统”则更主张多元共存,而后者,是一个更健康的、可持续的社会模式。

近年香港,人们的政治立场分歧极大,在他的家庭中,也同样如此:他为抗争者代言,挑战公权力,他的妻子和姐姐,一个从事金融业,一个从事教育业,都立场亲建制。母亲相对中立,父亲则变得犬儒,得知儿子常常为长毛辩护,问:你是收了人家很多钱,所以为他说话?他只能时而回避,时而解释,利用各种智慧,化解矛盾,达至共存。

“可能最需要的,是大家在生活上共同经历沉淀,才知道政见是很难改变的,”他希望大社会也能如此,不同派系的人在一定的拉锯中维持平衡,而不是简单的用一种政治或法律制度去消灭一派。

法庭驰骋19载,现在的郭憬宪,对律师这个专业,多了一份政治自觉。而在香港回归二十年的当下,司法似乎愈发成为硝烟战场,这名大律师未来希望扮演什么角色?他笑说自己没什么大计划,只希望以柔制刚,在每一次庭审中,尝试在法官脑海中播下种子,因为“思想一旦播入脑袋,是无法驱走的。”

(端传媒实习记者谭德恩对文本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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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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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年回來閱讀,意義變得更深長。

  2. 這篇是真的看得很感動

  3. 非常喜歡有關法治的這一系列文章

  4. 希望香港多些這樣的法律人

  5. 大律師原來是要這樣做的。感謝。

  6. 能如此認真思考自己的專業,真不容易

  7. 值得尊敬,多謝郭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