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的档案,失忆的城市,谁在抹掉香港历史?

2012年至2016,香港各部门至少销毁236,563直线米档案,相当于488幢香港最高建筑——环球贸易广场大楼的高度;而关于六七暴动等历史事件的档案,目前也无处可寻。
香港

特首选举即将进行,梁振英行将卸任,不过,本届政府任期内许多重要事件的决策过程,公众至今仍未清晰了解。政改谘询、雨伞运动、旺角骚乱、警民冲突时,各部门怎样决策?与北京有何通讯?未来,市民有机会阅读相关政府档案吗?

根据目前香港的档案管理机制,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

“我的初步结论是,政府要销毁什么,档案处就销毁什么。”朱福强对端传媒记者表示。他是香港档案处前处长,退休后长期在民间揭发政府销毁档案的问题,倡议设立《档案法》。

香港档案管理的混乱近来愈发暴露。六七暴动五十周年前夕,导演罗恩惠奔走搜集资料,准备制作纪录片,在香港档案处却只找到一段21秒的影像;正值回归二十周年,一群香港青年希望了解当年决策过程,发起“香港前途研究计划”,在本地却找不到资料,只能飞到英国、美国、台湾等地查看当地政府的档案。

“英国国家档案馆就像香港的序言书室,到那里总能撞到一些做香港研究的学者,大家都去那里找档案。”两次前往英国国家档案馆找资料的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对记者说,在他看来,档案能够将“过去带到现在”,丰富一个地方的历史想像,从而更好地决策未来。

而现在,陈剑青等关注香港历史的学人最担心的是,因为档案管理的漏洞,香港终将成为一个失忆的城市。

朱福强是香港档案处前处长,退休后长期在民间揭发政府销毁档案的问题,倡议设立《档案法》。
朱福强是香港档案处前处长,退休后长期在民间揭发政府销毁档案的问题,倡议设立《档案法》。

四年间,销毁文件高度相当于488幢ICC大楼

英国国家档案馆位于伦敦泰晤士河河畔,典藏超过一千万件国家档案,这些档案年份跨越千年,最早一份可追溯到公元1086年的“土地丈量清册”,就连当年的羊皮书都保存完好。

根据英国订于1958年的《档案法》,各政府部门定期将档案转移至档案馆封存,大部分档案封存期为30年,30年过后,除特别机密的档案外,一律开封供市民自由查阅。

2017年2月,第一次抵达英国国家档案馆的本土研究社成员彭嘉林感觉特别惊讶。那里的档案数量庞大,但查询过程非常便利:只要输入关键词,例如 “Hong Kong Future”,就会显示所有档案并生成Excel表格让市民保存;即便是那些因机密程度或时间问题还未开封的档案,也会显示在列表中让市民知道;到档案馆申请后,40分钟内档案就会从库存中调借出来。

“没想到可以像窥私一样,完全看到当年政府决策的机密文件,档案真的有一种魔力。”彭嘉林说。

相较之下,香港档案管理则完全是另一个状况:位于香港观塘的档案处,可以查阅的档案少之又少;而近几年,香港政府新近产生的重要档案还在被不断销毁。

八年来香港政府销毁了多少档案
八年来香港政府销毁了多少档案

根据香港档案处资料,2012年至2016年间,各部门在档案处的批准下销毁了236,563直线米的档案,这相当于488幢香港最高建筑——环球贸易广场大楼的高度。前档案处处长朱福强估算,一直线米档案相当于4752张纸,由此推算,这四年共销毁近11.2亿张档案。

而在雨伞运动爆发的2014年,政府销毁的档案竟高达89,277直线米,约4.2亿张纸,达到十年来档案销毁数量的高峰。

这些档案中到底藏有什么重要秘密?目前我们无从得知。朱福强对记者表示,以上数据还仅仅是公开资料,香港政府各部门私下销毁的档案到底有多少,亦是一个未解之谜。

在2015-2016年度,近61,365.62直线米的档案被销毁,其中,入境事务处、公司注册处和香港警务处是销毁档案最多的三大部门。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档案处资料, 行政长官办公室、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以及廉政公署三个部门,销毁的业务档案数量是零。

2015-2016年度,业务档案销毁数量最多的五大部门
2015-2016年度,业务档案销毁数量最多的五大部门

朱福强认为,这并不等于说这些部门完全没有销毁档案。在《档案法》缺失的情况下,档案处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规管权力的非法定组织,档案处没有实权要求政府部门转移档案,政府部门不能排除私自销毁档案的嫌疑。

任职档案处处长的时候,朱福强就很少收到政府部门发来的档案销毁申请,但即使申请了,假若档案处拒绝销毁档案,政府部门也可以选择撤销申请。“如果我拒绝销毁,他们大可以撤回申请,嘴上说着不销了不销了,谁知道档案到底去哪了?”

隐藏的档案 消失的历史

四年前,当导演罗恩惠想要研究发生于1967年的六七暴动时,很快发现找不到相关档案。

接受《明报》访问时,罗恩惠忆述她在香港档案馆里泡了近八个月,只能找到一段仅仅21秒的影像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夹,打开来看,里面不是空的,就是不太相关的文件。然而,如果翻查1956年和1966年的档案资料时,罗恩惠却发现大部分资料都保存得完整且详细,唯独1967年的相关档案不见踪影。

这些关乎重要历史事件的旧档案去了哪里?

澳洲裔香港人鲍卓善(Don Brech)是英国殖民时期的档案统筹主任。他对端传媒介绍说,在上世纪六十年代,香港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直到1972年,在时任政府档案顾问戴雅文的建议下,才建立历史档案馆,由戴雅文任馆长,专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此开始。

澳洲裔香港人鲍卓善(Don Brech)是英国殖民时期的档案统筹主任,1987年6月30日,他抵达香港,开始为期五年的香港档案管理工作。
澳洲裔香港人鲍卓善(Don Brech)是英国殖民时期的档案统筹主任,1987年6月30日,他抵达香港,开始为期五年的香港档案管理工作。

此后数年,戴雅文努力搜集和修复在战争时期遗失的档案。“他尽了全力了,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没有一套完备的机制保证政府各部门定期将档案转送至历史档案馆。”鲍卓善说,后来,他在戴雅文的基础上开始了进一步努力。

1987年6月30日,香港主权交接十年之前,鲍卓善抵达香港,开始为期五年的香港档案管理工作。他的首要工作任务就是将布政司(英国殖民时期政府)的决策性档案进行微缩运回英国保存,以便更好地监督《中英联合声明》之下香港未来50年的发展。

那段时期,港英政府亦有将部份特殊档案运回伦敦,例如警署的特殊档案、涉及国家安全以及特殊犯罪的档案。不过鲍卓善强调,无论是微缩还是转移,绝大部分档案都有一版存放于香港档案馆的,只是香港政府欠缺管理,又或故意将某些档案封存,没有交给公众查阅。

“香港政府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推脱责任。”鲍卓善说。

至于香港六七暴动的档案目前到底在哪里,朱福强根据政府工作经验判断,它们很可能仍然储存于保安局及警队的相关单位中。在没有《档案法》的规管下,政府部门基本上可以全权管控自己的档案。

在拍摄《消失的档案》过程中,罗恩惠也反复琢磨这些关键档案为何会大量地“被消失”,她推测,“要这些东西消失的人,一定来自很高层。”

45年档案优化 专业与立法仍遥遥无期

面对香港档案管理的困局,朱福强指出,目下只有两条路走:立法及重新“专业化”。

自1972年历史档案馆建立,香港档案管理才算是刚刚起步,在“专业化”与“现代化”方面,鲍卓善后来作出很多努力。

自1987年至1992年的五年任期内,除了微缩项目,鲍卓善的另一个任务就是促进香港档案管理制度的现代化。他和朱福强都认为,当时香港面对的主要问题包括缺乏档案法、历史档案馆的职权有限、政府缺乏清晰的档案管理政策,以及处理新兴科技的能力。政府后来采纳了部分建议,包括在1989年成立“政府档案局”(Government Records Service,其后在1997年改名成“政府档案处”),专责有关政府档案管理事宜。

在近年的社会压力下,档案处也在行政署的领导下进行了一糸列的改革,朱福强肯定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香港的档案管理还是蛮不错的,毕竟是承袭自英国”,但他认为“不立档案法,就是死路一条。”

香港档案管理流程
香港档案管理流程

“就像患了癌症的病人,再打补针也是徒劳无功的。在没有档案法的情况下,就算立了档,政府官员都可以跟你说没有立档。”朱福强说。例如2016年9月,“横洲建公屋丑闻”后,主事官员张炳良局长声称政府四次向鄕绅“摸底”的过程全无纪录,朱福强表示这根本不可能,只是在《档案法》缺位之下,政府可以拒绝向公众交代。

纵观全球,至今大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档案法,包括英国、美国、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内地、澳门以及台湾,然而在以法治著称的国际城市香港,档案法的制订却至今遥遥无期。

为了推进此事,朱福强与鲍卓善以及其他学者在2007年成立了“档案行动组”,小组成员共同努力,在2010年完成了《公共档案条例草案》,并向政府提交,翌年时任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亦就订立档案法提出动议辩论,却遭到否决。目前,“档案行动组”仍在就立法努力。

不久前刚从英国国家档案馆回到香港的彭嘉林记得,在英国国家档案馆中,许多市民都会去“享受档案”,一些退休老夫妇特地去查阅自己姓氏的档案,了解背后的历史。“感觉那里的政府和市民都很重视自己的历史,而档案,真的是可以走入生活的。”彭嘉林说,但他不知道还要经过多久,这样的场景,才会出现在香港。

他们都确立《档案法》了,香港呢?
他们都确立《档案法》了,香港呢?
编辑推荐

读者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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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什麼要用「台灣地區」⋯台灣就台灣啊!

  2. 誰控制現在,誰就控制過去。誰控制過去,誰就控制未來。

  3. 正常應該都會有保存時限吧! 地大物博的國家,或許還可以找地方無限期保存。
    只是的確可以比對下,如果散佚到保存單位以外的環節究竟是怎樣,比如說最後的保管公務員是哪一位,比如說臺灣也報過一些廢棄醫療設施中,還有病例,畢竟如果沒有銷毀紀錄,那就應該要存在。
    P.S. 突然聯想到幾年前臺灣新聞報過的臺北市圖書館圖書自創立以來,滅失達3百萬冊。
    P.S. 在離開機關以後的檔案,究竟是否可以作為任何行政措施與司法的依據,應該也是需要有個法制化規範。 因為這樣感覺上就有點類似毒樹果實,而且可能還是故意被留下的紀錄。

  4. //... 入境事務處、公司註冊處和香港警務處是銷魂檔案最多的三大部門。//
    應是「銷毀」吧!

    1. 錯誤已經更正,非常感謝讀者指正。

  5. 抹掉歷史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