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即將進行,梁振英行將卸任,不過,本屆政府任期內許多重要事件的決策過程,公眾至今仍未清晰瞭解。政改諮詢、雨傘運動、旺角騷亂、警民衝突時,各部門怎樣決策?與北京有何通訊?未來,市民有機會閱讀相關政府檔案嗎?
根據目前香港的檔案管理機制,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
「我的初步結論是,政府要銷毀什麼,檔案處就銷毀什麼。」朱福強對端傳媒記者表示。他是香港檔案處前處長,退休後長期在民間揭發政府銷毀檔案的問題,倡議設立《檔案法》。
香港檔案管理的混亂近來愈發暴露。六七暴動五十週年前夕,導演羅恩惠奔走蒐集資料,準備製作紀錄片,在香港檔案處卻只找到一段21秒的影像;正值回歸二十週年,一群香港青年希望瞭解當年決策過程,發起「香港前途研究計畫」,在本地卻找不到資料,只能飛到英國、美國、台灣等地查看當地政府的檔案。
「英國國家檔案館就像香港的序言書室,到那裏總能撞到一些做香港研究的學者,大家都去那裏找檔案。」兩次前往英國國家檔案館找資料的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對記者說,在他看來,檔案能夠將「過去帶到現在」,豐富一個地方的歷史想像,從而更好地決策未來。
而現在,陳劍青等關注香港歷史的學人最擔心的是,因為檔案管理的漏洞,香港終將成為一個失憶的城市。
四年間,銷毀文件高度相當於488幢ICC大樓
英國國家檔案館位於倫敦泰晤士河河畔,典藏超過一千萬件國家檔案,這些檔案年份跨越千年,最早一份可追溯到公元1086年的「土地丈量清冊」,就連當年的羊皮書都保存完好。
根據英國訂於1958年的《檔案法》,各政府部門定期將檔案轉移至檔案館封存,大部分檔案封存期為30年,30年過後,除特別機密的檔案外,一律開封供市民自由查閱。
2017年2月,第一次抵達英國國家檔案館的本土研究社成員彭嘉林感覺特別驚訝。那裏的檔案數量龐大,但查詢過程非常便利:只要輸入關鍵詞,例如 “Hong Kong Future”,就會顯示所有檔案並生成Excel表格讓市民保存;即便是那些因機密程度或時間問題還未開封的檔案,也會顯示在列表中讓市民知道;到檔案館申請後,40分鐘內檔案就會從庫存中調借出來。
「沒想到可以像窺私一樣,完全看到當年政府決策的機密文件,檔案真的有一種魔力。」彭嘉林說。
相較之下,香港檔案管理則完全是另一個狀況:位於香港觀塘的檔案處,可以查閱的檔案少之又少;而近幾年,香港政府新近產生的重要檔案還在被不斷銷毀。
根據香港檔案處資料,2012年至2016年間,各部門在檔案處的批准下銷毀了236,563直線米的檔案,這相當於488幢香港最高建築——環球貿易廣場大樓的高度。前檔案處處長朱福強估算,一直線米檔案相當於4752張紙,由此推算,這四年共銷毀近11.2億張檔案。
而在雨傘運動爆發的2014年,政府銷毀的檔案竟高達89,277直線米,約4.2億張紙,達到十年來檔案銷毀數量的高峰。
這些檔案中到底藏有什麼重要秘密?目前我們無從得知。朱福強對記者表示,以上數據還僅僅是公開資料,香港政府各部門私下銷毀的檔案到底有多少,亦是一個未解之謎。
在2015-2016年度,近61,365.62直線米的檔案被銷毀,其中,入境事務處、公司註冊處和香港警務處是銷毀檔案最多的三大部門。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檔案處資料, 行政長官辦公室、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以及廉政公署三個部門,銷毀的業務檔案數量是零。
朱福強認為,這並不等於說這些部門完全沒有銷毀檔案。在《檔案法》缺失的情況下,檔案處只是一個沒有任何規管權力的非法定組織,檔案處沒有實權要求政府部門轉移檔案,政府部門不能排除私自銷毀檔案的嫌疑。
任職檔案處處長的時候,朱福強就很少收到政府部門發來的檔案銷毀申請,但即使申請了,假若檔案處拒絕銷毀檔案,政府部門也可以選擇撤銷申請。「如果我拒絕銷毀,他們大可以撤回申請,嘴上說着不銷了不銷了,誰知道檔案到底去哪了?」
隱藏的檔案 消失的歷史
四年前,當導演羅恩惠想要研究發生於1967年的六七暴動時,很快發現找不到相關檔案。
接受《明報》訪問時,羅恩惠憶述她在香港檔案館裏泡了近八個月,只能找到一段僅僅21秒的影像資料,其他相關資料夾,打開來看,裏面不是空的,就是不太相關的文件。然而,如果翻查1956年和1966年的檔案資料時,羅恩惠卻發現大部分資料都保存得完整且詳細,唯獨1967年的相關檔案不見蹤影。
這些關乎重要歷史事件的舊檔案去了哪裏?
澳洲裔香港人鮑卓善(Don Brech)是英國殖民時期的檔案統籌主任。他對端傳媒介紹說,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香港檔案管理較為混亂,直到1972年,在時任政府檔案顧問戴雅文的建議下,才建立歷史檔案館,由戴雅文任館長,專業的檔案管理工作由此開始。
此後數年,戴雅文努力蒐集和修復在戰爭時期遺失的檔案。「他盡了全力了,但效果並不理想,因為沒有一套完備的機制保證政府各部門定期將檔案轉送至歷史檔案館。」鮑卓善說,後來,他在戴雅文的基礎上開始了進一步努力。
1987年6月30日,香港主權交接十年之前,鮑卓善抵達香港,開始為期五年的香港檔案管理工作。他的首要工作任務就是將布政司(英國殖民時期政府)的決策性檔案進行微縮運回英國保存,以便更好地監督《中英聯合聲明》之下香港未來50年的發展。
那段時期,港英政府亦有將部份特殊檔案運回倫敦,例如警署的特殊檔案、涉及國家安全以及特殊犯罪的檔案。不過鮑卓善強調,無論是微縮還是轉移,絕大部分檔案都有一版存放於香港檔案館的,只是香港政府欠缺管理,又或故意將某些檔案封存,沒有交給公眾查閱。
「香港政府決不能以此為藉口推脫責任。」鮑卓善說。
至於香港六七暴動的檔案目前到底在哪裏,朱福強根據政府工作經驗判斷,它們很可能仍然儲存於保安局及警隊的相關單位中。在沒有《檔案法》的規管下,政府部門基本上可以全權管控自己的檔案。
在拍攝《消失的檔案》過程中,羅恩惠也反復琢磨這些關鍵檔案爲何會大量地「被消失」,她推測,「要這些東西消失的人,一定來自很高層。」
45年檔案優化 專業與立法仍遙遙無期
面對香港檔案管理的困局,朱福強指出,目下只有兩條路走:立法及重新「專業化」。
自1972年歷史檔案館建立,香港檔案管理才算是剛剛起步,在「專業化」與「現代化」方面,鮑卓善後來作出很多努力。
自1987年至1992年的五年任期內,除了微縮項目,鮑卓善的另一個任務就是促進香港檔案管理制度的現代化。他和朱福強都認為,當時香港面對的主要問題包括缺乏檔案法、歷史檔案館的職權有限、政府缺乏清晰的檔案管理政策,以及處理新興科技的能力。政府後來採納了部分建議,包括在1989年成立「政府檔案局」(Government Records Service,其後在1997年改名成「政府檔案處」),專責有關政府檔案管理事宜。
在近年的社會壓力下,檔案處也在行政署的領導下進行了一糸列的改革,朱福強肯定這些舉措,「在一定程度上,香港的檔案管理還是蠻不錯的,畢竟是承襲自英國」,但他認為「不立檔案法,就是死路一條。」
「就像患了癌症的病人,再打補針也是徒勞無功的。在沒有檔案法的情況下,就算立了檔,政府官員都可以跟你說沒有立檔。」朱福強說。例如2016年9月,「橫洲建公屋醜聞」後,主事官員張炳良局長聲稱政府四次向鄕紳「摸底」的過程全無紀錄,朱福強表示這根本不可能,只是在《檔案法》缺位之下,政府可以拒絕向公眾交代。
縱觀全球,至今大約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訂了檔案法,包括英國、美國、法國、新加坡、澳大利亞、中國內地、澳門以及台灣,然而在以法治著稱的國際城市香港,檔案法的制訂卻至今遙遙無期。
為了推進此事,朱福強與鮑卓善以及其他學者在2007年成立了「檔案行動組」,小組成員共同努力,在2010年完成了《公共檔案條例草案》,並向政府提交,翌年時任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亦就訂立檔案法提出動議辯論,卻遭到否決。目前,「檔案行動組」仍在就立法努力。
不久前剛從英國國家檔案館回到香港的彭嘉林記得,在英國國家檔案館中,許多市民都會去「享受檔案」,一些退休老夫婦特地去查閱自己姓氏的檔案,瞭解背後的歷史。「感覺那裏的政府和市民都很重視自己的歷史,而檔案,真的是可以走入生活的。」彭嘉林說,但他不知道還要經過多久,這樣的場景,才會出現在香港。
為什麼要用「台灣地區」⋯台灣就台灣啊!
誰控制現在,誰就控制過去。誰控制過去,誰就控制未來。
正常應該都會有保存時限吧! 地大物博的國家,或許還可以找地方無限期保存。
只是的確可以比對下,如果散佚到保存單位以外的環節究竟是怎樣,比如說最後的保管公務員是哪一位,比如說臺灣也報過一些廢棄醫療設施中,還有病例,畢竟如果沒有銷毀紀錄,那就應該要存在。
P.S. 突然聯想到幾年前臺灣新聞報過的臺北市圖書館圖書自創立以來,滅失達3百萬冊。
P.S. 在離開機關以後的檔案,究竟是否可以作為任何行政措施與司法的依據,應該也是需要有個法制化規範。 因為這樣感覺上就有點類似毒樹果實,而且可能還是故意被留下的紀錄。
//… 入境事務處、公司註冊處和香港警務處是銷魂檔案最多的三大部門。//
應是「銷毀」吧!
錯誤已經更正,非常感謝讀者指正。
抹掉歷史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