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同法师释昭慧:社运就是一场很好的修行

从保护动物到捍卫同性婚姻权,释昭慧说,在社运中要“将自己放得更低,放得更开”,即如金刚经所言,“无我、无人、无众生”。
台湾同婚法案 being queer 台湾 香港 LGBTQ+ 家庭

身为一名信仰佛教的女同志,张冰哲长期感觉颇为压抑。香港佛学界中,人人避谈同性恋,她从来找不到一位法师,可以倾诉烦恼,直到1月21日,她遇上来香港讲学的台湾法师释昭慧,才终于有机会,毫无保留地倾诉自己作为性小众的压力。

法师释昭慧今年56岁,与许多人印象中的出家人大不一样:讲话直白大胆,爱在脸书上唇枪舌剑,面对不公义,“绝不闭嘴”。在台湾,她是证严法师之外,最有名的比丘尼,20多年来一直投身社运战场,近来,又以“超狂的挺同言论”震撼港台,许多网友听了都表示“要跪下”。

“家的功能非常多,不要认为都是为了精子跟卵子的结合好吗?”前不久,她在台湾同性婚姻平权法案的公听会上的发言语惊四座。法案成功闯关之后,上个周末,她又赶来香港,参与大爱同盟、彩虹之约、 LEZS、台湾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两岸四个组织合作举办的“两岸平等婚权论坛”,分享自己如何驳斥反同言论:

台湾某佛人说,“男男或女女拥抱在一起很噁心”,释昭慧反驳:“你这是以自己的感觉压迫同志,我看见男女拥抱在一起也很噁心。”

台湾某佛学家又说:“万物应一阴一阳。”释昭慧反问:“你什么时候转行当起道士来了?”

社运就是很好的修行,高高山顶立在悬崖边上,每一步都要心纯净专注。

法师释昭慧

释昭慧。
释昭慧。

香港听众大笑,140人的论坛会场里,掌声如雷。在香港,同性婚姻平权至今极为遥远,性倾向歧视立法自1990年酝酿至今,未有任何结果。此次论坛组织者之一的黄美凤表示,她每逢“国际反恐同日”都会组织论坛,曾邀请不同的香港法师参与发言,但每参与一次之后,法师便表示,下次不会再来。

“(佛学院)院长不允许我们公开讲这些,下次你看见我,也不要跟我打招呼。”黄美凤回忆,有法师这样对她说。

其实在台湾,像释昭慧一样投身社运,日日走在世俗风口浪尖的出家人亦不多见。许多人也常常带着怀疑的目光问道:法师,你都不坐禅、不修行啊?这时,释昭慧总微笑着作答:“社运就是很好的修行,高高山顶立在悬崖边上,每一步都要心纯净专注,心如果不纯净,自怨自艾,对对方有恨意,你马上摔下去了。”

家才有价值?那出家人算什么?

释昭慧一身灰色袈裟,圆脸大眼,笑起来,眉毛和眼睛弯成一个温柔的弧度,但只要一张口,犀利和干练马上藏不住。

“如果不是看到11月17日的局面,我也许不会重披战袍。”释昭慧说,目前担任玄奘大学宗教学系暨研究所教授,教务繁重,本已打算退居二线,“让年轻的社运朋友往前冲”。

2016年11月17日当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开始审查保障同婚的《民法》修正案,“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护家盟)组织了反对阵线,包围立法院,最终,法案暂停推进。

“不忍”,这是释昭慧当天燃起的强烈感受。

释昭慧法师参加香港首个同性婚姻平权论坛。
释昭慧法师参加香港首个同性婚姻平权论坛。

她长期关注台湾同性平权运动,2012年,更为一对信佛的女同志举办了一场佛化婚礼,为台湾史上第一例。“同婚的路很艰辛,走到最后一哩路了,突然就被挡住了。同志这一头的力量,毕竟是比较松散的,没有教会整体的那个威权性的能量。我觉得应该要雪中送碳。”她接受了同志团队的邀请,出席公听会。

七天之后的公听会上,释昭慧的发言,让全台湾、甚至许多香港人都记住了这位“超直白”的出家人。短短一千多字的发言,她从佛法、传统文化、自然主义哲学等不同纬度,一一驳斥反同言论,最核心的,是反驳护家盟的“家庭”定义。

“家的价值向来就不是无限上纲,在欧洲也好、在印度也好,早就已经有许多所谓的
homeless(无家者),而且他们创造了人类社会最灿烂的文明……”

“你一直以单一的价值要求所有的人都是要进入到这个家,而且这个家还是要由你来定义的,那这个……我真的觉得有点强迫症。”

“如果说一定要把家规范为是为了孕育下一代而存在,那么我请问,不孕症的人是不是也被你扫到了?”

她连枪发炮,又始终面带微笑。作为一名出家人,释昭慧说,她对社会上僵化的家庭价值一直有所批判。

上世纪90年代,她最初投身社运时,发起了护教行动,其中最简单的诉求便是,公众不再歧视出家人,不再轻蔑地叫法师“尼姑”、“和尚”,盘根究底,她认为,这种轻视源于中国文化根底中对家庭的看重。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们这些出家人都被认为是没有坚守家的价值,”释昭慧说,最近,当她看到有出家人为护家盟“背书”时,她就特别气愤:“家才有价值那出家算什么?所有说辞都能对你出家人掌嘴,你逻辑怎么那么不清楚呢?”

佛家说,『随喜功德』,只要让他快乐,我也快乐。没有想到就有一般力量,没法随喜,要压住对方,这一块不属于你,你不能享受这个快乐跟平安。

法师释昭慧

回归佛法,释昭慧认为,本没有任何佛法可引起人们对同性恋的歧视。无论对于男男、女女、男女之事,佛法皆以“欲”来理解,欲来自感官的需求,感官是无常的,容易麻木的,不断寻求刺激和变化的,求之不得,最终带来苦。

“欲望的本质就是苦,”她说,需以慈悲之心,而不是道德准则来看待众生之苦:“你会发现有些人的欲望很强,他的需求量就很大,一般人可能一男一女就相安无事,他可能一生要数十女,一生才平安,那他的苦比一般人更强。”

“佛家说,『随喜功德』,只要让他快乐,我也快乐。没有想到就有一般力量,没法随喜,要压住对方,这一块不属于你,你不能享受这个快乐跟平安,而且以爱之名,这让我很震撼。”释昭慧说,她于是披上战袍,与这股力量不断周旋。

走入社运,因对众生沛然莫之能御的悲心

最初投身佛门,释昭慧从没想过投身社运,只想做个清清静静的佛学研究者。

她很早就接触佛法,1977年,她正在国立师范大学国文系读二年级,参加了佛光社举办的夏令营,对佛学心生好感。第二年,21岁的她依祥云法师出家,决心钻研佛学,走一条“没有家庭羁绊的路”。

数年之后,她接触到印順导师,那是台湾首位佛学博士,毕生推行人间佛教,释昭慧受其学问所启发,一头扎进学问里,那时候,她的整个计划人生便是“一篇篇论文写,继承佛教学术”。

可她骨子里天生爱提问、爱抱不平,小学时就被老师评为“爱现”。几年之后,面对社会上大量轻视出家人的声音,她忍不住站出来公开反驳,那是她第一次走出修行的清静大山,直面庞然俗世。

随后多年,她从废除死刑,到保护动物权益,再到女性运动,越战越勇。她曾经推动《动物保护法》于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也在佛教界掀起废除有男尊女卑思想的“八敬法”。

在一篇自述文中,她曾经回忆说,最初投入社运,全凭一股勇气,后来发现,这股勇气“可化作对众生沛然莫之能御的悲心”。

无我、无人、无众生

从一个敝帚自珍的学者,变成公众人物,在社运中每天被抨击,其中不乏污言秽语,即便身为佛教徒,最初,释昭慧也会感觉“很受伤,很不舒服”。

取暖的好处当然是你很壮胆,因为这条路很多人和你一起走。可是,你也会因为怕这个温暖不再出现,就有所顾忌。

法师释昭慧

对她而言,这场修行很具体:要修炼“定力”——排除谩骂,专注在抗争目标上;修炼“慧力”——在纷繁的声音涌来时练习内观,做到“那些声波过来了,接触到了,然后不处罚自己”。

释昭慧法师
释昭慧法师说,在社运中要“将自己放得更低,放得更开”。

最根本的,要修炼“无我”:释昭慧说,在社运中要“将自己放得更低,放得更开”,不要自恋、自怜,也不要寄托于他人,即如金刚经所言,“无我、无人、无众生”。

参加社运多年,释昭慧始终未加入任何政党,亦不打算走入政坛,她游走于不同议题,并在相应议题中寻找可以合作的伙伴。对此,她干脆地表示:“因为我从来不跟人家一起取暖。”

“取暖的好处当然是你很壮胆,因为这条路很多人和你一起走。可是,你也会因为怕这个温暖不再出现,就有所顾忌。”释昭慧缓缓解释说,“台湾太多议题,有些人很认同我反赌博,可是他们反同。那有些人还算支持同婚,但很讨厌佛教,你在虚拟的空间里温温暖暖,后来讲的半遮琵琶半遮面,这样就没有什么意思。我们应该在每一件事情上忠于自己的良知。”

(为尊重受访者,文中张冰哲为化名。)

读者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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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勝讀十年書,這位釋昭慧法師讓人敬佩

  2. 对众生沛然莫之能御的悲心……这位法师太可爱了!

  3. 犀利!膜拜大神…

  4. 一堆人漠視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實
    關於婚姻有很多東西是沒寫在法律中的卻一直只會拿法律寫的東西來辯
    有兩項關於婚姻的概念是存在於社會道德中的
    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
    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這代表什麼?責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這也是為何對夫妻吵離婚我們會要勸合不勸離,大人分開會傷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對共同孩子家庭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結婚行為、儀式實際是夫妻向社會要求取得他們成家生育並教養子女的許可認可授權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並最後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結果卻不幸失敗的不孕症夫妻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但卻選擇暫時或將來都不會去執行的頂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養子女的授權
    無法”再”給予已由經驗及知識確定去執行它會造成優生學小孩健康問題的近親夫妻
    無法給予心智未成熟不該去執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無法給予本來就根本不具執行可能的跨種族人獸、性別同性、或獨身者自己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過去或現在部分國家本來就是允許的
    但我們國家的社會知道那會造成男女的不公平並且產生家庭中地位的競爭
    給予此授權權利並不良好可行才決定禁止
    這些就是現況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規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著寫在婚姻之後的章節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規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關於婚姻有一項是有被直接寫進法律的
    那就是通姦罪,可是居然沒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廢除的
    外遇離婚會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誰?大部分是單親家長及由他所扶養的孩子
    對孩子,第三個生命的責任義務承擔才是婚姻制度的重點
    夫妻的財產共有節稅、離婚需要贍養費、死亡的遺產分配等等其實是由此而來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論卻都是伸張他個人的自由、人權,沒有其他原因
    仔細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義同性關係他們可能取得的了嗎?
    就算硬扯領養、借種代孕、人工生殖用來做為工具
    讓同性他們滿足心理模仿出社會對家庭的定義也可以?都能當做權益?
    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還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親、跨物種、獨身,只要他們的經濟能力足夠,難道也可以視為人權權益去授予嗎?
    當然不是
    人對承載他們自己未來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責任不是權益

  5. 佛教徒对重要政治问题的立场常为人忽视,感谢端传媒带出这样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