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把公共房屋盖在这些地方?

在台湾,为甚麽大陈新村之一会建在永和?在香港,为甚麽建在港岛西的公屋寥寥可数?
香港深水埗的公营房屋。
风物

为什么公屋不能盖在有海景 view 的北角邨原址?为什么公屋要盖到在管制者眼中原本鸟不生蛋的沙田和天水围?公屋的选址,都非偶然,都有它时代的烙印。打从它一出生,便是如此。

朱古力商人:法国的最早公屋

欧洲,是近代社会住宅公最早诞生的地方。早在1889年,法国朱古力商人 Emile Menier 便于巴黎东郊Noisiel兴建工人住宅,主要目的是安抚劳动者及其家人因居无定所而产生的燥动不安,及从而增加生产成本。工人住宅兴建的地点,当然就是工厂附近。这也是法国政府二次大战之后大量投入兴建社会住宅(HLM,Habitation à Loyer Modéré)的雏型。

所不同者,法国近数十年绝大部分的社会住宅都建于郊区,考虑因素就远远超越协助产业、行业甚至特定商家去降低劳动力成本,那是城市规划下空间阶级化、士绅化的结果。这也是今天欧洲部分国家地区盖建社会住宅的首选市郊盖建社会住宅的原因。

有台湾学者分析,当时兴建国宅并非经济发展之下都市化的结果,而是为了安置大量政治难民。

这种社会住宅选址的时代烙印,不仅出现巴黎,还出现在亚洲多个城市,包括台北、澳门和香港。台湾国民政府于1953年开始在各地兴建三十五个“大陈新村”,安置从大陆浙江省大陈岛退守台湾的数万名军人及岛民,其中一个兴建地点便在新北市的永和。今天,永和依然被认为是城市边陲,而那里的“大陈新村”依然住着当年撤守的大陈人,像张小娥婆婆经营的小店,还卖着大陈人日常食品“虾米米粉”。有台湾学者分析,当时兴建国宅并非经济发展之下都市化的结果,而是为了安置大量政治难民。然而,这也没法否定政权在思考国民住宅的兴建地点时,早已将之放在一个城市空间的框架去思考,这个空间也许与都市化无直接关系,但还是与安全、阶级等问题勾连。不然,为何不将国宅盖在总统府旁?

至于澳门,打从1928年台山贫民窟大火,澳葡政府原地盖建系列平房,开始了澳门社会住宅的历史。直到今天,如果以政经中心作为圆心,社会住宅依然是沿着城市边陲兴建,包括北靠大陆的青洲、台山、筷子基,及南端路环岛的石排湾。

在香港,为什么建在港岛西的公屋寥寥可数?

回到香港,这数十年公营房屋的兴建地点,亦与时代脉络交错不清。1954年,第一幢由政府主导兴建的石硖尾徙置区落成,地点是石硖尾寮屋区大火原址。这并非独例,同一时期,包括黄大仙下邨、东头邨等。这种原址安置的模式,至少反映两个特点,一是当时的港英政府还没有全盘的城市规划蓝图,就地重建公屋以安置灾民似乎是最少争议最方便的。这种原址安置的方式,今天近乎绝迹;二是,殖民政府也非完全没有地点考量,起码当时已经出现空间阶级化的情况,不然,为何这些安置平民的公屋不建在政经中心港岛西呢?事实上,直到今天,建在港岛西的公屋还是寥寥可数。

到了1960年代,盖建公营房屋的地点开始有不同考量。当时香港正进入工业蓬勃发展的年代,于是,19世纪法国朱古力商人盖工人住宅的思考,在香港出现了。所不同者,这次安抚劳动者以降低生产成本、发挥更大生产力的是政府行为,由政府直接觅地建屋。于是,我们看到,在当时工业区的周边,大量公营房屋出现,譬如,在观塘工业区周边,就建了牛头角下邨、翠屏邨、秀荗坪邨等等。这个时代的公屋选址,基本上与工业发展紧扣相连。

所谓的失败,是指管治者在思考建屋地点时,与时代脱节,只着眼于在士绅化过程中掏空城市空间,排斥基层百姓,却忘了治理之道。

到了1970年代,公营房屋的选址才正式扣连上整个城市规划,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沙田新市镇的发展。政府文件指出,殖民政府早于1960年代已经有发展沙田作为新市镇的计划,但当时自愿迁住的居民极少。直到1972年麦理浩宣布“十年建屋计划”,提出在新市镇兴建公屋后,才吸引大量居民才随着公屋落成而迁入。香港电台于1977年制作的电视剧“小时候”,便是讲述一群住在沥源邨的小孩的故事;沥源邨是沙田第一座公共屋邨。这种透过在市郊兴建公屋协助新市镇发展的模式,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沙田和屯门算是“成功”例子, 天水围则是失败的例子。所谓的失败,是指管治者在思考建屋地点时,与时代脱节,只着眼于在士绅化过程中掏空城市空间,排斥基层百姓,却忘了治理之道。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少受战祸牵连的国家开始透过兴建公营房屋以处理人口失序问题,表面上,公营房屋被视作社福政策的一部分,但现实里,它的建筑设计、兴建地点,甚至租价售价都有特定考量,这些考量所透露的,是管治技术及管治者的思维。毫无疑问,我们是活在一张精心设计而且绵密的罗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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