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暴雷评论国际深度

韩国房地产税的征收史,能带给中国什么启示?

几经修改后的韩国房地产税,已鲜明地带有对多套住房保有者进行惩罚性征税的色彩,但其在稳定房价方面的收效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019年7月12日,韩国首尔江南区的住宅和商业建筑。

2019年7月12日,韩国首尔江南区的住宅和商业建筑。摄:SeongJoon Cho/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特约撰稿人 蜻蛉 发自首尔

刊登于 2021-11-16

#房地产税#房地产#评论

中国即将试点房地产税,在官方看来其主要目的是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推动“共同富裕”。具体可以解释为:通过提高住房保有成本遏制投机行为,使房价稳定在以自住需求为主的价格上;通过向高资产、多套房群体征税来推动财富的再分配。这与邻国韩国有相似之处。

韩国从2005年起为稳定房价、推动地区均衡发展征收房地产税。尽管两国土地制度不同,但韩国房地产税的落地、实施和收效,从一定程度上或许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也有分析认为,之后中国的房产税征收可能会更多参考韩国的经验。

与楼市共起伏的房地产税

第一轮房产税修改距离制度实施不满一年。由于起征点较高且纳税对象为个人,征收过程中出现了纳税人数仅4万、纳税人将房产赠与配偶者或子女以避税等问题,制度实效性不高。

韩国相对国土面积人口较多,对房地产的居住和投资需求均十分旺盛。自上世纪60年代经济开发以来,调控楼市、推动财富再分配从未缺席过韩国政府的主要政策课题。在房地产税之前,韩国已针对房地产保有者征收属于地方税的财产税(建筑)和综合土地税(土地)。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金大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房地产刺激政策以提振经济。在低利率、大批建筑公司倒闭导致供给不足的背景下,包括首尔、京畿道和仁川的首都圈住房价格从1999年起以年均14%的价格上涨并逐步扩散至全国。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在征收标准、计算方式等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暴露,造成了地区税收严重失衡、有利于多套住房保有者、税负过重等问题,加剧了各个层面上的贫富分化。

面对这种情况,2003年成立的卢武铉政府宣布改革房地产保有税制,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便是通过新设属于国家税的“综合不动产税”、即房地产税来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推动地区均衡发展。2005年1月经国会批准后落地的房地产税在住房部分的核心措施是:对保有价格超过9亿韩元(约600万港币)(韩国国税厅基准价格,对超出基准价格部分按一定比例征收,下同)住房的个人征税;税率分1%、2%、3%三个等级;税额最高不超过前一年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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