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和政治领域中的重要概念无不具有争议性,但在过去几十年中,恐怕没有哪个概念比“自由主义”更容易引发误会和争论。在中文语境中,这个问题格外严重。自由主义常常被当作自私自利、无组织无纪律的代名词;有时也被用来笼统地形容一切反对中国“社会主义”体制的主张。一些人将其等同于全球资本主义体系或者美国霸权,另一些人则用它指代在经济和文化议题上立场偏左的欧美“自由派”,讥讽他们是“白左”、“圣母”。
这种概念混乱,甚至是刻意的曲解和污名化,使很多公共讨论沦为鸡同鸭讲。自由主义到底是怎样的学说,它从何而来,经历了何种历史变迁,产生了哪些内部流派?这正是罗森布拉特(Helena Rosenblatt)的新作《自由主义被遗忘的历史》(The Lost History of Liberalism)旨在梳理和澄清的问题。
《自由主义被遗忘的历史:从古罗马到21世纪》
作者:海伦娜·罗森布拉特
译者:徐曦白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10月
她指出,在过去几百年中,“自由”强调的是高尚、慷慨的公民美德,是社群的共同利益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这与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毫不相干。历次法国大革命在推动这种注重道德的现代自由主义的发展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德国则在19世纪下半叶强化了这一点。然而,这段历史随着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逐渐被人遗忘。自由主义被塑造成一种主要致力于保护个人权利和利益的学说,与美国的全球霸权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们在面对当下的思想危机时,需要拨开历史迷雾,回到自由主义的传统中去找寻、理解和阐发那些被遗忘的核心价值。
“自由”概念的演变
为此,作者把我们带回到2,000年前的古罗马时代,讲述了自由(liberal)一词如何脱胎于拉丁文的liber(慷慨)和liberalis(生而自由的身份)。在那时,自由意味着具有公民身份,不是奴隶,也不屈从于他人的专断意志。同时,自由的公民需要践行慷慨、互助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只考虑自己的需求和享乐。自由的对立面恰恰就是自私。这种贵族式的自由理念随着历史演进发生着细微变化:基督教的出现为它增添了仁爱、慈善的内容,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扩大了它的内涵,除了人身自由,还需要自由的情操和理念,自由人应当消除偏见,变得更开明,更绅士。到了18世纪,宗教宽容逐渐成为“自由”的核心价值之一,尽管这种宽容仅限于基督教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