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国家安全法反修例运动一年

专访人权大状戴启思:公义并不要求把全部人告到最尽

驰骋法律界半辈子,有人赞誉他人权大状,有人讽刺他“抗中乱港分子的御用大律师”。他在坚持什么?如何看法治之死?明年参选吗?

现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

现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摄:陈焯煇/端传媒

特约撰稿人 纪羽舟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20-12-07

#戴启思#司法独立#国家安全法#反修例运动#香港法治

【编者按】一纸《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爆社会积累已久的民怨,政府的回应手法,进一步触发史无前例的管治危机。一年过后,权力部门透过立法、拘捕、检控等,以法律手段回应政治问题,香港司法界,与教育、社福界一同,被视为需要整顿的“三座大山”之一。身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又为外国人,多来年站在守护法治的前线,又接手大量人权案件,戴启思首当其冲。港区国安法落实后,端传媒两次专访戴启思,谈他眼中法治的要义,香港法庭的重负,外籍法官的由来,未来他是否还打算参选立法会,如何面对“爱国”的要求,也回顾他在港半辈子的法律生涯。

1984 年,闷透了英伦大状生活的Philip Dykes 来到英殖香港,翌年 5 月加入律政司署,政府的语文主任循例给这个才 30 岁出头的英国新丁取中文名,谐姓氏Dykes的音,叫“戴启思”。

当时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不久,香港正处于主权移交过渡初期,法制衔接是一大重点,果然有意思得多。

1989 年六四事件后,戴启思已经是助理副检察长(assistant solicitor general),带领团队负责起草《香港人权法案》,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1997 年之后,继续通过本地法律予以实施。英方视该法案为六四事件之后安定人心的一帖方剂,北京则认为这是冲著中方而来的掣肘。

纷纷扰扰,撤了三个条文,但算算总账,那一回合,法律赢了。戴启思说,“看著法案实施,而且完成得那样快,真是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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