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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解雇风暴:特首与建制之手如何伸入港大?

权力自特首而生,滑过看似繁复的程序,抵达港大的最高管治机构,15名委员的产生都与特首直接或间接有关。

在港大法律学院任教近30年的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为“占中案”被判监,港大展开纪律程序检讨戴耀廷去留,港大校委会以 18 票比 2 票,通过开除戴耀廷的决定。

在港大法律学院任教近30年的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为“占中案”被判监,港大展开纪律程序检讨戴耀廷去留,港大校委会以 18 票比 2 票,通过开除戴耀廷的决定。摄:林振东/端传媒

端传媒记者 李慧筠 实习记者 余颕彤 李智贤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20-08-11

#反修例运动一年

7月28日,22名港大校委开了一个3小时的闭门会议,以压倒性的18票解雇了戴耀廷——在港大法律学院任教近30年的终身制副教授。港大这一决定迅速引发香港以至国际学界的关注,外界忧虑香港高等院校的治学自主已亮起红灯。

伏线始于6年前。戴耀廷和时任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牧师朱耀明,三人共同发起争取普选的占领中环行动,后被起诉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官司扰攘数年,去年4月结案,戴耀廷被判囚16个月,其后提出上诉。戴入狱一个月后,港大校长张翔启动了解雇戴耀廷的程序。

在109年历史的香港大学,解雇一名终身制教授仍要走过颇为繁复的流程。首先,张翔委任一名副校长领导“探讨充分解雇理由委员会”来调查戴耀廷,这个委员会的结论是,不判断戴是否适合继续任教。张翔之后把讨论交到教务委员会(the Senate),这是港大最高的学术团体,由各院院长、教授等组成,教务委员会裁定:戴属“行为不当”,但没有充分的解雇理由。戴耀廷的去留,最终被交到港大校务委员会(the Council)的手上。

这是港大最高的管治机构,有权决定大学的财务和人事任命,由24名委员组成,其中15人为校外人士,多为城中权贵,目前一委员去世,而港大教授陈志武缺席会议。7月28日下午,校委会开始闭门会议,讨论戴耀廷去留,大量传媒等候门外。3小时后,校委开始离开,网上同时传来消息:校委会推翻教委会的裁定,即时解雇戴耀廷。没有人宣告会议完结,也没有人告知解雇因由。在会议前后,对传媒说话的只有一人,校务委员、本科生代表李梓成,但由于会议有保密协议,他表示可以透露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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