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国家安全法

人大将审议香港国安草案,料通过后写入《基本法》附件三

草案预计下周四表决,料6月人大常委会决定细节。

2020年5月21日,百货公司的屏幕播放政协会议开幕式上的国家主席习近平。

2020年5月21日,百货公司的屏幕播放政协会议开幕式上的国家主席习近平。摄:Thomas Peter /Reuters/達志影像

端传媒 香港组

刊登于 2020-05-21

#国家安全法#23条#反修例运动

今日(5月21日)晚上9点45分,全国人大发言人罕有在夜间召开记者会,宣布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议程,其中包括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草案》)。据媒体报导,这一草案预计下星期四(28日)在大会进行表决,稍后交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细节,而按惯例,下次人大常委会将在6月召开。

今晚人大记者会上,人大发言人张业遂宣布多项人大议程后接受记者提问,其中香港《星岛日报》记者就《草案》的意义提问,张业遂发言指,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全新形势,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一国两制体制,是完全必要的。

不过,关于《草案》的具体内容,张业遂并未公布,指要留意明天上午的人大大会。

另外,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今晚与港澳政协进行闭门会议讲解《草案》,指人大会针对香港推出国安法,直接在香港颁布。

今日下午,《香港01》发出独家报导指,今年人大会议议程包括一项全新的“港版国安法”,以堵塞香港国安漏洞,形式是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并在港直接实施,变相为香港国家安全问题部分立法。随后,《南华早报》引述北京消息人士指,北京认为香港在目前的政治气候之下,立法会根本不可能就 23 条立法,因此决定由人大直接引入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的法案,以禁止分裂中国,防止外国势力干预,以及打击恐怖主义活动。

人大记者会后,民主派见记者,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今日是香港历史上最悲伤的的一天,人大推出有关香港国安安全的《草案》并即将在人大审议,但此前完全没有进行本地咨询,显示是北京主打破坏一国两制、港人治港,让香港变为一国一制。另外,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认为,北京做法是冲著民主派促成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众志等组织进行国际游说工作而作出的报复。

2019年11月19日香港u001b,示威者于尖沙咀希望拯救被困于理工大学的示威者,警方施放催泪弹驱散。
2019年11月19日香港,示威者于尖沙咀希望拯救被困于理工大学的示威者,警方施放催泪弹驱散。

23条立法新形式

人大推出该《草案》意味著,北京放弃了此前推动香港政府就《基本法》23条(国家安全法)透过立法会进行本地立法的做法,而选择绕过立法会,将有关国家安全的法例写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会议(两会)分别于今日和明日在北京召开,北京会否推动23条立法在早前一段时间已经引发各界关注。港区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在19日公布提案,书面建议北京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建议依基本法第18条,将国家安全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经立法会审议,直接在香港实施。到了21日,包括“23同盟”、“香港政研会”和“民众联席”在内的多个专业团体及市民团体共同发出联署公开信,恳请特首林郑月娥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内完成基本法23条所规定的立法工作。

根据《基本法》第18条,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这意味著列入附件三的法律,不一定要经过本地立法过程;而根据人大意见,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前立法会主席暨民建联荣誉主席曾钰成早前表示,假若把《国家安全法》按照《基本法》第18条直接颁布,“根本行不通”,因为内地的法律条文草拟与香港的有很大分别,很难具体在香港操作。

两办直接治港新局面

《基本法》23条的本地立法和落实双普选是一国两制中长期悬而未决的两大难题,北京希望在香港落实有关国安安全的法律,而香港本地不少声音则希望北京先落实特首选举、立法会选举的双普选,博弈一直存在,而经历反修例运动之后,互信愈发稀薄。

根据《基本法》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而根据这一条在香港本地刑事条例中进行具体的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

2003年7月1日,香港50万人上街反对23条反法。
2003年7月1日,香港50万人上街反对23条反法。

2002年,特区政府尝试推动23条立法,但引发不少市民对于基本人权和言论自由的忧虑,最终在2003年7月引发50万市民游行反对,时任自由党主席、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倒戈反对立法,并辞任行政会议,最终政府撤回法案。第二年,北京拒绝原本讨论的07、08双普选。这次事件被视为一国两制的一个拐点,此后香港的民主化进程长期停滞,而23条立法成为香港政府的烫手山芋。而此后,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政改公布简称“ 831”决定,被指设有入闸“限制”,并非“真普选”,触发民主派“占领中环”运动(雨伞运动),翌年港府按“831”框架推出政改方案,后遭否决。

林郑月娥上任特首之后,一直有传北京视23条立法为林郑月娥任内必须完成的任务,不过她并无具体推进,而是提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逃犯条例》假若修订成功,在港人士将在相对宽松的机制下被移交到内地受审和服刑,面对一套和香港差异极大的司法制度,一些市民认为这一条例的影响比23条更严重。事件在2019年6月触发浩大的反修例运动和史无前例的管治危机,林郑月娥的政治能量空前低落。

今年1月,中联办换帅,主任一职由王志民换为骆惠宁。骆惠宁曾任青海省委书记、山西省委书记,拥有较强经济学背景,此前无港澳经验,被称为规格最高的中联办主任。到了2月,疫情之中,国务院宣布港澳办换帅,主任一职由张晓明换为夏宝龙,而骆惠宁兼任副主任。

经此之后,原先行政等级上平行的“两办”,事实上变为由“副国级”夏宝龙挂帅,“正部级”骆惠宁前线指挥的上下级关系。香港疫情稍微平稳之际,港澳办、中联办两办开始连番出手,高调行事,先是在4月联合于网上发炮,谴责民主派议员“恶意拉布”和“政治揽炒”,属首次高调评论立法会内部运作。中联办亦首次明确表明,中联办和港澳办并非“一般意义的部门”,故不受基本法22条的规限,推翻港人和港府过去的认知。5月始,中联办继续措辞强硬地评论香港事务,一方面批评反对派政客罔顾自由市场规则,极力炒作所谓的黄色经济圈,另一方面强烈谴责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就23条立法的评论。

外界普遍观察,香港进入两办直接治港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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