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度逃犯条例

李立峰:市民如何看待示威者与警方使用的武力

民调显示,在全港市民当中,有过半同意或非常同意“当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应时,示威者有激烈行动是可以理解的”,不同意的不到三分之一。

2019年9月15日,示威者向政府总部扔掷燃烧物。

2019年9月15日,示威者向政府总部扔掷燃烧物。摄:林振东/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9-17

#民意调查#逃犯条例#香港#李立峰#评论

【编按】:中文大学此次“反修例”调查报告的全面介绍、采样方法及样本特征,可点其官方网页查阅。9月5日至11日最新一轮民调结果的相关数据,可点此查阅。

特首林郑月娥于9月4日宣布,香港政府将正式撤回逃犯修例修订,算是回应了运动五大诉求之一。不过,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于9月5日至11日替明报进行民意调查,发现四分之三的被访者认为特区政府宣布撤回修例、增加监警会委员、设立对话平台,和邀请学者对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四项措施,并不足够,认为足够的只有不到20%,其余回答不知道。

另外,在一个0至10分的量表上,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信任度由8月调查的2.77分变为2.87分,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由2.96分变为3.16分,算是停止了跌势,但市民对警方的信任度继续下跌,由8月的3.08分下降至9月的2.89分。同时,在9月调查中,继续有8成受访者认为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一言以蔽之,撤回修例并没有改变民意。一直留意是次社会运动的人,应该不会对这结果感到奇怪,因为运动参与者的焦点其实早已转移。笔者跟邓键一、袁玮熙和郑炜组成的研究团队在各游行集会现场进行的调查显示,自从7月14日沙田区游行开始,游行参与者最重要的参与动机,已经由“要求政府撤销‘逃犯条例’修订”变成“表达对警方处理示威手法的不满”

在过去三个月,香港市民经历了一个有条件的激进化(conditional radicalization)过程,政府不回应和平行动,成为了市民接纳激烈行动的“条件”。

另外,随著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的警民混战、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袭击市民时警方的不执法、8月11日警方在港铁站施放催泪弹及向示威者近距离开枪、8月31日警察进入港铁车厢追打示威人士等事件的发生,香港市民普遍认为警方使用过分武力的情况比示威者严重。中大/明报在8月进行的调查显示,67.7%的受访者认为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认为示威者使用过分武力的市民只有39.5%。在9月调查中,认为示威者有使用过分武力的市民仍然只有39.4%,认为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却微升至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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