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度逃犯条例

龚立人:请港府变回港人的政府,珍惜香港,守护港人

林郑月娥总是说,“给我和我的团队一个机会”——政府是时候重新争取市民认受性了。

2019年7月21日,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再度发起反修例游行。

2019年7月21日,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再度发起反修例游行。摄:陈焯煇/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7-27

#龚立人#逃犯条例#香港#评论

现代社会,一个有认受性政府必是民有、民治、民享(由人民所拥有,获人民所选出,为人民而服务)。若某政府没有能力为人民服务或只偏帮权势,人民就可以选出新政府取代之,因为人民是政府的主人,不是被管治者。

虽然现实上,不同政府只是不同程度满足民有、民治、民享的要求,但与这些要求相距甚远的政府从没有否定这些要求。中国政府就是一例。那么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政府的认受性有何特征?而当下近乎全面失信的港府,要如何找回自己的认受性?

从中央政府而来的认受性

不论我们如何讨论一国两制(两制只可以在一国下讨论还是两制是赋予一国的内容),中国政府认为一国“绝对优先”,两制要“服从”在一国之下。这里所谓的一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国。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不容许被更替的政府。所以,提出一国两制本身就是一种“言语伪术”,说清楚点应是“一党两制”。在一国两制的“言语伪术”下,爱国与爱党刻意被混淆。不爱党会被说成为不爱国,甚至以爱国之名激发民粹主义。在言论和思想自由下,人有不爱国的自由,也有不表达意见的自由(特别针对将要通过的国歌法)。但在党国政制下,人民被剥夺不爱国的自由。

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政府的认受性主要来自中央政府(即中国共产党)。所以,得中央政府领导人支持、肯定、赞赏和握手等都是很重要。就著“逃犯条例”修订一事,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说,“中央政府一直充分肯定林郑月娥和特区的工作,坚定支持特首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2019年6月17日)又于2019年7月15日,由外交部发言人耿爽重申以上声明。不论这些肯定出于真心还是假意,大家都留意中央政府的用词。然而,香港政府知道单从北京得来的认受性,不足以建立其在香港的认受性,所以,它没有选择不透过为人民服务赢取中央政府和香港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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