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度逃犯条例

沈度:五大诉求需有侧重,检讨警权才是当下核心

抗议核心早已是警权问题,在政府就修例做出实质性让步后仍纠结文字伎俩问题未免错焦。

2019年7月7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弥敦道清场。

2019年7月7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弥敦道清场。摄:林振东/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7-10

#逃犯条例#香港#沈度#评论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7月9日向传媒宣布《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寿终正寝”,不出意外地,社交媒体上一片声都是被政府玩弄轻视的愤怒情绪。这种警惕心固然值得肯定,但令我担忧的是,无论传媒还是意见领袖,声讨政府始终不肯用“撤回”字眼的内容,远多于讨论政府拒绝回应警方滥权一事。实际上在我看来,林郑傲不傲慢、政府是否玩文字游戏,现时可以退居次位,因为抗议核心早已是警权问题,在政府就修例做出实质性让步后仍纠结文字伎俩问题未免错焦。

警方滥权与《逃犯条例》修例殊途同归

过去这些天,fb头像换做黑色区旗可能违法的传言、担心八达通暴露地理信息而转买一次性地铁票的做法、现场受伤者不敢求医的心理、甚至合法集会中的和平示威者都开始戴上口罩是因为什么?寒蝉效应难道不是已经生效了吗?

如果说反修例源于对中国法治的遥远不信任,那么香港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系统性滥权,则是《逃犯条例》修例的提前演绎。这里必须厘清的是,这一轮警方滥权包含滥用暴力(攻击合法和平集会、过度使用武力、报复性搜查拘捕等)和践踏程序正义(执法时不佩戴编号、拒绝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两重涵义,因此它既是对公民社会有效运作和健康延续的重大威慑,也是对香港法治的实质伤害和迫近威胁,是有关香港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的真正危机。这正是检讨警权如此重要和迫切、从务实角度也具可行性的原因。

此前解说《逃犯条例》修例时,媒体和学者一再提到寒蝉效应,即虽然你我不是逃犯、虽然表面上异议者不在“送中”之列、虽然《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并不直接干预言论与集会自由,但都可能使公众因恐惧而自我设限、因恐惧而无法顺畅表达反对意见、因恐惧使现有的反对机制失灵从而让渡更多公民权利。大家不妨回想,过去这些天,fb头像换做黑色区旗可能违法的传言、担心八达通暴露地理信息而转买一次性地铁票的做法、现场受伤者不敢求医的心理、甚至合法集会中的和平示威者都开始戴上口罩是因为什么?寒蝉效应难道不是已经生效了吗?

从警方逮捕甚至并未参与示威的Telegram群组“公海谷主”群主开始,从612当日警方无示警即升级暴力、违反警察守则向市民头部开枪、甚至攻击过路市民开始,从警方在已获批准的和平集会区中信大厦两面投掷催泪弹险些酿成踩踏事故开始,从警方攻击和辱骂记者开始,从警方执法一再不佩戴编号、警队高层一再为此开脱开始,从警方在救护车拦截伤者(注:根据RTHK直播截图及事后救护人员的匿名投稿)、与医管局合作获取求医者隐私开始,从警方仅因医护人员的鄙夷就撤走医院岗位开始,从警察在地铁站搜检手机是否下载连登和telegram开始……滥施暴力早已不是几宗孤立的“有权用尽”、不是勇武派才会面对的危险,而是任何一个希望行使公民权利和平抗议、甚至任何一个对政府做法感到不满的市民,都需要考虑的风险、可能遇到的失控,是早已弥漫香港、只不过暂时被团结氛围压制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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