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being queer台湾同婚法案

他们在柏林,声援台湾同性婚姻平权运动

德国在2001年通过《同性伴侣法》,但条文首句已表明此法只适用于“同性”,异性恋者是属于Ehe(婚姻)。

特约撰稿人 方婵珠 发自柏林

刊登于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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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柏林,声援台湾同性婚姻平权运动 。
他们在柏林,声援台湾同性婚姻平权运动 。

Helga Mireya星期天中午经过柏林Alexanderplatz(亚历山大广场),远远望见有人高举着彩红旗和标语。身为同性恋者,不可能不认识彩虹旗这句“万国语言”,她立刻冲上去照相表达支持。

身穿黑色外套、白色冷帽的Mireya出生于南美洲,现在住在波昂,她说现在已经是2016年,同性婚姻是必要的事,没有反对的理由,看到现在仍然有人为这样的“基本人权”抗争,她感到难过。

Helga Mireya声援的,正是一场由20多位住在德国的台湾人发起的游行,他们约定周日中午11点在柏林“亚历山大广场”集合,支持者自备彩红旗及标语。而再把视野放宽,这也是“海外台湾人支持修正民法,力挺婚姻平权!”行动的一点。这项全球连线行动是由一批在美国的台湾人发动,在一个星期中由纽约、西雅图、温哥华、伦敦、柏林、福冈等20多个城市响应接力。

“我们在海外的也想做接轨。”柏林站的发起人陈思妤于2013年到德国留学,她说台湾40多年前就有同志平权运动,但当时的社会情况并没有很开放,台湾有很多同志受到不平等的对待,自杀事件屡次发生,“可以说是制度杀人吗?我觉得可以。”

“我在柏林,我挺同志婚姻合法化”,边喊着活动口号,陈思妤说尽管柏林出席的人数未必很多,但世界各地也有声援的活动,例如在美国成功吸引到3、4家国际媒体采访。但即使这次不成功,但争取同性婚姻是一条没有回头的路,终有一日会到达终点。

立专法仍存在歧视

从2006年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2013年民间团体提出“婚姻平权”的相关修法草案,再到目前这一波修法行动。在台湾,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平权的修法努力超过10年,而如今最大的争议之一,就是究竟应该直接修改《民法》,让同、异性婚姻用相同的法条规范,或者应该为同性婚姻订立专法。

“立专法是等于立一黑人厕所法,黑人只去黑人的厕所,白人只去白人的厕所,我觉得这样很倒退。”出席活动的陈薇中认为不论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应有平等的人权。

留在柏林读书差不多3年的陈薇中,忆起以往和父母看《断背山》时,爸妈觉得剧情恶心,自己反而被感动。“就反智啊!”陈薇中批评现时台湾的反对声音。她认为台湾现有很多人“为了反对而反对,而不是真的反对。”陈薇中认为部分人士只是因为政治立场而反对修法。

“另立专法是不公平的,我们都是人,都应该受同样的法律保障。”Helga Mireya被问到这个问题时,她说如果另立专法能够往前迈进一步是一件好事,但当中仍存有歧视。她指,德国现时也是用《同性伴侣法》(Lebenspartnerschaftsgesetz),同性恋无法享受异性恋一样的权利。

早在1944年瑞典已经将同性恋合法化,在2009年更通过同性婚姻法案……瑞典的家庭非常多元化,小孩子在幼稚园时会认识到一些来自同性恋家庭的朋友,有的有2个爸爸,有的有2个妈妈……。

这场活动由二十多位住在德国的台湾人发起的。
这场活动由20多位住在德国的台湾人发起的,图为受访者陈薇中。

德国在2001年通过《同性伴侣法》,容许同性伴侣在市政厅请市长公证婚姻情况,但条文首句已表明此法只适用于“同性”,异性恋者是属于Ehe(婚姻)。德国的同性恋者享有大部分异性恋者一样的权利,如财产继承等,但不能共同领养子女。

但也有折衷渐进的主张,路过活动现场,现年46岁的Marcus说在德国推行《同性伴侣法》,同性恋者虽不能在教堂结婚,但仍可以在市政府登记婚姻状况,他认为这已经很平等,因为所有的权利他们都能拥有。

“有时候不能一步便达到目的,需要两步,伴侣制或者是一个好的方向。”Marcus说不论是台湾、德国或其他地方,每个人都可以和相爱的人结婚。“世上有很多‘传统’,以前人们传统地相信地球是平,而不是圆,但现在大家都信地球是圆,谁能判断对错?”

年过60岁的MARIA(化名)来自瑞典,她路过受访时说,同性恋家庭在瑞典很普遍。现时同性恋合法的国家有16个,瑞典是其中一个走得最前的国家。早在1944年瑞典已经将同性恋合法化,在2009年更通过同性婚姻法案。

问到她担不担心同性婚姻会破坏传统的家庭结构,不知道如何向下一代解释谁是父亲,谁是母亲,MARIA回应指这是很奇怪的想法,因为瑞典的家庭非常多元化,小孩子在幼稚园时会认识到一些来自同性恋家庭的朋友,有的有2个爸爸,有的有2个妈妈,有些是来自单亲家庭,不需要特别教导如何区分爸爸和妈妈的角色。

“看你如何阐述圣经的条文吧,如果你相信神爱世人,那么同性恋者也不应该被惩罚,很多是天生的,性取向是不能够改变,他们有权去结婚。”MARIA回应教会反对同性恋的观点时说。

东南亚国家而言,只有越南在2015年修法废除同性婚姻禁令,但并非正式承认同性婚姻,但亦被认为在同志平权上领先其他东南亚国家。

“这种想法令人窒息,从历史来看,同性恋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所以这是自然的事。”来自英国苏格兰的Jack说在英国反对同性婚姻多是教会,因为教会认为这是非自然,传统的家庭应该是一男一女。目前,同性婚姻在英国并不是全国性,2005年英国容许同性登记为公民伴侣,2013年得到英国皇室许可,正式通过《2013年婚姻(同性伴侣)法》;不过,只有英格兰、威尔斯和苏格兰通过此法案,北爱尔兰仍是维持民事伴侣关系。

来自马来西亚的吴潮文一家人路过时也停下脚步接受了访问。他支持同性恋合法化,“同性恋在马来西亚是非法的(编按:在马来西亚,口交和肛交是非法,男性同性恋触法多是为此),但是我认为爱是自由的,男男女女也好,为了爱去争取是应该的。”他说马来西亚偏向保守,基本上都是反对同性恋,“反对没有原因的”,在马来西亚很少会看到同性恋,更不会公开出柜。

“现在年轻化,如果有一天在马来西亚提到同性恋合法化,我会赞成。”东南亚国家而言,只有越南在2015年修法废除同性婚姻禁令,但并非正式承认同性婚姻,但亦被认为在同志平权上领先其他东南亚国家。

声援者拿着『我在海外,声援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标语。
声援者拿着『我在海外,声援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标语。

港人盼社会多认识同性恋

事实上,就在台湾社会激烈讨论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时,香港同志团体也在上月26日举办了一场大游行,将同志权利搬上了台面。

来自香港的,自称“陈毛”的社工专程到场,全程参加了活动。“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要立专法,他们不是要特权,那为什么要专法呢?这个主张其实挺伪善,又说不歧视,尊重,但你又特别分隔开同性恋者。”

比较香港及台湾在同性平权运动,阿毛指香港表面上是一个国际城市,但是比台湾更加保守、封建,“香港电视台对同性恋的角色多是污名化和负面,大部分都是杀人犯、变态。”阿毛说这反映很多香港人不认识同性恋,期望香港能够学习台湾,对同性恋的议题有更多的讨论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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