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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敖卓轩:港澳不算殖民地?1972年联合国决议的真相

要理解目前香港的自决运动,就必先理解这段不可不知的过去。

刊登于 2016-11-02

香港经过150年的英国殖民统治后,于1997年“回归”中国。
香港经过150年的英国殖民统治后,主权于1997年移交中国。

44年前的今天,联合国大会以99票赞成、5票反对,大比数通过第2908号决议。它的客观效果之一,是导致了香港和澳门从联合国的殖民地名单中被剔除,直接使两地人民失去联合国1960年在《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赋予非自治领土人民自决前途的权利。

上星期,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在《明报》发表文章,把以上事件解读成有99个委员国认同“将香港排除在殖民地范围之外”。然而,当时有关的联合国档案纪录却证明,这种观点充满误导。那到底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11月正式入联后还不足四个月,其驻联合国大使黄华就急不及待在翌年3月8日去信非殖化特别委员会(档案 A/AC.109/396),强烈反对港澳被定义为殖民地,而应为“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他单方面宣称港澳的地位,都属中国主权范围内,甚至写道:“联合国并没有权讨论这些问题。”

非殖化特别委员会主席于是顺应中方要求,在提交给大会的1972年年度报告中,引述黄华的信件并向大会提出相关建议。

但1972年的这份委员会报告(档案 A/8723/Rev.1,1975年公开),共分为五册,长达1198页,港澳问题却只有在第一册中第64页的第183段提及,显然在整份报告中微不足道。再者,任何委员会的定期报告,原意均为纪录及汇报工作,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太多注意,也不会被大会否决。

更关键的是,报告提交时,大会正在草拟一个有关“去殖化”的议案。议案在第二段肯定委员会过去一年的整体工作后,就顺理成章把“通过报告”这个惯常程序,直接纳入第三段,一并包裹表决。

这个标题为《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执行》的议案,吊诡地,正是文章开头提到编号2908的议案。它全文分18段,而且顾名思义,其目的为支持联合国进一步协助推动全球去殖化。例如议案第五段谴责殖民主义,而第六段更清楚“确认殖民地人民及外国统治下人民为行使其自决和独立权而运用一切必要手段进行斗争的合法性”。

由当时的发言纪录可推断,支持议案的委员国代表中,绝大部分投下赞成票的理由,是希望看到被殖民的人民尽快获得自由,而根本不是就黄华的要求表态。甚至,他们究竟有没有注意到这个争议,其实也存在双重的合理怀疑:一来,港澳问题绝非那份过千页的委员会年度报告的重点;二来,报告本身又非议案的重点。

而正因为“香港和澳门应否从殖民地名单被剔除”此议题,并未被分拆成为一个独立议案,联合国大会从没就其作过充分辩论及表决,最后铸成大错。港澳两地分别在往后的25年及27年,继续作为英国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是被国际社会公认、毫无争议的事实。这唯独就是不被中共及联合国承认,而英葡作为宗主国又不敢质疑,结果港澳人民的前途就被白白断送。

无论如何,中共今天刻意把1972年11月2日这个2908号决议的投票意义,由“99个委员国支持殖民地自决”,扭曲成“99个委员国反对港澳人民自决”,严重违背历史事实。要理解目前香港的自决运动,就必先理解这段不可不知的过去。

(黄之锋,香港众志秘书长;敖卓轩,纽约大学世界历史系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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