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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引消息称人大可能就“港独”议题释法

刊登于 2016-09-14

立法会选举日,主张“港独”被选举主任裁定立会参选资格无效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为青年新政梁颂恒助选。
2016年9月4日、香港立法会选举投票日,主张“港独”而被裁定参选资格无效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右)为新界东参选人、“青年新政”的梁颂恒(中)助选。

9月13日,路透社报导引述多位匿名的香港政府及司法界消息人士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透过释法,将讨论“港独”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

立法会选举结果在香港引起一场‘大风暴’。一些高级法官、政府官员害怕这场风暴的来临,但他们既无法阻止,又难以置身事外。

一位接近香港官员及司法人员的消息人士对路透社称

报导指,多名政府官员及司法界高层人士担忧,人大释法将令立法会议员连提及“港独”都不可以,实际上就是禁止在议会内讨论“港独”议题。一名接近北京及香港官员的消息人士对路透社形容,北京可能会驳回香港法庭对港独人士有利的裁决,而这已经成为“切实的风险”;他又称,假如人大透过释法介入,“很可能导致香港司法独立的终结,情况将会非常糟糕”。

报导又指,一些中国驻港官员在私下谈话中已表明,他们不认为人大释法会带来重大伤害。另一名与中国驻港官员有密切联系的消息人士则指,“没有什么比讨论‘港独’更能惹怒北京”。

人大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人大释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释。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对《香港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香港回归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四次对《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释。社会舆论对人大释法意见不一。民主派及法律界人士批评人大释法破坏法治,损害香港司法自主,并认为按条文规定只可由终审法院提请人大释法,由行政会议等非司法机构的的提请均属违宪(前三次释法分别由香港行政机关、人大常委和署理行政长官提请)。而内地官员及亲北京阵营则认同释法举动,指出释法有助厘清争议。(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候任议员梁颂恒已表明将在议会讨论“港独”

在这届立法会的当选议员中,共有6人主张独立或自决,包括本土派“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热血公民”郑松泰,以及打“自决”旗号的朱凯廸、刘小丽和“香港众志”罗冠聪。

其中,梁颂恒早在9月6日已表明进入议会后一定会讨论“港独”。路透社13日刊登的报导,采访了为梁颂恒助选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梁天琦指,必须在议会中就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辩论:“现在有这样做的环境了,已经有6名议员表示他们支持自决,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在这届立法会选举的参选提名阶段,港府首次要求每位参选人签署认同《基本法》中“香港不可分离”等条文的“确认书”,并最终取消6名主张香港独立、自决、归英等不同政见的人士的参选资格,其中就包括梁天琦。在8月30日,即选前不足一周,港府又发出声明,指对个别鼓吹或鼓动港独的候选人保留“依法采取跟进行动”的权利

当时,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就已表示,由于《基本法》并没有赋予香港政府这样做的法律基础,担忧事件最终可能引发人大释法。

路透社13日刊登的报导中,也采访了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艾文。杨艾文指,香港《基本法》与本地法例并无禁止讨论“港独”,且保护言论自由,还给立法会议员在议会中的发言提供额外保护。

杨艾文还说,港府要罢免立法会议员也不太可能,因为需要三分之二议员通过,而亲北京的建制派议席并不足够。他指出,北京较可能采取的选项,是重推《基本法》第23条立法。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对该法的“最终解释权”,可以“没有任何限制的”对《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释。

香港多名高官、政客曾否认人大可能释法

自1997年至今,人大已经四次释法。不过引起民间最强烈反弹的,还是2003年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2002年9月,港府公布了有关根据《基本法》第23条就叛国、颠覆、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立法的咨询文件,原定2003年7月在立法会二读通过立法,但引爆民间空前不满,超过50万人在当年7月1日上街游行,迫使政府撤回草案。

而关于人大再度释法的可能,近月来多名香港高官、政界人士都曾否认。7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曾在回应选管会“确认书”事件时,表示现在提出人大释法还太早,她也没听说过有人要提出释法。8月8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有支持港独的参选人被取消资格时,也说律政司不会要求人大释法。8月10日,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则回应传媒指:“你们太心急。”

声音

真正到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中央不会坐视不理,亦有很多手段可防止香港成为国家安全威胁。不论是通过人大释法、制定针对香港的全国性法律也可。比如港独,如果有23条,早就解决了。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

“确认书”只是第一步,被剥夺参选权利者即使在法庭胜诉,最终有可能是人大释法推翻判决。昨日被禁的是有关习近平的负面词,今天是“港独”,明天可能到“自决”、“公投”,我们的底线在哪?

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余若薇,7月24日专栏

即使它(指中央政府)明白“民主自决”并不完全等同于独立建国,但它会认为“自决”派与“港独”派始终是同声同气共生共存……白皮书,以至8・31决定,就是这种不惜一切代价要港人认清自身处境的必要手段。按此逻辑,很难想像北京在选举以后,在眼见反中力量进一步抬头时,会以怀柔寛松的政策去对“港独势头”放软手脚。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兼副系主任叶健民

来源:路透社明报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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