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參選立會要簽「反對港獨」確認書,香港本土派稱即便簽字也不改主張

刊登於 2016-07-15

圖為2016年2月28日,新界東補選當日梁天琦在街頭上拉票。
梁天琦是第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立法會議員參選者。

7月16日,香港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就將進入提名期,這也是近兩年香港獨立主張逐漸冒起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但7月14日晚,選舉管理委員會突發聲明,今年會新增一份兩頁的「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政府直轄於中央政府、《基本法》任何修改也不能與中國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有牴觸三項條文。

聲明一出,持香港自決、香港獨立等主張的本土派參選人立即成為焦點,在14日稍早公布的民調中進入前三甲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表示,若律師認為有需要簽署,他會簽署,但仍會堅持支持港獨。

梁天琦

梁天琦(Edward Leung Tin-kei),今年25歲,現為香港大學文學院五年級學生。2016年2月8日香港旺角騷亂後,梁天琦打出「以武抗暴」的旗號,在政治舞台上橫空出世,並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為競選口號,在2月28日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中取得6.6萬票惜敗,得票率15.38%,從此踏入議會選舉,激起輿論的兩極反應。

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新增「確認書」是因為注意到有民意擔心部分參選人「是否充分明白這三項條文」,因此需要確認參選人已明白條文,否則提名可能無效。而若參選人在提名表格中做出虛假聲明,則需要負上刑責。最高可能被判罰款10萬港元並監禁3年,還會在3年內失去參選區議會、5年內失去參選立法會的資格。

香港政府隨後也發出新聞稿,表示支持「確認書」。港府指,鼓吹和推動港獨是違反提名表格內擁護基本法的聲明,令人懷疑參選人是否可獲有效提名,「為選舉帶來不明確性,令選民產生混亂」,而港府有責任維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不可能對鼓吹港獨的人視為不見。

不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14日亦承認,就算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也可以通過提名程序,但選舉主任在決定提名是否有效的時候,會看所有步驟是否都已完成,如果沒有的話,會向參選人詢問原因。他否認「確認書」是政治審查或打壓。

梁天琦回應查詢時表示,其律師團已經展開研究,而無論簽署與否都將支持港獨。他所在的本土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也發表聲明,指在得到律師答覆之前,參選人不會簽署任何相關文件。聲明還指,若法律意見認為必須簽署,則會「為成就大義只能暫時屈就」,但未來絕不更改港獨立場,絕不受制於該聲明,將繼續在公開場合乃至議事堂內爭取香港獨立。而如果因此被檢控,本土民主前線指將「勇於承擔一切後果」。

在今年2月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梁天琦就曾因通郵中含有「自主」、「自決前途」和「香港有異於中國的歷史」等字眼被選舉事務處拒絕寄出,他其後申請司法覆核,但至今仍未獲批。

而其他擬參選的本土派參選人,目前均表示傾向不會簽署,即便被迫簽名,也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或提請司法覆核,但無論如何不會改變主張。

而在傳統泛民主派參選人中,政治光譜偏激進的人民力量與社民連已宣布參選黨員傾向於不簽署「確認書」,但會了解其法律效力,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現任議員梁國雄形容「確認書」做法「多此一舉」,且「做法惡毒,不可接受」。

而相對更温和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亦形容簽「確認書」是「畫蛇添足」,估計有人想「審查某些政治主張」,公民黨會討論是否要簽署,但他個人認為不需要簽。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也稱,民主黨不會簽署「確認書」。

在建制派中,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也反對「確認書」,認為此舉多餘,因為基本法已經寫明要擁護一國兩制。民建聯主席李慧瓊則認為「確認書」做法合理,因為立法會選舉當選者就任時,都要宣誓效忠基本法,要求提前確認「都是合情合理」。李慧瓊又指,港府此舉是想提醒所有參選人,推動港獨「並非合適做法」,要效忠基本法。基本法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也都認為,「確認書」做法沒有問題,並無牴觸基本法。

3 /9
7月14日公布的立法會選舉前首次民調顯示,梁天琦在擬出選的新界東選區以8.3%支持率排在第三,該區共有9個議席。

聲音

香港任何政治主張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任何控制言論自由的行為即違反《基本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嶽橋

相關聲明和確認書在政治角度上,對支持港獨和自決的參選人會起「政治制裁」效果,因若提倡者違反承諾,在選舉時提出不符基本法、分裂國家的政治理念,會被對手批評缺乏政治誠信、表裏不一,在政治上會受到譴責。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

《基本法》在2047年後是否仍有效成疑,而我主張香港2047年後獨立,不構成衝突。

梁天琦

來源:明報星島日報Now都市日報香港政府新聞網蘋果日報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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