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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香港文化发展的瓶颈──政府政策缺乏文化观点

大家会有疑问:所谓文化政策,不就是发展一地文化艺术的政策吗?跟工厦政策以至政府的其他政策层面,又有何关系?

刊登于 2016-08-29

香港音乐界 Live House 圣地 Hidden Agenda,便因为政府各部门的巡查行动,而即将停业。
小西:香港音乐界 Live House 圣地 Hidden Agenda,因为政府各部门的巡查行动,即将再次停业。

无论是音乐人周博贤倡议成立的“民间文化局”,还是文化评论人黄英琦相信公民社会的“第二文化”,都是希望能够促使文化政策由下而上改变。从他们二人的论述,我看到当下香港文化发展的一个樽颈局面。

事实上,香港从来不乏来自公民社会的“第二文化”力量,加上近年各界的“文化转向”,文化的确开始变得愈来愈“有用”。例如政府的西九文化区大计,希望透过文化打造城市品牌,推动文化产业;商界逐渐引入文化包装,打造品牌,创造人流;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以文化为手段,推展社区营造工作。然而,正如不少论者所指出的,当下特区政府承接港英殖民时代的“没有政策的文化政策”局面,在各个政策层面仍然明显欠缺充足的文化考量。

在政策面前,不存在“文化”

就举近日因迷你仓大火而引发的新一轮查禁违规工厦单位行动为例来说明:我们知道,由于近年楼市高企不下,市面商厦的租金又非一般文化创意工作者所能承担,自2003年SARS之后,开始有大量文化创意工作者与团体进驻租金相对廉宜的工厦单位。然而,在现行屋宇与消防条例下,文化创意工作单位在工厦的“非工业用途”始终是违规的,且具有高度的潜在危险。故此,自文化创意单位进驻工厦以来,屋宇署与消防处便经常不定时巡查,甚至查禁。近日,香港音乐界 Live House 圣地 Hidden Agenda,便因为政府各部门的巡查行动,而即将再次停业。

面对自身的“半非法”处境,工厦的文化创意工作单位并没有坐以待毙。2009年,为了回应政府在《施政报告》提出的“活化工厦”政策,一群工厦艺术家成立了“工厦艺术家关注组”,旨在“争取以工厦为制作基地的本地艺术家的利益,短期目标为抗衡政府于2009年推出、向商业利益倾斜的‘活化工厦政策’,长远目标是关注香港艺术生态健康发展,维护艺术在香港价值体系应得的地位和尊重。”

无疑,在香港向来经济主导的思维下,发展局的“活化工厦”政策的确明显地向商业利益倾斜。事实上,自政府推出“活化工厦”政策以来,除了间接推高工厦租金,令不少真正有需要的文化创意工作者被迫离场,也促使了不少单位转型为其他商业用途。将工厦改建为商厦、工厦迷你仓等,都是该政策下的时代产物。换言之,在“活化工厦”政策面前,“文化”并不存在。

或曰:香港是一个奉行自由经济市场的城市,政府不应伸出“有形之手”,直接干扰租赁市场以至文化商品市场的规律。然而,根据文化政策学的分析,文化除了可以成为商品,为人民与政府创造收入之外,文化更是一种公民权利。

事实上,根据联合国于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草案,人民除了拥有政治、经济、社会等公民权利,他们更拥有创造、表达、发展、参与、保存及传播文化的平等文化权利(Cultural Right)。这样说来,若果政府的工厦政策只有经济效益上的考虑,却缺乏文化观点方面的平衡,人民的文化权利便会变相被剥削。

要知道,一个地方的政策的文化考量,决定了其人民的文化底气和素养,也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所以,面对近年各界“文化转向”的巨大变局,政府实在有必要在各个政策层面引入文化观点,令文化观点正式进入政策的主流。

让文化观点主流化

或许,大家会有疑问:所谓文化政策,不就是发展一地文化艺术的政策吗?跟工厦政策以至政府的其他政策层面,又有何关系?无疑,从历史的经验得知,狭义的文化政策,一般只涉及一地(或一国)的文化艺术创作与培育。但如前所述,在“文化变得有用”的年代,文化创意产业抬头,文化艺术成为了打造城市品牌的强大工具,与此同时,文化也成为了一种壮大公民社会的工具。

换言之,文化已不再局限在戏剧、文学、视艺、舞蹈等精致艺术形式,也不再是少数人的玩意。套用英国文化研究鼻祖雷蒙.威廉斯 ( Raymond Williams )的话说,“文化就是日常”。文化离我们不远,它就在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这样说来,政府实在有必要推出一套具有文化视野与愿景的宏观文化政策,让“文化观点主流化”(Culture Mainstreaming)。

借用台湾前文化部部长龙应台的话说,所谓文化政策,是指“一套整合的机制,以文化为核心思维,以这个思维去检验政府这个机器,检验它本身的结构是否符合文化的发展所需,检验其他的齿轮是否配合文化的发展,检验机器运转的方向是不是一个文化所能认可的方向。”如此说来,文化政策既跟文化认同有关,也跟一地人民的生活品质、创作环境以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相关。而文化政策的责任,则在于成为政策的整合机制,让政府各个层面的政策均符合一地人民的文化愿景(Cultural Vision)。

当然,梁振英当初所倡议成立的文化局,大有一种政策整合的功能。但根据特区政府过去四年的施政方针,却难免令人猜想特首所倡议的文化局会否只是一个资源整合的中央架构,将现有散落于不同司局的文化部门与办公室接合,继续领导香港文化往创意经济的方向发展。政府过去一直强调自己的政策“以人为本”,或许,要真正的“以人为本”,就要首先通过民主协商的过程,知一地人民的所想所需,陶铸一地人民共识的文化愿景,让文化观点进入政策的主流。

(小西,香港文化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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