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里约奥运

乔瑟芬:谢淑薇退赛,砸破国家队的脏水缸

当谢淑薇选择不再吞忍,打破国家队的脏水缸时,台湾人开始检讨自己对“台湾之光”的亏欠,不再接受“相忍为国”的口号。

刊登于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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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台湾网球手谢淑薇在2016年法国网球公开赛上比赛的情况。
图为台湾网球手谢淑薇在2016年法国网球公开赛上比赛的情况。

谢淑薇昨日(8月4日)在个人脸书粉丝页发表“即日起退出台湾网坛,永不接受国家队征召”的声明。此举再次引起台湾对体坛生态及选手辛酸的热议。中华奥会昨日也发表“相忍为国”的道德呼唤,却无法再带动舆论的风向。

网上过去24小时涌现大量不满的留言,指责体育署和网协多年来尸位素餐,选手凡事靠自己,成了名后国家就来征召、沾光。一连串澄清的新闻稿及举动,更引起谢家的不满及反弹。人在里约的谢淑薇,已于台湾时间今晨正式向国际奥会申请退赛;她的父亲今天也发出声明,表示谢家目前其他还在训练中、计划转战职业网坛的成员,未来也不再为国家队效力。

台湾体坛沉疴已久。谢淑薇在奥运开幕在即抛出的震撼弹,让平时对体育可能并无了解的台湾民众,得以正视这场茶壶里的风暴,是如何连整个壶都炸开。过去流传已久的选手不合、做公关、拉拢记者官员以取得资源的耳语,又再次流传开来。连奥委会副主席蔡赐爵,都因乡民们认为其处置此事不当,致其家族关系事业过去长期承揽奥运代表团出国事宜都被“起底”。

这些人事纷扰,本该是制度可以尽最大努力去避免的。只可惜,至今被台湾寄与厚望的多项球类运动项目,在参加国际竞赛时的资源和出赛场序分配,仍是人治大于一切,缺乏可以和世界接轨的制度。本文将分以下四个层面,探讨这次谢淑薇退赛所突显的台湾体坛问题。

台湾女网生态的特殊性

运动选手由家人启蒙的不在少数,但一旦转向职业发展,多半会改聘专业教练。卢彦勋就是专业教练培养出来的选手,还一度与现任球王乔科维奇(Novak Djokovic)成为同门师兄弟。但台湾女网选手从王思婷起,一直到后来的詹家姊妹、谢淑薇、庄佳容,及年轻一代的张凯贞,从小启蒙到转入职业,教练都一直是父亲或兄长。

这种现象有多重原因,除了聘请教练和专业团队来训练选手的费用,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负担之外,早年企业赞助选手的风气并不盛,而女性比男性选手更不容易吸引企业赞助。其它如家庭关系紧密、心疼女儿离乡背井、独自在国外受训成长,都是台湾职业女网选手留在国内、持续由家人执教的原因。

由家人执教不必然影响成绩和专业表现,也不必然影响国家队选拔和教练分配的公平性。网坛有“蛮牛”之称的纳达尔(Rafael Nadal),至今仍由过去是足球选手的叔叔担任教练,也从未听闻他和教练叔叔与西班牙国家队有什么不愉快。但当我们代表队中的所有选手,教练都是家人时,究竟谁该担任国家队的教练才有正当性、不会偏私?选手之间为争取最大利益而彼此竞争、对立的情况,就不难想见。过去数次亚、奥运的争议,就源于此。

教练遴选制度的问题

现在围绕著谢淑薇所谈的教练P卡(能进入场边指导席陪伴选手出赛的名额)之争,只是表象。不管是以排名、过去战绩或夺牌机率去争论究竟是谢淑薇抗议有理、还是网协跟体委会有理,都搞错方向、问错问题。关键在像亚运、奥运这样的大赛,早就该有国家队教练团的制度,而不是订出一种方法,让选手自己去比拼,谁条件胜出就带谁的教练出国。其实过去不是没有尝试过——王思婷退役后就曾任国家队教练,但因为女网选手跟家人间的信任关系更紧密、难以突破,此举终究没有成为国家队的惯例。

今天大部分争议,都围绕著这样的方法对“谁”不公平,却没想到不管怎么更动条件、以什么时间点的排名来切分,都是在错的基准点上努力。过去,正是这样的思维,让选手始终觉得制度不公;也正是这样的思维,在八年前北京奥运时,把代表队的名额全倾注给了女网,让卢彦勋没有人可以练习、暖身,出现必须去跟别国选手商借陪练员的窘境。

在国际网球赛场上,正常的程序制度,应该是设男、女网国家队教练各一名,由他们统整国家队的训练和战力,并排定选手的单、双打打点和出赛顺序。各国参与台维斯杯霍普曼杯以至于奥运,都是如此。

各国国家队的教练本身也是国际网协成员,本于专业,会尊重国际网协 ATP 和 WTA 的排名及惯例。反观台湾,过去网协的奖金分配制度,是强制夺牌选手按比例拆分给随队出赛的“执行教练”,因此,是否能争到那张教练 P 卡,会影响教练实质收入。唯有让教练制度回归中立,才有可能对所有选手一视同仁、以战绩为最大考量。

这次随队出战的男网教练连玉辉,就具有“国家队教练”的资格和性质——因为他不是卢彦勋平常的教练,若男网阵中还有其它选手有资格参加奥运,他也不会因个人与卢彦勋的利益较接近,而有所偏私。

体育协会沦于酬庸政客

但为什么这样的国家队教练制度,始终建立不起来?因为过去在党国一体的脉络下,绝大多数体育协会都是酬庸地方桩脚、落选民代,或是因政治责任下台的政务官的肥缺;甚至连体委会主委,也常派给并非体育专业、不适任的人员担任。

长年以来,负责国家体育的主管机关将所有训练补助经费,都交给各项竞赛运动的协会去分配,甚至纵容这些协会干预、影响、阻挡公平的国手选拔机制。于是,选手要出头、要有代表国家的机会,不只需要专业成绩的表现,还要会跟这些协会交际、攀关系,才有可能比其它选手分到更多资源与训练经费、才可能有见赞助商的管道;公关做的好坏,甚至可能影响是否能参赛的资格。

网球已经算影响相对小的竞赛项目,毕竟有国际网协的排名作为依据。其仍爹不疼娘不爱的如田径等项目,万一缺乏地区赛的战绩,就只能仰赖地方单项协会的推荐;换言之,选手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这些全国和地方性的体育协会手上。协会说不,选手就没有代表参赛的资格。

另一方面,不论协会在选手训练过程中参与多少,选手夺牌的国光奖金,都必须与协会依协议比例分配;连教练奖金也必须有10%分给协会,作为“推广网球发展用途”。过去网协也是在选手几番抗争下,才将分红比利比例调降,让选手可以保有更多自己的努力成果。

不管怎麽政党轮替,国家对这些体育协会注定鞭长莫及,因为名义上是它们通通是“民间”协会,照民间团体组织法在相互选举丶运作丶聘用秘书长,法源是《人民团体法》,其主管机关是内政部。但另一方面,其业务范围却又属教育部体育署,体育署未善尽管理之责也是事实。多数国家之所以由体育单项协会来作为选手与国家丶奥会之间的中介,就是避免政治力影响体育。然而在台湾,此一美好的立意,却让有利可图的运动协会成为党国体制的延伸,被各路派系人士垄断丶把持,不要说外人难以监督,连运动员都无法在其中取得参与或主导权。

要解决这些沉疴,只有透过明确的行政命令与罚则,加强对各单项协会的制衡监督;并重新审订国手选拔的制度和标准,强力监督各协会执行。否则,就只能将所有事权收回体育署,或由中华奥会统一事权丶不再外包,并确保奥会人事不再由政党酬庸,才有可能突破困境。

台湾之光的沉重与悲哀

奥运的起源,是期待以体育竞技取代战争。现代奥运,当然无可避免的会成为“国力”、“国势”竞技的舞台。过去除了极权国家以非人道的训练方式,想在奥运舞台上力求表现外,许多历经战乱、或仿佛国际孤儿的小国小民,也寄望著这类竞赛场合,能让国旗飘扬、让世界认识自己的国家。

也因此,在台湾做一个职业选手,从来就不只是个人生涯的选择、不是个人的挑战与荣辱而已,永远要背负著“台湾之光”的期待,成为众人意志与寄望的延伸。然而,“台湾之光”们的养成过程,总需默默吞忍辛酸──训练费要自筹,国家运动训练中心又往往在奥运前半年才开始开放、提供协助。

过去在台湾做国手,可谓“既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最佳写照。2016年,台湾为里约奥运开出了傲视全球的夺牌奖金,金牌国光奖金高达台币3000万,却从未用同等的关注和资源,协助选手的养成。

全世界奥运代表选手的训练财源不一,但一般来说,都不会让顶尖选手沦落到平时靠自己自主训练、甚至打工赚钱,比赛时才来报效国家的窘境。共产极权国家的训练,统一由国家负责买单。美国的奥林匹克委员会则以非营利组织模式营运,以自行筹募捐款和特许事业(奥会相关商标与产品)的经营,维持每届奥运四到五亿美金的预算,运作全美三个奥运训练中心、十二个训练基地,提供数十项竞赛项目的选手的日常训练。德国的制度介于两者中间,各项目训练中心的经费分别来自联邦政府、各邦州、以及境内各法人团体的捐款。

过去台湾不乏天份优异的选手,最后为了长远生活所需,放弃职业生涯,选择进入师范体系就读,以确保未来至少能有教职维生。而放手为国家一拼、最后却穷困潦倒的心酸故事,时有所闻。

例如近来震惊台湾社会的砍警案凶嫌吴志展,过去就曾是保龄球国手,却落得失业、生活困难。他因不堪生活经济压力,在连续接到六张交通罚单后,失控将一位警察砍成重伤。撞球国手吴珈庆迫于发展和生活压力,先是转籍新加坡,后转入中国籍。谢淑薇一度也被中国企业点名,开出一年一千万人民币的价码,多次邀她转籍,却一再被谢家婉拒,表明她们以代表台湾为傲。

谢淑薇打破脏水缸之后

体育署发布过去15年来,谢淑薇共从国家领取过近2700万台币,来反驳她“我不是国家培养的,我是民间培养的”说法。然而,这当中有1560万本就是她应得的夺牌奖金,而且这些并不是全归她所得、其中还包括还得跟网协、指定教练依比例分配的金额。结算下来,当中只有1128万属于选手培育计划等项目,这些钱也是2005年谢淑薇已经成名后才开始的有的补助。平均下来,一年不到一百万台币。

对于一个职业网球选手来说,接受国家队征召,意谓著损失为职业赛训练、准备的时间,损失同时期职业赛可以获得的积分和奖金,并且独自承担著受伤风险。毕竟,当国手们连教练名额都要抢破头的时候,想要随行的防护员与训练员,根本就是妄想。一年花不到一百万台币在一个顶尖国手身上,让她代表国家参赛,称不上是政绩,甚至称不上“正当”。

但,谢淑薇是幸运的。随著资讯开放,越来越多人知道,过去主管机关与各项目体育协会如何葬送、糟蹋选手的历史──我们知道郭泓志因国家队缺乏正确的休息与防护观念,几乎废掉他手臂与职业生涯的血泪;我们看著王建民在最巅峰的时刻,拒披国家战袍的前例;我们想起陈信安如何被阻止赴美发展;我们想起叶耀文如何因为田径协会的疏失,没有竿子可以比赛。

当别的国家连厨师和食材都空运到选手村,要让选手安心的吃、有最好的体能面对比赛,台湾却在国人引以为傲的棒球队出国比赛时,经常还连防护员的预算都没有,甚至不让选手有足够空挡轮替休息。

因此,当谢淑薇选择不再吞忍,打破国家队这装满脏水的水缸时,台湾人开始检讨自己对“台湾之光”的亏欠,不再接受奥委会及网协“相忍为国”的口号。

这股愤怒,不该轻易的被下一波新闻浪潮冲散,我们应将其转化成对制度改革的倡议,敦促体育署审视各类体育协会,促其人事换血,回归专业丶拒绝酬庸;并将亚丶奥运国手的选拔权收回托管,重新审视国手的选拔标准及补助审核机制。不再透过各协会转交经费,是打破各协会主事者的把持垄断,大幅改革代表权选拔丶培育补助丶强迫选手分奖金等恶习的第一步。

而我们还能做一件事:不再将国家的自信与尊严,寄生于这些台湾之光。你我该是他们的后盾,让他们自在的做出最有利个人的生涯选择,让他们不必为你我的认同努力、不必因为“不爱国”的大帽子、扛著压力上场比赛。当我们能够成为一个如此自信的国家时,那件国家队的战袍,才有可能让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份子,都引以为傲。

(乔瑟芬,曾任职媒体、出版业与表演艺术行政,长期关注性别与文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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